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摘要】 金茂物业投诉电话【提问】 正在解析,请稍等【回答】 北京总部: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2层 邮编:100045 电话:8610-59369900 传真:8610-59369901【回答】 投诉物业工作人员,物业应该有投诉电话,不行就打12345市长电话,会给你转到物业的主管部门的。【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