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有残疾人需要缴纳残保金吗?

2024-05-16

1. 单位没有残疾人需要缴纳残保金吗?

正因为没有残疾人,才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参考依据: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相关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一定比例的,要交纳残疾人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
“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扩展资料: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单位没有残疾人需要缴纳残保金吗?

2. 单位没有残疾人需要缴纳残保金吗?

【法律分析】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我们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由用人单位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近年残疾人就业总数明显增加。且国家鼓励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残疾人通过比常人多一倍的努力,坚强乐观的战胜生活。作为企业,提供残疾人就业机会,是莫大的善事。因而从某种角度来说,未达到规定比例招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残疾人保障金就是一种义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因而用人单位不招残疾人员工或者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达不到要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一点五规定的,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对下列企业、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一)吸纳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二)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三)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四)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五)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六)国务院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的其他企业、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二十九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就业条件。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残疾人。

3. 单位没有残疾人需要缴纳残保金吗

不是的。地税没有错如果一个单位按比例安排了残疾人就业,就无需缴纳残保金。各地的比例可能会有差别,北京要求按照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比少于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如果你们单位没有安排,就要缴纳残保金。残保金是根据上年当地平均工资来确定的,你去办理的时候窗口会给你核定你应该缴纳的金额补充:北京地区的计算方法是: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7%-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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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有残疾人需要缴纳残保金吗

4. 残疾人保障金如何缴纳?缴纳有什么要求?

残保金缴纳方式为,应缴纳残保金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在残保金申报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持残保金审核机构出具的《一般缴款书(收据)》到开户银行划款或其他银行现金缴纳。
取得《一般缴款书(收据)》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1、用人单位到残保金审核机构现场递交材料的。在审核通过后,由残保金审核机构根据出具的《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书》中核定的金额,现场打印《一般缴款书(收据)》。
2、用人单位通过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残保金代征系统自行申报审核残保金的,可提前到残保金审核机构现场领取空白《一般缴款书(收据)》。待审核通过后,使用残保金代征系统中的打印功能自行打印。若打印不便,也可以手工填写。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5. 哪些单位要交残疾人保障金?

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法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一定比例的,要交纳残疾人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为了规范和加强“保障金”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在职职工总数,按用人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也可参照人事、劳动、统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核定。 
  安排残疾人就业必须是单位正式职工或与单位依法签定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由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职工。已安排的残疾军人和因工致残人员,经鉴定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并办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方可计入安置比例。 
  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以当地统计行政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假定您所在地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0000元,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200人,无残疾人。 
  应缴纳的保障金=200*20000*1.5%=60000元。 

哪些单位要交残疾人保障金?

6. 残疾人保障金如何缴纳?缴纳有什么要求?

残保金缴纳方式为,应缴纳残保金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在残保金申报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持残保金审核机构出具的《一般缴款书(收据)》到开户银行划款或其他银行现金缴纳。如何取得《一般缴款书(收据)》?取得《一般缴款书(收据)》的方式有以下两种:1、用人单位到残保金审核机构现场递交材料的。在审核通过后,由残保金审核机构根据出具的《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书》中核定的金额,现场打印《一般缴款书(收据)》。2、用人单位通过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残保金代征系统自行申报审核残保金的,可提前到残保金审核机构现场领取空白《一般缴款书(收据)》。待审核通过后,使用残保金代征系统中的打印功能自行打印。若打印不便,也可以手工填写。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以上是关于残疾人保障金如何缴纳?缴纳有什么要求?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7. 残疾人保障金是不是每个单位都得交

1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范围是:所有在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
因此,你们这个企业如果没有按规定安置残疾人,也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数额的计算为:
应安置残疾人数=年末在职职工人数*1.5%(要求安置的比例)-在岗残疾人数 ,即:
5*1.5%-0=0.75(人);
未按规定比例安置的单位每年按应安置的人数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  你企业具体缴纳金额为:应安置人数0.75(人)*上年度全市(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总数;

残疾人保障金是不是每个单位都得交

8.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什么情况下单位不用缴纳

只要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规定的比例人数,就可以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全体在职职工的人数百分比确定的,一般是1.6%或者1.7%。

扩展资料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法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一定比例的,要交纳残疾人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
为了规范和加强“保障金”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保障金”按属地原则交纳,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规定的安排比例。
第三条
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交纳的“保障金”从管理费用中列支,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交纳的“保障金”从单位预算经费包干结余或收支结余中列支。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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