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

2024-05-16

1. 怎样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

一般银行,推荐中行 都可以直接开立,本外币一本通 就是你外地或国外的朋友都可以直接往这个帐户汇美圆或RMB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明确,个人办理对外贸易进行外汇资金收付时,应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在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权登记备案后,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从事货物进出口时的外汇资金收付按机构办理;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个人可凭有关单证委托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出口项下及旅游购物、边境小额贸易等项下的外汇资金收付、划转及结汇。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有关规定,个人真实贸易项下的外汇不论结汇还是购汇,都没有总额限制,按实际需要办理
目前,我国已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但资本项目仍实施必要的管制,对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管理仍然进行真实性审核。今年5月起,对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大大简化了个人购汇凭证和手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据统计,今年5-11月份,个人购汇金额和笔数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10%和255%。这次对个人结汇由单笔限额管理改为实行年度总额管理,统一了个人结汇与购汇管理的政策,将大大简化相关手续、便利个人结汇、提高监管效率。根据新政策,在年度总额内的,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在银行就可办理,与以前逐笔审核的办理方式相比手续将非常简便。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下外汇资金需要个人提供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经银行审核后结汇;资本项下应当经过外汇管理部门核准。

个人办理对外贸易进行外汇资金收付时,应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在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权登记备案后,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从事货物进出口时的外汇资金收付按机构办理;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个人可凭有关单证委托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出口项下及旅游购物、边境小额贸易等项下的外汇资金收付、划转及结汇。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有关规定,个人真实贸易项下的外汇不论结汇还是购汇,都没有总额限制,按实际需要办理 

摘自:通---汇--国---际

怎样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

2. 外币账户的核算

1月31日汇兑损失=(700*8.35-20*8.29)-680*8.4+1.8=-31(即收益31)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20*8.2=164
       财务费用                   1.8
       贷:银行存款-美元户  20*8.29=165.8

3. 外汇结算账户的收支范围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收入范围为经常项目外汇收入,支出范围为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及经外汇局核准的资本项目外汇支出。

捐赠、援助、国际邮政汇兑等有特殊来源和指定用途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其账户收支范围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进行核定。

应当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1、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有权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外业务经营许可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或者有关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证明材料(如结汇水单等);

4、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5、外汇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外汇结算账户的收支范围

4. 境外外汇账户如何开立

境内机构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 (1)在境外有经常性零星收入,需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将收入集整后汇回境内的; (2)在境外有经常性零星支出,需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的; (3)从事境外承包工程项目,需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的; (4)因业务上特殊需要必须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的。 申请材料: (1)由境内机构法人代表或者其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开户理由、币别、账户最高金额、用途、收支范围、使用期限、拟开户银行及其所在地等内容;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和复印件; (3)境外账户使用的内部管理规定; (4)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从事境外承包工程业务的,除提供上述文件和资料外,还应当提供有关项目合同;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的,除提供上述文件和资料外,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的注册资本金已全部到位的验资证明。 办理流程: 境内机构持有关材料在北京外汇管理部经常项目处外汇账户管理科办理,经外汇局批准后,方可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境内机构应当在开立境外外汇账户后30个工作日内,持境外外汇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号、开户人名称等资料在北京外汇管理部经常项目处外汇账户管理科备案。 办理期限: 外汇局应当自收到规定的文件和资料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5. 客户外币结算处理

如果可以打在私人的卡上,那么在银行开个外币帐户是很简单的,只要身份证就可以了,但每天结汇是有限制的,一般是1万美元,超过等值1万美元的现钞结汇,结汇人应当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和外汇来源证明,外汇指定银行予以结汇登记后报外汇局备案。而且汇率是不断在变动的,也许100美元今天能换876元,明天就换不到这么多了,如果一定要以美元结算,合约一定要签好按什么汇率来结算。
如果是美元要打到单位帐户的话,就比较麻烦,先要到银行开单位的外币帐户。
1、如需开立外汇帐户,其开户申请书应是正式公函,必须盖有单位公章,申请内容明确,开户申请书中必须写明外汇资金来源、用途情况,开户银行,开户币种,如是专项帐户还需说明项目及有关情况及开户期限,以及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开户需持外汇局要求的有关材料的正本及其复印件中资企业外汇专用帐户
(1)贸易项下进口代理、贸易专项帐户(贸易专项包括中标项下、大型机电产品出口、投标保证金、先收后支转口贸易等)需提供材料:a)开户申请函;b)企业营业执照;c)外经贸部关于对外经营权的批复;d)与开户相关的合同;e)有关国内单位外汇来源材料;f)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2)捐赠、援助款外汇帐户需提供材料:a)开户申请函;b)有些单位须提供民政部颁发的社团登记证或人民银行对成立基金会的批件;c)已生效的捐赠协议、意愿书或援助协议;d)有些单位须提供接受援助的有关部门的授权书;e)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3)专项代理业务外汇帐户需提供材料:a)开户申请函;b)企业营业执照;c)国家主管部、委、局对经营有关代理业务的批件;d)货运公司还需提供其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批准证书;
(4)国际海洋运输业务和远洋运输公司、外运公司和租船公司外汇帐户需提供材料:a)开户申请函;b)企业营业执照;c)交通部等主管部门的批准件;
(5)国际旅行社外汇帐户需提供材料:a)开户申请函;b)营业执照;c)国家旅游局对国际旅行社资格的批件;d)国家旅游局核准的上年度“一类旅行社退款帐户年度累计存款申请表”
(6)其它类特殊情况,按外汇局的要求提供有关开户材料
四、开户程序及有关要求
1、凡符合《境内外汇帐户管理规定》的境内机构、驻华机构(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均可开立外汇帐户。
2、开户单位在申请开户时,可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选择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限于经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各总行及其分支行。
3、开户单位应按我局要求提供开户所需的全部材料,经我局批准开户后,应在30个工作日之内凭《开立外汇帐户批准书》到开户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开户银行应填写《开立外汇帐户批准书》的回执联并退开户单位,开户单位须于开户后5个工作日内持回执到外汇局领取《外汇帐户使用证》。凡超出30个工作日,开户单位未到开户银行办理开户手续的,外汇局颁发的《开立外汇帐户批准书》自动作废。
4、同一性质的外汇帐户,一个开户单位原则上只允许开立一个。如因业务需要,确需开立两个以上帐户的,外汇局将根据具体情况严格审批。
5、开户单位如丢失《开立外汇帐户批准书》或《外汇帐户使用证》,必须登报声明作废,并持登报声明及补办申请到外汇局办理补办手续。

客户外币结算处理

6. 详细外币结汇核算问题

你10月末的时候该有一笔汇兑损益调整的
收到资本金
借 银行存款 按当日汇率
贷 实收资本
10月末调汇
借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贷 银行存款 外币余额*(月末汇率-账面汇率)
调整后,账面汇率变为10月末汇率

11月两笔结汇
借 银行存款 实际收到人民币
借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借贷方差额
贷 银行存款 结汇外币*账面汇率

11月末调汇同10月末调汇方式

人民币付款你要说清楚经济业务内容,只说付款,只能判定贷方是银行存款,不知道借方该做什么科目。

7. 境内机构开立外汇账户

境内机构开立外汇账户所需材料如下:1、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或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驻华机构)的原件和复印件(正副本均可);2、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正副本均可)。境内机构开立外汇账户办理流程如下:1、外商投资企业已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的,不需到外汇局登记企业信息,可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开户手续;2、境内机构凡已办理过基本信息登记手续或已开立过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如需开立新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可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3、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变更开户银行和关闭账户的手续,在开户银行直接办理;4、异地企业如在京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应先在注册地外汇局办理基本信息登记后,持上述材料再到北京外汇管理部经常项目处外汇账户管理科办理基本信息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九条 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境内机构开立外汇账户

8. 外汇业务的结算方式

(一)汇款

汇款是指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通过其自身建立的通汇网络,使用合适的支付凭证,将款项交付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汇款分为汇出汇款和汇人汇款。由于结算工具和资金流动方向相同,汇款属于顺汇性质,又称付汇法。

(二)信用证

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

(三)托收

托收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票(随附或不随付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出口人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

(四)银行保函

保函,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担保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时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或经济赔偿责任。

银行保函是指银行应委托人的申请而开立的有担保性质的书面承诺文件,一旦委托人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的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约定义务时,由银行履行担保责任。

(五)组合使用

作为企业、事业单位,在发生对外经济业务时,必须选择合适的结算方式,这样才能保证外汇资金的安全,同时加速资金的周转,扩大对外经济贸易与合作的发展。而要选择最佳结算方式,首先,应对交易对手的情况、国际市场供需变化和价格变动以及交易对手所在国的贸易制度、商业惯例和外汇管理体制等进行深入了解。如果交易对手信用良好,那么就应当选择风险较少的结算方式,以保证外正资金的安全,防止吃亏上当。其次,应对国际市场供需变化和价格变动情况进行深入的了解。在市场需求较旺和价格行情看涨时,在出口时可以要求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结算以便尽快地、安全地收回资金,在进口时则可以采用付款交单托收方式或者跟单信用证方式,“保证在付款后能取得货运单据以提取货物。再次,交易对方所在国的贸易管理制度、外汇管理制度以及商业惯例也是选择结算方式时应当考虑的重要因素。有些国家实行交易管制和外汇管制,进口必须有进口许可证,进口付汇必须等到货物进关后经批准后才能进行,对这些国家出口最好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等。最后,国际金融市场汇率和资金利率的变动也是选择结算方式的重要参考依据。如果某国货币汇率呈不断下跌趋势,那么向该国出口应尽量采用即期信用证方式或付款交单托收方式等,以便尽早收回货款,减少汇率下跌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