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产品发行失败如何处理?对已经投资的客户会有什么赔偿吗

2024-05-16

1. 信托产品发行失败如何处理?对已经投资的客户会有什么赔偿吗

信托产品如未成功设立,已投资资金并附加相应时间的活期利息一起会返还到投资人银行账户。
信托产品的设立流程主要包括尽职调查、产品审核、产品推介、产品成立四个部分。
a、信托计划推介期满后,未能满足信托文件约定的成立条件的,信托公司应当在推介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委托人已缴付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由此产生的相关债务和费用,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承担。
b、信托计划推介期届满,依信托文件约定成立的,信托公司应当将信托计划财产存入信托财产专户,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披露信托计划的推介、设立情况,并正式发布产品成立公告。

信托产品发行失败如何处理?对已经投资的客户会有什么赔偿吗

2. 如果信托产品兑付失败,投资者怎么办

信托产品兑付失败。投资者要积极配合信托公司处理。
因为兑付失败的原因主要是融资方这个时间点还不起这个钱。信托公司会根据企业的情况。一般处理办法是延迟付息时间。然后延迟多久,这个延迟期限里面怎么处理付息的问题,要不要有额外的付息条款,那就需要投资人和信托公司沟通。

如果企业实在是还不上。那么只有信托公司按照风控条款处置公司,比如说抵押的房子,公司的股权。这也是为啥信托产品大部分都是有土地抵押,房子抵押这样的风控措施的原因。但是如果真到了处置资产这一步。那么拖的时间更长了。
所以如果不幸遇到这样的情况,投资者要积极配合信托公司。同时,要督促信托公司尽快处理。

3. 信托公司的损失处理

受托人(信托投资公司)依据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委托人(受益人)承担;受托人(信托投资公司)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人(受益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受益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解任受托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信托公司的损失处理

4. 信托无效的情形

法律分析:(一)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信托财产不能确定;
(三)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本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
(四)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
(五)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无效:
(一)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信托财产不能确定;
(三)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本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
(四)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
(五)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委托人设立信托损害其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信托。
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撤销信托的,不影响善意受益人已经取得的信托利益。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

5. 信托公司卖产品时,报给客户的抵押物价格比实际价值虚高100倍,导致信托产品暴雷后,资产迟迟处置不了

亲~相遇是我们的缘分,这道题由我来回答,我正在打字,会需要一点时间,还请您耐心等待一下,不要着急哦,亲。【摘要】
信托公司卖产品时,报给客户的抵押物价格比实际价值虚高100倍,导致信托产品暴雷后,资产迟迟处置不了,可以追究信托公司责任吗?追究责任有时效吗?【提问】
亲~相遇是我们的缘分,这道题由我来回答,我正在打字,会需要一点时间,还请您耐心等待一下,不要着急哦,亲。【回答】
可以追究信托公司责任,信托公司违背职责或不当处理,对受益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该由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来承担相应责任,您描述的这个问题,绝对是信托公司的责任,事件未处理之前,您都有追责的权限,时效应该是三十年【回答】
亲,以上就是我给出的回答,如果对您有所帮助,希望您能给我一个赞,赞对我十分重要,在这里先谢谢您了。【回答】

信托公司卖产品时,报给客户的抵押物价格比实际价值虚高100倍,导致信托产品暴雷后,资产迟迟处置不了

6. 信托无效的风险

法律分析:法律政策性风险:是指因政府法律政策的变化,促使信托资产出现直接或间接的损失的可能性。信托财产所有权风险:国内的法律规定,信托是以委托为主的,而国外信托是以财产权的转移为基础。以财产转移为基础的信托有两个后果。管理不善的风险:若信托公司在实际的投资操作中,出现操作失误或者经营不利就会产生风险。利率风险:信托产品的收益可能会受到银行存款利率、银行贷款利率以及货币市场的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无效:(一)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二)信托财产不能确定;(三)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本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四)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五)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 信托无效的情形

【法律分析】(一)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二)信托财产不能确定;(三)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本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四)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五)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无效:(一)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二)信托财产不能确定;(三)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本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四)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五)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二条 委托人设立信托损害其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信托。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撤销信托的,不影响善意受益人已经取得的信托利益。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

信托无效的情形

8. 信托产品风险如何维权

实际上,如果按照合同,银行在代销产品和推介产品发生亏损时几乎不需要承担责任,信托公司承担的责任亦有限。
比如在一般的格式风险提示书中,订立合同的几方会约定:信托公司依据信托计划文件管理信托财产产生的风险,有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公司违背信托计划文件、处理信托失误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若依据合同,在这中间没有银行的责任,而信托公司则看是否处置不当承担责任。当然,投资者不甘心,比如一位金先生投资山东一信托项目,无法按期兑现,找银行,银行说我们只是代销,你是跟信托公司签合同的,还得找信托公司;找到信托公司,信托公司说正在联系融资方,尽量减少损失,关键是看项目方;找项目方,项目方说你跟谁签约,就找谁索赔。最后又找到信托公司,无奈之下,信托公司会拿出挡箭牌:按照信托法有关规定,信托公司不得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
那么,如果真遇到上述金先生这种情况,向谁来维权呢?对此,六和律师事务所主任郑金都表示,“如果销售过程中出现误导导致投资亏损事实发生,那么投资者可根据亏损程度,让代销方来承担一定的赔偿,当然,前提是有证据,证明确实有销售误导。”郑律师说,事实上,因为缺少证据,也因为有书面签字,投资者维权很难有乐观的结果。
“投资者在银行渠道购买信托理财产品,如果银行方面事先尽到了告知义务和风险提示责任,那么,最终要根据信托合同来定责,不过,由于投资者有书面签字,最终的风险只能由投资者承担。”
因此,想购买高风险产品的投资者,一定要确认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对产品是否足够了解。此外,对合伙购买信托的投资者来说,事先一定要签个合同,可以请律师、公证处和其他第三者证明,保证合伙人在利益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时候不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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