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哪些信息应当公示

2024-05-13

1. 行政处罚的哪些信息应当公示

《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第三十九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公示行政处罚主要是对我国社会上的个人和单位进行相关的社会秩序和社会案件进行的处罚,由于这类案件不牵涉其他类型的犯罪。我国对这类案件的处罚还是比较人性化和合理化的

行政处罚的哪些信息应当公示

2. 行政处罚必须公示的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必须公示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等。通常情况下,我国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的结果都是需要在相关的网站上进行公示的,同时我国法律也规定了,有一些特殊的范围的案件,不需要进行公示,比如说涉及到一些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严格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制作行政处罚信息摘要附于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前。行政处罚信息摘要的内容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违法行为类型、行政处罚内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公示。

3. 行政处罚应当公示哪些信息

《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第三十九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公示行政处罚主要是对我国社会上的个人和单位进行相关的社会秩序和社会案件进行的处罚,由于这类案件不牵涉其他类型的犯罪。我国对这类案件的处罚还是比较人性化和合理化的

行政处罚应当公示哪些信息

4. 行政处罚的什么等信息应当公示

《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第三十九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公示行政处罚主要是对我国社会上的个人和单位进行相关的社会秩序和社会案件进行的处罚,由于这类案件不牵涉其他类型的犯罪。我国对这类案件的处罚还是比较人性化和合理化的

5. 行政处罚应当公示的信息有哪些

《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第三十九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公示行政处罚主要是对我国社会上的个人和单位进行相关的社会秩序和社会案件进行的处罚,由于这类案件不牵涉其他类型的犯罪。我国对这类案件的处罚还是比较人性化和合理化的

行政处罚应当公示的信息有哪些

6. 行政处罚必须公示的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通常情况下,行政处罚结果是需要在网络上进行公示的,当然涉及到一些特殊情况,不予公示。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获取的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获取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 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获取的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获取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可以由该派出机构、内设机构负责与所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制作的政府信息,由牵头制作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7. 行政处罚公示必须的法律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公示的信息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摘要,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书面告知行政处罚当事人行政处罚信息将向社会进行公示。
一、企业没有公示年报经营异常该怎么办?
营业执照没年报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单的,应该补充提交年报,该年报可在三年内补报,但越快越好。企业在3年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可以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过3年未履行的,工商机关将其永久列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多少日内下来
行政机关若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企业注销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的注销程序。企业注销即终止企业主体资格。具体程序如下:1、企业满足注销的条件;2、依法申请进入破产程序;3、成立清算小组;4、公告债权申报;5、对债务按顺序以清算资产进行清算;6、造成上述流程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7、注销登记办理完成后,向社会公示注销信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行政处罚公示必须的法律依据

8.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处罚结果是否公示

通常情况下,行政处罚结果是需要在网络上进行公示的,当然涉及到一些特殊情况,不予公示。
第一条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机关,是指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行政处罚职能的组织,以及依法受委托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结果信息,是指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事项内容。
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会同同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监察机关,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
省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加强对本系统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行政执法机关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应当在互联网上主动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不予网上公开:
(一)被处罚人是未成年人的;
(二)案件主要事实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
(四)省级以上行政执法机关认为不适宜网上公开的其他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第六条在互联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可以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者摘要信息。
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填写说明
(一)写明被处罚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违法事实:简易程序要求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因此应写明经查证属实的违法事实的具体情况。有多种违法行为的,应分类填写。
(三)违法依据:写明违反法律的具体条款。一般是禁止性或义务性条款。
(四)处罚依据:要求写明法律名称和具体条款,一般是法律责任条款,没有相应法律责任条款的不得处罚。
(五)处罚内容: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当场处罚只能做出警告、对公民处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数额应当用中文大写表述。
(六)罚没款的收缴: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况有:
1、依照简易程序当场处罚的案件,处20元以下罚款或虽然超过20元,但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2、执法人员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做出处罚决定,无论适用一般程序还是简易程序,当事人向指定银行交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由执法人员代收代交的。
(七)救济途径:告知被处罚人(单位)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法院和时效。行政复议机关一般是做出处罚决定的药监机关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行政诉讼受理法院一般是做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