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债券后持有至到期取得的利息是否应缴营业税的分

2024-05-16

1. 购入债券后持有至到期取得的利息是否应缴营业税的分

购入的金融商品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扩展阅读;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八)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下同)从事股票、债券买卖业务以股票、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9号)第五条规定,保险企业将资金有偿贷予他人使用并收取固定利息与购买债券产生的利息是不同的。因此对营业税的处理也是有区别。将资金有偿贷予他人使用并收取固定利息是按贷款利息收入规定申报营业税,而购买债券产生的利息是在金融产品转让环节按转让价差处理的。

购入债券后持有至到期取得的利息是否应缴营业税的分

2. 问:银行业金融机构买入的长期债券投资,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是否需缴纳营业税?求答案

  答:银行业金融机构买入的长期债券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属于购入金融商品行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文件规定,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金融企业兑取长期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3. 金融企业债券持有期的利息缴营业税吗

  【问题】  (二)保险企业的债权投资计划取得的利息收入的营业税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2]9号)第五条规定,保险企业将资金有偿贷予他人使用并收取固定利息的行为,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以上为税务总局: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函
  【解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16号)(八)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下同)从事股票、债券买卖业务以股票、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
  您提到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2]9号)第五条规定,
保险企业将资金有偿贷予他人使用并收取固定利息与购买债券产生的利息是不同的。因此对营业税的处理也是有区别。

金融企业债券持有期的利息缴营业税吗

4. 公司购买债券,债券的利息收入是否需缴纳营业税?

  公司债劵利息收入不用缴营业税。  1.购买债券的利息收入会计分录怎么记啊

  企业购买债券时,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按投资的面值)
  应收利息        (按支付的买价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等                          (按实际支付的价款)

  持有期间,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收入时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贷:投资收益

  2.应收利息又是怎么回事

  应收利息科目,核算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

  企业购入的到期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核算。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到期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当按照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科目;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当按照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

  3.在购买债券是是否要记入应收利息

  如果支付的买价中包含了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则应当借记“应收利息”科目,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等

  4.是否存款所得利息在会计分录中一定要记入并冲抵财务费用

  是的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

5. 企业购买企业债券取得利息要交营业税么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而企业债券及取得利息不属于此范筹
根据暂行条例的营业税科目税率表所列营业税应税项目,也无企业债券利息征收营业税,所以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一、交通运输业(已经营改增)
二、建筑业   

三、金融保险业

四、邮电通信业(已经营改增)

五、文化体育业

六、娱乐业


七、服务业(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   

八、转让无形资产

九、销售不动产
 
  供参考

企业购买企业债券取得利息要交营业税么

6. 银行取得债券的利息收入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网友问题】我银行取得的各种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及购买其他银行的理财产品收益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律师解答】银行企业为营业税缴纳人,根据所述经营内容,可以理解为金融商品。如何计算缴纳营业税应按照《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国税发〔2002〕9号)第十四条: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股票、债券、外汇、其他四大类来划分。同一大类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在同一个纳税期内可以相抵,相抵后仍出现负差的,可结转下一个纳税期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定按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法进行核算,选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一)股票转让营业额为买卖股票的价差收入,即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股票买入价是指购进原价,不得包括购进股票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卖出价是指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任何费用和税金。
(二)债券转让营业额为买卖债券的价差收入,即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债券买入价是指购进原价,不得包括购进债券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卖出价是指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任何费用和税金。
(三)外汇转让营业额为买卖外汇的价差收入,即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外汇买入价是指购进原价,不得包括购进外汇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卖出价是指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任何费用和税金。
(四)其他金融商品转让营业额为其他金融商品的价差收入,即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其他金融商品买入价是指购进原价,不得包括购进其他金融商品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卖出价是指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任何费用和税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关于营业额问题规定:“
(八)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下同)从事票、债券买卖业务以股票、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
(九)金融企业买卖金融商品(包括股票、债券、外汇及其他金融商品,下同),可在同一会计年度末,将不同纳税期出现的正差和负差按同一会计年度汇总的方式计算并缴纳营业税,如果汇总计算应缴的营业税税额小于本年已缴纳的营业税税额,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但不得将一个会计年度内汇总后仍为负差的部分结转下一会计年度。”综上所述,企业在购入债券后持有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不需要缴纳营业税。金融商品的营业税计算,应按上述规定处理。

7. 是不是由于债券利息要交税,所以会造成购买债券亏损?

按照你所述的情况事实上的确就是如此,现在的对于债券的税务征收的红利税或利息税并没有因银行存款的相关利息税收取消而跟随取消,还是按照过去20%的税率征收,而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债券每天都会对债券计算应计利息,而相关利息的征税却是采用债券付息时的那一个时点征税,而征税的对象只限于付息时即付息的债权登记日所登记的谁持有该债券为准,故此在买入即将到付息或甚至是当天就是付息的债权登记日还买入该债券就要有帐面上产生相关亏损的准备,对于一般债券投资者很多时候是很注重规避相关的税收,导致存在相关避税问题,故此对于成交活跃的债券品种,很多时候会出现非免税债券在临近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前一段时间会有债券价格跳水行情且当债券付息以后债券价格也会迅速回升的情况发生。

是不是由于债券利息要交税,所以会造成购买债券亏损?

8. 购买债券产生的利息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吗

  税务总局关于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函中提到:(二)保险企业的债权投资计划取得的利息收入的营业税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2]9号)第五条规定,保险企业将资金有偿贷予他人使用并收取固定利息的行为,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解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16号)(八)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下同)从事股票、债券买卖业务以股票、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
  您提到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2]9号)第五条规定,保险企业将资金有偿贷予他人使用并收取固定利息与购买债券产生的利息是不同的。因此对营业税的处理也是有区别。将资金有偿贷予他人使用并收取固定利息是按贷款利息收入规定申报营业税,而购买债券产生的利息是在金融产品转让环节按转让价差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