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2024-05-13

1.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实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同时,统筹解决中小学教师待遇,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津贴补贴。在这次增加的教师津补贴工资中,分为基础性津补贴和奖励性津补贴,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工资,奖励性津补贴(每人每月400元)作为教师绩效工资,由学校统一管理支配,以体现岗位责任和工作业绩。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福清市教育系统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对教师工作量、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中层干部、工会及其他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
      五、工资构成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教师新增工资性津补贴中月人均400元作为绩效工资。由工作量(任务)补贴、管理岗位(责任)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其中工作量补贴占60%,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20%,业绩奖励占20%。
      六、分配额度及办法
      (一)工作量(任务)补贴的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60%×6个月
      1、出勤补贴:实行每天签到制,出满勤者每月补贴80元/人。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病假、事假(法定假日除外)每节分别扣5元、10元,旷课每节扣20元;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业务学习,学校、教研组会议,教研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等),迟到、早退扣5元,病假、事假分别扣5元、10元每缺席1次扣10元;导护迟到或早退(含人在校而不在岗)一次扣20元,请假一次扣20元,缺岗一天扣50元,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责任(一天按上、下午二次计算)。以上直至扣完本月的出勤补贴为止。
      2、课时量补贴:
      A、教师工作量:
      (1)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能乐意接受学校所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为满工作量。
      (2)任实职的中心校正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4节,副职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6节,中心校中层干部任课时数不少于8节,完小校长担任主要课程课时数不少于10节,为满工作量。
      (3)幼儿园教师教学半天为一个工作日,专任教师每周任课不少于5个工作日,中心校园园长每周任课不少于2个工作日,副园长每周任课不少于3个工作日。
      B、满工作量补贴:满工作量者每月补贴100元/人。超课时和不足课时数,由各校根据本校班生规模和具体情况做出补或扣的规定,但每月补或扣的金额不得超过30元。
      3、超工作量补贴:(每人每月60元)
      (1)节假日值班补贴:学校节假日值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30元。
      (2)节假日加班补贴:节假日因公加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40元。
      (3)公代补贴:公代每节补贴10元,由教导处安排公代。
      (4)跨年段(任语文、数学学科)或包班教学的教师补贴:每人每月补贴40元。同年段同学科(任语文、数学学科)两个班级教学,每人每月补贴40元。英语教师享受跨年段教学补贴(每人每月40元)
      (二)管理岗位补贴的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20%×6个月
      1、班主任、科任补贴:班主任每人每月补贴80元,科任每人每月补贴40元。
      2、完小校教导主任每月80元。
      3、中心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完小校长补贴:每人每月80元。
      4、女工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报账员、安全专干、保管、采购、图书管理员每月40元。
      5、兼任多种职务的人员补贴可累加,但补贴的总额不得超过120元。
      (三)业绩奖励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20%×6个月。
      1、教育教学常规奖:根据每学期学校对教师教育教学常规(课堂教学、教案、作业、班主任工作手册等)进行量化综合评估,考评一等奖占1/3、二等奖占1/3、三等奖占1/3,分别奖200元、150元、100元。(常规工作缺一项没有完成的,取消该项目奖励)
      2、教学质量优质奖:根据期末辖区语数质量检测成绩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分别奖250元、200元、150元。另外提高名次的按每名次奖20元。英语科质量检测按任教班级综合评定(所有任教班级名次之和除以任教班级数,得分少者为优),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奖金同语数科,不设提高名次奖。
      3、教科研成果奖:
      (1)对外公开观摩教学:学区级每次奖100元,教研片级每次奖200元,市级每次奖300元。
      (2)各类论文(经中心校选送)获福清市、福州市、省级及以上一等奖分别奖给第一作者100元、150元、200元;获二、三等奖各递减20元。(以上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进入汇编而没有得奖不予奖励。)在CN刊物上发表按福清市一等奖计算,同一篇文章只得一次最高奖。一学年教师个人的论文获奖奖励总额不超过200元。
      4、班级管理奖:学期末学校评出文明班级,文明班级不得超过学校班级数的40%,班主任奖励80元,副班主任40元。
      5、竞赛指导奖:由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中心校组织的知识或技能竞赛,一等奖每人次奖给指导老师30元,得二、三等奖各递减10元;由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福清市、福州市、省级及以上知识或技能竞赛,一等奖每人次分别奖给指导老师100元、150元、200元,得二、三等奖各递减20元。素质教育的各种兴趣小组参加市区比赛,获团体一等奖每队奖给指导教师(或教练)100元;二等奖70元;三等奖40元。比赛级别每升一级,各递增50元。 6、中心校行政人员及完小校长享受平均值,但不兼得。
      (四)中心校行政人员及完小校长的绩效工资原则上不超过400元,但不包括节假日值班、加班补贴。
      (五)法定分娩假的绩效工资原则上每月发放200元(按5个月计算,另一个月按在编在岗教师寒暑假待遇发放)。
      (六)绩效工资发放情况当月公示,学期末累计发放。上述每一大项发放总额中,若有剩余的,期末累计按在岗教师均分;上述每一大项发放总额中,若有不够的,各项统筹安排或每月按在岗教师按比例适当下调。
      七、其他具体事项
      1、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
      根据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第五章第十五、十六条款“甲方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对象,即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严重违反师德;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擅自出国或出境逾期不归;失职,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胜任工作,调整或培训后调整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以及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等。
      2、当月取消绩效工资参评的对象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融政人[2000]58号关于“扣发当月考勤奖对象”,即每月旷工累计超过三天的;每月病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十五天的(法定假除外),以及《聘用合同书》中双方约定的其他可扣发当月考勤奖情形的。
      3、经组织选派挂职、支教或进修学习人员,按有关规定完成任务的,按满工作量计算。这些人员由挂职单位、支教学校、培训学校提供出勤及表现情况,由原单位进行考核。
      八、有关要求
      (一)各学校应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的发放。
      (二)除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绩效工资外,各学校不准利用任何账户、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违反规定的`,要没收违规的全部资金上缴财政,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地进行分配制度改革。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二)
      为建立适应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要求、符合学校实际的内部分配机制,更有效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促进学校健康快速发展和教育教学各项工作水平全面提升,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人社发[20xx]45号)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实施绩效工资,坚持效率优先、注重公平、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指导思想。各项考核工作透明、公正,强化教职工的敬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全校工作效率,增强学校办学活力。
      (一)坚持责、权、利一致的原则。
      职工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挂钩。
      (二)坚持突出一线、突出重点的原则。
      分配向工作一线、高层次人才和有突出贡献者倾斜,强化激励机制。
      (三)坚持量入为出,总体平衡的原则。
      根据学校财力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使教职工的收入与学校发展、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联动。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绩效工资实施范围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和离岗待退人员。
      绩效工资兑现时间以市人事部门正式通知为准。
      三、绩效工资分类及比例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
      四、实施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岗位系数按照学校现行奖金系数标准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基数根据学校财力确定,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核准。
      教职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月考核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主要包括超工作量补贴、突出贡献奖励、年度考核奖励、政策性奖励、教育科研项目奖励、班主任津贴、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一次性奖励等,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1、超工作量补贴。教师超课时、教师兼岗、行政人员兼课、教职工加班值班等基本工作量之外的工作计发超工作量补贴。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超工作量补贴计发办法》计发。
      2、突出贡献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部门或教职工发放突出贡献奖。结合绩效奖励工资总量,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和范围。
      3、 教职工年度考核奖励。教职工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经考核发放年度考核奖。校级干部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考核。中层干部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中层干部年 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其他教职工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考核办法》和《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非教学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核,依据考 核结果计发。结合绩效奖励工资总量,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
      4、政策性奖励。学校获得国家、省、市(区)级各项荣誉称号,按政策予以奖励。
      5、教育科研项目奖励。部门或教职工从事教育、科研项目取得突出成绩计发教育科研项目奖。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计发。
      6、班主任津贴。教职工从事班主任工作计发班主任津贴。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班主任考核办法》计发。
      7、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根据工作需要发放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按学校现有规定执行。
      8、一次性奖励。除上述奖项之外的一次性发放的奖励。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和范围。
      五、方案执行
      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报上级部门备案核定后执行。
      学校根据本方案制定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
      六、方案解释
      本方案由校绩效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2.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暨综合考核方案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暨综合考核方 案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思路        以现行法规和省市县相关文件为指导,总结我校2009至2012年度自主考核发放中的经验和教训,推进教育分配制度改革,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013综合考核暨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总体思路是:强化激励引导作用,发挥绩效杠杆力量,更加突出质量优先、师德为先,倾斜一线,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推进绩效工资分配改革迈出新步伐。        二、项目设置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津贴与(加班)补助、考勤奖、课时奖、工作业绩考核奖、教学成果特别贡献奖五种。        (一)津贴与特别工作补助        1、班主任津贴:每月160元。按照每月文明班级综合考核积分分120、160、200三个档次,依据考核逐步完善班主任竞争上岗和考核淘汰机制。        2、管理岗位津贴:每月160元,分三个等次。在教育局核定干部职数范围内的各教干享受。主要依据分管工作目标考核和学科质量包挂提升结果发放,参考教师测评成绩和校级领导测评成绩。        3、骨干教师津贴        各学科获得县级以上业务奖励(县优质课、县基本功大赛)在一线任课,或学校认定的承担各年级学科引领作用的教学骨干,寒暑假以外(10个月)每月享受30元骨干教师津贴。        4、超课时津贴        教师承担同一学科教学周课时达到12课时以上(不含辅导、值班及其它换算课时),且每周形成教案数在5课时以上,是一般同学科教师承担课务2倍的,教学时间享受超课时津贴每月100元。        5、毕业年级培优津贴        毕业年级超过学校预定的优生数量考核指标,根据考取四星级高中统招生人数每生补助10000元津贴,相关课任教师、班主任、年级主任依据专项考核办法分享。        6、学校管理中贡献突出受到上一级主管部门集体嘉奖的,根据嘉奖级别、影响力、在学校工作中的重要性,凭奖牌及文件补贴到具体办事部门,对应分管领导分享。        县综合考核先进单位1000元,县单项100-300元,省市级单项300-1000元。        县教学质量进步奖1000元,三等奖2000元,二等奖3000元,一等奖10000元。        学校每天安排1名骨干管理人员承担24小时重大安全责任轮值,其夜间值班津贴为每人每天50元、只有白天的减半,脱岗或缺席一次,罚没全年津贴。公休与寒暑假每人全天60元,根据值班安排表及考核检查到位情况计算。        7、职工合法生育或职工突发大病中途需请长假带来的临时课务安排,请假职工依法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作为应急承担课务的教师特殊补助。        8、实行各类临时工作补助台账制度        对于学校临时安排的应急工作和各类加班(不含该岗位日常应做工作而未完成部分和因工作性质作息时间不同而形成的部分),又难以用具体课时量计算的,由该项工作的主管部门在奉献为主的前提下,具体核定适量补助金额,在报请校长室批准后交由分管校长详细记录台帐,每月公示台账内容。凡没履行报批手续的不予考虑。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强度设置一线、二线绩效奖励基数分类考核。绩效奖励人均基数=(上级绩效拨款数—各类津补贴)/享受人数        A、二线后勤教辅管理等所有不担任课务岗位(平均值X%);        B、一线科任教师类考核基数等于绩效拨款总数减去各类津补贴减去二线岗位总值后的人均数。        A类职工考核        依据交办任务完成情况,按照考勤成绩30%、群众测评赋分30%、分管领导排名赋分20%、班子成员对工作劳动强度评分20%,确定在此类员工绩效等次。一等10%享受该类基数的120%;二等40%享受基数100%;三等40%享受90%;四等10%享受该类基数的80%,        B类职工考核        量考核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考勤占10%,课时工作量占35%:        1.考勤奖(在该类考核金额中权重10%)        个人考勤奖金额=(考核奖金额10%÷B类教职工考勤总得分)×个人得分。        考勤工作采用电子考勤和会议活动考勤结合方法。凡婚丧假、产假、长期病假、学习、出差、公干等情形,由明确权限的主管领导在每周统计之前向考勤责任人提交证明,并在当周公示栏中公示的按规定处理。凡是法定假期及个人直系亲属婚丧嫁娶的,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列入年度综合考核扣分范围。每月统计汇总当月考勤结果接受群众查询与监督,公示期三天内有错必纠,逾期不予考虑。        2.课时奖(在考核奖金额权重的35%)        A、一线教师课时工作量=周实际课时节数×学科系数+辅导节数+社会工作量        学科系数设置我校参考值为:语文、数学、外语为1.2;政治、物理、化学为1.1;其余学科为1。辅导课落实1人1班且保证辅导秩序的按1课时计算,未做到1人1班的以节数的50%计算。        社会工作量:即教职工在学校担任的除上课以外的其他相对稳定、长期的工作,如教干职务工作量、年级组长,各处干事、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各岗位基础工作量数字根据每学期一线教师实际人均任课量设置,并随着人均课时量下降而下降。各项长期社会工作量项目必须在学期之初提交教代会通过不得随意增加,变化设置标准如下:        班主任工作量为每周5-6课时(依据学校班级规模和人均课时变化而调整);        教干在达到规定职务任课标准的其总课时量按照全校教师的平均课时量计算,未达到的,按照任课课时量加职务工作量计算。超过教师平均课时量的照实计算。鉴于各年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工作繁重在其各类工作总量基础上单独加2课时职务工作量,教干各项兼职及分管工作不再计入个人工作量。        年级组长(各处校聘干部、兼职干事)工作量每周3-4课时;        教研组长工作量每周3课时;        备课组长工作量每周2课时,学科任教教师不足3人的不设备课组组长;        四室工作责任人每周2课时;        网管员1人、广播站辅导2人、社团活动指导2人、宣传文稿1人工作量每周各加2课时。        凡上述条款没罗列的其他项目又不属于学校领导分工以内的工作,部门提交教代会通过。        特殊工作量,根据学校安排或者教师主动承担的大型活动策划运作、讲座、调研、文稿方案编制、德育科研、英语口语训练、体育加试训练(如在正常上班时段另在年级其他人相应工作量中核减)等等,依据成果评定、消耗时间、各部门工作量台账报校长室核定。        为体现教学一线关键岗位的重要贡献,对工作相对繁杂且对总体教学质量、绩效工资总额贡献最大的毕业年级中考学科教师,根据学科考核业绩另加个人实际课时工作量的5%—20%。具体比例根据县教研部门公布的中考成绩分析结果,在全县学科位次处于前五名的加20%,前十名加15%,前十五名加10%,前20名的加5%。为大力促进薄弱学科进步、鼓励补齐质量短板,学校对数学英语学科提高一档执行,且与2012年中考相比数学英语学科每提高一位次再增加一个百分点。        过去四年的实施过程中,发现部分同志工作量因各项附加和累计,致使个人工作量超过周总课时数,有失公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过个人最大值测算,从2013年度起实行个人工作量总量封顶算法,个人课时量、辅导、社会工作量总和不超过26节或人均工作量2倍,超过的不再计算。        C、课时奖计算办法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35%        教职工课时奖金额=(绩效工资总额-各类津贴)×35%÷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个人工作量得分。        工作业绩考核奖:(占考核奖总金额权重的55%)        1. 教学五认真落实(占考核奖权重的5%)。        教学五认真落实奖金额=个人教育教学过程得分×(考核总金额×5%÷教师教育教学过程得分总和)        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主要由学科包挂教干主持考核教师岗位职责履行与师德师风情况,此项考核设定为100分,重点考核教师教学“五认真”落实情况。        包挂教干根据推门听课课堂情况主持评定课堂效果、教案、教研参与情况考核40分,教务处主持作业考核20分、多媒体使用率20分、学生评教10分、教师互评10分。        根据教育局教学事故认定办法,教师在日常教学中每被认定发生一次教学事故,互评和评教积分扣减一半。        个人教育教学过程得分=以上各项得分总和÷100×5%        2.教育教学业绩(占考核奖权重的45%)        我校教育教学业绩考核初定为100分        教学成绩取本年度内所有规范组织信度较高的大型考试积分的均分,作为教师的教学成绩积分,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先分别计算历次大型考试的成绩积分,每个年级的每个学科的第一名积100分,第二名的考试成绩积分设定为95分,其余名次按照该名次成绩除以第二名的成绩积分乘100%,依次类推。主要采信教研室统一组织或者校际联考的较客观的考试成绩。将历次采信成绩积分相加取平均值即是该教师的学期教学成绩积分。        无考试成绩的音乐、体育、美术、电脑教师的业绩考核得分=教师互评成绩×10×0.9        教师个人业绩考核得分=教学成绩得分÷100×45%        教师个人教育教学业绩奖金额=(考核奖金额×45%÷教师教育教学业绩得分总和)×教师个人教育教学业绩考核得分。        3、教学成果贡献奖(占考核奖权重的5%)        在教育局教研室采信的较权威的大型考试成绩分析中,对实现质量提升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科团队授予教学成果贡献奖。具体条款由教务处会同各年级根据学校质量目标考核定位制定,提交职代会另行通过。凡达到考核定位底线的学科分享该项奖励,学科成员教师均摊。在本年级同学科中处于考核末位,且距离上一个位次差距较大的除不能分享该奖外,同时列为工作岗位转换的首选范围。        三、绩效工资分配与2013度考核等次划分(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量业绩并重,年度综合考核侧重业绩积分)        1、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津贴与补助+考勤奖+课时奖+工作业绩奖+教学成果贡献奖        根据上级人事部门下达的评优指标数和相关比例,参照各年级事业规模,本着倾斜管理一线、教学一线的原则,分配到各年级组和行政组,各组按照积分和主管领导评分依次排序。特别优秀的后勤教辅经审议亦可以列入优秀等次。        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考勤总积分 + 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 + 教师教育教学过程得分总和 + 教师教育教学业绩得分总和        2、2012年度教职工综合考核得分(100分)=个人考勤得分(10)×100% +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35分)×50% + 个人教育教学过程得分(5分)×100% + 教师个人教育教学业绩得分(45分)×130%+部门主管领导测评得分(9分)×100%        考核等次依据综合考核得分排序,根据上级文件关于班子成员和教师所占比例相关规定进行指标分配。按行政、各年级组划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确定先进工作者名单,各块工作主管领导按照统一设定的三个等次比例先分出等第再折算出分数。        四、依据丰委办77号文件、丰教2009年341号文件、丰教2007年150号文件、丰教2011年第22号文件、丰纪发2011年21号文件规定,2013年18号、20号文件对以下情况的处置:        1. 批准离岗退养和保留原职级的二线人员,只要没有到外校应聘非法从事第二职业,又没有违反教育人事部门的相关规定行为,根据2012全县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享受剔除津补贴和教学奖后的平均水平        2、县教育局因我校一线教师缺编、或办学成绩突出而增拨的款项和我校按政策扣发部分只作为对在编在岗位教师的补助。        3、根据县绩效分配文件精神,在年度内借调到党政其他部门手续完备且获得人事部门批准的,享受除去各类津贴教学奖后的人均值的70%,借用或调动到其他学校人员经双方学校协议后发放服务期内部分。        4. 根据我县相关文件规定下列人员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A. 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        B.病假连续三月以上,或当年度累计超过六个月的;        C.当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2012年6月以后受到记大过以上处分的,(教育局纪委人保联合把关)因处分期延伸到本年度应定为考核不定等次的';        D.一学期累计旷工(脱岗)5天,一年累计旷工达10天以上、15天以内的;        E、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者不参与考核,作风散漫、纪律松弛、上班时间经常办私事,经组织2次以上正式谈话、批评教育仍不能改进的;        F、其它根据2013年18号文件规定,如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组织参与上访、在公共场合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3、一个学期迟到次数、早退次数就超过就教育局年度考核规定中迟到、早退累计15次而应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人员,扣发全年绩效工资的20%,超过30次的,绩效工资减半发放。        4、因个人师德问题屡遭家长学生投诉、影响学校声誉,经查实确实是个人因素造成的;或者违反上级规定,造成学校工作声誉受损,经教代会表决绩效工资减半发放。        5、其它对照工作职责因玩忽职守形成责任事故的,每记录在案一次扣发200-500元,其它惩罚条款根据教代会提案设定。        6、凡3年内即将退休(男57以上女52以上)的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达不到全校平均值(不含津贴和特别贡献奖)的90%的,只要没有违反师德师风或其它规定的行为,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不低于平均水平的90%发放。        五、特别重申        1、奖励性绩效工资属于学校自主发放的奖励特质,本考核方案征求意见稿制定过程中长时间张贴于校园网公告栏广泛征求意见。所有修改意见必须形成文字表述提交给学校主要负责人,能采纳的建设性意见直接融入条文,难以采纳的提交教代会审议,学校一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即为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工作的最终指导性文件。只要本方案不与现行法规具体规定相违背,即全部按本办法施行。        2、各相关部门依据工作分工负责提供对应的的考核数据,各考核部门接受群众监督、对考核组及全体教师负责,必须尽最大可能保证数据的真实、有效,在落实发放和数据上报前有错必纠,如数据已经上报或者绩效工资发放后发现的错误,由数据提供部门负责人当面道歉但结果不予更改。        3、如遇上级政策修改或者有新文件精神,相关条款按新规定新精神执行。        4、学校校长室对本方案具有最终解释权。        2013年4月22日        该方案整合上学年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诸多思考,起草者尽管殚精竭虑但在当今大形势下,体制不改仍难解决所有难题,只能从本单位今年工作目标定位出发草拟,不完善处肯定多多, 欢迎同志们拍砖,还是那句老话“欢迎提意见,鼓励提建议,反对发牢骚。”所有建设性意见均可通过分管领导归纳提交,我们将尽快研究完善。

3. 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3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6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和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二、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
      (一)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其中,义务教育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由县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同级政府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和县级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
      (二)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在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学校主管部门具体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合理统筹,逐步实现本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大体平衡。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要给予适当倾斜。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
      1、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实施。
      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立生活补贴、岗位津贴、教(工)龄补贴、班主任津贴、农村教师任教津贴五个项目,除此之外,不设其他项目。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统一发放。其中:
      生活补贴主要体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等因素,不同岗位执行统一标准。
      岗位津贴主要体现岗位职责等因素,适当拉开差距,实行一岗一薪。
      教(工)龄补贴主要体现从教年限、工作年限等因素。
      班主任津贴主要体现对班主任的倾斜。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与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项目归并,不再分设,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农村教师任教津贴主要体现对农村特别是条件艰苦学校教师的倾斜。根据原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行农村教师任教津贴的通知》(浙人发〔**〕78号)规定发放的农村教师任教津贴予以保留,在此基础上,对地理位置偏远、办学条件艰苦的学校的教师加发任教津贴。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
      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式和办法。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立考核奖、超课时(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名优教师奖励等项目,也可设立其它项目。
      考核奖主要体现对教师的日常考勤、考绩等情况。
      超课时(工作量)津贴主要体现多劳多得。其中,班主任工作量要作为教师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校内部分配时可进一步向班主任倾斜,更好地发挥班主任的激励导向作用。
      教育教学成果奖励主要体现对教师教育、教学取得成绩的激励。
      名优教师奖励主要体现对各级各类优秀教师的倾斜。
      (二)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教育部门要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学校内部考核的指导。学校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三)学校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分配办法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通过后,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本校公开。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的指导,确保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合理分配。
      (四)校长(书记)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规定标准随本校教师在工资统发中一并发放;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在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由教育部门根据对校长的绩效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
      四、相关政策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厅字〔**〕10号)下发前,学校发放的改革性补贴,除超过规定标准和范围发放的之外,暂时保留,不纳入绩效工资,另行规范。在规范办法出台前,一律不得出台新的改革性补贴项目、提高现有改革性补贴项目的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
      (二)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后,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的教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特殊教育补贴等仍按现行政策继续执行,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津贴补贴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三)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含国发〔1978〕104号文件退职)人员发放生活补贴,标准由县人事、财政部门确定。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
      (四)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
      (五)严格执行中办发〔**〕18号《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福利。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
      五、经费保障与财务管理
      (一)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含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所需经费,在对学校津贴补贴进行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按原资金来源渠道统一纳入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预算。县人事、财政部门要统筹考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与本级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有效控制公务员津贴补贴水平。县财政要承担经费保障的责任,大力开展增收节支,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各种财力,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
      (二)要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等费用的规定,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学校的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各类政府非税收入一律按照国家规定上缴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利用收费收入和公用经费自行发放津贴补贴。
      (三)学校绩效工资应专款专用,分账核算。绩效工资应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发放现金。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规定程序直接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县教育局审核后,由同级财政部门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六、组织实施
      (一)本实施办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报市人民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批准,并报省人民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备案后实施。
      (二)人事、财政、教育部门要统筹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与本地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等各项工作。要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绩效工资平稳实施。
      (三)人事、财政、教育部门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人事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确保资金落实到位;教育部门要统筹不同学校之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加强对学校内部考核、分配的指导。要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实施绩效工资的有关政策。
       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二)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计发离退休费等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4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并报经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批准。自**年1月1日起,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
      一、实施范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二、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
      (一)绩效工资总量由区人事、财政部门暂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含教师工资标准提高10%部分,下同)和我区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其中,义务教育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同级政府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
      (二)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和我区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
      (三)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学校要负责做好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自查工作,如实上报发放情况;学校主管部门要负责做好所属学校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核查工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指导,做好津贴补贴项目的保留、归并和取消工作(清理、归并、取消及保留的原津贴项目:
      1、归并的项目:职务补贴、保留津贴、午餐补贴、原班主任津贴。
      2、取消的项目:年终一次性奖金,地方自行建立及国家规定之外自行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的津贴补贴。
      3、保留的项目:国家规定的教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特殊教育津贴、政府特殊津贴等),科学合理地确定绩效工资的项目和标准,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取消年终一次性奖金项目。
      在区政府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区教育局具体核定所属各义务教育学校的绩效工资总量,并进行合理统筹,逐步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大体平衡。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要给予适当倾斜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项目统一设立为基础津贴和农村艰苦学校津贴两个项目,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是学校搞活分配的重点。
      1.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实施
      基础性绩效工资统一设立基础津贴和农村艰苦学校津贴两个项目,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得自行设立其他项目,各项目具体标准由区人事、财政和教育部门制定。
      (1)基础津贴由区人事、财政、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学校现已发放的生活性和岗位性津贴补贴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后归并设立,基础津贴按照岗位适当拉开差距。工作人员岗位(职务)发生变动时,基础津贴从岗位(职务)发生变动的下月起执行相应的标准。
      (2)农村艰苦学校津贴主要体现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学校的倾斜,吸引和鼓励各类优秀人才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从教。农村艰苦学校津贴为扣除基础津贴后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剩余部分。根据学校的地理位置、条件艰苦程度等因素适当区分,对条件特别艰苦的学校给予更多的倾斜(具体学校另行制定)农村艰苦学校津贴,调离后不再享受。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
      奖励性绩效工资可设班主任津贴、考勤津贴、超课时(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学校自主确定。目前暂只核总量,待考核后发放。
      班主任津贴主要体现对班主任的`倾斜。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与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项目进行归并,不再分设,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考勤津贴主要体现学校对教职工出勤率的考核情况。
      超课时(工作量)津贴主要体现多劳多得。其中,班主任工作量应作为教师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育教学成果奖励主要体现对教师教育、教学取得成绩的激励。
      (二)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区教育局将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具体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加强对学校内部考核的指导。学校要按照实施办法并结合本校实际,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三)校长的绩效工资,在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确定。其中,校长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纳入本校基础性绩效工资统一发放;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区教育局可从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拿出一定额度,设立校长津贴,由区教育局根据对校长的绩效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
      (四)为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学校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分配办法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报区教育局批准,并在本校公开。
      (五)绩效工资实施后,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的教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特殊教育津贴、政府特殊津贴等仍按现行政策继续执行。地方自行建立以及国家规定之外自行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的津贴补贴一律取消。
      四、相关政策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厅字〔**〕10号)下发前学校发放的改革性补贴,除超过规定标准和范围的之外,暂时保留,不纳入绩效工资,另行规范。在规范办法出台前,一律不得出台新的改革性补贴项目、提高现有改革性补贴项目的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
      (二)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时,对完全中学中从事非义务教育教师的津贴补贴问题,按照促发展、保稳定的原则和要求,由学校统筹考虑。原则上可比照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标准执行,所需经费除财政拔付外,不足部分暂由学校从自有资金中支付。
      (三)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离休人员的生活补贴标准按中纪发〔**〕40号文件执行。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标准按隶属关系由区人事、财政部门确定,按月发放。退职人员,按照同职级退休人员标准的70%确定。退养民师由省相关部门另行发文部署。
      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
      退休人员执行上述生活补贴后,除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外,其他津贴补贴项目一律取消,不得再另外发放。
      今后退休、退职的人员,从退休、退职的下月起,按退休、退职人员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四)经批准受聘到两类岗位上工作的义务教育学校人员,基础津贴按执行岗位工资所对应的岗位确定。
      (五)新参加工作的人员,见习期、学徒期、熟练期基础津贴执行最低岗位的标准。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和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明确岗位前,初期基础津贴执行最低岗位的标准;明确岗位后,基础津贴按所明确的岗位执行相应的基础津贴标准。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确定。
      (六)其他新进入学校人员,按所聘任的岗位执行相应的基础津贴标准。
      (七)经组织批准挂职锻炼、派出学习、培训的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可比照原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支教人员绩效工资可比照受援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
      五、经费保障与财务管理
      (一)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管理以县为主、经费省级统筹、中央适当支持的原则,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资金落实到位。区财政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
      (二)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等费用的规定,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学校的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各类政府非税收入一律按照国家规定上缴同级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利用收费收入和公用经费自行发放津贴补贴。
      (三)学校绩效工资应专款专用,分账核算。绩效工资应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得发放现金。具体发放方式按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工资财政统一发放的地方,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规定程序直接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区教育局审核后,由区财政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四)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
      六、组织实施
      (一)区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由区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制定,经区政府审定并报市人民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批准后实施。
      (二)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等各项工作,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绩效工资平稳实施。
      (三)人事、财政、教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工作指导,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实施绩效工资的有关政策,确保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及时、足额到位。
      (四)绩效工资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教师队伍稳定,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4. 学校绩效工资方案通过了

前几天下午,学校开了在编教职员工大会了,121人参加,91人同意,27人反对,3个弃权,75.2%同意,方案通过了。校级领导肯定高兴得很,因为,他们不用抽钱,还要分10%。
  
 这是第三次教职员工大会了,原来很多教职员工都反对方案。这是第六稿了,修改了几条,原来,中层干部拿全校教师平均课时量,现在改成实际工作量。但是他们把中层干部满课时量4-6节,改成4节,超一节就是20分/节,教师是12节/周,一节课值11分,老师教案分也提高了一些,原来每月40分,现在120分,加上女书记说学校招生不好,又说现在学校困难,领导给很多个老师打电话做思想工作,就有很多人同意了。
  
 其它的那一条:寒暑假那一块还不公平、不合理,我前几天就猜到会通过。办公室副主任又说,学校除了校长,最高收入的是班主任、部长、中层干部、科室老师、一般老师、工人。所以那些班主任、部长同意这个方案的人多了。这也是我希望看到的排名,因为班主任管理班级最辛苦,上课多。原来是中层干部最多,普通老师最后一名。
  
 区教育局给学校领导说,在6月15号以前,如果不通过方案的话,就把这些钱给收回去。很多教职员工都觉得这个方案还比较满意,通过了。还有不合理、不公平的条例,算了,中层干部那里按实际工作量来拿钱,原来是要拿全校教师平均工作量,这是很多教职员工最反对的,这条改了就好了。教师教案分也提高了。

5. 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如何制定

校长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制定中担任着重要角色,如何使方案更加科学合理,真正体现“绩效”两字,促进学校的发展,校长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制订方案要遵循四个原则1.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要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向一线骨干教师、班主任、科室管理人员、为学校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名优教师倾斜。通过对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2.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有机结合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旨在体现“有一份付出得到一份回报”,在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的同时,学校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公平,因为教育工作的复杂性决定了实施时仍要重视“精神奖励”。完善绩效考核内容,要把师德放在首位,讲究奉献精神。3.坚持民主决策、公正公平的原则。

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如何制定

6. 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如何制定

 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如何制定  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制定方法如下: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学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这应该根据各个地方地政策!
  如何做好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校长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制定中担任着重要角色,如何使方案更加科学合理,真正体现“绩效”两字,促进学校的发展,校长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制订方案要遵循四个原则1.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要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向一线骨干教师、班主任、科室管理人员、为学校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名优教师倾斜。通过对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2.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有机结合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旨在体现“有一份付出得到一份回报”,在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的同时,学校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公平,因为教育工作的复杂性决定了实施时仍要重视“精神奖励”。完善绩效考核内容,要把师德放在首位,讲究奉献精神。3.坚持民主决策、公正公平的原则。
  幼儿园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怎么做  积极理解实施绩效工资改革的意义,在突出公平、兼顾效率的基础上,按照规范收入、尊重历史、缩小差距、相对平衡的原则,准确把握绩效工资的内涵,按照总量核定、调整结构、强调岗位、层级管理、分类实施、公平公开等策略,精心组织,制定好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谁负责督促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绩效工资的构成与分配: 1、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案...
   
  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按职称分配公平吗  楼主你是干什么的。看来你是高级职称吧。希望你能下一线来调查。职称工资养懒虫。
  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问题?  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本身就是个忽悠基层教师的一个笑话,全凭校长一句话,会拍马屁的人工资就高些,正直老实的教师就只有挨整的份
  高中教师绩效工资如何分配才合理  现在对高中教师来说,如何最大限度地提高学生的考试成绩,尤其在在高考后能有好的收成。但我认为这是教学体制问题。一个有志学校应从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入手。所有,应将工资按照70%和30%进行划分。即:70%为固定部分,这叫基本保障;30%为绩效部分吧。30%中建议包括:教师能力、学生综合素质、教师考勤等等。
  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三门峡市实验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试行)  根据三门峡市人民 *** 批转的由市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制定的《三门峡市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意见》(三政47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三门峡市实验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一、实施范围  2009年1月1日以来在编在岗人员。按学期计算,旷工达 1 个工作日,或请假累计超过 15个工作日,不享受期末绩效奖。不在岗的在编人员,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在编的在职教职工,参照此考核办法,各项补贴及奖励从学校专用经费中列支。  二、分配原则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本着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原则进行分配,合理拉开分配档次。向教学一线倾斜,向班主任倾斜,向重要岗位及做出突出贡献和取得荣誉的教职工倾斜,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三、分配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设职称津贴、考勤、班主任津贴、课时补贴、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奖等。考勤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5%左右,班主任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2%左右,课时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3%左右,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奖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40%左右。职称津贴、考勤奖、班主任津贴、课时补贴、管理和非教学人员工作量补贴按月发放,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奖按学期考核结果发放。  校长、书记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市教育局考核确定。  四、考核细则  (一)考勤  出满勤者,每月100元。每请假1天,扣30元。若不够扣,再从工资中扣出。  (二)职称津贴  中教高级每人每月194元,中级每人每月110元,小学一级每人每月53元,小学二级每人每月8元。  (三)班主任津贴  学校强化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班主任津贴由基数、班级人数、班级管理考核三部分组成。班主任津贴基数为每月50元;每班学生按50人计算,每多1名学生,加1元;班级管理从安全、纪律、卫生、学习习惯、文明礼仪、班级特色、班级财产管理等方面,由政教处牵头,教务处、总务处参与,采用百分制进行量化考核。根据考核得分,算出绩效。  1、安全20分  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制度,落实班主任安全职责,班中无安全事故发生。根据考核结果,分别加20分、18分、16分。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取消安全得分。  2、纪律20分  按时到校,不在教学楼内大声喧哗、楼内跳绳、踢毽、拍球、踢球、打沙包、跳皮筋;不在校园内追逐打闹、攀爬楼梯护栏或走廊以及翻护栏的,破坏公物、攀折花草;不吃带零食进校园;按学校要求列队进出校园。发现一次违纪现象,扣2分。  3、卫生25分  教室、清洁区打扫及时;教室墙壁、地面,走廊,清洁区干净无异物;桌椅、班级卫生工具摆放整齐;教室勤通风,室内空气好;学生个人卫生好。发现一次不合格,扣2分。  4、学习习惯10分  积极开展读书活动,学生有良好的读书习惯,早读、午练有秩序,课前准备规范,课堂上认真听讲、积极发言,能合作学习,认真完成作业。根据检查结果,分别加10分、8分、6分。  5、文明礼仪5分  学生服装整洁, *** 奇装异服,红领巾佩戴整齐,讲文明、有礼貌,见到老师、客人主动问好。根据检查结果,分别加5分、3分、1分。  6、班级特色5分  能结合班级情况有计划开展系列活动,活动有特色,学生学有特长,班级建设有特色。根据考核结果,分别加5分、3分、1分。  7、财产管理5分  能教育学生爱护公物,桌、凳、窗帘等物品无损坏,教室能及时关窗、断电、锁门,不出现长明灯现象。根据检查结果,分别加5分、3分、1分。  8、其他10分  能及时完成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如:及时上交班主任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校方责任险、学籍等。根据考核结果,分别加10分、8分、6分。  (四)课时补贴及管理和教学辅助人员工作量考核  课时补贴:  由学校根据科任教师的任课情况,算出各年级各学科任课教师的平均工作量。任同学科跨年级教师的工作量,每周加1节;年级主任、教研组长每周加1节课。2节自习算1节工作量(指晨读、午练)。以平均工作量为基准,语文、数学、英语每节课2元,体育每节课1.5元,其它学科每节课1.4元。科任教师每代一节课,补助10元,教学辅助人员代课,每节补助5元。  管理和非教学人员工作量补贴:  将全校任课教师课时补贴平均值定为1。副校级领导岗位工作量为1.0左右;处室主任工作量为0.7左右,处室副主任工作量为0.6左右;非任课教学辅助人员工作量为0.5左右。(各分管领导可根据部门实际工作量情况酌情浮动)  (五)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占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40%  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师德表现与优质服务、从事教学、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专业发展的情况。教育教学工作考核采用百分制,师德与优质服务占15分,日常教学及教学成绩占60分,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专业发展占25分。  师德与优质服务考核(15分):  该项根据平时检查、考核、评教情况,由职能处室进行考核。  1、违反《三门峡市教师二十不准》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考核计0分。  (1)请学生家长办事未如愿,教师借故对学生施以报复的。  (2)工作时间参与下棋、打牌、炒股、玩游戏、购物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的。  (3)不经调查,针对管理者或其他教师发表一些不负责任甚至不利于团结的言论,或在教师之间搬弄是非,造成教师间关系不和、发生冲突的。  2、未按要求参加政治学习、会议、升旗仪式以及各项集体活动的,或在全校集会上,不注意倾听,影响会场秩序,被制止后仍不改正的,发生一次扣1分。  3、不服从学校及各处室工作安排,推诿、拖沓,不能主动完成本职工作的,发生1次,扣1-2分。  4、在每学期的评教活动中,家长、学生反映不好的,扣2-3分。  5、言行有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显不符的,发生1次扣3分。  6、工作懒散,不负责任,对学生放弃教育的,或因个人原因造成学生非正常流失的,扣1-3分。  7、没有正确使用或保管好学校分配到办公室的财产,造成财产损坏或丢失的,酌情扣3-5分。造成浪费的,如办公室空调、电脑、饮水机、风扇、照明灯不按时切断电源等,发现一次,扣1-2分。(找到责任人的,扣责任人;找不到责任人的,该办公室所有人员均扣)  教学工作量化考核(60分):  教学工作重点考核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由教务处根据教学工作量化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考核分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平时考核以教案、作业、教研活动、课堂秩序等为依据,期末考核以教学成绩和获奖情况等为依据。教学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  1、备课(15分)  ①要求:认真学习课标,钻研教材,把握教材的重难点,领会编者意图;认真研究学生,结合学情,科学制定教学目标,合理安排学法、教法;教案书写规范,内容详实,体现课改理念。做好课后的教学反思,教学反思应对自己教学中的成败作深入的分析。  ②考核量化标准:备课达到要求,获满分。备课课时数不足,每少备一课时,扣2分;无教案上课的,发现一次扣5分;教案不按时上交检查的,一次扣2分;教案质量较差者,酌情扣3—5分。反思不符合要求的,扣2-5分。  2、上课(20分)  ①要求:提前到岗,预备铃响之前做好上课前的一切准备(以抽查、平时观察为主);课堂教学要体现课改精神,教学目标明确,教学环节清楚,合理使用现代信息技术,练习、作业合理,突出实效性。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按课表进行上课,不坐着上课,不拖堂,不随意调课;上课时通讯工具设置振动或无声,不接听,不接待来客;教态自然大方,符合师表形象。  ②考核量化标准:上课达要求获满分。上课迟到、早退或中途随便离开教室及提前下课的,发现一次扣2分,无故不上课的,发现一次扣5分。随意调课或挤占其它课的,发现一次扣3分(含随意让课给别人);坐着上课的(生病除外)、上课时使用通讯工具的(含未设置振动或无声的)、随意接待来客的,发现一次扣1分。  3、作业(15分)  ①要求:作业布置量适中,形式多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对学生的作业要求严格,学生书写认真,格式规范;教师批阅细致,及时发现作业中存在的问题,并让学生及时订正;批阅符号正确,注明批改日期;美术学科,检查学生美术作业;科学学科,检查学生实验记录;信息学科,检查学生上机记录;体育学科,检查所负责的学校运动队、任课班级运动队训练记录或体育器材使用记录。  ②考核量化标准:作业数量占9分(一个班的作业量定为3分),作业质量占6分。  作业优秀率达60%的为优秀,达50%的为良好,达40%的为合格,40%以下为不合格。作业没有及时批改的,一次扣1分。批改不规范的扣2-5分。作业优秀得6分,良好得4分,合格得3分,不合格得0分。  4、教学成绩 (30分)  根据各学科特点不同,考核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①语文、数学、英语教学质量的考核主要以所教班级学生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以同年级同学科人平分、及格率、优秀率的平均值为标准,及格率达到平均值为标准,及格率达到平均值为10分,超过平均值一个百分点加1分,低于1个百分点减1分;优秀率达到平均值为10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1分,低于一个百分点减0.5分;人平均成绩达到平均值为10分,每超过平均值1分加1分,每低于平均值1分减1分。在原有基础上有显著进步者设进步奖。  ②品德、劳动、科学、礼仪四门学科采用等级制,期末以笔试的形式进行考核。要求这些学科的任课教师在开学初,认真学习该学科课程标准,钻研教材,要求知识点覆盖率达60%以上,题量相当于两套题的内容。期末由考核小组组织评卷。根据成绩划分A、B、C三个等级,平均成绩在70—85分为B级,25分;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下者为C级,20分。  ③体育、音乐、美术、微机、书法五门学科将根据本期教学内容和教学内容完成情况,设A、B、C三级,A级30分,B级25分,C级20分.  ④数学教师兼小学科教学的,数学成绩取70%,小学课成绩取30%;兼两门小学科,每课成绩各取50%。  5、教学活动(20分)  ①要求: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并能保质保量完成。  ②考核量化标准:在教务处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中,完成优秀者为20分,每少一项减2-4分。  6、加分项目: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获得的各项奖励以学校制定的奖励标准加分。  另外:对教学成绩连续2年,位居本年级本学科第一名的教师,每月奖励100元;位居本年级本学科第二名的教师,每月奖励50元。本奖励直至不再保持相应名次。对教学成绩在本年级本学科每提高一个位次,奖励100元。本奖项按月发放。  注:本考评办法两个班以上的,按平均成绩计算。  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师专业发展量化考核(25分):  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师专业发展,重点考核教师参与教研活动、校本研修、教科研、发表教育教学论文等情况,由教科室根据量化考评方案,进行考核。  1、每周一下午为教研活动时间,以小组为单位计分,组织有序、效果良好、人员齐全的小组每人获得2分;人员不齐、效果一般的小组每人获得一分,没有参加者不得分。  2、每位教师每年力争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文章。在国家、省、市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千字以上分别获得奖励10分、7分、5分,千字以下,分别获得7分、5分、3分。辅导学生在国家、省、市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分别获得3分、2分、1分。  鼓励教师参加各级各类论文评选,国家级、省级、市级获奖论文依次得分为:7分、5分、3分。  3、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各种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活动,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活动中获奖的依次得分为:10分、7分、5分。在校内组织的优质课、同讲一节课中获奖或进行观摩课、示范课,均获得3分。  4、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开发,每学年要有5个左右的科研项目立题。国家级、省级、市级立项课题依次得分为:10分、7分、5分。  5、开展全校性的教师读书活动,提高全体教师的教育理论水平,每学年每名教师要读2-3本教育教学专著,并写出读后感。评选出的优秀者每篇得3分。  6、积极组织教师撰写案例,并于期末进行评选,优秀案例每篇3分,案例发表得分参考论文发表得分。  7、每学期组织一次师带徒验收,验收内容有说课、讲课、三笔字、演讲等,根据考评结果,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者本人得3分,师傅得分2分;良好者本人得2分,师傅得分1分;不合格者继续参加师带头活动。  8、每学期检查一次教师的业务笔记,优秀得5分,良好得3分,合格1分,不合格扣2分。  注: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师专业发展量化得分按相应比例换算后,计入教育教学工作考核。  管理和教学辅助人员教育教学工作绩效根据考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分别占任课教师教育教学绩效平均值的1、0.8、0.7、0.5。  学校管理和教学辅助人员实行岗位考核,主要考核在组织纪律、服务态度、责任心、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由校级领导和一线教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非任课教职工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三个等级,分值分别为1分、0.8分、0.6分(一般按优秀占25%,称职占75%,基本称职占5%)。  本办法解释权在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〇九年九月
   

7. 学校年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范本(两篇)

学校绩效考核年终工作总结范本一
 
 一、绩效考核实施现状分析
 
 1、绩效考核注重拉开差距,体现一定的激励作用。
 
 学校在制定绩效考核方案时根据多劳多得、优质优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重点强化教师工作绩效的考核,将绩效工资比重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实绩显著教师倾斜,拉开差距,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春学期绩效工资高低相差4600多元,秋学期绩效工资高低相差4200多元。
 
 2、绩效考核内容全面细实,涵盖多方面重点工作。
 
 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师德、能、勤、绩等方面。“德”的考核重点是教师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廉洁从教等情况;“能”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等方面;“勤”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学常规、出勤以及教师个人专业发展等方面德情况;“绩”的考核重在教育效果、教学效果、教研业绩等方面。
 
 3、考核方案经教代会通过,方案实施有群众基础。
 
   
 
 学校考核方案制定依据是《扬州市邗江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和《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方案在广大教师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初稿。然后召开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初步方案。最后将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因此,我们认为绩效方案实施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4、考核方案几经修改完善,凸显重点工作的考核。
 
 在方案实施的过程中,我们不断完善、补充相关内容,使方案更成熟。10月,学校从强化教学常规,提高教学质量,落实安全责任等方面制定了《方巷小学关于教师绩效考核的补充规定》,并与11月执行。2月学校从10个方面修订完善班主任工作月考核方案和教师考勤工作制度。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分析
 
 1、对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激励作用不够明显。
 
 绩效方案实施五年来,学校领导班子绩效津贴标准较低,与班主任津贴相比由一定的差距。从年绩效分析表上可以看出中层与班主任绩效平均数每学期相差430元左右。这已经影响了中层班子积极性。建议教育局统一制定不低于班主任津贴的标准。
 
 2、对教师绩效考核的综合考评档次未能细化。
 
 学校将期终综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划分过于宽泛,不够体现出教师之间的实际绩效差别。例如同轨年级教学质量获得第一名的教师,绩效考核中因某种原因未获得优秀等次,在综合考评时与其他教师一样获得合格等次,那么这位教师实际教学绩效在同学科中未能体现。
 
 3、对工作量的确定没有进行全面细致地量化。
 
 现行绩效工资考核项目一般由几块构成:主要包括教师所带班的学生学业成绩、课时、教研情况、参加活动及获奖情况、出勤率、备课、作业批改及辅导等方面,但是不同学科之间、行政人员与教师之间、后勤与教师之间的工作量应该怎样换算颇有争议。虽然区局在宏观政策上出台了明确规定,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并没有一个细化的标准。作为基层学校,不太好平衡,而且也会因各校所实行的方案侧重点不同造成同等条件的教师,却因在不同的学校任教,导致工资收入产生很大差别,这样反而不利于激励教师。
 
 4、对教师绩效单项奖励的考核力度相对弱化。
 
 在绩效单项奖励中,学校对教师教科研、辅导学生等方面考核力度相对薄弱。《方巷镇中心小学教师参加或辅导竞赛获奖奖励细则》还是五年前制定的,其要求与奖励标准已不适应现代教育的需要。(如细则中明确教师辅导学生在各级各类报刊上发表文章奖励标准,每篇文章50元。)
 
 三、学校建议
 
 1、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绩效工资改革。
 
 区人社局、教育局编制核定学校用编,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全力营造能者上,庸者让,不能干者靠边站的氛围,做到按劳取酬,按绩分配,真正破除不劳而获的现象。
 
 2、促进学校平衡,体现社会公平。
 
 财政上尽可能提高绩效发放标准,使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得以体现。区人社局、教育局要统一设定学校各类津补贴标准,以缩小学校间不合理的收入差距,更好地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功能。
 
 四、教师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情况
 
 本学期我校现有在职在岗专业技术教师79人,已全部纳入岗位管理。高级教师岗位7人,一级教师岗位58人,二级教师岗位14人。学校对他们进行了不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并与其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为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在调研基础上及早实施《扬州市邗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
 
 学校绩效考核年终工作总结范本二
 
 在这一年中,我时时处处以一名人民教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创新教育方针为指导,以教好学生,让学生全面发展为己任,踏踏实实,任劳任怨。为使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先将本人在这一年来的思想工作表现总结如下。
   (1).公司销售工资绩效考核方案范本(两篇)    (2).医院绩效工资奖金分配方案范本(两篇)    (3).2021年企业绩效工资实施情况报告(两篇)    (4).2021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三篇)    (5).2021年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6).2021年教师绩效工资实施细则全文    (7).2021年最新教师绩效工资分配考核方案     (8).2021年代课教师工资多少钱,有绩效工资吗?    (9).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含绩效工资    (10).2019新疆病假工资计算及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一、思想上
 
 一年来,我时时处处不忘加强思想政治学习。严格要求自己,处处做同志们的表率,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一年来,我从不因故请假,迟到,旷工。不怕苦,不怕累,总是以百倍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之中。
 
 二、工作上
 
 一年来,我服从学校领导的分配,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教学中,我虚心向老教师请教,认真钻研新大纲、吃透教材,积极开拓教学思路,把一些先进的教学理论、科学的教学方法及先进现代教学手段灵活运用于课堂教学中,努力培养学生的合作交流、自主探究、勇于创新等能力。另外,本人在搞好教学工作的同时,还很注重教学经验的积累。发表教学论文1篇。
 
 在搞好工作的同时,我还不忘与同志们搞好团结,尊敬领导及同事,真诚的对待每一位同志。
 
 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我得到了学校领导,教师们及学生们的好评。但是,检查起来,所存在的缺点毛病也是不少的,还需今后努力改正。主要缺点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理论知识的学习还是欠缺,还存在有懒惰思想;二是工作虽然很努力,可是个人能力还有待提高,学生成绩进步不是很快。今后,我一定在校领导及全体同志们的帮助下,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使自己的思想和工作都能更上一个台阶!     ;

学校年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范本(两篇)

8. 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教育法,认真落实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根据《建阳市教育系统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的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学校内部活力,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遵循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正确导向,有效激励的原则;可操作性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学校特点的分配制度和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拟定西门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评分配实施方案(试行),实施方案如下:
  学期分配:2838元/人
  以月人均473元计算:473元×6个月=2838元。
  一、基本绩效类(50%):(人均约1419元)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履行教师职责,完成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服从并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的教师发放基本绩效奖。教师个人基本绩效=(校基本绩效总数÷校教师职称系数和)×聘任职称系数(小一:1;小高1.113;中高1.272)。
  1、教师教育教学周课时工作量:
  完成学校安排的课时及临时性工作。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应扣减基本绩效工资或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⑴违反师德师风情节严重的,给学校声誉造成极坏影响的(含工作疏忽失职的,或拒不接受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的,或违反规定擅自向学生收费的)停发基本绩效工资。
  ⑵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给学校造成极坏影响的,调查落实的一次扣减基本绩效工资200元;二次扣减基本绩效工资500元;三次停发基本绩效工资,三次以上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⑶擅自离岗1—2天的每天扣100元,3—5天的每天扣200元,5天以上的不参与学校绩效工资分配。
  ⑷学期累计病假超过一个月(含一个月)按实际在岗时间计算领取基本绩效工资(特病、长病住院可由校行政会议酌情处理);累计病假超过五个月的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⑸学期累计事假超过半个月(含半个月)领取50%的基本绩效工资;累计事假超过一个月(含一个月)的停发基本绩效工资。请例假(如婚假、丧假、分娩假等)除外。
  ⑹学期末教师需上交各处室的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每份扣30元;超过规定时间二日内完成的每份扣50元。
  二、奖励类(15%):(人均约425元)
  1、各类竞赛、成果奖:
  ①论文获奖情况:
  国家级、省一等奖或在CN级刊物发表50元;省二等奖、大市一等奖40元;省三等奖、大市二等奖、市一等奖30元;大市三等奖、市二等奖20元,校15元。同一篇论文(或2/3雷同)以最高奖计,2人以上合写按一篇计算。信息报道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按同级一等奖计,在局网发表的每篇奖5元,地级网的每篇奖10元,省级及以上网的每篇奖20元)。
  ②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赛课、公开教学情况:
  省一等奖以上100元;省二等奖、大市一等奖80元;省三等奖、大市二等奖、市一等奖60元;大市三等奖、市二等奖50元。同一课题以最高奖计不重复,对外公开教学、送教下乡、讲座等(市局名师任务、培训安排的除外)未设奖的在同级上按二等奖领取。指导教师以证书为准,降一档次领取。
  ③指导培养学生竞赛获奖情况:
  省一等奖以上、CN刊发表30元;省二等奖、大市一等奖20元;省三等奖、大市二等奖、市一等奖15元;大市三等奖、市二等奖20元;市三等奖、校一等奖10元。
  以上市级以上竞赛需是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协办,并以证书或文件为准。指导学生获奖的教师以证书第一位教师为主,协助指导培养的教师至多只能1人,并降一档次领取。同一内容或同一批次竞赛,获得不同级别或同一级别多个奖项,只累计最高奖。指导学生获得市以上团体奖的指导教师按一等奖200;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奖励(接受市局指派参加的非比赛项目按同级二等奖计);指导学生获得校团体奖的按一等奖100;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奖励,但若获得团体奖后,不与个别奖相重复。
  2、教学质量奖:
  按学校教学质量常规管理要求,达省标的获一等奖奖励200元,低于省标的获二等奖奖励180元。综合科教师有参加全市同考取得优异成绩的参照语数一等奖奖励,其余的参照语数二等奖领取。备课、作业批改、听课笔记、综合科教学监控等检查一次未达标的扣30元。
  3、校内表彰奖:
  获得学校表彰的“文明班级”表彰的班主任奖励30元,班科任教师奖励20元。获得学校表彰的“优秀教师”奖励30元。
  三、岗位津贴类(15%):(人均约425元)
  班主任500元;行政人员450元;教研组长400元;班级科任、年段长、备课组长、报帐员、器材保管、图书管理、网管员350元;其他教师300元。兼任多职务的在最高职务标准上多兼任职务加50元。
  1、学校发生一起严重责任安全事件,校长、分管副校长和责任人各扣100元。学校接受上级检查,因工作不到位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校长、分管副校长和项目负责人各扣50元,每次项目不达标分管副校长和项目负责人各扣30元。
  2、教师发生一起一般责任安全事件,责任教师扣50元。班级接受学校重要检查(含班级文化建设、卫生、黑板报等)时,一次不达标班主任、辅导员各扣10元。
  3、年段办公室、专用教室(含图书、器材等)接受学校重要检查时,一次不达标年段长、管理人员扣10元。
  四、考勤类(15%):(人均约425元)
  1、全期出满勤的发给满勤奖450元。未达到满勤奖的的按下列情形扣减后发给相应考勤奖。
  2、上班无故迟到(含值日、护送路队未签到,下同)一次扣5元,二次扣10元,三次扣20元,四次扣30元,五次视为旷课一节。
  3、旷课一节(含值日未到岗,下同)扣40元,二节扣100元,三节扣150元,四节以上(含四节)取消考勤奖。
  4、政治、业务学习(含教研组、备课组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10元,迟到一次扣5元。
  5、累计事假3天扣20元,4—5天每天扣30元,6—7天每天扣35元,8—10天每天扣40元,11天以上(含11天)取消考勤奖。请例假(如婚假、丧假、分娩假等)可不计。
  6、累计病假(提供医院证明)4—10天每天扣10元,10—15天每天扣15元,15—30天每天扣20元,30天以上取消考勤奖。男55岁、女50岁以上教师病假天数扣除3天后计算。
  四、其他类(5%):(人均约140元)
  1、代课、超课时补贴:每课时5元(公假时自调课可按代课计)。
  2、学校临时性工作加班补贴:按代课节次算代课补贴。
  五、备注:
  1、以上二至四项类的款数不足时,可以相互补充调整使用;调整后仍不足时按超过的平均款数递减;如有节余,节余款并入一项(基本绩效)按实发放。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与绩效补贴分配,已领取绩效补贴的应予以扣回。①触犯刑律被依法逮捕,或判处徒刑缓刑考察期的;②被劳动教养的;③违反师德师风情节严重的;④未承担任何学校分配工作的;⑤脱产学习一个学期以上的(公派学习除外)。
  3、本实施细则经校教代会通过后,于2009年1月1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