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甲公司购入乙公司股票2000万股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占乙公司普通股股份的30%,采用权益法核

2024-05-15

1. 2008年1月1日,甲公司购入乙公司股票2000万股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占乙公司普通股股份的30%,采用权益法核

(1)借:长期股权投资 - 损益调整         450    (1500*30%)
        贷:投资收益                                    450

(2) 借:应收股利                      300   (0.15*2000)
         贷:投资收益                        300

(3)借:投资收益                                180
        贷:长期股权投资 - 损益调整          180  (600*30%)

2008年1月1日,甲公司购入乙公司股票2000万股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占乙公司普通股股份的30%,采用权益法核

2. 甲公司2008年1月1日取得乙公司30%的股票,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当日乙公司除一批存货的

你这个题目怎么接上呀??
假设你那个账面价值为400万元,公允价值为500万元的固定资产年限为10;内部交易存货的收入1000,成本800;不考虑所得税的影响
按公允价值调的利润=1000+400/10-500/10-(1000-800)*(1-60%)
甲公司的投资收益是按公允利润计算的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

3. 这题怎么做? 甲公司于2007年6月30日取得乙公司100%股权…

答案选C,4900-3200-100=1600
发生的法律咨询费用记入管理费用100  因为是吸收合并不同于控股合并 取得100%股权消灭对方法人资格实际收到的净资产全部归属于甲公司相当于甲公司与乙公司的母公司之间一项交易,以非货币性资产购买股权。付出的非货币资产确认为一项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取得的净资产价值与付出的非货币资产价值差额构成一项利得。

营业利润=4600-3200-100=1300   营业外收入=4900-4600=300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1300+300=1600

这题怎么做? 甲公司于2007年6月30日取得乙公司100%股权…

4. 公司2013年1月1日购入乙公司发行的股票100万股准备长期持有,占乙公司股份的40%

公允价值和权益孰大的原则:2000万*40%+50+700*40%+200*40%=1160万,1200-1160=40万

5. 甲公司2009年1月1日对A公司进行长期投资,拥有A公司30%的股权,至2010年年末长期股权投资

2011年:
借:投资收益 510000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480000
          长期应收款 50000  
2012年:
借:长期应收款 30000
   贷:投资收益 30000
2013年:
借:长期应收款 20000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20000
  贷:投资收益 240000

甲公司2009年1月1日对A公司进行长期投资,拥有A公司30%的股权,至2010年年末长期股权投资

6. 甲公司2009年1月1日对A公司进行长期投资,拥有A公司30%的股权,至2010年年末长期股权投资

2011年甲公司应确认投资收益=-1800000×30%=-540000由于长投账面价值为480000-20000=460000,长期应收款50000,所以应确认的损失以上述金额为限,其余部分做备查登记=510000-540000=-30000。借:投资收益510000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0000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480000长期应收款500002012年的收益冲减备查登记的金额先恢复长期应收的价值=200000×30%-30000=30000。借:长期应收款30000贷:投资收益300002013年应确认的投资收益=800000×30%=240000借:长期应收款20000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220000贷:投资收益240000权益性收益,是指投资者从被投资企业获得的股息、红利性质的税后利润分配。拓展资料一、根据公司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主要分为四类: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外籍人员)。不同的投资者,其投资收益的处理不同。二、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入。《企》第八十三条对此作出解释,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不足12个月的取得的投资收益。三、非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收益缴预提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项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该项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这些所得缴纳预提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0%,如取得所得的非居民企业所在国(或地区)与中国政府签订税收协定(包括香港、澳门与内地签订的税收协定),税率低于10%的,按协定税率执行。四、享受协定待遇的应是受益所有人,代理人、导管公司等不属于受益所有人的范畴。(国税函〔2009〕601号)规定,受益所有人是指对所得或所得据以产生的权利或财产具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人。受益所有人一般从事实质性的经营活动,可以是个人、公司或其他任何团体。代理人、导管公司等不属于受益所有人的范畴。五、在判定“受益所有人”身份时,不能仅从技术层面或国内法的角度理解,还应该从税收协定的目的(即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出发,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结合具体案例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定。

7. 甲企业于2010年1月1日取得乙公司20%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假定甲企业取得该项投资时,

  首先,甲公司有乙公司20%的股权,并没有控制乙公司,所以上面所说的甲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对象只是甲公司和他自己的子公司,与乙公司无关!!
  其次,逆流交易下,乙公司把900万的东西卖给甲公司卖了1500万,年底甲又没有对外出售,有600万的为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所以,甲公司在确认乙公司净利润份额的时候要把这个为实现内部交易损益部分剔除出去,调整后的净利润是4800-600=4200再乘以份额数20%。你可以这样做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960
  贷:投资收益                 960
  借:投资收益                 12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20
  综合的结果就是你上面的那个分录
  当甲公司编写自己的合并报表的时候,甲公司的存货多了,多了120万,必须要消除掉,因为站在整体上看,这部分的存货虚增了,所以要消除。,你要消除存货,并不是上面的那个分录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所以要做一笔 借:长期股权投资 把它给冲回来  还有就是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编写的那个分录是不过账的,只在合并财务报表工作底稿上列示,在它个别资产负债表上 存货还是1500
  最后,10年那个原来为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站在甲乙总体上看,已经实现了,所以对于甲公司而言,你要在10年乙公司利润的基础上把那部分实现的加上,就有你那个分录了。

甲企业于2010年1月1日取得乙公司20%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假定甲企业取得该项投资时,

8. 甲乙没有关联关系,甲公司2007年1月1日投资500万元购入乙公司80%的股权

500+[(100-20)-60+(120-20)]*8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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