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能否质押

2024-04-29

1. 知识产权能否质押

知识产权能质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一、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一)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
(二)抵押与质押是经济活动中两种常见的担保方式。但实践中常常有人将二者混同,例如本是质押,却在合同中写成抵押。要知道,抵押与质押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其法律后果是不同。那么,二者有什么区别呢?
(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该财产称之为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之为抵押人,债权人称之为抵押权人。抵押权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法定的无论是否约定必须依照规定;法律允许当事人约定的,可以协商解决。
抵押物必须是可以转让的抵押人所有的财产,凡是法律规定禁止流通的或当事人不享有的不得作为抵押物。抵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还包括被担保的主债务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权属、抵押范围等内容。
按照法律规定,抵押担保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登记受理机关应当是该财产的管理机关,如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为土地管理机关、船舶、车辆的抵押登记机关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等。
(2)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
二、专利权的保护期限
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在TRIPS协议生效前,多数国家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15年或20年不等。在药品和农业化学品等领域,申请人为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需要进行一系列试验,办理很多的手续,经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方能进行销售。另外,许多药品,尤其是生物药品的开发费用相当高。如果专利权的期限是15年,这些领域内的许多专利权人将无法收回其巨额投资,其结果必然影响其进行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为了鼓励专利权人的发明创造,1992年我国修改《专利法》时,将发明专利权的期限由原来的15年延长为20年,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期限由原来的8年(含续展的3年)延长为10年。TRIPS协议对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可享有的保护期分别规定为不少于自提交申请之日起的20年和10年。
按照相关规定,对于不同的专利,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不同,有的是20年,而有的仅仅只有10年,但对专利权保护期的起算日一般都是自提出申请之日开始计算。因此在申请专利权的期间,该专利也是会受到法律保护的。

知识产权能否质押

2. 知识产权能不能进行质押?

知识产权可以质押。比如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可以转让的专利权、可以转让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就能够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质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3. 知识产权质押的介绍

知识产权质押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为质押标的物出质,经评估作价后向银行等融资机构获取资金,并按期偿还资金本息的一种融资行为。

知识产权质押的介绍

4. 知识产权如何办理质押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那么著作权能不能质押呢?根据2010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著作权可以出质,但以著作权出质的,应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著作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将该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权的价款优先受偿。其中债权人为质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按照《担保法》,债的担保方式有抵押、质押和留置三种,质押又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是一种可让与的财产权,因此它可以成为权利质押的标的。属于担保方式中的权利质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法》第二十六条以著作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5. 知识产权是抵押还是质押

抵押和质押作为担保的方式,基于该等行为产生担保物权。可以看出,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发生担保财产占有转移,即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管理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有、管理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显而易见,抵押的对象以实物为主,质押的对象则以难以触及的无形财产为主。
知识产权最大的特性就是无形性。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无形的智力创作成果,它可以脱离其所有者而存在,可以同时为多个主体所使用,在一定条件下不会因多个主体的使用而使该项知识财产自身遭受损耗或者灭失。这个特点是与有形财产的不同之处。
从实现目的的角度来讲,对于无形的知识产权,如果不转移占有,则债权人无从实现其债权。
因此,知识产权适用质押,而非抵押。
一、知识产权侵权该怎么办
当知识产权被侵犯了,我们应做到以下几点:
1、固定取证现场发现的侵权商品的数量、经营规模。在同一场所多次取证,如果现有证据证明侵权商品多、经营规模大、多次取证足以证明经营者持续销售侵权商品,则可能获得较多赔偿;
2、固定经营者的经营信息,避免因当事人主体或其他程序问题影响诉讼效率;
3、固定被告的网站、宣传资料或存留在相关部门的资料,如被告公开宣称和向有关部门报送的经营范围、销售规模、利润等数据,可以作为索赔的初步证据;
4、积极追索侵权商品的源头,从源头制止侵权,同时也可能获得更多赔偿。
知识产权被侵犯后如何维权
知识产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一般认为它包括版权和工业产权。
当你发现自己所享有的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时,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1、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并申请行政查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2、向报社、网络等新闻媒体曝光。
3、搜集、保存对方侵犯你所享有的知识产权的证据,有必要的话可以咨询律师,请律师对侵犯知识产权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委托公证。
4、与侵权行为人协商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事宜或通过法律诉讼解决,维护自己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二、知识产权本质的特征有哪些
知识产权的本质特征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无形财产权。
(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过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
(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
(4)专有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主体所专有。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权利人的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这种权利。
(5)地域性:某一国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

知识产权是抵押还是质押

6. 知识产权抵押还是质押

法律分析:抵押和质押作为担保的方式,基于该等行为产生担保物权。可以看出,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发生担保财产占有转移,即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管理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有、管理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显而易见,抵押的对象以实物为主,质押的对象则以难以触及的无形财产为主。知识产权最大的特性就是无形性。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无形的智力创作成果,它可以脱离其所有者而存在,可以同时为多个主体所使用,在一定条件下不会因多个主体的使用而使该项知识财产自身遭受损耗或者灭失。这个特点是与有形财产的不同之处。从实现目的的角度来讲,对于无形的知识产权,如果不转移占有,则债权人无从实现其债权。因此,知识产权适用质押,而非抵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四条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是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7. 知识产权能否办理质押

法律分析:知识产权可以办理质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知识产权能否办理质押

8. 知识产权质押的设定有哪些

(1)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书面合同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及其注册商标和注册号、专利权人及其专利号和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著作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担保的范围。
(2)知识产权质押必须公示登记。出质人与质权人订立知识产权书面质押合同之后,该质押合同不当然生效,还需要向各自管理机关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这里的“管理机关”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专利局与版权局。相关知识:专利权质押贷款的程序
(一)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专利权质押贷款申请书;
2、授予专利权的公告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等);
3、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当年度缴纳专利年费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专利法律状态检索报告,相关产品检索材料,专利评估机构对专利质权价值的评估报告;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专利权已形成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材料证明;
7、近两年的年终财务报表;
8、专利权人同意以专利权出质的书面承诺,如果一项专利存在两个以上的专利权人,则所有专利权人均要书面承诺同意以该专利权出质。
(二)专利权质押贷款程序
1、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的单位须向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2、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的有关材料由天津市知识产权局进行初步审查;
3、初审合格的专利权质押贷款申请由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向贷款方出具推荐意见;
4、以反担保方式进行专利权质押贷款的应向市知识产权局提交担保合同或担保协议以及有关材料;
5、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的单位收到中国知识产权局发送的《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后,应向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备案,由市知识产权局以《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通知贷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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