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签订合同,可以由子公司执行合同吗?

2024-04-29

1. 总公司签订合同,可以由子公司执行合同吗?

总公司与子公司都是独立的合同主体,总公司签订的合同,应当由总公司承担合同责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总公司所承担的合同义务,应当由总公司负责履行,,未经子公司同意,合同不得为子公司设定履行义务。至于总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

扩展资料:
设立程序: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指定(委托)书》;
4、总公司拨款证明;
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章程(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己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复印件;
8、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子公司

总公司签订合同,可以由子公司执行合同吗?

2. 母公司与子公司如何签订合同


3. 母公司签合同子公司执行合同

法律分析:总公司与子公司都是独立的合同主体,总公司签订的合同,应当由总公司承担合同责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总公司所承担的合同义务,应当由总公司负责履行,,未经子公司同意,合同不得为子公司设定履行义务。至于总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母公司签合同子公司执行合同

4. 子公司可以代表其他公司履行合同吗

分公司不可以代子公司履行合同。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在总公司的授权下可以从事生产经营范围内的民事活动,而子公司具备法人的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需要总公司的授权,和分公司的性质完全不一样,两者不能代为行使权利。【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 母子公司是否可以签订合同

母子公司是可以签订合同的。一般而言,母子公司签订的合同上会要求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此应确认在此处签字的人的身份,如果不是法定代表有人,则应特别注意该人员是否有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且应把授权委托书、合同书及个人的身份证明放在一起保管,以保证签订合同的有效性。合同书写是一样的,只是多一个上级与下级的关系,只要把上级公司与下级公司领导关系弄清了,别的方面与其他的公司合同一样写就行了。【法律依据】母子公司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可以进行独立的财务核算,据此两点:1、母公司A和其子公司B完全可以以两个独立公司的身份签订合同;2、在一个建筑工程中B协助A经营获得收入,A直接通过公对公账户支付B的费用就可以了。【拓展资料】众所周知,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以要约开始,承诺生效即告合同成立。尽管中国没有一部民事法规对这两个过程作过规定,但它们已成为人们在实践中自觉或不自觉遵循的习惯性程序。可以说,凡有协议的产生,就有这两个必经阶段。现行合同法把这一习惯性程序变为法定程序,纳入法律调整范围,标志着中国合同立法的健全和完善,必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秩地发展。细化了订立合同的程序现行合同法对要约和承诺这两个过程中的多个环节作了十分详细的规定。如:如何进行要约,要约在何情况下生效,如何取消和撤销要约及撤销要约的限制条件,要约消灭的法定情况,承诺的表示方式及期限,承诺的生效时间及产生的法律后果。

母子公司是否可以签订合同

6. 同属一个母公司的两个子公司可以相互授权签合同吗

前提都是要通过母公司授权。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C公司和B公司就是这种关系。【摘要】
同属一个母公司的两个子公司可以相互授权签合同吗【提问】
您好,这要区分具体的情况【回答】
《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这是公司法第14条的规定【回答】
因为分公司自身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未经公司授权不能签订合同。在未经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对外签订合同,公司可能不会承认该合同对公司的约束力,不会承担基于分公司擅自签订合同导致的民事责任
所以母公司之下的两个子公司是不可以互相授权签合同【回答】
除非总公司特殊授权【回答】
不是分公司,是同一母公司的2个子公司之间能授权签合同吗【提问】
是的,子公司【回答】
不可以相互之间授权,除非母公司特殊授权给他们【回答】
之间可以授权码【提问】
在母公司授权情况下,可以【回答】
哦,有母公司的授权书是可以的是吧【提问】
对!必须具有。【回答】
比如:在有母公司授权的前提下,子公司A授权给子公司B,而B又授权个他自己的分公司C,可以吗?【提问】
B授权给自己的发公司C【提问】
分公司【提问】
前提都是要通过母公司授权。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C公司和B公司就是这种关系。【回答】

7. 母公司与分公司合同可以签订吗

母公司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可以的,但也要确保里面的内容是真实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在与母公司签订合同的时候一般就是内部与内部之间协商的具体事情,这也是属于内部公司的协议。
可以,但要真实;分公司与总公司合同签订需要遵守达成合作意愿→协商确定合同的内容→签订合同的流程。具体的流程如下:
1、立项:根据立项依据及资金来源(预算内与预算外)等进行。
2、意向接触:确定合作主要条件及运作方式,开展相关合作条件或价格方面的咨询,或者按招投标管理规定组织招标。
3、资信调查:确定合作主体是否符合签约要求、是否具备履约合同的能力。
4、草拟合同(协议)文本、谈判:经办部门根据项目进行草拟合同(协议)文本后,与合作主体进行谈判,就合作条款达成共识。
5、审查会签:承办人填写《合同送审责任表》,附合同草案,连同合同立项依据、他方当事人的资信状况证明材料,送会签部门、分管领导、法律顾问、公司领导审查。
6、签订合同。
一、各项流程中的注意事项
(一)合同签订审核流程
1、部门负责起草职责范围内合同,参与合同谈判,组织会签;
2、运作部负责审核合同的各项操作规范、运作模式、运价。
3、财务部负责审核合同的付款、开票纳税等相关财务有关条款。
4、总经办负责审核合同的真实性、合同风险等有关条款。
5、总经理负责审核合同的商务条款,确认等签合同与审批合同的一致性及最后确认。
(二)合同执行部门负责起草和谈判,组织会签
合同应做到内容合法、条款齐全、文字清楚、表述规范、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明确、期限和数字准确,应包括:
1、合同名称;
2、甲乙方名称及地址,经办人联系电话;
3、甲乙方法人代表或其合法代理人签字、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4、合同签订日期;
5、运价、运量;
6、付款方式;
7、履约方式、地点、费用的承担;
8、违约责任(甲乙方权利和义务);
9、生效、终止条件;
10、争议解决的方法;
11、合同的份数及附件;
12、保密条款(视合同履行需要)
13、合同主办部门填写《合同审批表》、合同文本,合同业务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权限审核报批;
14、合同审批原则上应按顺序依次执行,遇特殊情况下可临时调整次序,但必须征得次序变动影响的下一会签人的同意。
(三)各部门合同审核的重点
1、合同执行部门对合同的文字结构、通用条款、特殊条款、双方权利义务、履约、担保条款做详细审核。
2、财务部审核签约公司名称、合同运费支付方式、发票形式、代扣代缴等与财务核算和纳税有关的条款。
3、法务分析判断合同风险及与法律相关的内容。

母公司与分公司合同可以签订吗

8. 母公司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吗

可以,但要真实;分公司与总公司合同签订需要遵守达成合作意愿→协商确定合同的内容→签订合同的流程。具体的流程如下:
1、立项:根据立项依据及资金来源(预算内与预算外)等进行。
2、意向接触:确定合作主要条件及运作方式,开展相关合作条件或价格方面的咨询,或者按招投标管理规定组织招标。
3、资信调查:确定合作主体是否符合签约要求、是否具备履约合同的能力。
4、草拟合同(协议)文本、谈判:经办部门根据项目进行草拟合同(协议)文本后,与合作主体进行谈判,就合作条款达成共识。
5、审查会签:承办人填写《合同送审责任表》,附合同草案,连同合同立项依据、他方当事人的资信状况证明材料,送会签部门、分管领导、法律顾问、公司领导审查。
6、签订合同。
一、各项流程中的注意事项
(一)合同签订审核流程
1、部门负责起草职责范围内合同,参与合同谈判,组织会签;
2、运作部负责审核合同的各项操作规范、运作模式、运价。
3、财务部负责审核合同的付款、开票纳税等相关财务有关条款。
4、总经办负责审核合同的真实性、合同风险等有关条款。
5、总经理负责审核合同的商务条款,确认等签合同与审批合同的一致性及最后确认。
(二)合同执行部门负责起草和谈判,组织会签
合同应做到内容合法、条款齐全、文字清楚、表述规范、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明确、期限和数字准确,应包括:
1、合同名称;
2、甲乙方名称及地址,经办人联系电话;
3、甲乙方法人代表或其合法代理人签字、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4、合同签订日期;
5、运价、运量;
6、付款方式;
7、履约方式、地点、费用的承担;
8、违约责任(甲乙方权利和义务);
9、生效、终止条件;
10、争议解决的方法;
11、合同的份数及附件;
12、保密条款(视合同履行需要)
13、合同主办部门填写《合同审批表》、合同文本,合同业务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权限审核报批;
14、合同审批原则上应按顺序依次执行,遇特殊情况下可临时调整次序,但必须征得次序变动影响的下一会签人的同意。
(三)各部门合同审核的重点
1、合同执行部门对合同的文字结构、通用条款、特殊条款、双方权利义务、履约、担保条款做详细审核。
2、财务部审核签约公司名称、合同运费支付方式、发票形式、代扣代缴等与财务核算和纳税有关的条款。
3、法务分析判断合同风险及与法律相关的内容。
(四)合同的签署和盖章
1、合同按照规定审批顺序全部完成后,由总经办按照审批意见和即将最终签字/盖章的合同文本对照,有添加或需要修改的及时更正,确认无误后,按照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2、合同存档、备案:合同签订一周内,合同正本原件交总经办存档,合同副本复印件交财务部、运作部或营销部门留存使用;
3、公司严格杜绝不签字不盖章执行合同的风险;
(五)合同变更、转让及解除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1、变更合同范围和付款条件,转让合同、解除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审核;
2、变更、转让、解除合同后应在一周内完成修改存档和通知相关部门。各部门应对原合同文本进行标示,以免错误的执行原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