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评委,区别是?

2024-05-14

1. 评选、评委,区别是?

评选,意思为评比并推选,一般是动词;评委是评选委员会委员的简称,是一些人或是一些组织。

评选、评委,区别是?

2.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规则是什么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一条为激励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71号)和《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教发[2007]88号)精神,结合我院奖学金评定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院全日制高职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

第四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第五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校纪校规处理;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无旷课行为,上学年所学课目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无补考纪录;5、通过学院贫困生的认定,当年被确定为学院资助对象;6、若学生获得学校级以上(不含学校级)表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第六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七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我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第八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和评审程序1、学校成立以学校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校学生工作部是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归口职能部门,明确为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国家奖(助)学金日常管理、组织工作。2、学校成立由学生工作部、团委、教务处、财务处、纪委、院学生会等部门组成的国家奖(助)学金复审机构。各校区领导负责指导和督促各二级学院成立相应的初审组织,确定专人负责申请、评审过程中政策咨询、异议申诉、宣传解答工作,与学校学生工作部对口,公布联系人电话。3、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二级学院辅导员递交《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4、二级学院辅导员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结果和本办法进行审核,在适当范围内征求主要任课教师意见,提出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初步名单并报二级学院领导。5、二级学院领导和评审小组对辅导员上报的名单进行初审,应慎重地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名单确定后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审核确认后上报学生工作部,填写湖北省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备案表并附二级学院评审报告(经校区部长审核签字),并上传电子文档。6、同一学年内,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时可以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和学院设立的奖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学校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第九条校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和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十条校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和各二级学院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拆分,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学校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学校希望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各二级学院加强宣传引导工作,使全校师生受到教育鼓舞,强化学生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技能的热情,营造一种学习上“比、学、赶、超”的氛围,促进学院良好学风的形成。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3.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书的格式

标题: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书(居中)
称呼:尊敬的领导、老师:(顶格)
正文第一段:我叫xxx,某校某系某班的学生。(简单的说一下你情况)
正文第二段:可以写一下你的家庭情况。(因为励志是需要家庭情况困难的)
第三段:写一下你的良好表现优秀事迹。(因为励志也是需要厅成绩优秀的)
最后一段:写一些“学生自认为自己的条件符合“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望予以批准。”之类的话。
然后就是此致和敬礼。
最后是申请人和申请日期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书的格式

4.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怎么填?

当然是大一到大三全部的获奖情况啦,你要尽量想,有多少写多少,可以分几个方面,如学习,就是你名次都考第几啊,都获得了什么奖学金啊,助学金之类滴,这些都能反应出你很优秀嘛,然后你可以写写工作,就是指你做的什么学生干部,都干了哪些工作,还有就是政治嘛,如果你是党员就说更好说了嘛,说明你思想先进嘛,不是的话积极分子也要往上写,总比不是好嘛,还有就是你再表表决心,对奖学金的期待,我觉得就差不多啦,不过根据我经验,像这种申请书只是走个形式,关键是你的年级专业排名还有在辅导员那里的地位,加油喽,祝你拿上,8000哪,既然你有机会拿就一定争取啊,好多人连申请书都没机会写那,你肯定是情况很不错滴,才决定写的,祝你拿上~\(≥▽≤)/~啦啦啦

5. 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有什么区别?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中国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发给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的一项奖学金,一般为每人每年8000元。
中国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发给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的一项奖学金,一般为每人每年8000元。
2007年,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有关精神,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2012年10月,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有关精神,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有什么区别?

6.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时总收入填写了3500人均收入填了1500-2000 人口填了5,被省里退回修改。会被取消吗?

名额不会被取消。名额是下达到学校的,总数不会改变,即使的确有不符合要求的学生最终需要更换也是由学校决定更换何人。而你是通过了学校的审核,学校也知道你的实际情况其实只是因理解问题而导致的数据填写错误,只要在上级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正确填写表格并完成上报手续就没有问题了。

7.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班大概有几个名额

2个。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个班的名额情况,需要看班级人数在专业人数的比例,一般是2个名额,班级的人数多可能会增加名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其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资助覆盖面将达到全国高校在校生的3%。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国家奖学金由上级主管部门下发到学校后,学校召开颁奖大会,由主管校领导给获奖学生颁发获奖证书,奖学金由学校财务处发放。奖励情况将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国家奖学金实行公示制,各学院及学生工作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评审程序操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防止不正之风。 
管理部门及各学院要站在维护国家稳定的高度,严格执行国家奖学金资金专款专用的规定,及时将奖学金发给获资助的学生,不准截留、挪用和挤占,同时要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班大概有几个名额

8.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颁发部门是哪里?

中央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名额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
以及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在分配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时,对办学水平较高的高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国家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超出中央核定总额部分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扩展资料:
一、设立背景
为了帮助更多学习优异的贫困生完成学业,2007年,我国首次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设立,奖励对象为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资助覆盖面将达到全国高校在校生的3%。
国家励志奖学金今后将适当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的学生倾斜。
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由中央负担;地方所属高校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2007年9月新学期开学时,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投入14亿元,发放首批国家励志奖学金。
有规定,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但是现有高校却不让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

二、奖学金颁发流程
每年5月底前,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提出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
财政部、教育部委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进行审核。
每年7月31日前,财政部、教育部结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
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和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励志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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