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的介绍

2024-05-13

1. 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的介绍

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简称中国民基会)隶属文化部,是民政部注册的全国性公募型公益组织。

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的介绍

2. 中国国际艺术协会的介绍

中国国际艺术协会,英译名:China International Art Association,简称:CIAA。 中国国际艺术协会是由从事艺术研究的专家学者和从事文化艺术实践的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组成的国际性学术团体。

3. 中国世界民族文化交流促进会的介绍

中国世界民族文化交流促进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管并批准成立,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全国性社会组织,成立于1994年5月。

中国世界民族文化交流促进会的介绍

4. 中国国际文学艺术家协会的组织机构

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下设十五个分会、三个中心、一个报社、二个杂志社和七大网站,即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作家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评论家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摄影家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美术家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书法家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音乐家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影视家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舞蹈家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收藏家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民间艺术家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香港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澳门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广东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海南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浙江分会;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影视艺术中心、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书画艺术经纪中心和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艺术交流中心;中国文化新闻报社;世界文艺杂志社、中国名家杂志社;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官方网、世界文艺网、中国名家网、中国经典网、中国文化新闻网、国际新闻在线和环球联合网。

5. 中国文化艺术协会的介绍

中国文化艺术协会(Chinese Culture and Arts Association)创立于2000年,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登记成立的艺术机构登记证号为37934311-003,由从事文化艺术研究的专家学者和从事文化艺术实践的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组成的全国性社会团体。

中国文化艺术协会的介绍

6. 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的理事成员

名誉会长:王 蒙 马启智 牟本理 廖正豪 玛依努尔·哈斯木(女) 朗格斯·施华洛世奇 许教武理事长:谷长江副理事长:王 凡 李 松理事会:谷长江 王 凡 李 松 王铁志 孙加木 马芳婷 琚平和 余 均 高爱霞理事会监事:张进战专家顾问委员会:叶曼大师 丹迥·冉纳班杂活佛 乔佩娟(女) 任长安 高成男秘 书 长:王 凡

7. 世界华人华侨艺术家联合会的联合会章程

第二条:本会以坚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艺术,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第三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国家宪法为准则,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并结合联合会自身的艺术特点积极开展工作。第四条:本会坚持民主、团结、继承、创新服务的原则。第五条: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正确的理论引导人、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努力提高美术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修养和业务水平。第六条:鼓励并组织会员深世界各地进行艺术创作多样化、多层次、多反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第七条:着眼世界文化发展前沿。继承和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书画艺术。积极学习两岸的优秀文化艺术成果。举办各种形式的书画展览和评奖活动。对取得优秀成果的团体及个人会员进行宣传和鼓励。第八条:努力加强艺术理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引导世界华人华侨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第九条:开展人才培训工作。提高书画创作的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主动和培养艺术人才。第十条:努力办好协会所属报刊和网络平台。扩大宣传会员的艺术创作、扩大信息交流。第十一条:发展专家优势,遵循书画艺术规律,设立世界华人华侨艺术家联合会的特殊学术交流论坛。第十二条:推进华人艺术家交流。开展不同风格的艺术作品的展览活动。炫扬中华民族文化。第十三条: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文化艺术单位、社会各界等密切合作,促进华人艺术事业的发展。第十四条:本会会员人创作成果、著作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要求本会予以保护,本会有责任提供法律咨询、协调纠纷等服务,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利。第十五条: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制。各级书画组织可以成为本会会员。爱好书画艺术的其它单位也可成为会员。凡是想成为会员单位,需提出申请并经本会主席团审议批准可成为团体会员。团体会员的权利:推选世界华人华侨艺术家联合会的艺术家代表大会代表。参加本会活动。介绍其它会员加入本会,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团体会员享有终身的会员资格。团体会员的义务: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完成本会交付的工作。第十六条:凡是热爱中国文化艺术的个人。可以成为个人会员。若是团体会员的个人,申请入会需要团体审批并报协会备案。第十七条:会员要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参加本会活动,维护本会权益。完成本会交付的工作及为协会建设做出奉献义务。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有对本会工作及领导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利。会员有退会的自由。第十八条:会员如果违反本会章程和行政法律法规,可以劝其退会和取消会籍。第十九条:本会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世界华人华侨艺术家联合会代表大会。其职权是:1、决定本会工作方针和任务。2、审议工作报告3、制定和修改《世界华人华侨艺术家联合会章程》。4、选举领导机构。5、决定其它大事项。第二十条:世界华人华侨艺术家代表大会代表由团体领导或个人会员推荐。各团体大会可以推选日常会员工作负责人为世界华人华侨艺术家代表大会的团体会员代表。第二十一条:世界华人华侨艺术家会员代表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候选会员可以各团体会员推选。第二十二条:理事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团。主席团任命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华人华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有理事会执行华人华侨代表大会决议。理事会闭会期间有主席团执行华人华侨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协会副主席主持协会日常工作。第二十三条:本会设有荣誉主席、特邀顾问、艺术顾问。有主席团推选和聘请。并不参与理事工作。第二十四条:华人华侨艺术家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理事会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理事会可以定期举行。会议由主席召集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委托协会副主席召集。会议根据需要随时召开。第二十五条:主席团成员和理事会理事有对本会建设发展和社会公益事业基金参与和奉献的责任。第二十六条:对违反法律法规章程的领导会员经根据管理要求予以或罢免相关职务。第二十七条:本会经费来源:会员会费、本会举办各种书画活动的收入、社会赞助及其它合法收入。第二十八条:世界华人华侨艺术家联合会是经香港政府批准登记注册。登记注册号为:50425436-000-03-09-04;世界华人华侨艺术家联合会英文全称是:WORLD FEDERATION FOR XHINESE AND OVERSEAS XHINESE ARTISTS。本会办公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188号北方明珠大厦3号楼1107室,邮编:102218 。第二十九条:本会本会章程由世界华人华侨艺术家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条款解释权归世界华人华侨艺术家联合会。

世界华人华侨艺术家联合会的联合会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