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变卖和评估价的关系

2024-05-13

1. 司法拍卖变卖和评估价的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第八条规定: 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后最高人民法院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对保留价的确定作了修改: 拍卖财产经过评估的,评估价即为第一次拍卖的保留价。

司法拍卖变卖和评估价的关系

2. 法院拍卖评估价是按照什么来的

法律分析: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四条 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
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评估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有关企业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有关企业拒不提供的,可以强制提取。
第八条 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
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3. 法院拍卖是按评估价拍卖吗?

法律分析:
法院拍卖是按评估价拍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四条 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
第八条 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法院拍卖是按评估价拍卖吗?

4. 法院拍卖评估价是按照什么来的

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四条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评估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有关企业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有关企业拒不提供的,可以强制提取。第八条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5. 房产司法拍卖评估价是不是就是保留价

不一定,评估价格可以作为保留价,但是根据市场交易情况,法院有权调低或者调高保留价。
由入选执行拍卖的法院的评估公司库里摇珠决定的评估公司评估后,以评估报告的评估价确定保留价。如被人占用按现状不交付拍卖的房产,第一次拍卖保留价可以按评估价下浮不超过20%。
每次拍卖流拍后,可申请降价不超过20%再拍卖,即第二次拍卖的保留价可以最多是第一次拍卖保留价的80%,你可以自己复算回按评估价的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八条 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
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最高院确实有关于保留价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拍卖财产经过评估的,评估价即为第一次拍卖的保留价;未作评估的,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

扩展资料:
房产拍卖中评估价和保留价的关系:
评估价高于保留价
1、在司法拍卖中,保留价就是竞拍的时候不能低于的价格,法院在拍卖前一般会对拍卖物品进行评估,由专门机构出具评估价格,然后由法院根据这个评估价确定拍卖时的保留价。在拍卖的时候,最终的成交价不能低于保留价。
2、目前流拍保留价由人民法院确定,确定的原则是在前次拍卖保留价的基础上下降不超过20% 即可。保留价由人民法院直接通知拍卖方,无须征询当事人意见,亦未赋予当事人进行抗辩的权利。以致在现实中由于被执行人对拍卖价格不满,产生强烈的对抗心理,拒不配合迁出拍卖房屋或者交出拍卖财产,不但没有解决矛盾,反而激化矛盾。
3、因此引入听证程序,追求程序公正,摒弃现行由人民法院依照职权单方面确定保留价的弊端,建立更加完善、公正、透明的听证机制,真正实现实体公正。

房产司法拍卖评估价是不是就是保留价

6. 司法拍卖起拍价如何确定

法律分析:法院司法拍卖是会设置保留价的,保留价一般是司法拍卖的起拍价格,而保留价一般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八条 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 保留价确定后,依据本次拍卖保留价计算,拍卖所得价款在清偿优先债权和强制执行费用后无剩余可能的,应当在实施拍卖前将有关情况通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于收到通知后五日内申请继续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应当重新确定保留价;重新确定的保留价应当大于该优先债权及强制执行费用的总额。依照前款规定流拍的,拍卖费用由申请执行人负担。

7. 房产司法拍卖评估价是不是就是保留价?

房产司法拍卖评估价是不是就是保留价?房产司法拍卖评估价是不是就是保留价不一定,评估价格可以作为保留价,但是根据市场交易情况,法院有权调低或者调高保留价。由入选执行拍卖的法院的评估公司库里摇珠决定的评估公司评估后,以评估报告的评估价确定保留价。如被人占用按现状不交付拍卖的房产,第一次拍卖保留价可以按评估价下浮不超过20%。每次拍卖流拍后,可申请降价不超过20%再拍卖,即第二次拍卖的保留价可以最多是第一次拍卖保留价的80%,你可以自己复算回按评估价的多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八条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最高院确实有关于保留价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拍卖财产经过评估的,评估价即为第一次拍卖的保留价;未作评估的,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房产司法拍卖评估价是不是就是保留价?

8. 法院拍卖房产是否按照评估价做底价拍卖

司法拍卖的房产:
1、现状空置,可交房的房产,第一次拍卖按评估价做底价拍卖,不成交的,第二次拍卖可按评估价下浮10%至20%拍卖,第二次流拍,可再下浮10%至20%。第三次流拍,法院会按最后一次拍卖价进行变卖,或解封退回债务人。
2、现状不能清场交房的房产,第一次拍卖就可按评估价下浮10%至20%做底价拍卖,不成交的,如上第1点表述。至最后变卖退回,和第1点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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