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股票时说资金可用数不足是什么意思?怎么处理这个问题?

2024-05-13

1. 买股票时说资金可用数不足是什么意思?怎么处理这个问题?

说明你证券账户里面的资金不足,需要从第三方银行转入,也就是证券交易系统里的“银证转账”(银行转证券)。
处理办法:你需要在股票交易日里进行转账交易,转账前要保证绑定的银行卡里有钱。

扩展资料:
股票交易费用内容:
1.印花税:成交金额的1‰ 。2008年9月19日至今由向双边征收改为向出让方单边征收。受让者不再缴纳印花税。投资者在买卖成交后支付给财税部门的税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实际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税收由券商代扣后由交易所统一代缴。债券与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项税收。
2.证管费:约为成交金额的0.002%收取
3.证券交易经手费:A股,按成交金额的0.00696%收取;B股,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001%;基金,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0975%;权证,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045%。
A股2、3项收费合计称为交易规费,合计收取成交金额的0.00896%,包含在券商交易佣金中。
4.过户费(从2015年8月1日起已经更改为上海和深圳都进行收取):这是指股票成交后,更换户名所需支付的费用。根据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的发文《关于调整A股交易过户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从2015年8月1日起已经更改为上海和深圳都进行收取,此费用按成交金额的0.002%收取。
5.券商交易佣金:最高不超过成交金额的3‰,最低5元起,单笔交易佣金不满5元按5元收取。
参考资料:股票交易手续费-百度百科

买股票时说资金可用数不足是什么意思?怎么处理这个问题?

2. 股票确定卖出后,可用资金为什么没有增加?

  因为当天卖出的股票当天不能够取现,所以可用资金仍然没有增加。
  股票交易原则如下:
  价格优先原则
  价格优先原则是指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和板牌竞价时,除上述的的优先原则外,市价买卖优先满足于限价买卖。

  成交时间优先顺序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按中介经纪人听到的顺序排列;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按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排列;在板牌竞价时,按中介经纪人看到的顺序排列。在无法区分先后时,由中介经纪人组织抽签决定。

  成交的决定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时,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的价位相同,即为成交。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除前项规定外,如买(卖)方的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的申报价格,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中间价位;如买卖双方只有市价申报而无限价申报,采用当日最近一次成交价或当时显示价格的价位。

3. 发行债券是公司追加资金的需要,是不是就是意味着公司从股票筹资的款项不够的话就得发行债券呢?

不一定是股票筹资不够,股票的发行,谁买了就是该公司的股东,可以享有公司的成长。而发行债券是固定收益,如果公司资不抵债,你只能拥有债权,说不定一分钱都分不到,而如果公司超额盈利,你却只能得到固定收益。所以是发行股票还是债权,要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来定。一般债权对于公司来讲要划算得多。

发行债券是公司追加资金的需要,是不是就是意味着公司从股票筹资的款项不够的话就得发行债券呢?

4. 办妥了证券账号和资金账户后不买股票可以吧,有什么费用吗或者有什么期限要求吗?

不交易肯定是不产生费用的!但是如果期限比较长的话(比如开户N年都没有往资金账户里面转过钱),你的账户可能会被设置成“空闲账户”,空闲账户好像是不能交易或转账的,想交易或转钱的话必须去证券公司的柜台去重新激活。
门槛也不高,但如果资金不够5k的话最好不要做短线,因为交易佣金有最低标准的(应该是5元,一来一回就是10元)。并且买股票至少要买1手(即是100股,100股称为一手),以当前股价最低的农行(2.7元)来说,1手需要2.7*100=270元。

5. 有关股票,追加时要收费吗?

一样。

关于买卖股票(基金、权证)的具体费用: 

不同的营业部的佣金比例不同,极个别的营业部还要每笔收1-5元委托(通讯)费。 

交易佣金一般是买卖股票金额的0.1%-0.3%(网上交易少,营业部交易高,可以讲价,一般网上交易0.18%,电话委托0.25%,营业部自助委托0.3%。),每笔最低佣金5元,印花税是卖出股票金额的0.1%(基金,权证免税),上海每千股股票要1元过户手续费(基金、权证免过户费),不足千股按千股算。 

由于每笔最低佣金5元,所以每次交易为5÷佣金比率、约为(1666-5000)元比较合算. 

如果没有每笔委托费,也不考虑最低佣金和过户费,佣金按0.3%,印花税0.1%(单边)算,买进股票后,上涨0.71%以上卖出,可以获利。 

买进以100股(一手)为交易单位,卖出没有限制(股数大于100股时,可以1股1股卖,低于100股时,只能一次性卖出。),但应注意最低佣金(5元)和过户费(上海、最低1元)的规定. 

网上交易系统的成本价,仅供参考,您可以在第二天,网上交易的“历史成交”或“交割单”栏目里,看到手续费的具体明细以及买入成本或卖出后收到的资金金额。

有关股票,追加时要收费吗?

6. 公司发行股票后是否必须相应增加注册资本,有无法律依据?谢谢

  增资发行必须相应增加注册资本,以下是公司法规定:

  股票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股票以筹集资本的过程。
  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股票,而有
  限责任公司是不能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必须符合一
  定的条件,还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同时,在股票发行工作开始
  前,还要确定股票的发行价格,选择一定的发行方式。
  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我国《股票发行与交
  易管理暂行条件》对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原有企
  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增资发行股票及定向募
  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分别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
  (三)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
  的百分之三十五;
  (四)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
  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
  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
  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
  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
  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
  十五;
  (六)发行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七)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司发行股票,除了要
  符合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外,还要符合
  下列条件:
  (一)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百
  分之三十,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比重不高于百分之二十,但
  是证券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近三年连续盈利。
  三、关于增资发行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申请公开发行
  股票,除了要满足前面所列的条件外,还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
  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益良好;
  (二)距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三)从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违法
  行为;
  (四)证券委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除了要符合新设立
  和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
  条件:
  (一)定向募集所得资金的使用同招股说明书所述内容相符,
  并资金使用效益好;
  (二)距最近一次定向募集股份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三)从最后一次定向募集到本次公开发行期间没有重大违
  法行为;
  (四)内部职工股权证按照规定发放,并且已交国家指定的
  证券机构集中托管;
  (五)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1994年7月1日开始实行的《公司法》对公司发行新股的
  条件又重新进行了规定:
  (一)前一次的股份已经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前款第(二)项限制。

7. 股票高抛低吸问题:不补仓,永远不能降低成本吗?只是增加可用资金量,是吗?

那问题来了,如果按照每天降低0.1块成本计算的话,一年可以降低成价位为0.1×22×12=26.4块;如果起始价格为10块的成本,那么一年后的成本价就是10-26.4=-16.4块,股价成本都变成了负数,这就意味着是上市公司免费在送给你股票。每天高抛低吸降低成本,熊市可以保本的同时还能低位赚取筹码;牛市可以赚钱的同时,也能赚取筹码。按照每天吸筹100股计算,一年就是100×22×12=26400股。这个收益实在吓人。每当股价上涨或者下跌时,有不少的股民朋友将主力资金的净流入或净流出作为股票价格涨跌判断的依据。但其实很多人对主力资金这个概念误解颇深,以至于经常出现判断失误的的情况,亏钱了都没发觉。今天学姐就来帮大家了解一下主力资金,希望给小伙伴们一些启示。强烈建议大家把整篇文章都看完,尤其是第二点非常之重要。开始之前,不妨先领一波福利--机构精选的牛股榜单新鲜出炉,走过路过可别错过:【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一、主力资金是什么?这类资金,会因为资金量较大而对个股的股价造成很大影响,我们把这个统称为主力资金,包括私募基金、公募基金、社保、养老金、中央汇金、证金、外资(QFII、北向资金)、券商机构资金、游资、企业大股东等。其中容易引起整个股票市场波动的主力资金之一的当然要数北向资金、券商机构资金。“北”的意思是沪深两市的股票,因此那些流入A股市场的香港资金以及国际资本都称做北向资金;“南”被称为港股,所以流入港股的中国内地资金则称为南向资金。之所以北向资金要关注,一方面是背后拥有强大的投研团队的北向基金,拥有一些散户无法得知的信息,北向资金还有另外一个称谓叫做“聪明资金”,很多时候我们可以自己从北向资金的举措中发现一些投资的机会。券商机构资金则不但具有渠道上风,并且能掌握一手资料,个股选择的标准通常是业绩较为优秀、行业发展前景较好的,与个股而言,他们的资金力量很多时候会影响他们的主升浪,因此也有了一个“轿夫”的别称。股市行情信息知道得越快越好,推荐给你一个秒速推送行情消息的投资神器--【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场一手资讯播报二、主力资金流入流出对股价有什么影响?正常来说,有主力资金流入量大于流出量的情况,就表示股票市场里的供要比求小得多,股票价格也会有所上涨;主力资金流入量比流出量小,就意味着供大于求,股票价格理所应当会降低,很大程度上,主力的资金流向对于股票的价格走向是会产生影响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单看流入流出的数据无法保证准确率,时而也会有许多主力资金流出,股价却增高的情况出现,其背后原因是主力利用少量的资金拉升股价诱多,然后慢慢利用小单来出货,而且一直有散户来接盘,股价自然而然的就上涨了。所以只有通过全面的分析,选出一支比较合适的股票,预先设置好止损位和止盈位而全程跟进,针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到位及时作出相应的措施才是在股市中盈利的关键。如果实在没有充足的时间去研究某只个股,不妨点击下面这个链接,输入自己想要了解的股票代码,进行深度分析:【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应答时间:2021-09-26,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股票高抛低吸问题:不补仓,永远不能降低成本吗?只是增加可用资金量,是吗?

8. 公司发行股票后是否必须相应增加注册资本,有无法律依据?

  增资发行必须相应增加注册资本,以下是公司法规定:

  股票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股票以筹集资本的过程。
  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股票,而有限责任公司是不能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还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同时,在股票发行工作开始前,还要确定股票的发行价格,选择一定的发行方式。
  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件》对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增资发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分别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三)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
  (四)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五;
  (六)发行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七)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司发行股票,除了要符合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比重不高于百分之二十,但是证券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近三年连续盈利。
  三、关于增资发行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申请公开发行股票,除了要满足前面所列的条件外,还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益良好;
  (二)距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三)从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证券委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除了要符合新设立和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定向募集所得资金的使用同招股说明书所述内容相符,并资金使用效益好;
  (二)距最近一次定向募集股份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三)从最后一次定向募集到本次公开发行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内部职工股权证按照规定发放,并且已交国家指定的证券机构集中托管;
  (五)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1994年7月1日开始实行的《公司法》对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又重新进行了规定:
  (一)前一次的股份已经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前款第(二)项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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