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区别

2024-05-14

1. 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区别

居民与非居民的区别有:概念不同;包含对象不同;在国际经济交往中界定不同;在外汇管制法规中区别外汇持有者身份不同。

具体内容:

1、概念不同。

居民是指:在本国长期从事生产和消费的人或法人,符合上述情况他国的公民也可能属于本国居民。

非居民指除居民以外的自然人、法人。

2、包含对象不同。

自然人居民是指那些在本国居住时间长达一年以上的个人,但官方外交使节、驻外军事人员等一律是所在国的非居民。

法人居民是指在本国从事经济活动的各级政府机构、企业和非营利团体,但是国际性机构,诸如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组织,是任何国家的非居民。

3、在国际经济交往中界定不同。

作此界定的主要意义在于正确并且口径统一地反映各国的国际收支情况。根据这一界定,只有发生在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经济交易才是国际经济交易。

4、在外汇管制法规中区别外汇持有者身份不同。

一般而言,由于居民的外汇收支涉及居住国的国际收支问题,管汇当局对之管制较严。

由于非居民的外汇收支与居住国的国际收支无涉,管汇当局对之管制较松。

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区别

2. 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区别

居民与非居民的区别有:概念不同;包含对象不同;在国际经济交往中界定不同;在外汇管制法规中区别外汇持有者身份不同。

具体内容:

1、概念不同。

居民是指:在本国长期从事生产和消费的人或法人,符合上述情况他国的公民也可能属于本国居民。

非居民指除居民以外的自然人、法人。

2、包含对象不同。

自然人居民是指那些在本国居住时间长达一年以上的个人,但官方外交使节、驻外军事人员等一律是所在国的非居民。

法人居民是指在本国从事经济活动的各级政府机构、企业和非营利团体,但是国际性机构,诸如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组织,是任何国家的非居民。

3、在国际经济交往中界定不同。

作此界定的主要意义在于正确并且口径统一地反映各国的国际收支情况。根据这一界定,只有发生在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经济交易才是国际经济交易。

4、在外汇管制法规中区别外汇持有者身份不同。

一般而言,由于居民的外汇收支涉及居住国的国际收支问题,管汇当局对之管制较严。

由于非居民的外汇收支与居住国的国际收支无涉,管汇当局对之管制较松。

3. 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区别有哪些

居民与非居民的区别有:概念不同;包含对象不同;在国际经济交往中界定不同;在外汇管制法规中区别外汇持有者身份不同。

具体内容:

1、概念不同。

居民是指:在本国长期从事生产和消费的人或法人,符合上述情况他国的公民也可能属于本国居民。

非居民指除居民以外的自然人、法人。

2、包含对象不同。

自然人居民是指那些在本国居住时间长达一年以上的个人,但官方外交使节、驻外军事人员等一律是所在国的非居民。

法人居民是指在本国从事经济活动的各级政府机构、企业和非营利团体,但是国际性机构,诸如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组织,是任何国家的非居民。

3、在国际经济交往中界定不同。

作此界定的主要意义在于正确并且口径统一地反映各国的国际收支情况。根据这一界定,只有发生在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经济交易才是国际经济交易。

4、在外汇管制法规中区别外汇持有者身份不同。

一般而言,由于居民的外汇收支涉及居住国的国际收支问题,管汇当局对之管制较严。

由于非居民的外汇收支与居住国的国际收支无涉,管汇当局对之管制较松。

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区别有哪些

4. 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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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区别

居民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区别
所得税法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所得税法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实施细则第五条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二)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三)提供劳务的场所;
  (四)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五)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实施细则第八条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等。
所得税法第十九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
所得税法第五十条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三条 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对非居民企业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的,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所称收入全额,是指非居民企业向支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所称支付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实施细则第一百二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一条所称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是指经各机构、场所所在地税务机关的共同上级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非居民企业经批准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后,需要增设、合并、迁移、关闭机构、场所或者停止机构、场所业务的,应当事先由负责汇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要机构、场所向其所在地税务机关报告;需要变更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要机构、场所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

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区别

6. 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区别

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居民纳税人是指按照各相关国家法律,依据住所、居所、总机构、注册地、实际管理中心或其他类似标准确定的,在各该国负有无限纳税责任的纳税人。居民纳税人分为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构成居民的,通常以住所或居所为标准来判定。
它可以是法定住所或永久性住所,也可以是临时性居所或居住达到一定时间为限。居民自然人要承担其所在国的无限纳税责任。
而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人。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纳税义务,即非居民纳税人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有,缴纳个人所得税。

2、所交的税额不同
居民纳税人是依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或依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而非居民纳税人是依外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两者的区别在于,居民纳税人境内和境外的所得都要纳税,而非居民纳税人只交中国境内的所得税。
3、判定标准不同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情况下,要根据其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的长短来判定该人的税收居民身份,凡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即为居民纳税义务人,否则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即以居住满一年为时间标准,达到这个标准的个人即为居民纳税人,达不到这个标准则为非居民纳税人,在居住期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也为非居民纳税人。
4、纳税义务不同
非居民纳税人负有限纳税义务,而居民纳税人负无限纳税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民纳税人
百度百科-非居民纳税人

7. 什么是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为什么?

  居民纳税人是依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或依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纳税人是依外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两者的区别在于,居民纳税人境内和境外的所得都要纳税,而非居民纳税人只交中国境内的所得税。
  补充一点非居民纳税人企业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

  居民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区别所得税法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第五条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二)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三)提供劳务的场所;
  (四)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五)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实施细则第八条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等。所得税法第十九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所得税法第五十条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三条 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对非居民企业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的,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所称收入全额,是指非居民企业向支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所称支付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实施细则第一百二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一条所称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是指经各机构、场所所在地税务机关的共同上级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非居民企业经批准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后,需要增设、合并、迁移、关闭机构、场所或者停止机构、场所业务的,应当事先由负责汇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要机构、场所向其所在地税务机关报告;需要变更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要机构、场所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

什么是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为什么?

8. 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区别

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1)居民纳税人是指按照各相关国家法律,依据住所、居所、总机构、注册地、实际管理中心或其他类似标准确定的,在各该国负有无限纳税责任的纳税人。居民纳税人分为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构成居民的,通常以住所或居所为标准来判定。它可以是法定住所或永久性住所,也可以是临时性居所或居住达到一定时间为限。居民自然人要承担其所在国的无限纳税责任;(2)而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人。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纳税义务,即非居民纳税人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有,缴纳个人所得税。2、所交的税额不同:(1)居民纳税人是依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或依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2)而非居民纳税人是依外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两者的区别在于,居民纳税人境内和境外的所得都要纳税,而非居民纳税人只交中国境内的所得税。3、判定标准不同:(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情况下,要根据其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的长短来判定该人的税收居民身份,凡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即为居民纳税义务人,否则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即以居住满一年为时间标准,达到这个标准的个人即为居民纳税人,达不到这个标准则为非居民纳税人;(2)在居住期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也为非居民纳税人。4、纳税义务不同:(1)非居民纳税人负有限纳税义务;(2)而居民纳税人负无限纳税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