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交易新规有哪些

2024-05-16

1. 新三板交易新规有哪些

1、交易方式变革后,盘中目前只有做市转让和集合竞价两种交易方式(基础层一次集合竞价、创新层5次集合竞价),盘后15:00-15:30为盘后协议转让交易方式(最低10万股或者100万元人民币,类似A股大宗交易)。
2、交易时间安排
基础层非做市交易:9:15-14:55可以报单可以撤单,14:55-15:00只能报单不能撤单。
创新层非做市交易:5次集中撮合前5分钟只能报单不能撤单,其他时间既能报单也能撤单。
3、基础层非做市交易一次集合竞价的股票在9:3010:3011:3014:00,也就是开盘到14:00每股小时揭示一次行情。14:00-14:50每十分钟揭示一次行情。14:55-15:00最后五分钟每12秒揭示下行情。
4、创新层非做市交易在撮合前5分钟每12秒揭示一次行情,除以上五个时段为每分钟揭示一次行情。
5、委托方式为限价委托。
6、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的为前收盘价为50%至200%,涨跌停幅度没有变。无收盘价的成交首日不舍涨跌幅限制。
7、2018年1月15日无涨跌幅限制,2018年1月15日之后挂牌的三板企业首日不设置涨跌幅限制。
8、如果1月15日无成交,则1月15日无收盘价16日扔无涨跌幅限制直到有收盘价格为止。
9、新的盘后协议转让如果集合竞价没有收盘价则不能进行协议转让,有收盘价格的设置涨跌幅为收盘价的200%或--50%。
10、新的创新层共同标准为:不少于50个合格投资者(原始股东不算合格投资者,要在券商转变为合格投资者个人客户10个交易日不少于500万证券账户资产、机构客户500万的实缴注册资本或者500万实缴有限合伙份额,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出的验资报告)。
11、加强创新层企业的信息披露要求:(1)强制披露一季报、三季报;(2)强制披露业绩快报、业绩预告;(3)从严审计要求;(4)增加其他信息披露。
一、新三板股票如何交易?
1、实行股份转让限售期。新三板对特定主体持有股份规定限售期,另对挂牌前增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等也分别规定了限售期。
2、设定股份交易最低限额。每次交易要求不得低于1000股,投资者证券账户某一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的,只能一次性委托卖出。
3、交易须主办券商代理。主办券商代为办理报价申报、转让或购买委托、成交确认、清算交收等手续,挂牌公司及投资者在代办系统所进行的股份交易的相关手续均需经主办券商办理。
4、依托新三板代办交易系统。新三板代办交易系统依托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与中小板、创业板等并列于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
5、投资者委托交易。投资者委托分为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委托当日有效。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均可撤销,但已经报价系统确认成交的委托不得撤销或变更。
6、分级结算原则。新三板交易制度对股份和资金的结算实行分级结算原则。

新三板交易新规有哪些

2. 新三板交易新规有哪些?

1、交易方式变革后,盘中目前只有做市转让和集合竞价两种交易方式(基础层一次集合竞价、创新层5次集合竞价),盘后15:00-15:30为盘后协议转让交易方式(最低10万股或者100万元人民币,类似A股大宗交易)。
2、交易时间安排
基础层非做市交易:9:15-14:55可以报单可以撤单,14:55-15:00只能报单不能撤单。
创新层非做市交易:5次集中撮合前5分钟只能报单不能撤单,其他时间既能报单也能撤单。
3、基础层非做市交易一次集合竞价的股票在9:3010:3011:3014:
00,也就是开盘到14:00每股小时揭示一次行情。14:00-14:50每十分钟揭示一次行情。14:55-15:00最后五分钟每12秒揭示下行情。
4、创新层非做市交易在撮合前5分钟每12秒揭示一次行情,除以上五个时段为每分钟揭示一次行情。
5、委托方式为限价委托。
6、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的为前收盘价为50%至200%,涨跌停幅度没有变。无收盘价的成交首日不舍涨跌幅限制。
7、2018年1月15日无涨跌幅限制,2018年1月15日之后挂牌的三板企业首日不设置涨跌幅限制。
8、如果1月15日无成交,则1月15日无收盘价16日扔无涨跌幅限制直到有收盘价格为止。
9、新的盘后协议转让如果集合竞价没有收盘价则不能进行协议转让,有收盘价格的设置涨跌幅为收盘价的200%或--50%。
10、新的创新层共同标准为:不少于50个合格投资者(原始股东不算合格投资者,要在券商转变为合格投资者个人客户10个交易日不少于500万证券账户资产、机构客户500万的实缴注册资本或者500万实缴有限合伙份额,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出的验资报告)。
11、加强创新层企业的信息披露要求:
(1)强制披露一季报、三季报;
(2)强制披露业绩快报、业绩预告;
(3)从严审计要求;
(4)增加其他信息披露。

3. 新三板交易规则是什么


新三板交易规则是什么

4. 新三板交易有哪些规则

 新三板的基本交易规则:


  1、投资者办理新三板开户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深圳股东账户没有深圳股东账户的须先开设后再办理新三板开户手续。


  2、投资者书面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并抄录《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中的特别声明。


  3、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份须委托主办券商办理与主办券商签订代理报价转让协议。投资者卖出股份须委托代理其买入该股份的主办券商办理。如需委托另一家主办券商卖出该股份须办理股份转托管手续。


  4、结算篇。与沪深股票类似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的登记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由其作为共同对手方为股票转让提供清算和交收服务;或不作为共同对手方提供其他清算、交收等服务。


  新三板股票如何交易:


  1.转让方式有哪些如何委托交易?


  挂牌股票可以采取做市转让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竞价转让方式 暂未推出之一进行转让。


  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应当有2家 含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其中一家做市商应当为推荐其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或该主办券商的母子公司。


  与沪深股票类似已开通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买卖权限的投资者可通过主办券商柜台、互联网、自助终端等方式委托主办券商买卖股票。


  2.交易时间如何规定?


  股票转让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9:15至11:30,13:00至15:00.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遇法定节假日和全国股转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国股转系统休市。


  3.股票转让实行“T+1”交易制度吗?


  投资者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卖出股票后获得的资金当天可用于购买证券类资产但不可取现。


  做市商买入的其担任做市商的挂牌公司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


  4.股票申报数量有何要求?


  买卖挂牌公司股票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5.股票转让计价单位是多少?


  挂牌公司股票转让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按成交原则达成的价格不在最小价格变动单位范围内的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相应的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6. 股票转让是否存在涨跌幅限制?


  全国股转系统对挂牌公司股票转让不设涨跌幅限制。


  7.申报有效期是多少?


  申报当日有效。


  8.是否可以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全国股转系统目前暂不能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5. 新三板交易规则是什么?

  新三板交易规则:
  1.新三板交易规则股票名称后不带任何数字。股票代码以43打头,如:430003北京时代。
  2.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新三板交易规则每笔委托的股份数量应不低于3万股,但账户中某一股份余额不足3万股时可一次性报价卖出。

  3.报价系统仅对成交约定号、股份代码、买卖价格、股份数量四者完全一致,买卖方向相反,对手方所在报价券商的席位号互相对应的成交确认委托进行配对成交。

  4.股份报价转让的成交价格通过买卖双方议价产生。投资者可通过报价系统直接联系对手方,也可委托报价券商联系对手方,约定股份的买卖数量和价格。

  5.新三板交易规则要求没有设涨跌停板。


  全国股转系统交易支持平台上线后,协议方式交易规则发生了什么变化?协议方式交易规则在最小申报数量、结算方式、定价委托处理方式、单笔申报上限、接受申报时间、 行情信息和收盘价计算方式等发生变化。
  
  2014年5月19日全国股转系统交易支持平台上线后协议方式交易规则主要有什么变化?
  1、最小申报数量
  上线前: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30000股。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30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上线后: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2、结算方式
  上线前: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
  上线后:多边净额担保交收。

  3、定价委托处理方式
  上线前:价格相同、方向相反、定价委托不能成交。
  上线后:收盘时自动匹配价格相同、方向相反的定价委托。

  4、单笔申报上限
  上线前:无。
  上线后:100万股。

  5、接受申报时间
  上线前:9:30-11:30 13:00-15:00。
  上线后:9:15-11:30 13:00-15:00。

  6、行情信息
  上线前:逐笔发布成交信息,包括:股票名称、股票代码、成交价格、成交数量和买卖双方代理主办券商等。

  上线后:逐笔发布成交信息,包括:股票名称、股票代码、成交价格、成交数量和买卖双方代理主办券商营业部或交易单元名称等。
  

新三板交易规则是什么?

6. 新三板交易规则,有什么特别要注意的么?

具体的新三板交易规则如下:
1、 股票转让方式:股票转让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做市方式、竞价方式或其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转让方式。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挂牌股票可以转换转让方式。挂牌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须有2家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
2、股票转让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遇法定节假日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休市。
3、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4、股票价格变动单位:股票转让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转让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5、有效报价区间:开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20%以内;当日无成交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
不在有效价格区间范围内的申报不参与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成交价波动使其进入有效价格区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
6、涨跌幅限制:不设涨跌幅限制。
我是在新三板在线从事新三板投资交易的, 所以对此交易规则,了如指掌。

7. 新三板交易规则是什么

 新三板的基本交易规则:

  1、投资者办理新三板开户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深圳股东账户没有深圳股东账户的须先开设后再办理新三板开户手续。

  2、投资者书面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并抄录《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中的特别声明。

  3、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份须委托主办券商办理与主办券商签订代理报价转让协议。投资者卖出股份须委托代理其买入该股份的主办券商办理。如需委托另一家主办券商卖出该股份须办理股份转托管手续。

  4、结算篇。与沪深股票类似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的登记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由其作为共同对手方为股票转让提供清算和交收服务;或不作为共同对手方提供其他清算、交收等服务。

  新三板股票如何交易:

  1.转让方式有哪些如何委托交易?

  挂牌股票可以采取做市转让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竞价转让方式 暂未推出之一进行转让。

  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应当有2家 含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其中一家做市商应当为推荐其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或该主办券商的母子公司。

  与沪深股票类似已开通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买卖权限的投资者可通过主办券商柜台、互联网、自助终端等方式委托主办券商买卖股票。

  2.交易时间如何规定?

  股票转让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9:15至11:30,13:00至15:00.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遇法定节假日和全国股转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国股转系统休市。

  3.股票转让实行“T+1”交易制度吗?

  投资者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卖出股票后获得的资金当天可用于购买证券类资产但不可取现。

  做市商买入的其担任做市商的挂牌公司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

  4.股票申报数量有何要求?

  买卖挂牌公司股票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5.股票转让计价单位是多少?

  挂牌公司股票转让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按成交原则达成的价格不在最小价格变动单位范围内的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相应的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6. 股票转让是否存在涨跌幅限制?

  全国股转系统对挂牌公司股票转让不设涨跌幅限制。

  7.申报有效期是多少?

  申报当日有效。

  8.是否可以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全国股转系统目前暂不能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新三板交易规则是什么

8. 新三板交易规则是什么

 新三板的基本交易规则:


  1、投资者办理新三板开户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深圳股东账户没有深圳股东账户的须先开设后再办理新三板开户手续。


  2、投资者书面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并抄录《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中的特别声明。


  3、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份须委托主办券商办理与主办券商签订代理报价转让协议。投资者卖出股份须委托代理其买入该股份的主办券商办理。如需委托另一家主办券商卖出该股份须办理股份转托管手续。


  4、结算篇。与沪深股票类似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的登记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由其作为共同对手方为股票转让提供清算和交收服务;或不作为共同对手方提供其他清算、交收等服务。


  新三板股票如何交易:


  1.转让方式有哪些如何委托交易?


  挂牌股票可以采取做市转让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竞价转让方式 暂未推出之一进行转让。


  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应当有2家 含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其中一家做市商应当为推荐其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或该主办券商的母子公司。


  与沪深股票类似已开通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买卖权限的投资者可通过主办券商柜台、互联网、自助终端等方式委托主办券商买卖股票。


  2.交易时间如何规定?


  股票转让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9:15至11:30,13:00至15:00.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遇法定节假日和全国股转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国股转系统休市。


  3.股票转让实行“T+1”交易制度吗?


  投资者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卖出股票后获得的资金当天可用于购买证券类资产但不可取现。


  做市商买入的其担任做市商的挂牌公司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


  4.股票申报数量有何要求?


  买卖挂牌公司股票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5.股票转让计价单位是多少?


  挂牌公司股票转让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按成交原则达成的价格不在最小价格变动单位范围内的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相应的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6. 股票转让是否存在涨跌幅限制?


  全国股转系统对挂牌公司股票转让不设涨跌幅限制。


  7.申报有效期是多少?


  申报当日有效。


  8.是否可以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全国股转系统目前暂不能开展融资融券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