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窗口期

2024-04-29

1. 上市公司窗口期

你这个问题没法回答啊,股东是指持有本公司股票5%以上的股东。但在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明确说上市公司股东的窗口期为哪些。
举了例子来说: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
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买卖本公司股票时,应当遵守《业务指引》第十九条的规定,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二)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四)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这是在限制董监高的配偶买卖股票时划定的窗口期。针对不同的限制,所划定的窗口期是不同的
而你的问题实在问的不清楚啊
能不能具体说一下啊

上市公司窗口期

2. 上市公司股东都有哪些窗口期

不需要。
年度报告需披露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含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季度报告需披露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季度报告不需要披露。
上市公司根据有关法规于规定时间编制并公布的反映公司业绩的报告称为定期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年度报告是公司会计年度经营状况的全面总结。
中期总结是公司半年度经营状况的总结。上市公司根据有关法规对某些可能给上市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予以披露的报告称为临时报告。临时报告包括重大事件公告和公司收购公告。

扩展资料: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而公司又怠于行使起诉权时,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
(1)机理:既具有代表性,又具有代理性,具有公益性目的。有别于共同诉讼(代表人诉讼)以及集团诉讼。
(2)原告资格:有限公司的任何一名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3)被告范围:一类是《公司法》第151条规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另一类是第151条第三款规定的“他人”,即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