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2024-05-14

1. 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法律分析: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经国家认监委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认证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第七条 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经国家认监委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认证活动。
第八条 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法人资格;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有符合认证认可要求的管理制度;
(四)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五)有10名以上相应领域的专职认证人员。从事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还应当具备与从事相关产品认证活动相适应的检测、检查等技术能力。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认证机构资质,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认证认可条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2. 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法律分析:
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经国家认监委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认证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第七条 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经国家认监委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认证活动。
第八条 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法人资格;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有符合认证认可要求的管理制度;
(四)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五)有10名以上相应领域的专职认证人员。从事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还应当具备与从事相关产品认证活动相适应的检测、检查等技术能力。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认证机构资质,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认证认可条例规定的其他条件。

3. 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法律分析:
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法律依据: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第八条 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法人资格;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有符合认证认可要求的管理制度;
(四)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五)有10名以上相应领域的专职认证人员。
从事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还应当具备与从事相关产品认证活动相适应的检测、检查等技术能力。

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4. 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认证机构管理办法》。法律依据:《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八条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法人资格;(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三)有符合认证认可要求的管理制度;(四)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五)有10名以上相应领域的专职认证人员。从事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还应当具备与从事相关产品认证活动相适应的检测、检查等技术能力。

5. 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经国家认监委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认证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七条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经国家认监委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认证活动。第八条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法人资格;(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三)有符合认证认可要求的管理制度;(四)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五)有10名以上相应领域的专职认证人员。从事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还应当具备与从事相关产品认证活动相适应的检测、检查等技术能力。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认证机构资质,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认证认可条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6. 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一般程序:
(一)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市场监管总局或者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定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资质认定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资质认定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的要求,完成对申请人的技术评审。技术评审包括书面审查和现场评审(或者远程评审)。技术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资质认定期限内,资质认定部门应当将技术评审时间告知申请人。由于申请人整改或者其它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情况除外;
(四)资质认定部门自收到技术评审结论之日起,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认定证书。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第九条 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四)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五)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

7. 机构资质是什么意思

对于企业来说机构的资质证明是非常重要的,资质证明有时也是一种实力的象征,机构资质证明其实是很多的也很常见,但是很多人对于机构资质证明还是不太了解,那么,机构资质证明是什么?下面就跟着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机构资质证明是什么      资质证明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单位的,包括机关、团体、法人、企业等非自然人的实体或其下属部门的。另一类是个人的。它是说明单位或个人做事的一种资格。
      二、建筑公司如何取得资质      1、先在工商局注册一家注册资本600万元以上      2、公司成立后,办理建筑业三级总承包资质,按标准,需招聘3名以上建造师(房建专业)注册到贵公司;      3、等建造师注册成功后,请准备提交合法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验资报告,企业章程,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法人和三总师的身份证、照片和职称证,20人以上工程及经济类人员身份证和职称证,企业参加养老保险人员花名册和缴费发票,购买相关机械设备的清单和发票,等;      4、以上资料收集完成后,在建工信息网上下载申请表,并到当地区建委申请购买资质申报密码锁及备案;      5、把所有资料按当地建委要求组卷完成,带上所有审核原件,报区建委预审;      6、区建委在法定时间内审查完毕后,报市建委专家组审核,通过后,再网上公示,公告;      7、整个时间估计3个月内拿到资质      三、注册工程建筑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然人独资”),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如果你和朋友、家人合伙投资创业,可选择普通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如果只有你一个人作为股东,则选择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需要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验资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企业章程或协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经营地的房产权或使用权或租赁证明(加贴印花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机构资质证明是什么的内容,机构资质证明也有很多种,对于行业的不同,所需要办理的资质证明也是不同的,对于建筑行业也是需要相关的资质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机构资质是什么意思

8. 资质机构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由于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教育机构性质不同,短书建议先判断和分析教育机构发展方向,准确定位之后再去申请。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办证件有不一点同,虽然说营利性和非盈利的教育培训机构都需要去教育局审批《办学许可证》但是后面去办理的证就不一样了,前者需要去办理去工商局审批《营业执照》。后者需要去到民政局审批《民办非企业》。营利性或者非盈利性的两证办理成功之后,才算是真正拥有办学资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十二条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有关机关应当责令设定该行政许可的机关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