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五险,人死后怎么办

2024-05-14

1. 交了五险,人死后怎么办

第一种情形,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享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第二种情形,因工死亡,依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有因工死亡待遇。第三种情形,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享受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交了五险,人死后怎么办

2. 人死了五险一金怎么办

法律分析:1、五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账户中仍有余额的,其余额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但是待遇不可被继承。没有继承人的,归于统筹账户。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工伤保险在缴纳人死后停止保障。如果参保人因工伤死亡的,除继承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外,工伤保险基金还应支付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费用。
2、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因病非因工死亡待遇、个人账户未领取完的部分,作为遗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由继承人继承;
医疗保险账户余额可以作为遗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继承,待遇不能继承;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可以作为遗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继承;
生育保险可报销金额可以作为遗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继承;
住房公积金可以作为遗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继承。
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以及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由继承人继承,没有继承人的归集于其余统筹账户收益。其他保险只有统筹账户,个人死亡后除工亡外不再享有相关待遇;职工工亡的,除继承养老保险、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和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工伤保险基金还应支付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3. 人去世了五险一金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五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账户中仍有余额的,其余额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但是待遇不可被继承。没有继承人的,归于统筹账户。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人去世了五险一金怎么处理

4. 五险交到一半人去世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社保交一半人死了钱是不可以退的,其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是可以被继承的,且会从养老保险的基金中给予其遗属丧葬费和抚恤金。有关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5. 人死了五险一金怎么办

1、五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账户中仍有余额的,其余额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但是待遇不可被继承。没有继承人的,归于统筹账户。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工伤保险在缴纳人死后停止保障。如果参保人因工伤死亡的,除继承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外,工伤保险基金还应支付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费用。2、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因病非因工死亡待遇、个人账户未领取完的部分,作为遗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由继承人继承;医疗保险账户余额可以作为遗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继承,待遇不能继承;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可以作为遗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继承;生育保险可报销金额可以作为遗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继承;住房公积金可以作为遗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继承。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以及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由继承人继承,没有继承人的归集于其余统筹账户收益。其他保险只有统筹账户,个人死亡后除工亡外不再享有相关待遇;职工工亡的,除继承养老保险、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和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工伤保险基金还应支付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人死了五险一金怎么办

6. 五险交到一半人去世了怎么办

社保交一半人死了钱是不可以退的,其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是可以被继承的,且会从养老保险的基金中给予其遗属丧葬费和抚恤金。有关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根据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依法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过渡金一经缴纳,不予退还。参保人死亡后,其医保待遇相应停止,但如果其医保卡内个人医疗账户仍有结余的,可由单位或家属持有关证明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对其个人医疗账户进行清算,注销其个人医疗账户,个人医疗账户余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由继承人继承。参保人家属或单位经办人凭市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市社会医疗保险支取个人医疗账户通知单》,到协议银行办理医保卡的注销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第十七条。

7. 五险交到一半人去世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1.若是遇到社保交到一半的情况,个人账户的钱还是可以拿回来的,会在参保人死后一次性发放给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等),但是公司交的那部分就归到统筹系统里了。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时,如果其个人账户尚存余额,余额中个人缴费本息可以继承。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时,其继承额为其死亡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继承额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五险交到一半人去世了怎么办

8. 五险交到一半人去世了怎么办

根据中国社保与养老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来看,如果投保人中途死亡,又没有达到要交金额规定的年限。这样的情况,是不予赔偿的,只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终止。险金一般商业保险的死亡,会全额赔偿,退还已缴纳的保险金。一、个人社保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是可以取出来的:1、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2、参保人因故死亡;3、参保人出国定居;4、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5、 外地农村户口可以在离职后申请退养老保险个人交费部分的,单位部分不能退,其他的社保不能退。二、社会保险的退保1、城镇户口的不能退保。居民依赖于社会保险以获得养老金和医药费。2、农业户口的可以退保(持身份证、社保卡、原籍政府回乡证明办理)。农民有赖以生存的土地,所以可以退保。多数农民身份要变为居民身份,所以不提倡退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