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医保怎么办理,在哪办

2024-05-14

1. 碑林区医保怎么办理,在哪办

在单位职工由单位给予办理;
个人则可到碑林区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以北京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例:用人单位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1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2%+3块钱的大病统筹缴纳。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碑林区医保怎么办理,在哪办

2. 西安市碑林区医保中心地址

【摘要】
西安市碑林区医保中心地址【提问】
【回答】
联系电话:029-89625693


或者,联系电话:029-89625532

办公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回答】
或者是029-12333,【回答】
今天周日,还是九点以后拨打电话。12333靠谱【回答】

3. 西安市碑林区医保中心电话

89583387。
碑林区,隶属陕西省省会西安市,位于西安市中心东南部,东经108°54′17″至108°59′25″,北纬34°13′52"至34°16′16"之间。东起金花路东沿,与新城区相连;西界,城外抵劳动南路南段,城内至四府街,与莲湖区接壤。

南依南二环,与雁塔区分界;北抵西大街东段、辖东大街,城外西起永乐路东至金花北路,分别与莲湖区、新城区毗邻,辖区面积23.37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碑林区下辖8街道,是西安市面积最小、人口密度最大的城区。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碑林区常住人口为756840人。
碑林区为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日温差较小,四季分明。区域大部分地处渭河三级阶地,为黄土平原,开阔平坦。碑林区植被主要为人工植物,植被简单。因为碑林区区地势平坦,交通方便,公路建设形成了一个以西安为中心,有9条国家高速交汇形成了“米”字型辐射状干线公路系统。
碑林区旅游资源富集,是西安市旅游核心区,境内有大唐西市、西安博物院、西安碑林博物馆、兴庆宫公园等景点。
2019年,碑林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7亿元,列西安市区县第3,税收规模、税收占比分别列全市区县第3、第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6.4%;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47977元,同比增长8.1% 。2020年,碑林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060.47亿元。

西安市碑林区医保中心电话

4. 西安市碑林区医保中心电话

89583387。
碑林区,隶属陕西省省会西安市,位于西安市中心东南部,东经108°54′17″至108°59′25″,北纬34°13′52"至34°16′16"之间。东起金花路东沿,与新城区相连;西界,城外抵劳动南路南段,城内至四府街,与莲湖区接壤。

南依南二环,与雁塔区分界;北抵西大街东段、辖东大街,城外西起永乐路东至金花北路,分别与莲湖区、新城区毗邻,辖区面积23.37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碑林区下辖8街道,是西安市面积最小、人口密度最大的城区。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碑林区常住人口为756840人。
碑林区为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日温差较小,四季分明。区域大部分地处渭河三级阶地,为黄土平原,开阔平坦。碑林区植被主要为人工植物,植被简单。因为碑林区区地势平坦,交通方便,公路建设形成了一个以西安为中心,有9条国家高速交汇形成了“米”字型辐射状干线公路系统。
碑林区旅游资源富集,是西安市旅游核心区,境内有大唐西市、西安博物院、西安碑林博物馆、兴庆宫公园等景点。
2019年,碑林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7亿元,列西安市区县第3,税收规模、税收占比分别列全市区县第3、第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6.4%;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47977元,同比增长8.1% 。2020年,碑林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060.47亿元。

5. 西安市碑林区社保中心在哪里啊?

西安市碑林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北路74号
办公室:029-87515466 
业务科:029-87858912
邮编:710054

扩展资料: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保险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2、组织实施我市各类社保经办业务和基金的征收、登记、申报、缴纳、稽核及统计分析;
3、承担社保用人单位、个人权益记录和社保关系转移续接;
4、承担各项社保待遇审核和支付;负责定点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的协议管理;
5、指导区县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等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西安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西安市碑林区社保中心在哪里啊?

6. 西安市碑林区居民医保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家庭病床)医疗费用,实行确定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医院级别分比例支付以及最高支付限额控制的办法。起付标准最低为250元起付标准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50元;一级医院35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在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有不同的支付比例:1.城镇非从业居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承担30%;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承担40%;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承担50%;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40%,个人承担60%。2.少年儿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城镇非从业居民相应标准提高5%执行。两种门诊大病费用可报销据介绍,门诊大病包括:门诊特殊病种(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门诊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和慢性病(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门诊治疗特殊病种: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门诊治疗慢性病: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治疗慢性病的医疗费累计超过350元的,超过部分由统筹金按照50%的标准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七种情形不能报销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3.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致伤病的;4.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6.属于工伤保险(含职业病)或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7.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支付费用情形。如何参保?城镇居民到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手续;属于西安市城镇集体户籍的学生,由所在学校负责集中登记,到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西安市城镇居民需携带以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学龄前儿童提供母子或者父子同底照片)以及户口簿上其他家庭成员参加医保情况的有效证明(以医保部门核发的参保证件为准)。新生儿需提供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低保、重度残疾的城镇居民还需分别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残疾人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长期随父母在西安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需提供父母一方暂住证、原籍户口簿、外出务工证明和长期劳动关系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如何就医?居民医保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含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参保居民符合规定需住院治疗的,可就近选择西安市城镇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急诊、抢救病人不受此限制,但应在3个工作日内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参保居民所患疾病经门诊主治医师诊断确需住院治疗且符合住院病种目录的,由患者或其家属持患者身份证、居民医保专用病历、门诊医师开具的住院证等诊断依据,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办理。如何报销?住院实行挂账结算,参保居民预交一定费用(含起付标准和需个人自付费用的押金)后住院治疗,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核算确定统筹金支付部分和个人支付部分。参保居民因探亲、休假等原因在异地发生的急诊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报销时需提供出院小结、病案首页、长期、临时医嘱的复印件、住院费用分解单、住院票据、疾病诊断证明书和所住医院级别证明等材料。启动区域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含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即日起正式启动;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将于明年6月底前逐步启动;高陵县、周至县、户县、蓝田于2009年逐步启动。参保对象居民医保适用于西安市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1.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其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包括长期随父母在城市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缴费标准少年儿童: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筹集。个人缴纳30元,财政补助70元。其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少年儿童,个人缴纳10元,财政补助90元;重度残疾(持有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少年儿童,个人缴纳10元,财政补助90元(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补助50元)。城镇非从业居民:按每人每年250元的标准筹集。个人缴纳180元,财政补助70元。其中,享受低保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助230元;重度残疾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助230元(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补助150元)。另外,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可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为其直系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报销额度参保后,城镇居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住院和门诊大病的总费用):城镇非从业居民为3.5万元,少年儿童为4万元。参保城镇居民连续缴费满10年的,从下一年度起最高支付限额可适当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和支付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再负担,可以通过建立大额医疗补助、商业健康保险等方式解决。退费手续参保城镇居民已缴纳次年医疗保险费,在当年12月31日前死亡的,由其家属持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费手续。

7. 西安碑林区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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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家庭病床)医疗费用,实行确定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医院级别分比例支付以及最高支付限额控制的办法。起付标准最低为250元起付标准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50元;一级医院35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在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有不同的支付比例:1.城镇非从业居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承担30%;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承担40%;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承担50%;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40%,个人承担60%。2.少年儿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城镇非从业居民相应标准提高5%执行。两种门诊大病费用可报销据介绍,门诊大病包括:门诊特殊病种(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门诊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和慢性病(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门诊治疗特殊病种: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门诊治疗慢性病: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治疗慢性病的医疗费累计超过350元的,超过部分由统筹金按照50%的标准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七种情形不能报销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3.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致伤病的;4.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6.属于工伤保险(含职业病)或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7.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支付费用情形。如何参保?城镇居民到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手续;属于西安市城镇集体户籍的学生,由所在学校负责集中登记,到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西安市城镇居民需携带以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学龄前儿童提供母子或者父子同底照片)以及户口簿上其他家庭成员参加医保情况的有效证明(以医保部门核发的参保证件为准)。新生儿需提供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低保、重度残疾的城镇居民还需分别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残疾人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长期随父母在西安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需提供父母一方暂住证、原籍户口簿、外出务工证明和长期劳动关系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如何就医?居民医保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含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参保居民符合规定需住院治疗的,可就近选择西安市城镇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急诊、抢救病人不受此限制,但应在3个工作日内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参保居民所患疾病经门诊主治医师诊断确需住院治疗且符合住院病种目录的,由患者或其家属持患者身份证、居民医保专用病历、门诊医师开具的住院证等诊断依据,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办理。如何报销?住院实行挂账结算,参保居民预交一定费用(含起付标准和需个人自付费用的押金)后住院治疗,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核算确定统筹金支付部分和个人支付部分。参保居民因探亲、休假等原因在异地发生的急诊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报销时需提供出院小结、病案首页、长期、临时医嘱的复印件、住院费用分解单、住院票据、疾病诊断证明书和所住医院级别证明等材料。启动区域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含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即日起正式启动;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将于明年6月底前逐步启动;高陵县、周至县、户县、蓝田于2009年逐步启动。参保对象居民医保适用于西安市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1.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其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包括长期随父母在城市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缴费标准少年儿童: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筹集。个人缴纳30元,财政补助70元。其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少年儿童,个人缴纳10元,财政补助90元;重度残疾(持有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少年儿童,个人缴纳10元,财政补助90元(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补助50元)。城镇非从业居民:按每人每年250元的标准筹集。个人缴纳180元,财政补助70元。其中,享受低保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助230元;重度残疾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助230元(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补助150元)。另外,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可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为其直系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报销额度参保后,城镇居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住院和门诊大病的总费用):城镇非从业居民为3.5万元,少年儿童为4万元。参保城镇居民连续缴费满10年的,从下一年度起最高支付限额可适当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和支付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再负担,可以通过建立大额医疗补助、商业健康保险等方式解决。退费手续参保城镇居民已缴纳次年医疗保险费,在当年12月31日前死亡的,由其家属持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费手续。

西安碑林区居民医保

8. 西安市碑林区居民医保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家庭病床)医疗费用,实行确定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医院级别分比例支付以及最高支付限额控制的办法。起付标准最低为250元起付标准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50元;一级医院35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在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有不同的支付比例:1.城镇非从业居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承担30%;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承担40%;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承担50%;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40%,个人承担60%。2.少年儿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城镇非从业居民相应标准提高5%执行。两种门诊大病费用可报销据介绍,门诊大病包括:门诊特殊病种(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门诊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和慢性病(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门诊治疗特殊病种: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门诊治疗慢性病: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治疗慢性病的医疗费累计超过350元的,超过部分由统筹金按照50%的标准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七种情形不能报销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3.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致伤病的;4.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6.属于工伤保险(含职业病)或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7.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支付费用情形。如何参保?城镇居民到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手续;属于西安市城镇集体户籍的学生,由所在学校负责集中登记,到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西安市城镇居民需携带以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学龄前儿童提供母子或者父子同底照片)以及户口簿上其他家庭成员参加医保情况的有效证明(以医保部门核发的参保证件为准)。新生儿需提供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低保、重度残疾的城镇居民还需分别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残疾人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长期随父母在西安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需提供父母一方暂住证、原籍户口簿、外出务工证明和长期劳动关系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如何就医?居民医保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含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参保居民符合规定需住院治疗的,可就近选择西安市城镇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急诊、抢救病人不受此限制,但应在3个工作日内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参保居民所患疾病经门诊主治医师诊断确需住院治疗且符合住院病种目录的,由患者或其家属持患者身份证、居民医保专用病历、门诊医师开具的住院证等诊断依据,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办理。如何报销?住院实行挂账结算,参保居民预交一定费用(含起付标准和需个人自付费用的押金)后住院治疗,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核算确定统筹金支付部分和个人支付部分。参保居民因探亲、休假等原因在异地发生的急诊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报销时需提供出院小结、病案首页、长期、临时医嘱的复印件、住院费用分解单、住院票据、疾病诊断证明书和所住医院级别证明等材料。启动区域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含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即日起正式启动;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将于明年6月底前逐步启动;高陵县、周至县、户县、蓝田于2009年逐步启动。参保对象居民医保适用于西安市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1.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其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包括长期随父母在城市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缴费标准少年儿童: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筹集。个人缴纳30元,财政补助70元。其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少年儿童,个人缴纳10元,财政补助90元;重度残疾(持有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少年儿童,个人缴纳10元,财政补助90元(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补助50元)。城镇非从业居民:按每人每年250元的标准筹集。个人缴纳180元,财政补助70元。其中,享受低保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助230元;重度残疾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助230元(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补助150元)。另外,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可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为其直系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报销额度参保后,城镇居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住院和门诊大病的总费用):城镇非从业居民为3.5万元,少年儿童为4万元。参保城镇居民连续缴费满10年的,从下一年度起最高支付限额可适当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和支付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再负担,可以通过建立大额医疗补助、商业健康保险等方式解决。退费手续参保城镇居民已缴纳次年医疗保险费,在当年12月31日前死亡的,由其家属持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