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军人的伤残保险是怎么给的?

2024-05-13

1. 伤残军人的伤残保险是怎么给的?

符合享受军人伤亡保险待遇的,由军人本人或法定保险金受益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军人伤亡保险金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按照批准的数额给付保险金受益人。
当现役军人因战、因公死亡时,其法定保险金受益人可以领取一次性死亡保险金。军人死亡保险金给付标准,由总部定期公布。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伤亡保险暂行规定第四条 全军军人保险委员会领导下的军人保险行政管理机构主管全军军人伤亡保险行政工作,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全军军人伤亡保险基金的管理。各级后勤机关负责本级军人伤亡保险工作。具体业务由军人保险机构承办,未设军人保险机构的单位,由后勤财务部门承办。

扩展资料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伤亡保险暂行规定
第二十三条 军人伤亡性质认定,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军人伤残、病残等级评定,依照《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和《革命伤残军人评定病残的条件》执行。
第二十五条 军人伤残评定工作,依照《军队评定伤残等级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军人保险机构对伤亡性质认定或者伤残等级评定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告军人保险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伤亡保险暂行规定

伤残军人的伤残保险是怎么给的?

2. 伤残退伍军人养老金保险

  一个已经提前退休7年的(53岁退的,已经晚了三年)的五级残疾军人回答你:
  国家对于伤残退伍军人,没有什么优惠政策的,就是要和社会上普通残疾、重病、精神等劳动力丧失的人员一样实行提前退休。要提醒你的是工龄问题,军龄(含待安置期间)全部转化为工龄的,除了你是农村户籍,一般向我们工龄不是问题(我就有30年的工龄)
  一、提早退休的基本条件(社会保险,不管是在职、还是在乡的城镇户口)
  1.年龄在五十周岁以上;
  2.具有十五年的工龄记录或者缴费记录(军龄也算作工龄的);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力鉴定中心”检查鉴定,结论是“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二、流程和程序
  1.退休与否是与民政、优抚这条线没有关系的!完全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业务范畴。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独有文件规定“大部分丧失劳动”者,这个文件在新中国建立劳工制度以后就有了,除了伤残军人,还有普通残疾人、盲人、精神病患者、以及因病因职业病者。特殊工种(油漆、高温、化工、锅炉、高原、潜水等)因为就业档案有相关记录,就不用再作鉴定。
  3.首先要你是自己提出志愿提早退休的要求。
  4.自己到到街道、社区的事务中心填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并交付350元鉴定费(鉴定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在职战友有单位报销费用,无业的可以有民政局报销);
  5.根据省市级“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通知,按照约定的时间与残疾、精神、视力障碍等同时在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有中心的大夫分科进行鉴定;
  6.两周后,你就会收到省市级“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的鉴定报告,如果里面鉴定结果有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你马上就要拿到所属区域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提早退休手续;
  7.次月你就可以固定一个银行,拿到退休金(一直拿的伤残抚恤金跟它没有任何关系,完全属于两条线);
  8.退休金是依据地方核算的具体办法(工龄、年平均工资、缴费水平)发放,与几级伤残、应战因公、因病无关,也没有和立功、英雄又任何关联(都是电脑计算的,社保局有关人员会告诉你透明计算办法,这个是透明公开的)。
  三、主要碰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仅供参考核自我决策)
  1.根据自己伤残证和受伤记录,决定主攻方向
  受伤和评残的过程是每个战友自己知道的,你受伤几个地方,鉴定还是找最厉害的伤处,而且记录在档案里跟你一辈子。这就是今天的主攻方向,有一个战友是因病五级(食管、胃部分切除),但是他提出了近几年一直脑部疼痛的理由;我就告诉他,脑部疼痛合病毒性XX是一个世界性的不治之症,CT和核磁共振的片子是根本看不出来问题点的,就是提了也一点也不会有助于鉴定结论,因为就是打架来个轻微脑震荡也会疼痛好长时间的,在医生眼里那就是一颗草的问题--有,但是不一定起作用。
  2.七级以下伤残不要去浪费鉴定费,就是六级也是在走刀锋(四级以上不用鉴定),鉴定中心与部队鉴定的标准应该是一致的,但是其目的性不同,决定了工作态度的不同。
  A.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已经进入了一个老年化时代,加上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过去企业发放总是要拖沓一段时间,甚至不发放)虽然有国家保障,但是我们经济与发达国家相比有相当大的差距,养老基金捉襟见肘;所以鉴定就偏紧偏紧再偏紧。
  B.现在回想起来,从内心讲部队对伤残人员(少部分除外)是丢包袱的态度,因为离开部队由地方民政接管,与鉴定机构没有太大的关系,加上战友的感情和国家、军队大形势因此评残 就会放的松一点。
  C. 综上所述,七级以下的伤残人员就不要报什么奢望,没有人脉资源或者伤情发展的前途下,就不要去冒险,几乎没有概率。就是六级也是走刀锋的事,概率一半一半吧。
  3.事先的准备工作和鉴定现场注意点
  A.首先你必须努力学习劳动力评价标准,见网页http://www.docin.com/p-4403620.html所示;
  B.根据上述标准再结合自己的伤情,就是我们的主攻方向;
  C.最为关键的准备工作就是证据问题,我们的伤残证或者民政局给与的伤残情况证明,仅仅是一份过时的身份证明,与我们的身份证一样的是一份辅助证据,因为我们之间伤情各个相异,就不能细说了。那我来讲,就是脊椎嵌中了YN鬼子的地雷片,有X光、CT片和几年的就诊病历以外,要紧的是说明双腿因为受伤导致肌无力的证明;因为劳动力鉴定评价标准主要参照的是  (脊椎受伤压迫神经系统)双腿肌无力要求;所以和顺利的除了理想的结论。有的战友的伤不是能够用X光、CT片或者核磁共振来证明的,那就要作相当时间(起码半年吧)就诊或者住院吧,用病历和出院小结来证明确实丧失了大部分劳动能力。换句话讲,就是用一大堆的病历,把鉴定医生感动。
  D.去鉴定中心不要用部队行军的方式进入鉴定室,雄赳赳、气昂昂地就是我的亲戚也不能偏袒吧。最好有几个家属朋友辅助你,甚至于有必要地借一个轮椅车或者拐杖进入鉴定室。

3. 退伍军人在地方补评后还能领取伤残军人保险金吗

依据现行民政部《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规定:
第五章抚恤金发放
  第二十二条       伤残人员从被批准残疾等级评定后的第二个月起,由发给其伤残证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规定予以抚恤。伤残人员抚恤关系转移的,其当年的抚恤金由部队或者迁出地的民政部门负责发给,从第二年起由迁入地民政部门按当地标准发给。

退伍军人在地方补评后还能领取伤残军人保险金吗

4. 伤残军人退伍医疗保险谁交

伤残军人退伍医疗保险由优抚关系所在民政部门予以缴纳。伤残军人就业时期那么就有单位与职工一样缴纳社保(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及住房公积金(这是非强制的,合同约定才会有)。如果是处于无业、下岗而失业保险金已经领取完的情况下、以及农村等没有固定收入的残疾军人,则由优抚关系所在民政部门予以缴纳医疗保障基金。不管是单位缴纳还是民政局缴纳的医保,残疾军人会以六级以上和七级以下享受不同待遇的医保待遇,比如北京、天津、上海、广东等省市就是六级以上战友免费医疗的,七级以下战友与普通医保一样待遇外,在旧伤复发时可以到民政局报销自费部分的50到70%的费用。而其他省市就住院基本相同报销90%到95%,而门诊就各不同了,有的是按照级别予以一年发给几千元的承包费用,有的省市那就是没有门诊医保的。【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条    军人的抚恤优待,实行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方针,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全社会应当关怀、尊重抚恤优待对象,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军人抚恤优待事业提供捐助。第八条   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为烈士:(一)对敌作战死亡,或者对敌作战负伤在医疗终结前因伤死亡的;(二)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或者犯罪分子杀害,或者被俘、被捕后不屈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折磨致死的;(三)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或者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死亡的;(四)因执行军事演习、战备航行飞行、空降和导弹发射训练、试航试飞任务以及参加武器装备科研试验死亡的;(五)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六)其他死难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现役军人在执行对敌作战、边海防执勤或者抢险救灾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烈士对待。批准烈士,属于因战死亡的,由军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属于非因战死亡的,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

5. 退伍军人补办残疾证后何时领抚恤金?

      退伍军人补办《残疾军人证》,在省市区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批准后,领到《残疾军人证》后,就有户籍地县市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或街道、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发给特定银行的借记卡,次月才能在此银行卡中得到抚恤金的。依据是《伤残抚恤管理办法》(2020年2月1日实施)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伤残人员从被批准残疾等级评定后的下一个月起,由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规定予以抚恤。伤残人员抚恤关系转移的,其当年的抚恤金由部队或者迁出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发给,从下一年起由迁入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当地标准发给。由于申请人原因造成抚恤金断发的,不再补发。

退伍军人补办残疾证后何时领抚恤金?

6. 军人伤残保险金多久发

法律分析:残疾军人抚恤金的发放,各个省市、地区、县市、甚至社区是各不同的,可能对于等级高一点的还是按月发放多一点,但是每月、每季、每半年发放的频率发放都是到处多有的,具体的需要去咨询有关部门。伤残军人抚恤金发放时间是12个月,伤残军人去世后,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具体标准以当地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7. 伤残军人的伤残保险是怎么给的?

符合享受军人伤亡保险待遇的,由军人本人或法定保险金受益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军人伤亡保险金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按照批准的数额给付保险金受益人。
当现役军人因战、因公死亡时,其法定保险金受益人可以领取一次性死亡保险金。军人死亡保险金给付标准,由总部定期公布。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伤亡保险暂行规定第四条 全军军人保险委员会领导下的军人保险行政管理机构主管全军军人伤亡保险行政工作,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全军军人伤亡保险基金的管理。各级后勤机关负责本级军人伤亡保险工作。具体业务由军人保险机构承办,未设军人保险机构的单位,由后勤财务部门承办。

扩展资料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伤亡保险暂行规定
第二十三条 军人伤亡性质认定,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军人伤残、病残等级评定,依照《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和《革命伤残军人评定病残的条件》执行。
第二十五条 军人伤残评定工作,依照《军队评定伤残等级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军人保险机构对伤亡性质认定或者伤残等级评定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告军人保险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伤亡保险暂行规定

伤残军人的伤残保险是怎么给的?

8. 谁领过军人残疾保险金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军人伤亡保险待遇如下:1.什么是军人伤亡保险?军人伤亡保险,是对因战、因公死亡或者致残的军人,以及因病致残的初级士官和义务兵给予经济补偿。军人伤亡保险待遇享受对象为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2.军人伤亡保险待遇享受条件和给付标准有哪些?当现役军人因战、因公死亡时,其法定保险金受益人可以领取一次性死亡保险金。军人死亡保险金给付标准,由总部定期公布。当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时,按照评定的残疾等级,享受军人残疾保险待遇,军人本人可以领取一次性残疾保险金。军人残疾保险金,按发生伤残当月本人工资收入乘以相应给付月数确定。3.如何申请领取军人伤亡保险金?符合享受军人伤亡保险待遇的,由军人本人或法定保险金受益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军人伤亡保险金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按照批准的数额给付保险金受益人。4.发生残情加重或二次致残等情况时,军人伤亡保险待遇如何确定?已领取过残疾保险金的,因残情加重又被评定了更高残疾等级的,按照提高后的残疾等级标准补齐差额;发生二次致残的,按照重新评定的残疾等级领取残疾保险金;因旧伤复发死亡的,按照认定的死亡性质给付死亡保险金。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