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保修期物业有维修房屋的义务吗

2024-04-29

1. 过了保修期物业有维修房屋的义务吗

一、物业没有维修房屋的义务,只有当小区的公共部分有损坏和维护时才可以申请公共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和维护,业主自己房屋内部的问题,是需要业主自己花钱维修的。
二、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三、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中的义务主要有:
①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
②接受业主委员会和全体业主的监督;
③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并经业主委员会认可;
④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过了保修期物业有维修房屋的义务吗

2. 物业有义务协助开发商维修保质期内的房屋吗

物业有义务协助开发维修保质期内的房屋;
若物业不协助,让业主直接每一户找开发公司维修,
这样操作的情况,弊端较多,不能体现物业公司的良好服务。

房屋维修工作作为物业公司的基本业务之一;
一般的操作是分户业主集中将问题反馈到物业公司,
由物业进行分类汇总后统一转交给开发公司,约定维修时间,
然后跟进维修情况并回访。

3. 过了保修期物业还有责任维修吗

法律分析:物业没有维修房屋的义务,只有当小区的公共部分有损坏和维护时才可以申请公共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和维护,业主自己房屋内部的问题,是需要业主自己花钱维修的。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过了保修期物业还有责任维修吗

4. 过了质保期,住宅由物业接手维修保养吗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关于屋面防水工程的保修期限为5年。
  屋顶漏水的主要原因一般是建筑物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应该由开发商负责保修。而过了保质期的,则需要与业委会等商量看能否使用维修基金进行维修。
  所以,如果购房者购买的是一手房,那么在交房时需要向开发商索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确认房屋质量和房屋的保修事宜。并且,在房屋出现问题时及时与开发商沟通并保留好相应的证据。

5. 过了保修期物业还有责任维修吗?

法律分析:
物业没有维修房屋的义务,只有当小区的公共部分有损坏和维护时才可以申请公共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和维护,业主自己房屋内部的问题,是需要业主自己花钱维修的。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过了保修期物业还有责任维修吗?

6. 房屋在质保期内维修是算物业的还是开发商的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质保期是开发商承担维修。
二,但是一般开发商都会委托物业进行维修。
所以,向物业反映即可。【摘要】
房屋在质保期内维修是算物业的还是开发商的【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质保期是开发商承担维修。
二,但是一般开发商都会委托物业进行维修。
所以,向物业反映即可。【回答】
我家房子从入户开始冬天墙体潮湿张黑毛,物业不管,开发商也来过了,建筑商也来过了,都没有给我解决这个问题,所以我两年没有交物业费了,今天物业来人,说把我们起诉了,还说我们维权,为错地方了,我想知道我不找物业,我找人家开发商,我也找不到人家啊,我我应该怎么办【提问】
质保是开发商哦,您真的找错维权对象。【回答】
也有可能是您装修导致的。没有查清原因,直接想当然确定责任人,不是合法解决问题的方式。【回答】

7.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维修后有保修期吗

您好,有的,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此外,建设部在 《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还详细规定了一些房屋各个部位、部件的保修期,主要包括: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 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开发商与用户 自行约定。
此外,上述期限是指建筑商对开发商的保修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但等房子销售到业主手中,上述规定的保修期限可能已经过了大半。因此,这一期限要比上述规定的保修期限要短,业主在订立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作为合同附件的《住宅质量保证书》,看清上面所承诺的保修时间长短和起算时间。如果觉 得保修时间太短,可进行补充约定,以保护自己的权益。【摘要】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维修后有保修期吗【提问】
您好,有的,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此外,建设部在 《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还详细规定了一些房屋各个部位、部件的保修期,主要包括: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 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开发商与用户 自行约定。
此外,上述期限是指建筑商对开发商的保修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但等房子销售到业主手中,上述规定的保修期限可能已经过了大半。因此,这一期限要比上述规定的保修期限要短,业主在订立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作为合同附件的《住宅质量保证书》,看清上面所承诺的保修时间长短和起算时间。如果觉 得保修时间太短,可进行补充约定,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回答】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维修后有保修期吗

8. 房屋维修质保期几年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的房屋保修年限为2年或5年。
法律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外墙的防漏则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