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买卖股票,构成违反纪律吗

2024-04-28

1.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买卖股票,构成违反纪律吗

在新《条例》中,第八十八条的内容是这样的:

第八十八条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党员干部到底能不能炒股?

这便成为网络上不少人疑虑的依据,因为在这一条中确实明确提到“买卖股票”的相关内容。不过,在这一条款的开头规定了一个前提,即“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

那么问题又来了,何为“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

按照中青网最近的解读,这个问题可以参考中办及国办于2001年印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按照《规定》,党员干部除证券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等国家法律以及相关部门制定的具体办法明确禁止的以外,个人可以买卖股票和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除了对党员干部本人作出限制外,《规定》还对其亲属作出了限制: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这样看来,总体而言,《规定》的精神主要是为了防止党员干部凭借公职便利,为自己或者为亲友非法牟利,股市中的内幕交易就是此类违法违纪行为的典型。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买卖股票,构成违反纪律吗

2. 哪几类人员不得买卖股票

 根据这一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类人员不得买卖股票:一是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二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三是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这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四是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以内,继续受该规定的约束。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3. 哪几类人员不得买卖股票

主要有以下几类人员不得买卖股票:一是上市公司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二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三是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此类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四是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离开岗位3个月以内,继续受该规定约束。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哪几类人员不得买卖股票

4.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以炒股吗?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以炒股吗?”严格讲是不允许正课时间炒股。
不允许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炒股原因:
1.股市开市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00~3:00,刚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会因为关注股市而影响本职工作;
2.炒股需要投入的不仅仅是财力,还有时间和精力,会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分心;
3.股市的涨跌会影响到股民的情绪,从而影响工作;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有本职工作,炒股了,分心了,就做不好本职工作,会造成工作失误。本文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