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考试求解答案例分析 急急急!!!谢谢!!!

2024-05-14

1. 保险考试求解答案例分析 急急急!!!谢谢!!!

1、答:客户共投资保险10+8+5=23万,甲、乙、丙分别占比例为10/23、8/23、5/23,实际损失为7万,则甲、乙、丙各承担保险责任分别为10/23×7=3.043万、8/23×7=2.434万、5/23×7=1.521万.

2、保险人为中国人寿、投保人为张明、被保险人为张明的父亲、受益人为张明,保险标的是人身保险。

保险考试求解答案例分析 急急急!!!谢谢!!!

2. 求解保险案列分析!!!

一、保单质押行为无效,因为保单的质押,变更受益人等行为需经被保险人也就是甲书面同意。
二、乙的诉求不成立,他是继承人没错,但不是受益人。他可以继承甲的保险理赔金之外的其他遗产,而保险金只能给指定受益人,只有在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才被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
三、法院判定丙胜诉,乙需要归还保单,由丙向保险公司提起理赔申请获取保险金。
至于丙没有生活自理能力,那么这个保险金就由其监护人(监护人未必是乙)代为保管,照顾丙的生活。但保险金的所有权还是属于丙的。

3. 保险学分析案例,在线等答案,高手帮忙啊~谢谢谢谢!!

第一 这个H0-3的条款不清楚 无法为你解释

第二 同时你购买的美国保险  这个只有美国保险法律来解决

第三  需要说明的是 保险保额和保险标的之间有联系的 无论保了什么 保了多少都是有相应的对应价值的。

第四 建议你咨询你的美国保险老师 或者美国保险协会来获取信息  

第五 中国的保险没有向外国完全开放 也就是没有和国际接轨 属于小保险 不是宏观大保险所以这个问题无法解答

第六 祝 你工作顺利 事业发达 生活安康 家庭幸福

保险学分析案例,在线等答案,高手帮忙啊~谢谢谢谢!!

4. 保险学案例分析题!!!!急急急

没有。
1、保险利益指投保人应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可用经济价值衡量的利益。
2、确认保险利益原则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
3、财产险的保险利益来源于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物权关系,如所有权、占有权、保管权等。
从上面的例子来看,投保人实际还是市民,因为保费是从市民缴纳的年费中扣除的。意外险保障的是人身或说明,市民受到伤害时其损失只在其自身,银行并无损失,银行不可能具有保险利益。

5. 保险学案例分析 主要是原因!!

保险公司会败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第三款: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第十五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该案保险合同已成立,保险合同已具有法律效应
这就是原因

保险学案例分析 主要是原因!!

6. 保险计算题,急求!!!

首先,说明施救过程中还涉及到市价值100万元的“代管财产”,这部分不属于保险范围,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其次,不知贵公司是否附加了重置价值条款,如果投了,那么此次可赔偿金额为现行市场价值+施救费用-残值=80+1-5=76。如果没投,那么此次可赔偿金额为=账面原值+施救费用-残值。

7. 求大神解答保险题,急急急!!!!!!!!!!!!!!!!

1,300元,地域免赔额,全部自己承担,2,3000元,减去免赔额,然后乘以自付比例20%加上免赔额部分,自己需支付1000元(500+(3000-500)*20%),次额度小于4000元止损条款。 3,(30000-500)*20>4000元, 所以张某按照止损条款只需恢复4000元

求大神解答保险题,急急急!!!!!!!!!!!!!!!!

8. 求助保险学的题目!!急!!谢谢各位!!

1.(1)“康宁终身寿险”不具有法律效力,两者无夫妻关系,不具有保险利益,合同失效。“鸿福终身保险”具有法律效力。(2)林某:投保人,李某:被保险人,女儿:受益人。(3)林某:投保人和受益人,女儿:被保险人。
2.保险公司应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把保险金应作为李某的遗产给李某之子。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