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格式

2024-05-15

1. 代书遗嘱格式

代书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代书遗嘱格式

2. 代书遗嘱的格式

遗 嘱立遗嘱人姓名:xxx 性别:xx 出生年月日:xxx 民族:xx 住址:xxx为了 ____________,特请 __和 __作为见证人,并委托 ___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书遗嘱如下:一、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价值、位置及特征:二、立遗嘱人对所有财产的处理意见:三、其他:本遗嘱一式 份,由 ___ 保存。立遗嘱地点:___________立遗嘱时间:___________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见证人:_______________代书人:____律师____律师事务所x 年 x 月 x 日

3. 代书遗嘱的格式和内容

法律分析:代书遗嘱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立遗嘱人的姓名、民族、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等信息;2.见证人和委托代书人信息;3.立代书遗嘱的原因;4.遗嘱财产信息;5.对财产的处理;6.遗嘱份数,效力和保管;7.立遗嘱地点和日期;8.立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签字。有关法律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的格式和内容

4. 代书遗嘱范文格式

	代书遗嘱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立遗嘱人的姓名、民族、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等信息;
	2.见证人和委托代书人信息;
	3.立代书遗嘱的原因;
	4.遗嘱财产信息;
	5.对财产的处理;
	6.遗嘱份数,效力和保管;
	7.立遗嘱地点和日期;
	8.立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签字。

5. 代书遗嘱格式

法律分析:姓名,民族,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等信息。为了防止遗产继承纠纷,特请甲和丙作为见证人,并委托律师代书遗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代书遗嘱格式

6. 代书遗嘱格式范本

在遗嘱中,代书遗嘱是最常用的,代书遗嘱就是立遗嘱人请两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到场见证,其中一名见证人代书,为遗嘱人代写遗嘱,并由遗嘱人签名确认、两名见证人签名见证,遗嘱人死亡后生效的法律行为。代书遗嘱应注意下列问题:1、遗嘱人的身份项目应当清楚,将身份证号注明。2、遗嘱处理的财产要明确,遗嘱人只能处理属于自己的财产,如果财产尚未分割或者在共有财产之内,遗嘱中处理的财产应当注明“属于自己的份额或者属于自己的部分”为宜。3、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身份必须明确,4、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人见证并签名。其中一人代书,见证人的身份必须明确。

7. 代书遗嘱的书写要求

书写代书遗嘱需满足下列要求:行为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代书遗嘱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并注明年、月、日等。
一、民法典中遗嘱光签字不公证有效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遗嘱不公证也有效,但是遗嘱不仅需要签字,还需要其他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具体如下:形式要件1.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3.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4.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实质要件1.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3.不得伪造遗嘱,伪造的遗嘱无效。4.不得篡改,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遗嘱合法有效有哪些条件
遗嘱有效的条件包括遗嘱的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只要实质条件与形式条件均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就是合法遗嘱。
遗嘱的实质条件
1)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即订立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18周岁或者年满16周岁,可以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达。
如果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 订立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4) 订立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若遗嘱人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该部分内容无效。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以及遗嘱未处分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5) 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
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且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嘱的形式条件
1、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必须是自己亲手书写。找他人代写遗嘱、打印遗嘱,都不是自书遗嘱。
另外,自书遗嘱需要注意以下细节:
1) 自书遗嘱要注明年、月、日,否则会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2) 遗嘱人书写时应字迹清晰、亲笔签名;
3) 遗嘱内容尽量言简意赅、言辞准确,表达清楚遗嘱人身份、书写遗嘱时的时间地点、遗产房屋坐落与权属、分配方案等关键要素。
2、代书遗嘱
办理代书遗嘱需要注意以下细节:
1) 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2) 代书遗嘱内容应以立遗嘱人口述内容为准,以最大程度还原和证明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3) 为避免与打印遗嘱混淆,代书遗嘱应尽量由代书人亲自书写完成;
4) 可以保留立遗嘱过程中的辅助证据。尤其是高龄老人设立遗嘱时,尽量将设立遗嘱的经过完整录音录像保存,以辅证是老人的真实意愿。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事先到医院开具老人精神状态的相关证明。
5) 不是所有人都能当见证人。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3、打印遗嘱
打印遗嘱是《民法典》出台后新增的遗嘱形式。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与遗嘱人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值得注意的是,见证人需要全程在场见证,不能只见证最终签名。
此外,如果立遗嘱人不会打印遗嘱,可以由见证人帮忙打印。
4、录音录像遗嘱
录音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立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5、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只能在非常危急的情况下才能使用,而且必须有两个与遗嘱人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如果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需要以其他形式重新订立遗嘱。
需要注意的是,危急情况指的是遗嘱人处于生命垂危,或是遭遇意外事故、意外灾害等情况。
但有些情况下,口头遗嘱仍具有法律效力。比如立遗嘱后,遗嘱人马上变成植物人状态,或直接去世,这种情况下的口头遗嘱有效,不需要用其他形式的遗嘱代替。
不过在实际案件办理中,口头遗嘱甚少发生。当遗嘱人病重病危时,临时找两位以上与遗嘱人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比较难,医护人员也会避免参和患者的家庭纠纷中。如有订立遗嘱意愿,律师建议尽早通过其他遗嘱形式订立。
6、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是调查中受访者首选的遗嘱订立形式。
《民法典》废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原则。另外,以往公证遗嘱如需变更,需要重新办理公证,但现在可以通过其他形式的遗嘱来变更。
市民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时,带上个人身份证和财产证明(如房产证、车辆登记证等),按照规定填写相关申请表。值得一提的是,如遗嘱人行动不便,可以联系公证处提供上门公证服务。
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一般两至三天可以出公证书。费用按每人每项财产最低920元来收取。
7、委托第三方机构代办遗嘱
中华遗嘱库主要提供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服务。如果市民有特殊要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遗嘱形式。
在中华遗嘱库办理遗嘱时,遗嘱人首先提交申请表,申请经审核同意后,遗嘱人按照中华遗嘱库确定的时间前往遗嘱办理地点办理遗嘱登记。办理当天,增加了精神评估环节,立遗嘱人精神评估的结果报告是用于证明立遗嘱人当天的精神状态,是对于认知功能是否异常的筛查和评定,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待遗嘱内容确认无误后,交由遗嘱人一页页签字,按手印。
随后,遗嘱人必须走进密室,在两位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对着镜头把自己所写的遗嘱清楚读一遍。所有遗嘱经过中华遗嘱库总部审核通过方可入库保管。最后,遗嘱证交到遗嘱人手中,整个登记流程才算完成。
遗嘱人可随时申请查询入库遗嘱(电子扫描件)。需要注意的是,遗嘱人指定的查询人、提取人、人民法院、公证部门及其他司法机关人员,在遗嘱人去世后方可申请遗嘱查询及提取手续。
三、代书遗嘱一方没有见证人有效吗
见证人是代书遗嘱的必要生效要件,没有见证人的代书遗嘱,因违反代书遗嘱的法定要件,无效。
关于代书遗嘱有以下几个法律要件,需要完全符合,才是一个有效的代书遗嘱。
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
第二,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
第三,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第四,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根据《民法典》1134条至1139条,明确规定了六种遗嘱形式和不同遗嘱形式所对应的具体要求,分别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所以订立的遗嘱必须是以上六种形式之一。

代书遗嘱的书写要求

8. 如何书写代书遗嘱,具体版本

代书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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