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前五再保险公司

2024-05-15

1. 中国前五再保险公司

中国保险公司的排名情况寿险公司排名情况综合分析在进入前25名的中国寿险公司中(详见附录表格3),前三名——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平洋人寿——不仅在中国被列为前三,而且他们也跻身亚洲前150家保险公司的前十名。这显示了中国保险公司在亚洲的强大竞争力我们用六项测试对在中国的寿险公司样本进行竞争力分析。Ⅰ.市场规模三家老牌中资公司——国寿、平安和太平洋——稳居规模指标的榜首。在市场规模的各项指标中,中资公司遥遥领先。虽然友邦凭借其领先一步进入国内市场的优势挤入前10名,中意人寿和中英人寿也因大量的银保业务在外资公司中居于领先地位,但与熟悉国内市场规则和中国文化的中资公司相比,外资公司在中国要达到其规模,仍需很长时间。Ⅱ.资本能力据计算的三个指标来看,排名在前的主要外资公司都是小型或中型外资保险公司。原因可能在于,中国保险业在没有得到足够资金的情况下发展迅速。在净保费和所有者权益比率中,AIG排名第一。净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比率中,新华人寿排名第一位,经过几年的努力,这家偿付能力曾经不足的公司已摆脱了困境,步入稳步发展轨道。泰康、平安、太平人寿也以雄厚的资本能力入围前10名。Ⅲ.赔款准备金在这一指标中,中国公司在亚洲的排名普遍不高,原因可能在于业务扩张较快。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人寿和生命人寿两家公司不仅在市场规模指标中排名前10位,在赔款准备金充足率的分项指标中也进入前10名,说明他们对保险风险的控制能力超过其他中资公司。Ⅳ.盈利能力国内四家最大的公司——中国人寿、平安人寿、中国太平洋人寿和泰康人寿——都排在资产收益率的前列,其中三家达到最高的资本收益率和盈余。这充分体现了这些公司创造利润的强大能力。但在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能力总排名中,居于首位的国寿则退居第6,暗示该公司在提高资本使用效率上还需要花工夫。费用率计算中,AIG仍然排名第一,只有三家中资保险公司入围前十,说明中资公司目前还存在盲目扩大规模而忽略效益的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友邦虽然在国内寿险业的费用率排名中居于首位,但在亚洲总排名中其仅处在第116名。会计准则的差异固然是其中的原因之一,但国内市场竞争激烈,使各保险公司不得不花费大笔的营销费用来保住市场份额,也是不争的事实。赔付率指标中,位于前10名的绝大部分是成立时间不长,业务量较小的新公司,这与人寿保险业务的长期性有关,保费收入与赔付时间间隔较长,一些新公司业务尚未进入赔付高发期。Ⅴ.资产流动性流动性指标包括三个计算比率:投资资产比率、当前的流动性以及整体流动性。中国人寿及生命人寿在投资资产的比率上名列前茅,太平洋人寿处于第4位,平安人寿和泰康人寿在10名之外,说明这些大型公司在资产管理上还需要加强。在当前的流动性排名中,民生人寿、太平人寿虽然在国内进入前十名,但在亚洲的排名则在第90名以后。此外,在国内寿险整体流动性排名中,平安人寿、太平洋人寿和中国人寿跻身前十名。Ⅵ.经营稳定性经营稳定性测试包括两项指标:净保费收入变化,资本及盈余变化。净保费增长率指标上,四家大型公司和太平人寿进入前10名,说明中资公司在控制业务规模上能同时兼顾安全和发展。但是,在资本盈余变化指标上只有中国人寿和新华人寿排在前十名,这说明大部分中资公司的资本金仍未能跟上业务的快速扩张。国内寿险公司前10名分析第一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内寿险公司的排名中,中国人寿在市场分额和利润两方面排名第一,赔款准备金充足率上排名第一,流动性和稳定性上分别排名第4和第7。鉴于此,虽然该公司的资本能力方面比其他保险公司略低一筹,但是从综合能力来看仍位居首位。第二名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人寿总体竞争力排名为第二位,主要因为其在市场规模上排名第2位,盈利能力排在第3位,资产流动性也很靠前,排在第5位。其他指标上,其资本能力比较靠近行业平均水平,排名第10位,赔款准备金充足率和经营稳定性则相对靠后,都在第15位。由于其净资产增长率太低,以至于公司稳定性相对较低。第三名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太平洋人寿的市场总体竞争力排名第三。这主要得益于其较强的资产流动性(第1名)、市场规模(第3名)和较高的盈利能力(第5名)。但是该公司在其他指标上的表现则略逊一筹。其中,资本能力排在第12名,赔款准备金充足率排在第13名,特别是经营稳定性,在我们所统计的25家寿险公司中排到第24名。同时,由于净资产增长率太低,导致其总体稳定性相对较低。第四名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太平人寿的综合竞争力在国内排在第四位。其在资本能力和盈利能力中,均排在第二位,资产流动性高(第2名),市场规模相对靠前(第6名),但经营稳定性和赔款准备金充足率表现欠佳,仅排在第19名。第五名泰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泰康人寿的综合竞争力排在行业第五位。这主要得益于其排名第一的盈利能力。另外,该公司在市场规模和资本能力上,均排在第4位。但其他指标,如赔款准备金充足率(第18名)、资产流动性(第19名)、经营稳定性(第18名)则相对靠后。第六名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生命人寿在国内的综合竞争力排名第6,得益于其良好的稳定性和资产流动性,这两项测试中,其在行业内均排名第3位。此外,该公司的市场规模排名第8位。其它指标排名居中,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其中,资本能力排名为10位,赔款准备金排名第12位,盈利能力排名为第12位。第七名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宏人寿是国内首家中外合资寿险公司,其综合竞争力排名在第7位。其中,经营稳定性排在第2位,资产流动性排在第6位,盈利能力排在第7位,赔款准备金排名第8。另外两个指标——市场规模和资本能力——排名比较靠后,分别为第17位和第15位。第八名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作为一家全国性大型保险公司,其综合竞争力排名在第8位。新华人寿的优势在于其市场规模(第5名)、经营稳定性(第8名)和盈利能力(第9名),但其资本能力(第20名)、流动性(第17名)、赔款准备金(第24名)则相对靠后。第九名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公司太平洋安泰人寿是由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与美国安泰保险集团合资成立的保险公司,其综合竞争力排名第9。比较突出的表现在于其稳定性(第6名)、赔款准备金充足率(第6名);表现尚好且超过平均水平的是盈利能力(第11名)和资产流动性(第12名);但在资本能力(第19名)、市场规模(第20名)等方面则表现较弱。第十名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作为唯一一家获准在中国经营保险业务的外资独资寿险公司,友邦的竞争力主要来源于其资本能力、盈利能力和市场规模,比较突出的表现在资本能力(第1名)、盈利能力(第5名)、市场规模(第7名)。稳定性(第10名)和资产流动性(第13名)也都表现良好。其不足主要表现在赔款充足率排名较低(第2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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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前五再保险公司

2. 我国的再保险公司有几家?是哪些?

截至2016年3月1日,中保协共有会员单位360家。其中:集团(控股)公司11家;财产保险公司72家;人身保险公司75家;再保险公司8家。
资产管理公司13家;专业保险经纪公司49家;专业保险公估公司29家;专业保险代理公司44家;地方保险协会(含中介协会)43家;保险相关机构16家。

扩展资料:
安排方式:
在再保险经营实务中,一般有三种再保险安排方式可供选择:临时再保险,合同再保险,预约再保险。
1、临时再保险:临时再保险是指对于保险业务的分入和分出,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均无义务约束的一种再保险安排方式。
2、合同再保险:合同再保险也称固定再保险,是指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对于规定范围内的业务有义务约束,双方均无选择的一种再保险方式。
3、预约再保险:预约再保险是指分出公司对合同规定的业务是否分出,可自由安排而无义务约束,而分入公司对合同规定的业务必须接受,无权选择的一种再保险安排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再保险公司

3. 我国的再保险公司有哪些

在我国很少有再保险公司,目前世界上的主要再保险公司是:
1、慕尼黑再保险集团
2、瑞士再保险公司
3、通用/科隆再保险公司
4、GE全球再保险公司
5、汉诺威再保险公司
6、劳合社
7、格宁环球再保险集团
8、斯考再保险公司
9、安盛再保险集团
10、安联再保险集团
一、再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一条为促进再保险市场的发展,规范再保险公司的设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再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依法登记注册专门经营再保险业务的公司。
第三条设立再保险公司应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依据业务经营范围,再保险公司可以分为人寿再保险公司、非人寿再保险公司和综合再保险公司。
第四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再保险公司可以经营以下全部或部分业务;
(一)人寿再保险业务:1.中国境内的再保险业务;2.中国境内的转分保业务;3.国际再保险业务。
(二)非人寿再保险业务:1.中国境内的再保险业务;2.中国境内的转分保业务;3.国际再保险业务。
(三)同时经营上述(一)、(二)两项的全部或部分业务。
第五条人寿再保险公司和非人寿再保险公司的实收货币资本金应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综合再保险公司的实收货币资本金应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外国保险公司的出资应当为可自由兑换货币。
第六条再保险公司应当聘用经中国保监会认可的精算专业人员。
第七条投资再保险公司的中资股东应符合中国保监会《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暂行规定》,其持股比例和股权变更,应遵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投资中外合资、外资独资再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应符合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承诺。
第八条外国再保险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公司,其营运资金标准和设立要求,适用本规定。
第九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再保险公司在内地设立的分公司,比照本规定。
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再保险是什么意思?
再保险的意思就是分保,指保险公司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应当承担的部分风险和责任转移给其他的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也就是说,再保险的基础就是原保险,也是基于原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分散风险的需要而出现的一种概念。
再保险可以分为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比例再保险就是说原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之间签订再保险合同,按照保额约定比例分担责任,非比例再保险又分为成数再保险,溢额再保险,成数和溢额混合再保险等。

我国的再保险公司有哪些

4. 中国有哪些再保险公司

什么是再保险保险是保户将其所承担的危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通过收取保险费的办法,建立保险基金,依据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再保险是分出人与接受人之间订立再保险合同,根据这种再保险合同,分保接受人对分出人由于所承担的责任或承保的危险发生赔款而受到经济损失给予补偿。再保险也是保险的一种,它和保险一样,都是危险的承担、分散和转让。再保险是保险的一种,但与保险有许多不同之处,其特征表现为:(一)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是保险人,一方是再保险分出人,另一方为再保险接受人。(二)再保险合同中的标的,是再保险分出人所承担的保险赔偿责任,是非物质的。(三)所有再保险合同,包括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都实行补偿原则。再保险是再保险人与原保险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原保险人将承保的被保险的危险转移给再保险人保险的合同行为,是以原保险合同为基础的独立合同。所以,原保险不存在,再保险即无从成立。再保险人接受再保险业务,须向原保险人提供履行其义务的保证。方法是由原保险人提存保费准备金,或由再保险人提供信用证明等。再保险公司设立规定第一条为促进再保险市场的发展,规范再保险公司的设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再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依法登记注册专门经营再保险业务的公司。第三条设立再保险公司应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依据业务经营范围,再保险公司可以分为人寿再保险公司、非人寿再保险公司和综合再保险公司。第四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再保险公司可以经营以下全部或部分业务:(一)人寿再保险业务1、中国境内的再保险业务;2、中国境内的转分保业务;3、国际再保险业务。(二)非人寿再保险业务1、中国境内的再保险业务;2、中国境内的转分保业务;3、国际再保险业务。(三)同时经营上述(一)、(二)两项的全部或部分业务。第五条人寿再保险公司和非人寿再保险公司的实收货币资本金应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综合再保险公司的实收货币资本金应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外国保险公司的出资应当为可自由兑换货币。第六条再保险公司应当聘用经中国保监会认可的精算专业人员。第七条投资再保险公司的中资股东应符合中国保监会《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暂行规定》,其持股比例和股权变更,应遵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投资中外合资、外资独资再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应符合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承诺。第八条外国再保险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公司,其营运资金标准和设立要求,适用本规定。第九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再保险公司在内地设立的分公司,比照本规定。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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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国再保险公司有哪些分公司

亲,经过了解
公司有这些:中国财产再保险、中国人寿再保险、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瑞士再保险北京分公司、法国再保险北京分公司、德国通用再保险上海分公司、汉诺威再保险上海分公司、太平再保险、RGA美国再保险上海分公司、人保再保险、前海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摘要】
中国再保险公司有哪些分公司【提问】
亲,你好你的问题我已经看到,请你稍等一会。待我找到答案,我一定在第一时间回复你,祝你生活愉快ヽ(○^㉨^)ノ♪【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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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目前国内处于疫情防控期间,没事尽量不要外出。🥰🥰🥰【回答】
希望我的回答给亲亲带来一定帮住,感觉涛涛的服务态度还行的,麻烦亲亲给个赞呗!😘😘【回答】

中国再保险公司有哪些分公司

6. 什么叫再保险公司

再保险公司:指专门从事再保险业务、不直接向投保人签发保单的保险公司。就是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为了分散风险,把一些大的承保单位再分保给另一保险公司。接受这一保单的公司就是再保险公司,一般出现在在财险中比较多。
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在被核定的保险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保险公司可以经营分出保险。分入保险的再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每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10%,超过的部分,依法应当办理再保险。
除人寿保险业务外,保险公司应当将其承保的每笔保险业务的20%办理再保险。
保险公司需要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的,应当优先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办理。
一、再保险都要签合同吗
再保险需要签订合同,再保险合同是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又称分保合同。再保险合同,是指一个保险人(再保险分出人)分出一定的保费给另一个保险人(再保险接受人),再保险接受人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原保险合同所引起的赔付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
二、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提取金额
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提出金额要按照已经提出的保险赔偿或者给付金额,以及已经发生保险事故但尚未提出的保险赔偿或者给付金额,从当年的自留保险费中足额提取。这里所说的自留保险费,是指保险公司承保并收取保险费后,除去因分保而支付的再保险费所剩余的保险费。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七十七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已经提出的保险赔偿或者给付金额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对已经发生保险事故但尚未提出的保险赔偿或者给付应当提取已发生未报告赔款的准备金,其提取金额按不超过当年实际赔款支出额的4%计提。

7. 再保险公司排名

你好,再保险公司排名如下。【摘要】
再保险公司排名【提问】
你好,再保险公司排名如下。【回答】
【回答】
再保险公司,也称分保或"保险的保险",指保险人将自己所承担的保险责任,部分地转嫁给其他保险人承保的业务。再保险业务中分出保险的一方为原保险人,接受再保险的一方为再保险人。再保险人与本来的被保险人无直接关系,只对原保险人负责。作为保险市场一种通行的业务,再保险可以使保险人不致因一次事故损失过大而形成对赔偿责任履行的影响。【回答】

再保险公司排名

8.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什么公司?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集团”)由国家财政部和中央汇金投资责任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1.5亿元,两大股东各持14.5%和85.5%的股权,是目前中国惟一的再保险集团公司。中再集团源于1949年10月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96年,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再保险部的基础上成立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填补了新中国保险史上没有再保险公司的空白;1999年3月18日,中国再保险公司成立,实现了向现代商业再保险公司的历史性转变;2003年12月22日,重组为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2007年10月,改制为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跨入专业化、集团化、国际化经营的全新时期。目前,中再集团控股6家子公司: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保险报业股份有限公司、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拥有再保险、直接保险、资产管理、保险经纪、保险传媒等完整保险产业链,形成了多元化和专业化的集团经营架构与管理格局。历经数次重大变革的中再集团,在培育中国再保险市场、促进直接保险市场发展、服务社会与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作为“保险的保险”,中再集团在中国保险市场一直发挥再保险主渠道作用。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资源,形成了多方面的优势。通过多年的经营实践,中再集团建立起一支包括精算、核保、核赔、风控、产品开发、战略研发在内的高水准的业务管理队伍,积累了大量的再保险业务数据以及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意义的技术资料,并在技术推广培训、自主开发技术成果等方面做了大量有益有效的工作。作为中国再保险业的领军企业,中再集团在国际再保险市场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再集团是中国核保险共同体主席成员与管理公司、中国航天保险联合体副主席成员、亚非保险与再保险联合会执委会成员。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中再集团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再保险业务为战略支柱,以直接保险和资产管理业务为战略支持,围绕集团化、专业化、多元化、国际化的发展方向,立足中国,引领亚洲,辐射全球,致力打造资本充足、内控严密、服务和效益良好、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国际再保险(金融)集团。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