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对成立协会组织有什么要求?

2024-05-14

1. 民政局对成立协会组织有什么要求?

这是标准,参考下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审批类)

----丰台区民政局关于行政审批程序的规定

----审批项目名称: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审批类)
----审批项目编号:FTXSAMZ002-1-2002
----审批项目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以下简称《社团条例》)
----审批收费依据: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审批总时限:120个工作日
----审批程序:

----一、成立登记审批程序
----(一)受理条件: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即: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三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均不能申请成立社会团体。(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条)
----(二)受理程序:
----1、筹备阶段审批:
----(1)需提交的材料
----①筹备申请书
----②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的文件;
----③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④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⑤章程草案;(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一条。
----(2)受理
----丰台区民政局自收到社会团体申请筹备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做出批准筹备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二条)
----(3)告知:
----区民政局自收到《社团条例》第十一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发起人;不批准的要向发起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及相关权力和投诉渠道,发起人对民政局的决定不服的,有权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议。(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二条)
----(4)审批环节:
----受理:由民管办工作人员先行受理、并签署经办意见;
----初审:由民管办主任进行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
----审核:由民管办主管局长再次审核,并签署意见;
----审定:由民政局局长最后审定,并签署意见。
----(5)审批时间:60个工作日
----2、成立阶段审批:
----(1)成立申请的条件
----①自丰台区民政局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备工作;
----②完成筹备期间的各项任务,即: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向丰台区民政局申请成立登记;
----③筹备期间没有以独立的社会团体名义对外开展活动。(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
----(2)需提交的材料
----①成立登记申请书;
----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社会团体章程;
----③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登记的文件;
----④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组成名单;
----⑤其他应提交的文件。(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六、十七条)。
----(3)受理:
----自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会团体申请成立登记的各种有效材料之日起,丰台区民政局在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于符合要求准予登记的,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对于不准予登记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
----(4)告知:
----区民政局应自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会团体的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没有本条例第十三条所列情形,且筹备工作符合要求、章程内容完备的社会团体,准予登记,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对不予登记的,应当将不予登记的决定通知申请人;并向其说明理由及相关权力和投诉渠道;对民政局决定不服的,发起人有权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议。
----(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
----(5)审批环节:
----受理:由民管办工作人员先行受理、并签署经办意见;
----初审:由民管办主任进行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
----审核:由民管办主管局长再次审核,并签署意见;
----审定:由民政局局长最后审定,并签署意见。
----(6)审批时间:30个工作日
----3、成立后期:
----自批准成立之日起60日内,已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应完成提出刻章申请,刻制印章;办理代码证;银行开户;办理税务登记等工作,并到丰台区民政局备案;民政局自收到备案文件之日起30日内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并及时在计算机网络和报刊上发布成立公告。
----(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八条和第四章第二十六条)。
----工作标准:
----1、所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谎报、虚报;
----2、所有文字材料一律用微机打印,不得手写;
----3、所有填写表格不得复印;
----4、填写表格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不得用圆珠笔。
----(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三条)
----本岗位负责人: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审批人员
----岗位职责和权限:根据《社团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程序及时受理、严格审批,按照工作标准制发审批文书并归档。
----时限:30个工作日。

民政局对成立协会组织有什么要求?

2. 民政部注册的一级社团机构有多少

介绍如下:1、中国兵工学会中国兵工学会(CHINA ORDNANCE SOCIETY,COS),成立于1964年。是由中国兵器科学技术工作者组成的全国性学术性社会团体,是在共和国民政部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团体,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2、中国草学会中国草学会(Chinese Grassland Society)原名为中国草原学会,成立于1979年12月,2002年9月更为现名。该学会是中国草业科技工作者自愿结成的学术性众团体,1991年经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共和国民政部批准成为全国学会,秘书处挂靠于中国农业。3、中国朝鲜民族史学会中国朝鲜民族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成立于1987年3月,是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是民族事务委员会,业务指导部门是民委研究室。4、中国地理学会中国地理学会是由全国广大地理工作者自愿组成、在共和国民政部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性、公益性、学术性的社会团体,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发展地理科学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学会挂靠在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研究所。5、中国地球物理学会1947年8月,在上海宣告成立;1954年2月,迁首都北京;1987年12月,学会改革了单一挂靠体制,实行“多单位支持”。

3. 什么是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前身是成立于1949年的“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1954年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1969年撤消,1978年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并延续至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是主管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国务院组成部门。民政工作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增进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什么是民政部?

4. 民政局下属除了基金会,慈善会还有什么别的社会团体吗?

社会团体主要包括这些: 

中华全国总工会,执委会主席:李建国简称“全总”,是全国各地方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全国组织的领导机关。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书记处第一书记:秦宜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简称“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成立于1922年5月。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席:陈至立中华妇女联合会简称“全国妇联”,成立于1949年,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国各族女职工、女农民、女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妇女、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妇女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妇女的群众组织。全国妇联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

而基金必须到民政局注册,属社团法人。

5.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成立专业协会的规定

楼主所说的“申请创办协会”,实际上就是所谓的“社会团体登记”。创办协会——需要向当地政府(一般是地级市政府)的民政局所属的“民间组织管理局”(民政局的二级局、副局单位)申报登记。

楼主可以查询国家民政部所属的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的官方网站,了解具体操办程序。也可以查询楼主所在地民政局的官方网站,都有“办事指南”栏目,说明具体申办操作手续,还可以直接下载相关的格式文件范本。【摘要】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成立专业协会的规定【提问】
楼主所说的“申请创办协会”,实际上就是所谓的“社会团体登记”。创办协会——需要向当地政府(一般是地级市政府)的民政局所属的“民间组织管理局”(民政局的二级局、副局单位)申报登记。

楼主可以查询国家民政部所属的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的官方网站,了解具体操办程序。也可以查询楼主所在地民政局的官方网站,都有“办事指南”栏目,说明具体申办操作手续,还可以直接下载相关的格式文件范本。【回答】
1、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的条件

中国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数量不限,但国家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宜作为发起人,也不能成为会员,具体条件包括: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不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规定最低限额的活动资金(全国性社会团体不低于10万元);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社会团体名称的要求

(1)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2)全国性社会团体名称可以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学术类社会团体一般不冠以上述字样,跨行政区域社会团体和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使用上述字样;【回答】
这些规定我是知道的。我问的问题是“专业协会”而不是普通协会。【提问】
成立“专业协会”需要主管部门吗?【提问】
谢谢您的答复。赞美您的敬业精神!【提问】
不客气[心]【回答】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成立专业协会的规定

6. 民政部社会组织总局关于对一个行业能否可以成立两个协会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原则上不得重复成立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
县(区)范围内的同一行业,原则上只能成立一个行业协会。【摘要】
民政部社会组织总局关于对一个行业能否可以成立两个协会吗?【提问】
你好
民政部社会组织总局关于对一个行业能否不可以成立两个协会【回答】
官方依据是什么文件?【提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原则上不得重复成立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
县(区)范围内的同一行业,原则上只能成立一个行业协会。【回答】

7.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协会二级机构可以设立中心吗

您好亲亲,很荣幸为您解答:可以的。
分支机构是社会团体的组成部分,规范、加强分支机构的设立和管理,直接关系到社会团体健康有序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精神,2014年民政部印发《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4﹞38号),明确民政部不再受理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申请,全国性社会团体根据本团体章程经民主决策程序自行决定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摘要】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协会二级机构可以设立中心吗【提问】
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我正在整理答案,请稍等一会儿哦[心]【回答】
协会下面二级机构,比喻分会下面能设立中心吗?【提问】
您好亲亲,很荣幸为您解答:可以的。
分支机构是社会团体的组成部分,规范、加强分支机构的设立和管理,直接关系到社会团体健康有序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精神,2014年民政部印发《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4﹞38号),明确民政部不再受理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申请,全国性社会团体根据本团体章程经民主决策程序自行决定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回答】
二级分会下面可以设中心吗?【提问】
是否可以设工作站【提问】
亲,是可以的。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即可【回答】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协会二级机构可以设立中心吗

8. 民政部社会组织总局关于对一个行业能否可以成立两个协会吗?

您好亲,可以的,现在允许同一行业根据实际需要成立多个行业协会,鼓励行业协会适度竞争。
可以的,现在允许同一行业根据实际需要成立多个行业协会,鼓励行业协会适度竞争。
可以的,现在允许同一行业根据实际需要成立多个行业协会,鼓励行业协会适度竞争。【摘要】
民政部社会组织总局关于对一个行业能否可以成立两个协会吗?【提问】
您好亲,可以的,现在允许同一行业根据实际需要成立多个行业协会,鼓励行业协会适度竞争。
可以的,现在允许同一行业根据实际需要成立多个行业协会,鼓励行业协会适度竞争。
可以的,现在允许同一行业根据实际需要成立多个行业协会,鼓励行业协会适度竞争。【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