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2024-05-14

1. 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第32条规定,标的证券为股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本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
2、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3、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4、在过去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00万元;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
5、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6、股票交易未被本所实行特别处理;
7、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融资融券和期货的区别
1、股指期货是融券前提。
2、融券业务,券商要把股票借给投资者,就得先在市场上买入股票;而投资者融券卖出,必然是因为看空该股,此时券商作为借出方却要面临股价下跌的风险,因此该业务对券商并没有多大吸引力。股指期货推出之后,融券业务才有望得以发展。券商可以在期货市场卖出指数期货,同时在股票市场按比例买入指数成分股,以规避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这些指数成分股即可用于融券业务,借给投资者卖出。
3、股指期货类是根据股票价格指数决定点数(股票价格指数由发行量以及价格决定的),股指期货主要是在赌股票价格指数的涨降。
4、融券是向证券商借入股票卖出去,然后在股票价格跌的时候买进还给券商。
融资是向券商借入资金买股票。
二、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如何确定
《细则》明确规定,若标的证券为股票,应当符合以下一些条件:
(1)在交易所上市满三个月;
(2)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3)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4)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5)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实行特别处理等;
(6)在过去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20%;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
(7)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条件。
另外,作为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上证180指数和深证100指数成分股折算率最高可达70%,而其他股票折算率最高只有65%。

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2. 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应当符合的条件:
(一)在本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
(二)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三)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一、发行股票条件是什么
发行股票条件有如下几点:1、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5%,并且认购的总数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2、发起人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应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25%,公司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5%。3、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衬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0%。4、发起人在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并且近3年连续盈利。5、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的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三、股份公司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四)持有股票面值达到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五)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客户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证券,不得超出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范围。

3. 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应当符合的条件:(一)在本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二)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三)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4. 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应当符合的条件:(一)在本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二)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三)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四)在过去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1、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00万元;2、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3、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五)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六)股票交易未被本所实行特别处理;(七)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5. 融资融券标的股一般有这么几个条件

股票中有一类的个股比较特殊,因为它们的股票名字附近会带有一个融字。那么网友们知道融资融券标的股一般有这么几个条件吗?感兴趣的网友们,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 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2、 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3、 在最近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a、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00万元;b、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c、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
 
  4、 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且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实施风险警示。
 
  5、 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就是对于融资融券标的股一般有这么几个条件的介绍,希望能帮助网友们。

融资融券标的股一般有这么几个条件

6. 纳入融资融券标的的条件

1、在本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2、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3、上市公司股东人数不得少于4000人。4、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5、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实行特别处理等。6、在过去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20%;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7、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它条件。<br>按照上述规定,证券交易所对于标的股票的选取,重点考虑了股票流动性、换手率和波动幅度等客观指标,并不涉及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主观判断。证券交易所依照规定,根据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选取标的股票。自两融业务开展以来,沪深交易所分三次扩大了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截至目前,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共有700只,其中沪市股票400只,深市股票300只,包括主板股票143只、中小板股票123只和创业板股票34只。

7. 融资融券标的股是什么意思,融资融券标的股条件是什么

一、融资融券标的股是什么意思
融资融券标的股即标的证券。
标的证券是投资者融入资金可买入的证券和证券公司可对投资者融出的证券。证券交易所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根百据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进展情况,在满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证券范围内审核、选取试点初期标的证券的名单,并向市场公布。
证券公司在上述范围内确定并公布该公司允许的标的证券。证券交易所规定融资买入标的证券和融券卖出标的证券限于其认可的上市股票、证度券投资基金、债券及其他证券。
二、融资融券标的股条件是什么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客户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证券,不得超出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范围。《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第3.2条规定,标的证券为股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标的证券为股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
(二)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三)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四)在过去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00万元;
2、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
3、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
(五)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六)股票交易未被本所实行特别处理;
(七)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按照上述规定,证券交易所对于标的股票的选取,重点考虑了股票流动性、换手率和波动幅度等客观指标,并不涉及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主观判断。证券交易所依照规定,根据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选取标的股票。自两融业务开展以来,沪深交易所分三次扩大了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截至目前,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共有700只,其中沪市股票400只,深市股票300只,包括主板股票143只、中小板股票123只和创业板股票34只。
三、融资融券的法律依据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
第二条
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内部控制,严格防范和控制风险,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本办法所称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者出借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融资融券标的股是什么意思,融资融券标的股条件是什么

8. 融资融券基金标的股票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应当符合的条件:
(一)在本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
(二)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三)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四)在过去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00万元;
2、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
3、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
(五)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六)股票交易未被本所实行特别处理;
(七)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公司如何能达到上市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客户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证券,不得超出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