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博罗县劳动局电话是多少

2024-05-14

1. 惠州市博罗县劳动局电话是多少

拖欠工资需要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摘要】
惠州市博罗县劳动局电话是多少【提问】
博罗县劳动局 电话:0752-6631366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商业路【回答】
拖欠工资需要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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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博罗县社保局电话多少

您好,您需要的信息正在马不停蹄整理中,需要时间,所以需要耐心等待下哈【摘要】
博罗县社保局电话多少【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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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惠州市博罗县社罗阳社保局咨询电话

【摘要】
惠州市博罗县社罗阳社保局咨询电话【提问】
【回答】
联系地址: 博罗县罗阳街道义和大小塘劳动力中心市场大楼502室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2-6290510【回答】
或者是0752-12333也可【回答】

惠州市博罗县社罗阳社保局咨询电话

4. 惠州市劳动局电话多少?

惠州市劳动局已划入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改名为:劳动监察科。
劳动保障咨询投诉热线:0752—12333;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29号(惠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

扩展资料:
劳动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取消和调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四)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五)加强人力资源的统一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有效配置。
(六)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七)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八)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社会保障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 惠州市劳动局电话多少?

你好!
我上网帮你查询一下,惠州市劳动局早已改名为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和工作时间见下面截图,你问的咨询电话是:0752-2789395。



惠州市劳动局电话多少?

6. 惠州社保局咨询电话是多少

惠州市社保局:0752-2789205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一、参保人可通过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咨询;
  二、社会保险业务咨询电话:
  社会保险关系业务咨询电话:0752-2789225;
  养老、失业待遇核发业务咨询电话:0752-2789232;
  工伤待遇核发业务咨询电话:0752-2789211。
  三、自2022年1月1日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下称市医保中心)承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核发、异地就医费用审核、医保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和结算等经办业务,原咨询电话2789205已停止使用,医保有关业务咨询电话如下:市医保中心结算部:0752-2862921; 市医保中心关系服务部:0752-2862920。

7.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什么地方

在江北三新那里,11路公交车经过,在白云候机楼下车,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在前面一点。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29号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什么地方

8. 惠州社保局咨询电话是多少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一、参保人可通过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咨询;
  二、社会保险业务咨询电话:
  社会保险关系业务咨询电话:0752-2789225;
  养老、失业待遇核发业务咨询电话:0752-2789232;
  工伤待遇核发业务咨询电话:0752-2789211。
  三、自2022年1月1日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下称市医保中心)承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核发、异地就医费用审核、医保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和结算等经办业务,原咨询电话2789205已停止使用,医保有关业务咨询电话如下:市医保中心结算部:0752-2862921; 市医保中心关系服务部:0752-2862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