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纠纷

2024-05-13

1. 二手房交易纠纷

从以下来分析:
1、杨是否有权利卖这套房子?因为房产证上写的是老公(吴)的名字,理论上来说杨是没有权利单方就把房子卖掉的,但若杨出示假的公证,说自己已经取得老公(吴)的全权授权卖房,那么买家(王)就是善意取得人,而房款又全部交给了杨,所以合同的成立的,因此应判过户给王;那么些老公(吴)就应该向老婆(杨)索赔啦。
2、若杨没有出示老公(吴)的授权,仅以口头表述将老公的房子卖给王,那她就是没有权利卖房的,而买家(王)也应当清楚卖家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有权利卖房,在这种情况下,双方仍然达成交易,那么这份合同由始至终就不成立,所以杨应将款项退还给王,而不应将房子过户给王。
以上是我的分析,不代表法院的立场。

二手房交易纠纷

2. 二手房交易纠纷

不要说房子便宜不便宜卖,这和纠纷没关系。
你得描述很含糊,这20万要来干什么呢?给我的感觉是银行需要这20万的给付凭证,证明你们之间确实是正常房产买卖交的首付款。而且要在贷款银行的账户上划这20万的钱款。现在的情况是买卖双方都没有能力再拿出20万元钱证明给银行看了。
你们三方签的合同我没看到所以不敢说是谁的责任,这种情况一般没有卖家的责任。你不需要听中介得任何主意,只需要催促中介快速办理,要么就终止交易。否则立即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起诉中介方故意拖延交易或在交易过程中负有重大责任(也可以以此来吓唬中介,凡事不可做绝)
你想想,你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如果没有任何违约他有什么理由指责你呢?态度要强硬、立场要坚决但不要偏激,切记!我以前是做中介的,有理走遍天下!!!

3. 二手房交易纠纷

有违约的风险。
1、首付应该不只是定金,而是房款的一部分。这就说明交易以进入实质性阶段。
2、“两个月办好”只是口头约定,对双方都没有约束力。
3、“换了银行贷款”应该也取得了你的配合(例如你也去了银行办理手续、签字),说明更换银行你是默许的(当然你也应该知道更换银行办理贷款需要时间)。
所以,很明显你不想卖的原因是利益的驱使,损害了买方的利益,属于违约行为。 
建议:如果房价涨的幅度大大超过你收取的定金和应当支付的中介费,例如:首付款20万,其中定金5万;中介费1.5万(不管原来约定谁负担);房价长了8万;8-6.5=1.5万。那么你退还买方房款并支付违约金后还有利可图,你就可以与买方协商终止合同的事宜,表明你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并强调办理时间过长,耽误了你买房等苦衷,取得对方的谅解和信任,可能买方会加多1-2万(也就同你违约另外出售所获差不多)和平解决。真的违约后另外出售也存在同样风险,因为不但要另找客户,还同样需要时间办理,同样房价变化,同样...没完没了。

二手房交易纠纷

4. 二手房交易纠纷?

按你上述的事实(如果全部与实际情况相符的话),你不仅没有违法,并且相反的是A中介违法了。按我国法律的规定,权利义务是对等的,你们付了诚意金(不管金额是多少),那你们这一方在签订这份意向合同时就已经承担了相应的风险,而A中介在签订这份合同时只有权利,不承担任何义务和风险(事实上他们也只是将诚意金一退了之),这中协议在法律上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的合同”,你们可以起诉A中介,要求他们双倍返还(他们已经返还了你们的一份,还可以主张要求返还另一份)。但如果你们希望息事宁人的话,也可以把你们的观点亮明。
你们如果是在返还诚意金之后再去委托B中介的话,你们的委托合法有效。

5. 二手房交易该注意哪些环节,发生二手房纠纷该怎么办呢

一、二手房交易该注意哪些环节近年来,由于合同签订不规范而引起的事后纠纷不断发生,其实这许许多多的纠纷只要在签订合同时稍加注意,大都能事先避免。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只要你留心注意以下几点,就能让你有更多的安全保证。
1、付款方式应该约定明确。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付款方式是必须要重点注意的一项要素。在付款方式的选择上可以标明:在签订合同时,客户即支付相当于房价款百分之多少的定金给业主或中介公司;在买卖双方直接交易的情况下,可注明在办理立契过户当天,客户支付给业主百分之多少的房款,最好有一小部分剩余款项的支付能放在物业交验之后的几个工作日内进行。
2、交房时间。房屋交验在二手房买卖中是个不可忽视的环节,因此在合同签订时,应当注明房屋交验的时间是在过户后第几个工作日,或是双方约定的其他时间;房屋交验前产生的费用及房屋交验时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另外双方的其他约定也需在合同中注明。
3、居间中保。合同内容为了省心、安全,许多客户会选择通过房产中介公司来代办过户手续。中介公司除代办过户业务外,还推出居间中保服务。所谓中保就是作为中间人能保证双方交易成功,即保证成功交易后买方能得到没有产权纠纷的房产证明,卖方能得到全部交易房款。
4、违约责任。在合同中要标明各方的责任与义务,这样有利于避免纠纷的发生。如违约责任、违约金款项、逾期付款责任、滞纳金款项及其他违约情况的处理等。
二、发生二手房纠纷该怎么办房屋的价值因为比较大,二手房交易纠纷涉及的标的额也可能比较大,当事人双方都会比较重视,而发生纠纷的处理方法主要有以下几个:
1、协商。任何纠纷解决的首选方法都是协商,因为协商不需要走太过正式的法律程序,耗费时间短,虽然也存在着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等缺陷,但在有些情况下反而是比较有效的方法。
2、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以保护合法权益。消费者协会是由政府有关部门发起,经国务院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批准,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依据法律赋予的七项职能,专门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公益性组织。
3、仲裁。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官方身份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
4、向有关人民法院起诉。这四种方式在时间上并没有严格起承关系,发生纠纷后可以直接起诉。

二手房交易该注意哪些环节,发生二手房纠纷该怎么办呢

6. 购买二手房要注意的常见纠纷

第一类是房价上涨过快,上家毁约引起的纠纷。
遇到这种情况下家有三个办法解决:
1、如果《居间协议》或《定金协议》已明确了房产买卖的主要条款,则可视为《买卖合同》,下家有权要求上家继续履行该合同。这些主要条款有:价格、房屋位置、付款时间、过户时间、交房时间等。不过,大多数《定金协议》或《居间协议》都不全部具备上述条款,因此,不能视为《买卖合同》;
2、如果双倍返还定金还不能弥补下家的损失,下家可以要求赔偿实际损失。比如下家付了5万元定金,上家不想卖房,只同意返还10万元,而此时房价涨了20万元,那么上家仍然赚15万元。这时,下家可要求上家赔偿差价损失,也就是下家按实际损失来索赔,这个实际损失就是房价上涨的差价,下家可以按20万元来索赔。
3、当然,更简单的办法是直接适用《定金合同》或《居间协议》中的定金罚则,即要求上家双倍返还。
签订买卖合同有一个必要的步骤是在网上进行合同备案,这个备案可以通过中介公司备案或买卖双方直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备案。《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是示范文本,共有13项条款、6个附件,对房屋基本情况、付款时间、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内容都做了约定。签订买卖合同后,上家违约不卖,不管下家是否支付了房款,也不管上家是否愿意承担违约责任,下家都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上家仍拒绝履行,下家可诉至法院要求强制履行。建议在房价上涨比较快时,下家付定金争取多付点,付了定金以后尽早签订买卖合同。
第二类是下家贷款出现障碍引起的纠纷。
下家向银行申请贷款未获批准的,原因一般有两个:一是由于个人资信等问题,银行不愿贷款;二是由于信贷政策等原因,贷款不足。如申请100万元,银行只肯贷80万元。
在这两种情况下,都会造成下家没有足够的资金按时支付房款,通常,由于银行不贷款或不足额贷款,下家要用自有资金来付房款,否则可能构成违约。因为,几乎所有的买卖合同中都约定,如下家贷款不足,则应在交易过户时补足不足部分,所以贷款的风险要由下家来承担。
为避免这类纠纷,下家应该尽早向银行咨询贷款事宜,问清楚是否能申请贷款,可以贷多少,不能只听信中介对贷款情况的估计,最好直接向银行咨询。此外,也可在合同中约定:若因贷款未获批或未足额获批造成下家付款能力出现严重问题的,任意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上家应返还已收房款,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类是交易税费计算出现误差而产生的纠纷。
由于交易税费受国家宏观调控、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变动性很大。这些税收主要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目前至2009年12月31日前的交易税收根据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而有所不同。
普通住宅(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内环的价格在245万元以内、内环到外环之间的价格在140万元以下、外环的在98万元以下;容积率大于1)和非普通住宅(普通住宅以外的住宅房屋)按以下标准缴纳(附表)。
另外,个人转让两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缴纳标准经常会发生变化,所以一定要及时了解缴纳标准。
关于税收由谁缴纳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双方未约定,那么应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应付的税费。
二是约定由下家来承担所有税费,上家只管“到手价”。这种约定对下家有一定的风险,因为如果签约后到交易期间,税收发生变化,那么增加的税收只能由下家承担了。
三是做低房价。双方为降低交易成本而少缴税,通常会将正式买卖合同中的房价做低,再以“装修款”或“房屋补偿款”的名义支付差额部分。此种做法违反法律规定,是逃税行为。而且,做低的合同价经常在缴税的时候遇到障碍,被税务部门认为合同价过低而要求按评估价缴税,这样一来,买卖双方常常会为了增加的税收由谁承担而产生纠纷,但一方不得以做低房价为由,主张买卖合同无效。
一、二手房未过户怎么预防风险
二手房未过户的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预防风险:一是应该在购买房屋的所有权转移(过户)后,再对房屋进行装修。

7. 二手房交易纠纷

法律分析: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手房交易纠纷

8. 二手房交易纠纷

1、协商处理。所谓协商处理,就是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对合同中有争议的部分进行协商,从而对原合同中规定的或者没有规定的内容进行修改、删除和增加。

2、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协商处理,可以理解为把先前的二手房合同作废掉,然后经过协商后再签订新的合同。协商处理二手房纠纷的优点在于,减少了当事人的成本。
3、起诉处理,如果二手房买卖的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二手房合同纠纷,那么,就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来处理二手房买卖纠纷。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二手房买卖纠纷以及如何处理二手房纠纷方面的一些问题,买房对于大家来说都是一件高兴的事情,谁也不想出现纠纷,所以大家在交易的时候一定小心,无论是买房子还是买房子再找中介的时候也要找有一点知名度的经纪公司,这种公司的风险要小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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