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人寿鸿鑫保险

2024-05-15

1. 太平洋人寿鸿鑫保险

从您的保险缴费情况来看,是1岁男孩投保20年,年交3490,对应的保险金额是10000元(即10份)。

鸿鑫人生基本责任是:
祝福金: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每年给付基本保险金额9%,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祝寿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70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返还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 70 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零时前身故,给付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若被保险人在 70 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零时后身故,给付基本保险金额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由条款可以看出,从保单成立起,每年都可以领取保额(10000元)的9%,即900元,所以具体能领取的量一目了然。如果每年领取900元,从1岁领取到25岁,领25次,共22500元。
如果不取出来,可以放在保险公司累积生息,以3%的利率计算(可能实际上有些区别),到25个保单年度末可领到32813元。
按条款约定到70岁时是肯定可以返还保费的,即69800元。
当然此款保险会有一定的分红,当然分红不是保证的。

具体的产品介绍和条款公司网站上都有,而且您应该会有打出来产品说明书进行具体的利益演示、也有具体条款。上面有每年领取的数量,也有您保险金额的量,可以查看一下。

太平洋人寿鸿鑫保险

2.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鸿鑫人生分红保利险怎么样?

保险是不会骗人的,要骗人也只能是业务员骗你!
鸿鑫是一种理财产品,基本上没啥保险的功能。
保险理财主要特点是稳健!就是保本第一!下面帮你分析一下这个产品:你缴费:34320x3=102960
看你能得到什么:
1、祝福金:自合同生效日起,每年可领取11000X9%=990元,直至终身。
2、祝寿金:70周岁时可以领取一笔金额相当于已支付的主险保险费总额的祝寿金102960元。
3、大疾病关爱金及重大疾病保险费豁免:若合同生效180天后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将于重大疾病确诊后每年获得11000X9%=990元重大疾病关爱金,直至身故,重大疾病关爱金如不领取;如果还在缴费期内,同时公司将豁免以后各期的主附险合同的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
        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内,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退还已支付的附加险保险费,附加险合同终止。
4、身故保障:若7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身故,按身故时已支付的主险保险费总额与身故时主险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两项中较大者以及身故时已支付的附加险保险费总额与身故时附加险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两项中较大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7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后身故,按主险基本保险金额1.1万元与身故时主险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两项中较大者以及附加险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与身故时附加险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两项中较大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红利分配保单有效期内,可参与公司红利分配(按照现金价值分配的哦)。
释:现金价值:即是退保金,合同上有注明。
注:
  1、具体内容以合同条款为准。
  2、红利是不确定的。
       3、上述祝福金和祝寿金若留存于公司,还可累积生息,持续增值。现在好像是按照3%的利率年累积。
  大概就这些了,也就是说买这份产品你的本金是肯定不会少的(当然是你不在短期内退保的情况下),至于能拿到多少钱,就看你够不够长寿了!呵呵!
建议:如果你的保障齐全的话可以考虑这产品,保险一般要这样:先要买意外保险,再是健康保险(大病保险),医疗费用保险,之后再考虑养老,子女教育,家庭财产,理财,资产保全等作用的险种!
      还有什么不懂得可以直接来电:132林5006先7023生,我是一位保险代理人

3. 请介绍一下太平洋保险-鸿鑫人生

终身寿险指的是?分红型保险又指的是?你买的保险属于哪一种?还有哪些保险知识是你想知道的?有兴趣的可以点击下文了解哦!超全!你想知道的保险知识都在这
太平洋保险-鸿鑫人生是一款两全分红型保险,目前已经停售,接下来介绍一下基本保障内容:

由图可以知道这是一款可以理财和养老的保险,合同生效后每年可领取9%的基本保额,如果1万的基本保额,那么每年可领取的生存保险金是900元,到了70周岁可领取祝寿金,金额为所交保费。
虽然这款保险看起来每年都给钱,后面还会返还保费,但是要注意市场是有通货膨胀率的!明年的钱未必有今年那么有购买力了!
而且理财养老两个都占,是比不过专一用途保险的,要想理财建议购买年金险:十大热门值得买的年金险!
要想保障,就老老实实购买消费型重疾险、医疗险和意外险等等。
鸿鑫人生说每年还有红利分配,可以以复利生息的形式存在账户里。但是要注意分红是不保证的!分红要看保险公司的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至于一年下来实际利润是多少不会在合同明确指出。
 

全网同号:学霸说保险,欢迎搜索!
资料来源:学霸说保险官网

请介绍一下太平洋保险-鸿鑫人生

4. 请介绍一下太平洋保险-鸿鑫人生

鸿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是一款太平洋寿险研发的理财产品,在满足客户理财需求的基础上,为更全面地满足不同人生阶段客户的保障需求。
鸿鑫人生两全保险的特色如下:
1、终身年年返祝福到永久
自合同生效日起,客户每年都可领到相当于基本保险金额的9%的祝福金,直至终身。充分考虑客户对高返还频率的需求,收益返还频率高、速度快,使客户年年享有一笔稳定的现金流,轻松满足客户长期财务规划的需要,既能实现资金灵活化,又能保证老来无忧。
2、身价有保障安心享一生
投保后,客户将拥有终身身价保障,本产品在保障客户的资金收益安全之外,还可做到身故风险的防范,彰显周到全面的人性关怀。可同时附加附加鸿鑫人生加倍关爱重大疾病保险B款和附加鸿鑫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则身价保障进一步增强。身价保障始终相伴,爱与责任完美延续。
3、重疾有关爱额外送关怀
合同有效期内,确诊患有条款中的35种重大疾病之一,每年即按基本保险金额的9%领取重疾关爱金,直至终身。每年固定享有重疾关爱金,帮助提高护理品质。主险附加附加鸿鑫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一旦确诊条款约定的重疾,可获得相当于基本保险金额的重疾保险金,解决客户经济困难,彰显周到服务。
4、保费可豁免经济无忧虑
主险附加附加鸿鑫人生加倍关爱重大疾病保险B款的,若确诊条款约定的重疾,公司将逐期豁免此后应交的主险及附加鸿鑫人生加倍关爱重大疾病保险B款各期保险费。帮助客户免除患有重疾后交纳保费的经济压力和担忧,真正体现保险的保障本质。
5、日期可指定灵活更贴心
客户可以自由设置祝福金账户的领取日期,如生日、结婚纪念日、开学日等,使受益人在特定的日期收到一份本公司送出的特殊的礼物,赋予客户的爱更深刻的含义。若不设置指定日,则祝福金进入本公司的生存给付累积账户,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给客户的收益以可靠稳定的升值空间。

扩展资料:
太平洋保险-鸿鑫人生注意事项:
1、投保年龄在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之内。
2、太平洋保险-鸿鑫人生采用3年限交、5年限交、10年限交或20年限交的方式。
3、太平洋保险-鸿鑫人生的保险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被保险人终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鸿鑫人生

5. 太平洋保险中鸿鑫的保险内容是什么?

1.1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为人民币1,000元。

1.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1.3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

1.4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祝福金 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一次祝福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首期祝福金于本合同生效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祝寿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70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我们按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祝寿金。
身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在70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零时前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在 70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零时后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
2 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1.5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太平洋保险中鸿鑫的保险内容是什么?

6. 太平洋保险,鸿鑫人生分红型是骗局吗

鸿鑫人生是太平洋保险公司的一款终身型的给孩子存钱的保险。简单的说,这款险种有五大账户:1,固定利息账户,也就是你说的年返还祝福金450,这笔钱是写在保险合同里的,不管保险公司投资是亏是赚,这笔钱都是你固定够拿到手的钱。第一年返还两次,以后每年返还一次。这笔钱是你随时能够取出来的,只要拿着你的身份证,银行存折,保险合同去保险公司的柜台办理手续即可。2,固定利息的复利账户:前面说的固定利息如果你不领的话,存在保险公司的保单账户里,保险公司还会给你按照年复利的形式计算利息。可能短期内看不出什么效果,但是长期来看,差距是非常大的。我给你假设一个,你家应该是个一岁的姑娘吧,到你家姑娘20岁的时候,如果每年的固定利息领出来,合计是9千块钱,但是如果存在保险公司,按照3%的利率复利计息,那就能拿到一万两千七百多,而实际上我公司最近几年的复利利率大部分都是3.7%,只有09年是3.5%。3,浮动利息账户:也就是红利,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的至少70%,是必须分配给客户的。而且,我可以这么说,几家大的保险公司,没有不赚钱的。4,浮动利息复利账户:同第二项一样,浮动利息如果存在保险公司不领,也是有福利的。5,本金账户:等到孩子70岁的时候,保险公司回一次性返还全部本金,医用做孩子的养老补充。如果你刚刚把钱存进去,现在就想把钱拿出来,那肯定是不行的。保险公司不是银行,保险之所以能够做到专款专用,就是因为他的变现的不灵活。你的社保能够随便取出来吗?国家为什么做这个规定?或者我换个问题,你有一笔存款是存在银行20年都只存没取过的吗?应该没有吧……而且,保险公司你把本金拿走了,保险公司继续给你利息,唯一的一个要求就是让你多存几年。在银行,你把本金取走了,银行还给你利息吗?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7. 太平洋鸿鑫人生

产品特色
�6�1  巧理财 终生年年祝福金
      自主险合同生效日起,每年都可领到相当于主险基本保险金额9%的祝福金,首期祝福金于合同生效日即可领取,无需长期等待。收益返还频率高、速度快,年年享有一笔稳定的现金流,轻松满足长期财务规划的需要。
�6�1  巧保值 七十还本祝寿金
      除每年可领取祝福金之外,在70周岁时,还可领取到一笔相当于已交主险保费总额的祝寿金,既保证了资金安全,又可用于养老生活支出,提高晚年生活的品质。
�6�1  巧增值 复利累积红利金
      本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的业务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您可以每年分享到公司经营的成果。祝福金、祝寿金和红利均可留存在本公司账户,以复利累积生息,收益升值空间可靠稳定,助您抵御通货膨胀。
�6�1  巧防范 抵御风险保障金
      一旦投保,将拥有终身身价保障。在保障资金收益安全之外,还可防范身故风险。
�6�1  巧关怀 加倍体贴关爱金
      可附加鸿鑫人生重疾保险,组成更为全面的保障计划。若患约定的重大疾病且符合理赔条件,将每年获得一笔金额等同于祝福金的特设重大疾病关爱金,增强生活保障,加倍体贴呵护人生长路。重大疾病关爱金如不领取,还可留存于公司累积生息。
�6�1  巧呵护 人性彰显豁免金
      可附加鸿鑫人生重疾保险,若患约定的重大疾病且符合理赔条件,除可获得重大疾病关爱金之外,对分期支付保费的,本公司将逐期豁免主险和附加鸿鑫人生加倍关爱重疾险的剩余保费,为您减轻经济负担,而且还继续享有理财计划的各项权益,彰显人性关怀。
�6�1  巧心思 指定日期送礼金
      可自由设置祝福金和祝寿金在每年及70 周岁时的领取日期,如生日、结婚纪念日、开学日等,使受益人在特定的日期收到一份特殊的礼物,赋予您的爱更深刻的含义。  购买提示
1、投保范围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
2、交费方式
保险费采用趸交、3年限交、5年限交、10年限交或20年限交的方式。
3、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被保险人终身。保障责任
1、祝福金:自合同生效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一次祝福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首期祝福金于合同生效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2、祝寿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70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本公司按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祝寿金。
3、身故保障:
(1)若被保险人在70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零时前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时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
②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在70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零时后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基本保险金额;
②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附加鸿鑫人生加倍关爱重大疾病保险”保险责任:1、重大疾病关爱金
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退还您按本附加险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本附加险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于重大疾病确诊后每年按本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一次重大疾病关爱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2、重大疾病保险费豁免
对于符合重大疾病关爱金给付条件的,除给付重大疾病关爱金外,我们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按以下约定豁免鸿鑫人生主险合同及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费:
自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后的第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起,我们每年于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豁免当期应支付的鸿鑫人生主险合同及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费,直至本附加险合同终止。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
3、身故保障: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您根据本附加险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附加险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示例
王先生,公司职员,为自己刚出生满30天的儿子王小天投保20份“鸿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和20份“附加鸿鑫人生加倍关爱重大疾病保险”,主附险基本保额都是2万元,年交保费12520元,10年交清,红利累积生息。
保障利益
王小天的保障利益如下:
1、祝福金:自合同生效日起,小天每年可领取1800元,直至终身。王先生指定领取日为小天的生日,将祝福金作为小天的生日礼物和成长纪念。
2、祝寿金:小天70周岁时可以领取一笔金额相当于已支付的主险保险费总额的祝寿金117200元。
3、上述祝福金和祝寿金若留存于公司,还可累积生息,持续增值。按照3%的年累积利率预测,生存给付累积账户金额到60周岁时可达302301元,到80周岁时可达753314元。
4、重大疾病关爱金及重大疾病保险费豁免:若小天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将于重大疾病确诊后每年获得1800元重大疾病关爱金,直至身故,重大疾病关爱金如不领取,还可留存于公司累积生息;同时公司将豁免以后各期的主附险合同的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
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内,若小天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退还已支付的附加险保险费,附加险合同终止。
5、身故保障:若7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身故,按身故时已支付的主险保险费总额与身故时主险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两项中较大者以及身故时已支付的附加险保险费总额与身故时附加险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两项中较大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7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后身故,按主险基本保险金额2万元与身故时主险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两项中较大者以及附加险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与身故时附加险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两项中较大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红利分配
保单有效期内,可参与公司红利分配。
注:
1、具体内容以合同条款为准。
2、红利是不确定的。

太平洋鸿鑫人生

8. 太平洋保险鸿鑫人生分红型

亲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太平洋保险鸿鑫人生分红型: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祝福金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一次祝福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首期祝福金于本合同生效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祝寿金自被保险人60 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投保年龄为60 周岁的,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按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的5%给付一次祝寿金,直至被保险人生存至79 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首期祝寿金于被保险人60 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投保年龄为60 周岁的,首期祝寿金于本合同生效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若被保险人在79 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身故,自被保险人身故时起,我们不再给付祝寿金。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时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扣除已给付的祝寿金后的余额;(2)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摘要】
太平洋保险鸿鑫人生分红型【提问】
亲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太平洋保险鸿鑫人生分红型: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祝福金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一次祝福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首期祝福金于本合同生效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祝寿金自被保险人60 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投保年龄为60 周岁的,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按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的5%给付一次祝寿金,直至被保险人生存至79 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首期祝寿金于被保险人60 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投保年龄为60 周岁的,首期祝寿金于本合同生效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若被保险人在79 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身故,自被保险人身故时起,我们不再给付祝寿金。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时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扣除已给付的祝寿金后的余额;(2)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回答】
人生是太平洋保险为庆祝公司成立20周年而推出的、感恩回馈客户的一款最好的理财产品,是保险行业中理财产品的卓越代表。它可以帮助我们解决养老、子女教育、婚嫁、资产传承、合理避税的问题,是一款“缴费一阵子,领取一辈子”;能真正做到【无本生息】的储蓄型分红保险。【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