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是谁提出来的且在哪年执行的?

2024-05-13

1. 计划生育是谁提出来的且在哪年执行的?

法律分析:马寅初先生最早提出“计划生育”政策。70年代初以来中国政府开始大力推行计划生育; 1978年以后计划生育成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2007年10月28日,修改后的节能法将节约资源确定为基本国策。计划生育不再作为中国基本国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计划生育是谁提出来的且在哪年执行的?

2. 计划生育哪年开始执行

计划生育1982年开始执行。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自制订以来,对中国的人口问题和发展问题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但是也带来了人口老龄化问题,到21世纪初,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又做出了一些调整,由于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第一批独生子女已经到达适婚年龄,在许多地区,特别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计划生育政策有一定程度的放松,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议指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我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  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3. 计划生育哪年开始执行

计划生育1982年开始执行。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自制订以来,对中国的人口问题和发展问题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但是也带来了人口老龄化问题,到21世纪初,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又做出了一些调整,由于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第一批独生子女已经到达适婚年龄,在许多地区,特别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计划生育政策有一定程度的放松,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议指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我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  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计划生育哪年开始执行

4. 我国计划生育是哪年实施的?

说法很多,但是建议你采用国家红头文件确认的时间。
1995年8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中国的计划生育》称:
“1973年,中国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计划生育”。 
70年代推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是:“晚、稀、少”
“晚”是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结婚;“稀”指两胎间隔4年;“少”是指只生两个孩子。
80年代 推行的是“一胎化”政策

1981年3月6日,五届人大第十七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成立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作为国务院常设机构,负责全国的计划生育工作 所以也有人认为这是计划生育开始的年份。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确定“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同年12月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确立了计划生育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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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计划生育开始于哪一年?

我国于1971年就开始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但把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并写入宪法是1982年。
1971年,我国开始全民展开计划生育。1978年,计划生育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此后计划生育逐步强化实施,但把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并写入宪法是1982年。

计划生育的意义
1、有利于国家加速资金积累。实行计划生育,使国家用于新增人口的消费减少,从而加速资金积累。
2、有利于劳动就业。实行计划生育,可以使每年进入劳动适龄人口减少,从而有利于劳动就业。
3、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人口质量。实行计划生育,国家可以把积累下来的资金用于教育,使更多的人受到更多更好的教育和技术训练,从而达到提高全民族的人口质量的目的。
4、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人均资源水平。实行计划生育,可以缓解人地矛盾,提高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人均占有粮食的水平。

计划生育开始于哪一年?

6. 实行计划生育是谁提出来的

在新中国是马寅初先生最早提出“计划生育”主张的。马寅初先生于1957年提出了“新人口论”,主要内容是:我国应控制人口增长,节制生育,实行计划生育,其中最重要的是实行普遍避孕。计划生育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自制订以来,对中国的人口问题和发展问题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到21世纪初,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又做出了一些调整。由于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第一批独生子女已经到达适婚年龄,在许多地区,特别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计划生育政策有一定程度的放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第三条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第五条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7. 计划生育是哪年开始的

把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并写入宪法是1982年。法律依据:《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重要意义

    人口问题始终是关系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将计划生育确立为基本国策,积极探索符合我国实际的人口发展道路。经过全党全社会多年不懈努力,我国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人口过快增长得到有效控制,人口再生产类型实现历史性转变,有效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力促进了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和社会进步,改善了妇女儿童发展状况,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广大人民群众作出了重大贡献,计划生育工作者付出了艰苦努力。实践证明,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坚定不移地推行计划生育,既符合国家长远发展要求,又符合群众根本利益,是完全正确的,必须长期坚持。

    生育政策是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核心。现行生育政策是在长期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并随着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变化不断完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根据人口形势发展变化,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计划生育是哪年开始的

8. 实行计划生育是谁提出来的

第一个提出“计划生育”的是邵力子,第一个提出“计划生育”政策的是马寅初;邵力子最早在1921年任《民国日报》主编的时候,就提倡计划生育,在自己主编的副刊上发表十月革命后《俄国婚姻律》,把节制生育与妇女解放问题结合在一起宣传;1954年9月17日,邵力子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了关于计划生育的主题发言。这是他第二次在重大政治会议上发表自己的意见;马寅初在1957年6月召开的全国人大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了《新人口论》,正式提交了计划生育的提案。这是第一个关于“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大提案。法律依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国家指导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国家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予以保障,中央财政对西部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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