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债券类型有哪些

2024-05-14

1. 目前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债券类型有哪些

记账式国债
记账式债券是指没有实物形态的票券,投资者持有的国债登记于证券账户中,投资者仅取得收据或对账单以证实其所有权的一种国债。在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为证券投资者建立电脑证券账户,因此,可以利用证券交易所的系统来发行债券。我国近年来通过沪、深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发行和交易的记账式国债就是这方面的实例。如果投资者进行记账式债券的买卖,就必须在证券交易所设立账户。所以,记账式国债又称无纸化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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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式国债
凭证式债券的形式是一种债权人认购债券的收款凭证,而不是债券发行人制定的标准格式的债券。我国近年通过银行系统发行的凭证式国债,券面上不印制票面金额(而是根据认购者的认购额填写实际的缴款金额),是一种国家储蓄债,可记名、挂失,以“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记录债权,不能上市流通,从购买之日起计息。在持有期内,持券人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提取现金,可以到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除偿还本金外,利息按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算,经办机构按兑付本金的0.2%收取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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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记名式国债
无记名式国债是一种票面上不记载债权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的债券,通常以实物券形式出现,又称实物券或国库券。实物债券是一种具有标准格式实物券面的债券。在标准格式的债券券面上,一般印有债券面额、债券利率、债券期限、债券发行人全称、还本付息方式等各种债券票面要素。有时,债券利率、债券期限等要素也可以通过公告向社会公布,而不再在债券券面上注明。
债券辞典:无记名式、凭证式与记账式
柜台国债
国债柜台交易,主要是指柜台记帐式国债交易,是指银行通过营业网点(含电子银行系统)与投资人进行债券买卖,并办理相关托管与结算等业务的行为。此业务于2002年6月3日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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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国债
所谓储蓄国债,是政府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以吸收个人储蓄资金为目的,满足长期储蓄性投资需求的不可流通记名国债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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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回购交易
国债回购交易是指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进行反向成交的交易,是一种以有价证券为抵押品拆借资金的信用行为。其实质内容是:证券的持有方(融资者、资金需求方)以持有的证券作抵押,获得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则须归还借贷的资金,并按约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而资金的贷出方(融券方、资金供应方)则暂时放弃相应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融资方的证券抵押权,并于回购期满时归还对方抵押的证券,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一定利息。

目前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债券类型有哪些

2. 我国债券主要在银行间和交易所交易

中国的债券市场有三个地方: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市场和银行柜台市场。
1.证券交易所
作为债券交易的组织者,不参与债券的买卖,只是为债券买卖双方提供服务和监督。
2.银行间市场
主要是我国各类银行之间的债券交易市场,可以有效调节银行之间的货币流通和供给。
3.银行柜台市场
俗称场外市场,不具备固定交易场所、规定会员、严格交易规则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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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凭证式国债在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交易。

【答案】×
【答案解析】凭证式国债通过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的网点,面向公众投资者发行。

凭证式国债在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交易。

4. 目前我国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股票交易采用的报价方式有

限价委托:是指你可以自己设置指定的价格交易;
对方最优价格:比如你卖股的话,系统自动以现在卖方能交易的最高价格交易;
本方即反之
即使成交剩余撤单 :就是你挂的单有一部分成交了,如果你想撤单的话,那就是剩余撤单

五档即成剩撤:这个不用管;用得少;我是没用过的;
全额成交或撤销; 我里面没这个;

对手方最优价格委托,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就申报执行效果而言,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相当于在不考虑行情信息差异的情况下,以即时行情“买一”价格作为卖出价格的限价申报或以即时行情“卖一”价格作为买入价格的限价申报。 
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 
举例1: 
某股票的卖方五档情况为: 
卖5 7.08 20 
卖4 7.07 15 
卖3 7.06 500 
卖2 7.05 40 
卖1 7.04 25 
假如买方选择按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方式进行申报,申报手数为1000手,那么该笔买入的委托价为对手方的最优价格——卖一价7.04元作为委托价格进行申报。 

反之: 
若某股票的买方五档情况为: 
买5 7.03 20 
买4 7.02 15 
买3 7.01 500 
买2 7.00 40 
买1 6.99 25 
假如买方选择按对本方最优价格申报方式进行申报,申报手数为1000手,那么该笔买入的申报价为买方的最优价格——买一价7.03元作为委托价格进行委托

5. 我国债券回购市场上交易的证券主要是

是国债。由于证券回购期限短、风险小,安全方便,因而为银行大量使用。回购市场上交易的证券主要是国债。通常的回购市场就是指国债回购市场。国债(national debt; government loan),又称国家公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扩展资料: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中国的国债专指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家公债,由国家财政信誉作担保,信誉度非常高,历来有“金边债券”之称,稳健型投资者喜欢投资国债。其种类有凭证式国债、无记名(实物)国债、记账式国债三种。2020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通知明确,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启动发行 。 9月,富时罗素公司宣布,中国国债将被纳入富时世界国债指数(WGBI)。2021年12月,中国国债日前被正式纳入富时世界国债指数(WGBI)。国债的债权人既可以是国内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某一国家或地区的政府以及国际金融组织,而债务人一般只能是国家。国债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较多地体现了国家单方面的意志,尽管与其他财政法律关系相比,国债法律关系属平等型法律关系,但与一般债权债务关系相比,则其体现出一定的隶属性,这在国家内债法律关系中表现得更加明显。国债属信用等级最高、安全性最好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债具有自愿性、有偿性、灵活性等特点。国债具有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等特点。在战争时期军费支出额巨大,在没有其他筹资办法的情况下,即通过发行战争国债筹集资金。发行战争国债是各国政府在战时通用的方式,也是国债的最先起源。平衡财政收支可以采用增加税收、增发通货或发行国债的办法。

我国债券回购市场上交易的证券主要是

6.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企业债券上市实行什么制度

根据上交所和深交所的规定,债券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首先是经有权部门批准并发行,这个要区分公司债和企业债,企业债要由国家发改委批,上市公司发公司债要证监会批,上市公司发公司债的程序类似于发行股票再融资,需要保荐机构保荐和承销。
   其次,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第三,债券的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实际上,只要证监会或者国家发改委批准了债券的发行,那上市是没什么问题的,按照要求向交易所申请就行了。具体可以看《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暂行规定》

7. 简述债券的发行和交易方式。

你好,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是社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集资金而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承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上市债券的交易方式大致有债券现货交易、债券回购交易、债券期货交易。目前在深、沪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有现货交易和回购交易。 
  (1)现货交易,又叫现金现货交易,是债券买卖双方对债券的买卖价格均表示满意,在成交后立即办理交割,或在很短的时间内办理交割的一种交易方式。 
  (2)回购交易,是指债券持有一方出券方和购券方在达成一笔交易的同时,规定出券方必须在未来某一约定时间以双方约定的价格再从购券方那里购回原先售出的那笔债券,并以商定的利率(价格)支付利息。 
  (3)债券期货交易,是交易双方成交以后,交割和清算按照期货合约中规定的价格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进行的交易。目前深、沪证券交易所均不开通债券期货交易。

简述债券的发行和交易方式。

8. 在我国证券交易所成交债券必须遵循哪些原则?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证券商在接受客户委托,填写委托书后,应立即通知其在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去执行委托。由于要买进或卖出同种证券的客户都不只一家,故他们通过双边拍卖的方式来成交,也就是说,在交易过程,竞争同时发生在买者之间与卖者之间。  证券交易所内的双边拍卖主要有三种方式:即口头竞价交易、板牌竞价交易、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  一、成交的基本原则  1.价格优先原则  价格优先原则是指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和板牌竞价时,除上述的的优先原则外,市价买卖优先满足于限价买卖。  2.成交时间优先顺序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按中介经纪人听到的顺序排列;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按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排列;在板牌竞价时,按中介经纪人看到的顺序排列。在无法区分先后时,由中介经纪人组织抽签决定。  3.成交的决定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时,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的价位相同,即为成交。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除前项规定外,如买(卖)方的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的申报价格,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中间价位;如买卖双方只有市价申报而无限价申报,采用当日最近一次成交价或当时显示价格的价位。  二、竞价交易作业程序  (一)板牌竞争交易  1.作业程序  (1)场内电话员在接到其营业处所转告的买卖证券事项时,应依序记载于《委托电话记录簿》,然后向场内出市代表下达买卖指令。  (2)场内出市代表接到电话员的买卖指令后,应先看申报价格是否达到《竞价告示板》公告价位。假如达到,场内出市代表将买卖指令填写在竞价告示板的价格栏内,并在适当的栏内填上证券商的代号和买或卖的数量。如申报未达到板上价位,场内出市代表应将未公告的买卖指令,按证券名称和价格归类汇总,即每种证券按买入价由高到低、卖出价由低到高的依序排列,待价位达到时,再登录于《竞价告示板》。  (3)每笔买卖成交后,卖方出市代表应立即填写《成交记录》并签章,交买方出市代表确认后,将成交记录送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柜台打印成交时间及成交号码,然后将红色一联交买方收执,黄色一联交证券交易所清算柜台,兰色一联则交给其电话员。  (4)电话员接到《成交记录》后,应对照《买卖记录簿》所记载的买卖数量,将已成交的数量删减或注销,并将成交情况电话通知其营业处所,以便转告委托人及制作有关凭证。电话员应密切注视行情提示变动,对照《委托电话记录簿》所载价格、数量,随时向场内出市代表提示买卖指令。  (5) 天天上午或下午收市时,各证券商代码、总金额及收付净差额与交易所核对,全部对帐无误后,方可离开交易大厅。  2。 竞价告示板填写原则  (1) 竞价告示板限填四个价位,即未成交的最高买入价、次高买入价、最低卖出价、次低卖出价,每个价位上的数量申报应依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2) 每日开市时,在板上未登录价格以前,证券场内出市代表应以昨日收市价为基准,以上下各两个升降单位为限,将符合该标准的申报价格填写在《竞价告示板》上,买方后手的登录价不得低于前手;卖方后手的登录价不得高于前手。  (3) 开市时,在一般情况下,买卖双方均可在《竞价告示板》上挂牌。假如出现混乱拥挤等情况,证券交易所场内工作人员有权决定由买方或卖方先行挂牌。每日开盘后的申报价格,须以《竞价告示板》上最近一次登录的价格或成交为基准,以上下各两个升降单位为限。  (4) 买方(卖方)申报价高于(低于)《竞价告示板》上,登录的最高买入价(最低卖出价)一个价位时,后手申报者应先将板上登录的最高买入价(最低卖出价)改写,再将次高买入价(次低卖出价)一栏的内容移到右边一栏,在左边一栏里填上后手的证券商代号和买卖数量。  若买方(卖方)后手申报价格高于(低于)前手在板上登录的最高买入价(最低卖出价)两个价位时,后手可以在改写价格后,将原先前手登录在买方(卖方)栏内的内容全部擦去,然后登上自己的代号和买(卖)数量。  价格改写时被擦掉的板上登录价,在其再次达到《竞价告示板》申报价位时,须由出市代表重新填写。  (5) 板上登录的内容,不得任意撤销或减少申报的数量,但若变更价格或增加数量时,须依板上价位重新申报。  板上内容一旦成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撤销,否则,以违约处理。  (6) 买卖成交时,买方或卖方应将对方出市代表登在板上的数量删减或划去,然后在黑板上方写出每笔的证券部代号 成交价格与数量,成交后剩余的部分应写在《竞价告示板》上,待下次继续成交。  3.成交的先后顺序  (1)较高买进限价申报优先于较低买进限价申报;较低卖出限价申报优先于较高卖出限价申报。  (2)同价位申报,依照申报时序决定优先顺序。  (3)同价位申报,客户委托申报优先于证券商自营买卖申报。  各证券商出市代表在执行客户委托时,应参照以上原则执行。  (4)取消市价委托。  4.成交价格的决定原则  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优先成交。  5.两边客的买卖  两边客买卖是指买方及卖方经同一证券商达成交易。当同一证券商在接到同种股票、相同价格的买和卖的委托单时,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进行两边客交易。  (1)一项交易成交后,可立即采用该成交价进行两边客买卖。  (2)当场内买卖价相差一个价位时,成交价在“牛市”时,可以是买入价,“熊市”时可以是卖出价。  (3)当场内买卖价相差两个价位以上,或没有买卖价,或只有买价或卖价的时候,出市代表必须在板上写出适当的买卖价,令价位符合(1)或(2)的条件,然后缓步离开《竞价告示板》,给予其他出市代表机会交易,如无人与他交易,他方可依据(1)或(2)的方法进行两边客买卖。  (4)所有两边客成交时,场内出市代表应喊出“两边客”,同时在《竞价告示板》下方标上证券商代号和标记“C”以及成交价格和数量,并应立即填制《成交记录》,以最快的速度将其送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专柜打印时间及号码。  6.开市价和收市价的确定原则  (1)开市后的第一笔成交价即为开市价。  (2)当日收市钟响前,由证券交易所场内职员在成交记录上划上一线,在线上最后一笔成交价即为收市价。  如当日无成交,证券交易所根据大市走势及叫价情况,按开盘价决定当日收市价。  7.证券交易所业务执行人员应随时检查、监督出市代表的电话记录簿及其他情况,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贯彻于交易始终。  (二)口头唱报交易  1.作业程序  (1)电话员在接到其营业处所转告的受托(或自营)买卖证券事项时,应依序记载于《委托电话记录簿》,然后向场内出市代表下达买卖指令。  (2)出市代表在接到电话员的买卖指令后,即到证券交易所划定的股票买卖喊价区域喊价买卖。  (3)股票唱报买卖采用分柜连续竞价方式。证券交易所应划定证券商出市代表参加股票买卖喊价的区域,在划定区域外的喊价,证券交易所业务人员有权制止。  (4)买方或卖方喊价,一经对方承诺接受即为成交。一经成交,卖方应立即按规定填制《成交记录》,并交买方签认,同时将《成交记录》送至证券交易所指定柜台打印时间及成交号码,然后将红色一联交给买方收执,黄色一联交给交易所清算柜台,兰色一联则交给其电话员。  (5)电话员在接到《成交记录》后,应对照《委托电话记录簿》中记载的买卖数量,将已成交的数量删减或注销,然后通知营业处所,以便转告委托人及制作有关凭证。  (6)《委托电话记录簿》所载数量未能全部成交时,其余量可待下次继续成交。电话员应密切注视行情提示示变动。对照《委托电话记录簿》所载价格、数量,随时向市场内出市代表人提示买卖指令。  (7)天天上午或下午收市时,各证券商出市人员就应尽快将当市成交的证券名称、数量、价格、对方的证券商代号、总金额及收付净差额与证券交易所核对,全部对帐无误后,方可离开交易大厅。  2.场内出市代表喊价规则  (1)出市代表参加唱报股票买卖,除以手势表示买进或卖出价格外,同时须口头高声喊出买进或卖出品种及价格。买方举手以掌心向内,卖方举手以掌心向外,具体价格、数量的手势由证券交易所统一规定。  (2)开市后首次喊价限于昨日收市价的上下两个升降单位内。买方后手喊价不得低于前手,卖方后手喊价不得高于前手。  (3)买方或卖方喊出价格,除开盘首次喊价必须报明每股买价或卖价全数外,在竞价过程中,可只喊出其最后两位数。如遇升进或降落一位时,仍须报明其每股买价或卖价的全数。  (4)出市代表在场内喊价,必须举手或高声申报数次,使众人周知。买价或卖价一经喊出,除另一新喊价出现外,不得撤消。  (5)买方最高喊价或卖方最低喊价,应当优先成交。相同喊价依其先后次序决定。  (6)买卖双方成交的数量未达买方或卖方原喊价买进或卖出数量时,其成交价格对未成交部分仍属有效,直至买方或卖方另一新喊价出现为止。  买方或卖方喊价,一经对方承诺接受,买卖即告成立,任何一方不得变更。  2.两边客的买卖  当证券商接到同种证券、相同价格的买和卖的委托单时,仍应在场内公开喊出。若他想自行成交,即做两边客买卖,则须依上板竞价两边客买卖原则进行。  两边客成交时,出市代表应喊出两边客、成交价格及成交数量,并应立即填写成交记录,以最快的速度将成交记录送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柜台打印时间及号码。  3.决定成交先后顺序的原则  按上板竞价原则进行。  4.成交价格的决定原则  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优先成交。  5.开市价和收市价的决定原则  (1)开市时采用主席叫价制,即由主持口头唱报竞价专柜的工作人员指定某支股票的买方或卖方先喊价,开市后的第一笔成交价即为开市价。  (2)当日收市钟响前的最后一笔成交价即为收市价。如无成交,按上板作业原则定。  (三)电脑自动交易  1.作业程序  (1)电脑交易的买卖申报由终端输入,限当日有效。  (2)买卖申报的输入自市场集会时间开始前半小时进行。前款输入买卖申报的时间,证券交易所认为必要时可变更。  (3)买卖申报应依序逐笔输入证券商代号、委托书编号、委托种类(融资、融券、集中保管、自行保管)、证券代号、单价、数量、买卖类别、输入时间及代理或自营。但证券交易所可视需要而增减。前款输入序号,证券商应依接单顺序,按每部终端机分别编定,不得跳号。  (4)买卖申报传输至交易所电脑主机,经接受后,由参加买卖的证券商印表机列印买卖申报回报单。  (5)买卖申报仅限于限价申报一种。  (6)证券商查询其未成交的买卖申报,应经由终端机进行。  (7)申请撤消买卖申报时,应经由终端机撤消。申请变更买卖申报时,除减少申报数量外,应先撤消原买卖申报,再重新申报。  2.行情揭示分为公开揭示屏幕与专业揭示屏幕。  公开揭示屏幕至于深圳交易所集中交易市场和各证券商营业厅。在市场集会时间内,公开屏幕应将成交价格随时揭示,买卖申报价格的揭示以当市最近一次成交价格为基准报出最高叫买价与最低叫卖价。  专业屏幕通过证券商的作业终端显示,可随时揭示围绕最近一次成交价上下两个升降单位的所有申报。  3.证券商的买卖申报,经交易所电脑主机接受后,由交易所主机自市场集会时间时起自动撮合成交。  4.决定买卖申报的优先顺序原则。  (1)价格优先  (2)时间优先  (3)客户委托优先  5.买卖申报的竞价方式  买卖申报的竞价方式,分为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开盘或收盘采用集合竞价方式两种。收盘时采用集合竞价自收盘前10分钟开始。  6.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产生首次上市或除权除息后上市开市价。依集合竞价方式产生开盘价格的,其未成交买卖申报,仍然有效,并依原输入时序连续竞价。  开盘价格未能依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时,应以连续竞价产生开盘价格。  7.连续竞价时,在当市最近一次成交价或当时揭示价连续两个升降单位内,其价格依下列原则决定  (1)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优先成交。  (2)买(卖)方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申报价格时,采用较接近当市最近的一次成交价格或当时揭示价格的价位成交价格。  8.买卖申报一经成交,即经由参加买卖的证券商的印表机列印成交回报单。  9.成交回报单  成交回报单的项目应包括证券商代号、委托书编号、委托种类、证券代号、成交数量、成交价格、成交金额、买卖类别、代理或自营及成交时间。  综上所述,证券商成交的基本流程是:证券商给其在证券交易所的代表人或代理人发出通知,代表(出市代表)了解行情,讨价还价,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