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机构职责

2024-05-13

1. 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机构职责

一、职责调整(一)划出移交的职责1.将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初审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给市商务局。2.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的职责划给市财政局。(二)加强的职责1.加强统筹城乡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2.加强统筹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3.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4.加强组织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以及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和完善职业资格制度以及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技工学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和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补充保险标准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人才管理和开发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承担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推荐和综合管理及服务工作;负责国(境)外人员、留学人员来乳创业、就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统筹管理引进国外智力等有关国际交流工作。(八)承担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统筹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规划;提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及建议。(九)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政策和规定;组织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有关政策及行业工资调节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培训工作,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十一)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机构职责

2. 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介绍

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 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8个职能科室。一、办公室(政工科)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教育培训、政务(党务)公开、信访、档案、保密、机要通信、安全保卫、党建、督查督办、会议组织、维护稳定、应急管理等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和咨询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信访统计、分析、监控预警工作。二、规划财务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拟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的监督稽查工作;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违纪案件;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制局经费预决算并对局属财务代管单位的各项经费预决算实施监督,管理局机关及局属财务代管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负责本系统财务监督检查工作等;对社会保障基层服务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本收支、人员、办公场所等进行统计汇总。  三、市公务员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档案管理科)  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登记、考核、任用、奖惩、培训、交流(调任、转任)、辞职、辞退等事项;承办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审核备案向上级推荐的奖励表彰对象和表彰事项;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核等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四、工资福利科  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市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参与指导协调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五、市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  负责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工作;负责我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我市计划安置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培训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对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的政策规定,负责具体解困、稳定工作的实施。  六、职业能力建设科  拟定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企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推动、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相关信息统计、管理和上报工作;负责组织首席技师评审工作;负责技工院校招收扶贫生资格审查工作;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资格审查及审批。负责拟定市内外企业职工调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转业士官、城镇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负责小型企业、事业单位工人档案整理及查询工作;企业综合计算工时审批。  七、社会保险科  落实和实施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有关政策;办理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审批手续;办理养老保险费补缴连续工龄认定手续;根据威劳发[2007]35号文《关于解决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的精神,会同民政部门对部分军队退役人员落实政策的调查、取证、认定和待遇的测算;会同医保处做好对职工的工伤认定和调查取证。  八、劳动关系科  扎实开展“春暖行动”;深入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工作;主动参与,扎实开展大调解工作;积极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认真做好集体合同备案审查工作。

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4. 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人员编制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21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编制总额23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4名,社会保险基金总监1名,市公务员办公室主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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