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主张“兼爱”“非攻”的好处是什么?

2024-05-14

1. 墨家主张“兼爱”“非攻”的好处是什么?

春秋时期,上层平民政治上谋求一定的政治地位。而宗法制基本不可能让他们获得所需要的政治地位。因此,墨子提出兼爱,也讲“慈”、“孝”,但并不以“孝悌”为“兼爱”之本,更不主张有等差的爱,所以,其“兼爱”具有反宗法等级制的特点,因此孟子说“墨氏兼爱,是无父也”。墨子的“兼爱”还要禁止“强执弱”、“富侮贫”、“贵傲贱”、“诈欺愚”,反对贵族、富人欺压下层民众。无论是古代还是现在,人与人之间的互爱互利都是社会稳定的基石,而人与人之间的互怨互损将激发矛盾引发祸乱。
由此可见,兼爱反宗法制,符合上层平民获取政治地位的愿望,非攻可以提供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他只是上层平民的政治代表,他要维护其既得利益并保护私有财产。 。

墨家主张“兼爱”“非攻”的好处是什么?

2. 墨家的兼爱与非攻

导语:中国古代百家文化中,出了儒家提倡仁爱,墨家也提倡“兼爱”、“非攻”,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墨家文化吧!
  
    春秋无义战。当时贵族之间不断地进行残酷的掠夺战争。墨子接近劳动者,同情小生产者、小私有者,对他们在战争中所遭受的痛苦有深刻的认识,因而他反对侵略战争的思想感情也非常强烈。他坚决地、无情地揭发了当时侵略战争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的灾难。《墨子》书中写道:
  
    以攻伐无罪之国,入其边境,刈〔yi义〕其禾稼,斩其树木,残其城郭,以抑(填平)其沟池,焚烧其祖庙,攘杀其牺牲。 民之格者(抵抗的),则劲拔之(杀死);不格者,则系累而归(用绳子一串串牵回)。丈夫以为仆、圉〔yu雨〕、胥、靡,妇人以为舂、酋(仆、圉、胥、靡、舂、酋是指做不同工作的奴隶)。(《天志下》)
  
    《墨子》书中详尽描述了那些被围困在城内的人民痛苦的遭遇:男女老幼皆参加守城,民间粮食、布帛、金钱、牛马畜产等一切可用的物品,都被公家征用。自围城之日起,百姓便食不果腹,平均每天只吃三升多粮食,约合现在大半升。既有作战死伤,又要忍饿破产。沉重的力役负担和不可估计的财产损失已很惊人,如果战争长期不结束,围城中的人民就要遭受到更多的苦难。由于和侵略者的军队长期相持,有时甚至弄到“易子而食,析骨而爨〔cuan窜〕”(《左传·宣公十五年》)。至于城池被攻破后,百姓的命运将会更加悲惨。总之,在战争中,不管胜利或失败,受苦受难的永远是双方百姓。
  
    被侵略的战败国人民的命运不消说是很悲惨的,那些强大的侵略国的人民又是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呢?他们的命运和遭遇并不比被侵略的弱小国家的人民好多少,疾病、创伤、破产、死亡的命运也在等待着他们。发胜利财的是那些王公大人;倒霉的却还是人民群众、小生产者。墨子也无情地揭露战争给侵略国人民带来的灾难:
  
    春则废民耕稼树艺,秋则废民获敛。今唯毋废一时,则百姓饥寒冻馁而死者,不可胜数。今尝计军上(据孙诒让校,“上”字应是“出”字),竹箭、羽旄、幄幕、甲盾、拨劼〔jie杰〕 (据吴毓江《墨子校注》改“劫”为“劼”),往而靡弊腑冷(据毕沅说,“腑冷”即“腐烂”),不反者,不可胜数;又与矛戟戈剑乘车其列往(整整齐齐地出发),碎折靡弊而不反者,不可胜数;与其牛马,肥而往,瘠而反,往死亡而不反者,不可胜数;与其涂道之修远,粮食辍绝而不继,百姓死者,不可胜数也;与其居处之不安,食饭之不时,饥饱之不节,百姓之道疾病而死者,不可胜数;丧师多不可胜数,丧师尽不可胜计。……国家发(废)政,夺民之用,废民之利,若此甚众,然而何为为之? (《非攻中》)
  
    罪恶的战争,对多数国家,对多数人民都是有害的。墨子曾用一个生动的比喻来说明战争的害处。他把战争比作医病,说比如有一种药,一万人吃了,只好了四五个人,这种药就是无效而有害的。战争的结果如果只便宜了荆吴之王、齐晋之君,这就肯定战争是极端有害的,所以应当反对(《非攻中》)。墨子在《非攻上》曾生动详尽地论证了战争是亏人而自利的:
  
    今有一人,入人园圃,窃其桃李,众闻则非之,上为政者得则罚之。此何也?以亏人自利也。至攘人犬豕鸡豚〔tun屯〕者,其不义又甚入人园圃窃桃李。是何故也?以亏人愈多,其不仁兹(滋)甚,罪益厚。至入人栏厩,取人马牛者,其不仁义又甚攘人犬豕鸡豚。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滋)甚,罪益厚。至杀不辜人也,扡〔tuo拖〕其衣裘,取戈剑者,其不义又甚入人栏厩取人马牛,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滋)甚矣,罪益厚。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
  
    今至大为攻国,则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别乎?
  
    我们可以看出,墨子之所以反对战争,完全是为了反对统治阶级的侵略和掠夺,是为了劳动者、小生产者的利益着想的。事实再清楚不过,只要有战争,无论是大国或小国,无论是战胜国或战败国,首先遭到损失的总是出钱出力的老百姓。所以墨子希望实现和平,希望“饥者得食,寒者得衣,劳者得息”,劳动者能获得起码的生活条件。他的主张是正义的,所以是正确的。这种憎恨侵略战争、向往和平的优良传统,直到今天也还鼓舞着我们。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墨子哲学的全部精华,那就是他热爱和平、反抗侵略的思想。墨子体现了中国古代劳动人民朴质、善良、坚贞不渝的性格。
  
    墨子的“非攻”的主张不是无条件地反对一切战争,而是反对“强凌弱,众暴寡”的非正义的战争。他并不反对抵抗暴力、保卫和平的战争。不但不反对,而且用实际行动来支持抵抗暴力、保卫和平的一方。他认为汤伐桀、武王伐纣的战争是代表人民除残去暴的正义行为。汤对于桀,武王对于纣,虽然用兵,但不能算是侵略(攻),应该算是讨伐(诛)。讨伐人民的敌人,其性质和侵略战争根本不同,如果混淆了这两者的根本区别,那就是不知“类”。
  
    如果结合墨子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来看墨子的反对侵略战争的思想,就会发现他的主观愿望和历史发展的道路是存在着矛盾的。历史发展要求从分散割据的局面走向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局面。也只有迅速地结束了分散割据的局面以后,才会真正减少战争,而结束分散割据的唯一方式就是通过兼并战争。古代的历史就是从许多表面上看来似乎盲目的行动中,体现了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的。历史总是沿着必然的规律,向既定的方向前进着。墨子的`主观愿望是好的,他不愧为一个同情人民、有高度善良愿望的思想家和政治活动家。但他无法科学地认识历史发展的必然方向,因而他反对战争的理想固然反映了一部分现实情况(像战争给人民带来的痛苦),却对消灭或避免战争提出了极不现实的办法,这一点集中表现在墨子的“兼爱”学说中。
  
    墨子“非攻”的主张的理论基础就是“兼爱”的学说。
  
    墨子不但反对一切侵略战争,并且企图消除一切侵略战争发生的根源。他认为:
  
    圣人以治天下为事者也,必知乱之所自起,焉(乃)能治之,不知乱之所自起,则不能治。……当察乱何自起?起不相爱。臣子之不孝君父,所谓乱也。子自爱不爱父,故亏父而自利;弟自爱不爱兄,故亏兄而自利;臣自爱不爱君,故亏君而自利,此所谓乱也。虽父之不慈子,兄之不慈弟,君之不慈臣,此亦天下之所谓乱也。父自爱也,不爱子,故亏子而自利;兄自爱也,不爱弟,故亏弟而自利;君自爱也,不爱臣,故亏臣而自利。是何也?皆起不相爱。(《兼爱上》)
  
    根据以上的推论,墨子认为当时国与国之间的战争都是由于“不相爱”。如果要天下治而不乱,那只有做到“兼相爱、交相利”,以“兼”来代替“别”。“兼”,在墨子看来是大公无私、不分彼此、关心别人如同关心自己一样的高尚品质。具有这种高尚品质的士,墨子称他做“兼士”;具有这种高尚品质的国君,墨子称他做“兼君”。和“兼”相对立的是只顾自己、不为旁人设想的自私自利的恶劣品质,墨子把这种品质叫做“别”。具有这种坏品质的士,墨子称他“别士”;具有这种坏品质的国君,墨子称他“别君”。甚至后来墨家分化为好几派,他们互相称呼其他派别的墨家叫做“别墨”。
  
    但是,墨子把战争的起源、社会的不合理现象,都归结为道德品质问题,却完全是以主观臆测对待客观存在的实际问题。
  
    墨子从善良的愿望出发,反对不义的战争,把反对战争的理论基础安放在“兼爱”的学说上,却没有能够找寻侵略战争和互相争夺的社会根源,认为人间之所以有战争,是由于人们不明白“兼爱”的道理。墨子把社会混乱的根源归结为人类的认识错误,这显然是不符合事实的。
  
    墨子把当时父子、兄弟之间的关系和国君、人民之间的关系看作同类性质的关系,这是原则上的错误。因为当时的国君和百姓根本不可能“兼相爱、交相利”,事实上他们之间的关系除了有相互依存的一面外,还有对抗的一面。这种对抗关系在某种情况下还可能大大激化,演变成大规模的剧烈冲突。墨子的“兼爱”的道理并不难懂,可是以墨子的锲而不舍的精神,以墨学几百年来的广泛传播,却没有遇到一个“兼君”,倒是教育出了一些为国君忠心服务的敢死之士,其中的道理是值得深思的。
  
    墨子“兼爱”的主张企图使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相安无事,和平共处,尽量做到“强不劫弱,众不暴寡,诈不谋愚,贵不傲贱”,可是按照墨子的办法,上下贵贱之分和旧秩序是实际存在而不能改变的。
  
    当然我们也不应该仅仅根据墨子的思想方法的失误,连墨子的反映广大人民的求生存、爱和平、反侵略的合理的愿望也一笔勾销,这对于墨子和墨学的评价是不公平的,和当时的实际情况也是不符合的。
  
    正因为反对侵略战争是反映了广大人民的正义的愿望,所以墨子的“非攻”的主张,构成了他的学说中强有力的核心部分。墨子对于侵略战争的认识是深刻的,他完全理解战争给当时的小生产者、劳动者带来的痛苦。正因为如此,在“非攻”这一问题上,他接触到了真理。无论如何,用千百万人民的生命,用广大人民创造出来的财富,去进行残酷的侵略战争,人民是有权利提出质问的。用千百万人民的生命争夺一个城市,毁掉当时最缺少的——人,以换取当时不缺少的——地,人民是有权利提出抗议的。
  
    墨子反对侵略战争的理论根据,就是“兼爱”的学说。根据上文的分析,墨子所说的“兼爱”,是从精神方面、心理状态方面出发来对待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墨子把千百万人民群众的正义的呼声——反对侵略战争——安放在一个善良愿望的基础上,造成了理论上致命的弱点。这一点是墨子自己不可能认识到的,反而把“兼爱”当做他和他的学派的积极主张,把“非攻”当作实现他的“兼爱”和“天志”(墨子“天志”的主张,见下文专章论述)的理想的手段,显然头脚倒立了。孟子发现了这个问题,全力攻击“兼爱”学说。孟子为了世袭贵族的利益,也提出了一些反对战争的口号。他也反对“争城”、“争地”的战争,也反对贵族过分地剥削人民。但孟子是因为担心贵族这样搞下去会垮台,认为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良心上过不去,所以应当不要杀人。这和墨子所主张的为了百姓人民的大利,在基本立场上是不同的。
  
    总之,墨子的“非攻”的主张,是有事实根据的,是墨子学说中的精华部分。但墨子把“非攻”这一正义主张,安放在“兼爱”和“天志”这样的主观愿望的基础上却是错误的。墨子“非攻”的主张,诚然表达了当时人民群众的主观要求,但由于墨子受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还远说不上从社会发展的整体利益来认识战争的意义。墨子固然也曾用“攻”和“诛”来划分正义和非正义的战争,但他把正义的标准安放在“天”的意志上,认为只有不敬鬼神的暴君,触犯了“天”的意志,才成了被讨伐的对象。这样,就把战争的正义或非正义的标准归结到不可捉摸的“上帝”或“鬼神”的意志方面去,人类也就不能掌握了。这种不正确的观点是必须加以指出的。

3. 墨家非攻兼爱的下一句

非攻兼爱只是墨子的核心思想而已,没有什么下一句的。


墨家是中国历史上春秋战国时期的哲学派别,诸子百家之一,与孔子所代表的儒家、老子所代表的道家共同构成了中国古代三大哲学体系。
墨家是一个纪律严密的学术团体,创始人为墨翟(墨子)。其成员到各国为官必须推行墨家主张,所得俸禄亦须向团体奉献。墨家主要思想主张是:人与人之间平等的相爱(兼爱),反对侵略战争(非攻),推崇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节用),重视继承前人的文化财富(明鬼),掌握自然规律(天志)等。
墨家是中国历史上春秋战国时期ˇ百家争鸣ˇ中出现的一个重要哲学派别,创立者为著名思想家墨子(墨翟)。墨翟主张“兼爱”、“非攻”、“尚贤”,与儒家观点尖锐对立。
墨家是一个宣扬仁政的学派。在代表新型地主阶级利益的法家崛起以前,墨家是先秦和儒家相对立的最大的一个学派,并列“显学”。《韩非子·显学》记载:“世之显学,儒墨也。儒之所至,孔丘也;墨之所至,墨翟也。”墨子想大大改变周的制度。
墨家是一个有领袖、有学说、有组织的学派,他们有强烈的社会实践精神。墨者们吃苦耐劳、严于律己,把维护公理与道义看作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墨者大多是有知识的劳动者。

墨家非攻兼爱的下一句

4. 墨家兼爱非攻的主张

二、兼爱的要义

墨子的兼相爱主张,其精神与儒家的“仁爱”及推己及人的“忠恕之道”,“泛爱众而亲仁”(11),“博施於民而能济众”(12)的爱己爱人的精神却是极相 似的。因此,韩愈说:“孔子泛爱亲仁,以博施济众为圣,不兼爱哉?”(13)就连批评墨子的“兼爱”主张为“无义”“是禽兽也”(14)的孟子也说过: “君子所以异於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15)孟子所谓:“爱人者人恒爱 之”,与墨子所谓:“夫爱人者,人亦从而爱之。”(16)意义也没有不同。孟子又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17)这也和墨家爱己爱 人的兼爱主张一样。

不过,我们要注意的是墨子的兼爱主张乃视人如己,彼此没有差等地相爱,也无远近亲疏之别。因此在这一点上,与儒家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这种由亲及疏,由 近及远的主张,实行起来是有所不同的。墨子在解释如何实行兼相爱的主张时说:“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18) 其意是认为人类都应该视人如己。这种兼爱的精神是极其伟大的,是非常真诚的。

我们且先来看墨子如何爱己。他说:“爱己者,非为用己也。不若爱马。”(19)在墨子看来,爱己并不等同爱马,因为爱马是带有想利用它的那种动机存在,那 是别有居心,不怀好意的爱。而爱己却没有像爱马那样别有居心。墨子既说爱人若爱己,那麽,爱别人也应该像爱自己一样的真诚而又没有居心了。他又说“爱人不 外己,己在所爱之中。”(20)“兼爱相若,一爱相若。”(21)意思是指自己和别人是没有差等的,爱别人要和爱自己一样,自己只是所爱的众人中之一人而 已。爱自己如何,爱众人也应该相同。而且,爱人既是没有甚麽不良的居心,当然也不会是为了名誉。因此《大取》篇里说:“爱人非为誉也。”
(22)

虽然墨子认为讲兼爱的人不应该别有居心,例如不应该对自己所爱的人加以利用等。不过他也指出,兼相爱是能够带给大众利益的。带给大众利益,那是最有意义的 事。就因为如此,他认为“兼相爱”的学说是非常有价值,应该大力提倡的,以期达到“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23)因为他所说的利是为“最大多数的” 人而带来的“最大幸福”,不是“自私自利”的“利”(24),或害人利己的利。这种为众人而带来的利,不但不是坏事,而且还是好事;不但不应该受到排斥, 而且还应该受到赞许。但是如果一种行动所带来的利益只是利及个人或少数人,而对众人都有不利的话,那就不是墨家所谓的“利人”的真谛了。因此《大取》: “为赏誉利一人,非为赏誉利人也。”(25)

墨子既以兼爱为“有利於天下”,因此他就想尽办法去推行兼爱学说,来为天下苍生谋利谋幸福。这正是墨家那种爱人精神的反映,同时也是墨家学说的最可取之 点。墨家既以这种爱人爱己,利人利己的主张为依归,因此,凡是利一己而不利众人的做法,都是违反了他们的兼爱主张。为了众人的利益,当私利和兼爱或公利有 所冲突时,墨家认为私利绝对是要加以制止的;大搞私利的人是应该受到制裁的。

这种既讲兼爱又要制裁那些损人利己的人的做法,当时一定受到人们的质疑,或甚至有人评为互相矛盾吧。因此墨家针对这一点,曾经极力加以说明。《小取》篇云:

白马,马也。乘白马,乘马也。骊马,马也,乘骊马,乘马也。获,人也。爱获,爱人也。臧,人也,爱臧,爱人也。此乃是而然者也。获之亲,人也。获事其亲, 非事人也。其弟,美人也。爱弟,非爱美人也。车,木也。乘车,非乘木也。船,木也。入船,非入木也。盗人,人也。多盗,非多人也。无盗,非无人也。奚以明 之?恶多盗,非恶多人也。欲无盗,非欲无人也。世相与共是之。若若是,则是盗人,人也,爱盗,非爱人也。不爱盗,非不爱他。杀盗人,非杀人也。无难矣,此 与彼同类,世有彼而不自非也;墨者有此而非之,无也(他)故焉,所谓内胶外闭与心毋空乎?内胶而不解也。此乃是而不然者也。(26)

这一段文字,是在说明杀盗非杀人的道理。我想,墨家的主要意思是说,盗贼为私利而害人,违反了兼爱利人的原则,因此该杀。可是,盗也是人,为甚麽说“杀盗 非杀人”呢?为了要解答这个问题,墨家特别强调了坏人与一般人的异点,认为坏人不讲兼爱,只重私利而不注重众人的幸福,不合“人”的标准,因此,只是徒具 人形的动物,杀了他们,并未违反兼爱的原则,甚至还可以说不是杀“人”。

墨者记录这段话所用的语言,极容易令人误解。尤其是“白马,马也”及“盗人,人也”,“杀盗人,非杀人也”等语更是如此。所以对这几句话,似有必要加以说明。所谓“白马,马也”,若用白话来写,就是“白马是马”。

这句话里的白马与马,只强调其共相。“是”这个系词只是表示涵摄关系。白马与一切的马虽不能全同,但白马却是马的一类,因此,白马可以涵摄於马内。“盗 人,人也”,或“张三,人也”,也正与“白马,马也”相同,都是涵摄关系。这种涵摄关系大概就是墨家所指的“是而然者也”。

至於“杀盗非杀人也”,用白话写出来就是“杀盗匪不是杀人”,或“杀盗匪不等於杀人”。这句话强调的是盗匪与一般“人”行为上的差异。“杀盗匪不是杀人” 的“是”这个系词,在这里表示相等的意思,可以用“等於”或数学上的等号(即“=”)来代。“是”用作相等的意义时,主词与谓语可以互换,例如:“墨子是 墨翟”及“汉默帝是刘协”也可写作“墨翟是墨子”及“刘协是汉献帝”。

因此,在这种用法之下,“盗”匪就不等於所有的“人”,尤其是不等於那些讲兼爱与利人的“人”。这种情形大概就是墨家所谓的“是而不然者也”。因此,墨家 才有“杀盗人,非杀人也”之语。基於“杀盗人非杀人”的理论,那麽,杀一人也非杀全人类了。所以《大取》篇里说:“杀一人以存天下,非杀人以利天下也。” (27)

现在让我们撇开语法问题,再回头来讨论墨子的兼爱思想。墨子提倡兼爱,既是要为最大多数的人谋求最大的幸福,以达致“兴天下之利”及“除天下之害”,而且 认为如果少数人的好处和大多数人的好处互相抵牾时,一定要照顾多数人的好处,那麽杀了那些只为私利,不讲兼爱,处处损人利己的盗匪或坏人,当然是没有甚麽 不对的。

有时候自己的利益与众人之利有冲突,墨家甚至还认为应该自我作出牺牲,以成全众人之利,要懂得如何於“害之中取小”及“利之中取大”(28)。因此,《大 取》篇里说:“杀一人以存天下,非杀人以利天下也;杀己以存天下,是杀己以存天下也。”(29)这种牺牲小我的精神正与孟子的“舍生取义”相同。

不过,儒家和墨家对“义”与“利”的看法却有不同。儒家将“义”和“利”看成是对立的,认为凡有所私,讲财利即是“利”。既然如此,君子是不应该讲“利” 了。所以,孔子说:“君子喻於义,小人喻於利。”(30)孟子回答梁惠王之问时也说:“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31)可是,照墨家的看法,所谓 “利”,也就是“利”,所以《经上》里说:“义,利也。”:“忠,以为利而强君也。”“孝,利亲也。”“功,利民也。”(32)可见墨子所谓的“利”,不 是拍自私自利或财利之“利”,而是指行为上为人带来好处的“利”。

墨家在推行“兼爱”,“利人”及“去私”的学说当儿,有时竟连自己都得作出牺牲,自己的亲属自然也就不能免此。《吕氏春秋·去私》篇即曾记载墨者腹(黄+享)为公忘私的故事,兹录之於下:

墨者有钜子腹(黄+享)居秦,其子杀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长矣,非有它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诛矣。先之以此听寡人也。”腹(黄+享)对曰:“墨者之法 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黄+享)不可不行墨子之法。”不许惠王,而遂杀 之。(33)

这种大义灭亲的行为,正可表现出墨家兼爱利人,大公无私的伟大精神。由这一则故事,我们同时还可以见出墨者是说得到又做得到的人,他们并不是一些只会坐而言之,却不能起而行之的理论家而已。

5. 你们对墨家兼爱、非攻思想的看法

一、《墨子》中“兼爱非攻”思想的形成 (一)“兼爱非攻”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 先秦时期,墨子的兼爱思想独树一帜。墨子的兼爱思想有着深远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来 源,政治上,社会制度正处于奴隶制向封建制的变迁中,这就为墨家“兼爱”思想的形成提供了 温和的土壤;经济上,当时社会正处在春秋向战国的过渡时期,社会出现了大变动,生产力的 发展,生产工具的革新,促使了生产关系内部的大幅度调整,旧的奴隶制度行将崩溃,新的封 建制度正在孕育萌生;文化上,墨子身处百家争鸣时期,不可避免地受到孔文化的浸润,同 时,墨家又同其他诸子一样,受到古文化的熏陶,特别是受尧禹舜古人文化的熏陶感染。由此 借鉴批判,最终形成了墨家的“兼爱”思想。 当时各诸侯国互相征伐兼并,社会动荡不安,百姓流离失所,在那样一个兵荒马乱的时 代,贫苦百姓因战争家破人亡、流离失所,时时、处处充满死亡的恐惧、人心惶惶。墨子倡导 “兼爱”的根本出发点就在于改善这种社会状况,所以墨家产生了兼爱和非攻思想。他认为当时 社会的“大害”、“巨害”是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人与人之间的争夺,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 由于人们的不相爱。因此,他主张国与国之间,人与人之间,都应当“兼相爱,交相利”。 (二)“兼爱非攻”思想是墨子个人思想的集中体现 关于墨子,司马迁在《史记· 孟子荀卿列传》中记载:“盖墨翟,宋之大夫,善守御,为节 用,或曰并孔子时,或曰在其后。”生平年代模糊。根据历史文献记载和今人的详密考证,现 在学者大都赞同这种观点,即:墨子(约公元前 468—前 376 年),姓墨,名翟,生在鲁国, 曾在宋国做官,生平足迹遍及齐国、卫国,又屡次到楚国,后又长期居住在鲁国。 墨子出身于平民,自称是“北方之鄙人”(《吕氏春秋· 爱类》),人称“布衣之士”(《吕氏 春秋· 博志》)或“贱人”(《渚宫旧事》)。墨子自称“上无君上之事,下无耕种之难”(《墨 子· 贵义》),据此可见墨子是一位同情“农与工肆之人”的士人。由于出身贫贱,墨子养成了 注重节俭、劳神苦志的可贵作风,“量腹而食,度身而衣”,吃的是“藜藿之羹”,穿的是“短褐之衣”。 墨子是一个躬自操劳的古代知识分子。和儒家相反,他是庶民阶层利益的代表者,主 张身体力行,提倡自我牺牲的精神。春秋战国时期战争不断,属于平民阶层的墨子代表着平民 阶层的利益,而在战争只所有的受害者都是平民,因此墨子提出了“兼爱”与“非攻”的思想。所 以说,墨子是站在广大贫民的立场上为民请命,希望通过自己的“兼爱非攻”的思想主张改变黑 暗的时代环境,为人民创造“兼相爱,交相利”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实现天下兼爱的理想社 会。

你们对墨家兼爱、非攻思想的看法

6. 墨子兼爱非攻是什么意思

兼爱非攻
“兼爱"是墨家学派的主要思想观点。其它非攻、节用、节葬、非乐等主张,也都是由此而派生出来的。兼爱便必须非攻,非攻即反对攻战,即“大不攻小也,强不侮弱也,众不贼寡也,诈不欺愚也,贵不傲贱也,富不骄贫也,壮不夺老也。是以天下庶国,莫以水火毒药兵刃以相害也”。当然,非攻并不等于非战,而是反对侵略战争,很注重自卫战争。自卫是反侵略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不自卫就会等于不反侵略。兼爱是大到国家之间要兼相爱交相利,小到人与人之间也要兼相爱交相利。只有兼爱才能做到非攻,也只有非攻才能保证兼爱。

7. 墨子的兼爱非攻是什么意思?

《墨子》里的“爱人若爱其身”告诉我们,要像关爱自己一样去关爱别人。
墨子爱人若爱其身的意思是像爱护自己一样爱护别人,这是墨子兼爱的主张,他针对儒家“爱有等差”的说法,主张爱无差别等级,不分厚薄亲疏。“兼爱”一说,最初见于《墨子》。墨老先生被后人视为侠者之祖。
原文:若使天下兼相爱,爱人若爱其身,犹有不孝者乎?视父兄与君若其身,恶施不孝?犹有不慈者乎?视弟子与臣若其身,恶施不慈?故不孝不慈亡有。犹有盗贼乎?故视人之室若其室,谁窃?视人身若其身,谁贼?故盗贼亡有。
白话译文:假若天下都能相亲相爱,爱别人就像爱自己,还能有不孝的吗?看待父亲、兄弟和君上象自己一样,怎么会做出不孝的事呢?还会有不慈爱的吗?

兼爱非攻
墨子的“非命”“兼爱”之论,和儒家“天命”“爱有等差”相对立,认为“官无常贵,民无终贱”,要求“饥者得食,寒者得衣,劳者得息”。
其中不少具有朴素唯物主义思想。所谓兼爱,包含平等与博爱的意思。墨子要求君臣、父子、兄弟都要在平等的基础上相互友爱,爱别人就像爱自己,并认为社会上出现强执弱、富侮贫、贵傲贱的现象,是因天下人不相爱所致。他反对战争,要求和平。

墨子的兼爱非攻是什么意思?

8. 墨子兼爱非攻是什么意思?

兼爱非攻是墨子的观点,“兼爱"是墨家学派的主要思想观点,其它非攻、节用、节葬、非乐等主张,也都是由此而派生出来的。
兼爱便必须非攻,非攻即反对攻战,即“大不攻小也,强不侮弱也,众不贼寡也,诈不欺愚也,贵不傲贱也,富不骄贫也,壮不夺老也。是以天下庶国,莫以水火毒药兵刃以相害也”。
当然,非攻并不等于非战,而是反对侵略战争,很注重自卫战争。自卫是反侵略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不自卫就会等于不反侵略。

扩展资料:无论是古代还是现在,人与人之间有秩序的互爱互利都是社会稳定的基石,而人与人之间的互怨互损将激发矛盾引发祸乱。墨家主张“兼相爱”;
对于社会关系的良性发展有很大的正面作用,同时由于过于强调全面的爱,则又容易掉进无政府主义的陷阱,失去秩序的大前提。孟子将之斥为“无父”,便体现了对墨家可能破坏社会秩序的质疑;
当然,这也是后来儒家“仁爱”过于强调等级秩序的滥觞之一。墨家和儒家的"爱"各有侧重,各自都有限于时代的局限性,需要辩证地看待和批判地吸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兼爱非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