哪些医疗费不属于入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

2024-05-13

1. 哪些医疗费不属于入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

法律分析:(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哪些医疗费不属于入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

2. 不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有哪些

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有: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想了解更多的保险资讯与产品可以进入:平安保险,这里有丰富的保险资讯与优质的保险产品。

3. 社会保险法规定哪些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

你好,回答如下: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关于“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的规定,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参保人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发生人身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承担。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经费标准按单位服务综合成本核定,所需经费由政府预算安排。

(4)在境外就医的。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望采纳

社会保险法规定哪些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

4. 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有哪几类

个人医疗保险什么情况下报销:
一、医疗保险在什么情况下给报销基本医疗保险不能全额报销的诊疗项目
1、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有:
(1)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
(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磁共振成像装置
(m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
(spect)、彩色多普勒仪、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的检查、治疗项目。属检查项目的自付30%,属治疗项目的自付20%。
(2)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仓治疗、射频治疗等项目自付20%。
(3)安装各种人造器官和体内置放材料(如: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人工喉、人工股骨头、人工心脏瓣膜、血管支架等)个人自付50%。
(4)盛市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自付30%。
2、治疗项目类
(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自付10%。
(2)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自付30%。
(3)心脏搭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心支架成形术、引流术、心脏激光打孔、冠脉造影、心脏电生理射频消融术、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和快中子治疗以及各种介入治疗项目自付20%。属于上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必须是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在诊疗前或办理出院医疗费结算时,先由参保人按规定比例现金自付后,其他部分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由统筹基金记帐支付
二、哪些情况医保不给报销下列情况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不到定点机构就诊、够药、不按病种目录和规定程序入院和转院的;
2、属于其他责任人应承但的责任。如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等。
3、工伤事故、女职工生育;
4、本人违法犯罪、醒酒、自伤、自残等各种原因引起的意外伤害的。
5、将证、卡借给他人或用他人证、卡冒名就诊的。
6、私自涂改处方或虚开、多开医疗费用单据,冒名领取统筹基金的;
7、因本人原因,不严格遵守医疗保险各项管理制度的;
8、其他不属于医疗保险应承但的责任。按照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共五类。第一类是服务项目类: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第二类是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型手术等;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各种健康体可偿还;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第三类是诊疗设备及医有用材料类: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
(pet)、电子束
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各种自用的保舰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第四类是治疗项目类: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近视眼矫形术;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第五类是其他类: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5. 社会医保中哪些费用不属于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您好,参保人员的工伤、生育医疗费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另外,下列医疗费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1、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和支付标准范围以外的医疗费;2、未按规定就医、购药发生的医疗费;3、因违法犯罪、自残或自杀、斗殴、酗酒、吸毒等行为所发生的医疗费;4、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大面积食物中毒及有其他赔付责任发生的医疗费;5、出国、出境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6、参保人员被暂停、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期间发生的医疗费;7、其他按规定不予支付的医疗费;8、女职工在指定医疗保健机构分娩以及因急产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在指定医疗保健机构分娩的,其检查费、药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等费用,按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开支或者由用人单位承担;女职工产后期满仍需治疗的,按国家规定的疾病医疗待遇规定办理;希望帮到您,满意请采纳,谢谢。

社会医保中哪些费用不属于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6. 下列哪些医疗费用不应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答: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三)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四)在境外逗留期间发生的。

7.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3.各种健康体检。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3.近视眼矫形术。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8. 哪些情况不属于医疗保险的范围

以下情况不在医疗保险的范围: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一、没有交保险还能申请工伤吗
没交保险能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赔偿。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交通事故医疗报销可以报销吗
交通事故医疗报销不可以报销。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是按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找肇事者赔偿,很难在医保中报销,但有三种情况可以找医保报销部分医疗费:
1、在交通事故中自己承担一部分责任,自己承担责任的医疗费可以医保中报销;
2、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三、意外保险伤残十级赔偿标准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是因为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而造成伤病的,那么要由第三人承担医疗费。超过第三人责任部分的医疗费,由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如果第三人应支付却未支付医疗费,或无法确定第三人的。那在结算时,当事人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支付。再告知造成其伤病的原因,第三人不支付医疗费用或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