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所说的风险究竟是什么?

2024-05-14

1. 审计所说的风险究竟是什么?

审计上的风险包括审计风险、控制风险、固有风险、检查风险、重大错报风险。
从CPA的角度来说的审计风险就是报表本身有错报而审计又未发现其错报的可能性;
控制风险是指被审单位一项或多项控制未能实现其防止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错报的可能性;
固有风险是财务报表在或内控在被审计前就存在的风险,且不能因审计而改变。
审计风险=检查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重大错报风险
重大错报风险在控制测试下就是控制偏差,在细节测试下就是错报。
如1000笔易有600笔无错报。其中400笔有错报这就属于固有风险。
如果通过控制程序纠正了300笔,则这余下的100笔就属于控制风险;
如果从100笔中抽样查出了50笔,则这属于检查风险。
余下有50笔错报未查出,对于1000笔来说这就是审计风险。

审计所说的风险究竟是什么?

2. 什么是审计风险

对于审计风险的概念,国内外许多学者进行了积极的探讨,但由于理解的角度不同,结论并不完全一致。

《柯勒会计词典》把审计风险解释为:一是已鉴定的财务报表,实际上未能按公认会计原则公允地反映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可能性;二是在被审计单位或审计范围中存在重要的错误,未被审计人员觉察的可能性。《美国审计准则说明》第47号认为:“审计风险是审计人员无意地对含有重要错报的财务报表没有适当修正审计意见的风险。”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的观点是:审计风险是审计程序未能觉察出重大错误的风险。

3. 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指的是什么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及审计风险由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组成
 重大错报风险=战略风险×经营流程风险×控制风险×会计风险   即重大错报风险由战略风险、经营流程风险、控制风险和会计风险组成。   审计准则要求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基本情况的内容能够获得上述各因素的相关信息,这些内容包括:   (1)行业状况、法律环境与监管环境以及其他外部因素;   (2)被审计单位的性质;   (3)被审计单位对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   (4)被审计单位的目标、战略以及相关经营风险;   (5)被审计单位财务业绩的衡量和评价;   (6)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   其中,获得战略风险的信息可以通过了解第(1)项和第(4)项中对被审计单位目标和战略的了解;了解第(2)项和第(4)项可以确定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流程及经营风险:第(6)项反映的是被审计单位应对经营风险的效果,这些衡量和评价指标中的财务指标作为财务报表的一部分形成会计风险:第(3)项影响的是会计风险。   在上述构成冈素中。战略风险通常只影响报表层次,而经营流程由于可以区分各经营环节。因此经营流程风险影响业务循环中各交易和账户的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控制风险和会计风险也影响具体交易或账户的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这样就明确了分别根据什么因素来确定会计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
       检查风险是指某一认定存在错报,该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是重大的,但注册会计师未能发现这种错报的可能性。 
  检查风险与重大错报风险的反向关系:在既定的审计风险水平下,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与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成反向关系。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高,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越低;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低,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越高。

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指的是什么

4. 审计风险包括什么

审计风险包括重大错报风险以及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在审计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固有风险是指在考虑相关的内部控制之前,某类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的某一认定易于发生错报的可能性;控制风险是指某类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的某一认定发生错报。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单位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审计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有权对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三十条  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单位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审计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有权对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5. 审计风险是什么?

风险审计的定义:
是指企业内部审计机构采用一种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来进行以测试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各业务循环以及相关部门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管理及处理等为基础的一系列审核活动。 对机构的风险管理、风险控制及风险监督过程进行评价进而提高他们的效率,帮助机构实现目标。
风险审计的意义:
风险审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风险审计是内部审计发展的新阶段
风险审计将使内部审计全面发展和深化
风险审计的要求:
风险对于企业来说,就是发生给企业带来财产损失或影响企业目标实现事故的可能性。它是一种或有损失,而不是必然损失。除少数固有风险难于预测和控制外,一般具有可测性、可变性和可控性。
风险在市场经济体制中普遍存在。任何企业、任何经济活动,从始至终都伴随着风险。既有来自内部的风险,又有来自外部风险;既有显性风险,又有隐性风险。
例如筹款集资存在到期难于归还的偿付风险,投资经营存在得不到预期回报甚至血本无归的亏损风险,预购赊销存在客户拖延履约或出现坏账损失的信用风险,对外贸易存在汇率风险,互相担保存在承担连带代付责任的风险等,风险之多不甚枚举,经济风险无时不在无处不有。

审计风险是什么?

6. 什么是审计风险

审计风险的基本涵义 

关于审计风险,目前国内外审计职业界还没有形成一个完全一致的定义。 
国际审计准则第25号《重要性和审计风险》将审计风险定义为:“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对实质上误报的财务资料可能提供不适当意见的风险。” 
《美国审计准则说明》第47号认为:“审计风险是审计人员无意地对含有重要错报的财务报表没有适当修正审计意见的风险。” 

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则将审计风险定义为:“审计风险,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以上三个定义,虽然对误报的界定范围有所不同,如国际审计准则界定为“实质上”,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界定为“重大”,而美国审计准则界定为“无意”行为,而非有意为之;但是对审计风险基本涵义的表述是一致的, 
(即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对存有重大错报和漏报的财务报表,审计后却认为该重大错报和漏报并不存在从而发表与事实不符的审计意见的风险。) 

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审计风险由两方面风险构成:一方面是财务报表本身存在重大错报和漏报的风险,另一方面是审计人员审计后表示该报表并不存在重大错报和漏报的风险。也就是说,审计风险是客观的存在和主观的努力的结合:客观存在可以通过主观努力去调节,但主观努力又受成本效益原则的约束,因而审计风险具有下面三种具体表现形式。

忘忧        回答时间 2008-05-01 19:50
 检举  
 
审计风险是指审计师对含有重要错误的财务报表表示不恰当审计意见的风险。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

1996年底公布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和审计风险》中对审计风险定义为:所谓审计风险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或漏报,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这里对审计风险的阐述实际上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

一是注册会计师认为公允的会计报表,但实际上却是错误的,即已经证实的会计报表实际上并未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变动情况,或以被审计单位或审查范围中显示的特征表明其中存在着重要错误而未被注册会计师察觉的可能性;

二是注册会计师认为的错误的会计报表,但实际上是公允的。它包括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

审计风险的基本特征

  审计风险的性质总表现为某些特质或特征。我们在探讨了审计风险的内涵之后,应继续阐述审计风险的特征,并说明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特有表现。现分述如下: 
  (一)审计风险的客观性 
  现代审计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采用抽样审计的方法,即根据总体中的一部分样本的特性来推断总体的特性,而样本的特性与总体的特性或多或少有一点误差,这种误差可以控制,但一般难以消除。因此,不论是统计抽样还是判断抽样,若根据样本审查结果来推断总体,总会产生一定程度的误差,即审计人员要承担一定程度的作出错误审计结论的风险。即使是详细审计,由于经济业务的复杂、管理人员道德品质等因素,仍存在审计结果与客观实际不一致的情况。因此,风险总是存在于审计活动过程中,只是这些风险有时并未产生灾难性的后果,或对审计人员并未构成实质性的损失而已。所以,通过审计风险的研究,人们只能认识和控制审计风险,只能在有限的空间和时间内改变风险存在和发生的条件,降低其发生的频率和减少损失的程度,而不能,也不可能完全消除风险。 
  (二)审计风险的普遍性 
  虽然审计风险通过最后的审计结论与预期的偏差表现出来,但这种偏差是由多方面的因素引起的,审计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导致风险因素的产生。因此,有什么样的审计活动,就有与之相适应的审计风险,并会最终影响总的审计风险。从总体来看,可能产生风险的因素有:内部控制结构控制能力差;重要的数字遗漏,对项目的错误评价和虚假注释,项目的流动性强,项目的交易量大,经济萧条,财务状况不佳,抽样技术局限性等。从每一个具体风险看,也是由多因素组成。因此,审计风险具有普遍性,它存在于审计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的审计失误,都会增加最终的审计风险(ultimate audit risk)。因此,对最终审计风险的控制,也就取决于对上述各种风险的控制(Anthony Ateele,1992)。 
  (三)审计风险的潜在性 
  审计责任的存在是形成审计风险的一个基本因素,如果审计人员在执业上不受任何约束,对自己的工作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就不会形成审计风险,这就决定审计风险在一定时期里具有潜在性。如果审计人员虽然发生了偏离客观事实的行为,但没有造成不良后果,没有引起相应的审计责任,那么这种风险只停留在潜在阶段,而没有转化为实在的风险。审计风险是在错误形成以后经过验证才会体现出来,假如这种错误被人们无意中接受,即不再进行验证,则由此而应承担的责任或遭受的损失实际没有成为现实。所以,审计风险只是一种可能的风险,它对审计人员构成某种损失有一个显化的过程,这一过程的长短因审计风险的内容、审计的法律环境、经济环境、以及客户、社会公众对审计风险的认识程度而异。 
  (四)审计风险的偶然性 
  审计风险是由于某些客观原因,或审计人员并未意识到的主观原因造成,即并非审计人员故意所为,审计人员在无意接受了审计风险,又在无意中承担了审计风险带来的严重后果。肯定审计风险具有无意性这一特点非常重要,因为只有在这一前提下,审计人员才会努力设法避免减少审计风险,对审计风险的控制才有意义。倘若审计人员因某种私利故意作出与事实不符的审计结论,则由此承担的责任并不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审计风险,因为这种审计人员故意的舞弊行为谈不上再对审计风险进行控制,而这种行为本身就受到职业道德的谴责,应承担法律责任。 
  (五)审计风险的可控性 
  审计要为其报告的正确性承担责任风险早已为人们所熟悉,然而现代审计的指导思想从制度基础审计进一步发展到风险审计表明,审计职业界并未被越来越多的审计风险捆住手脚而失去其活力,而是逐步向主动控制审计风险的方向发展。正确认识审计风险的可控性有着重要意义,一方面我们不必害怕审计风险,虽然审计人员的责任会导致审计风险的产生,一旦其发生,其可能对审计职业的影响也是重大的,但我们可以通过识别风险领域,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避免,没有必要因为风险的存在,而不敢承接客户。只要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仍可对客户进行审计。另一方面,我们意识到了审计风险的可控性,说明审计风险是可以通过努力而降低其水平的,可以促使我们研究审计理论,提高审计质量。

7. 审计风险是什么

审计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时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审计风险取决于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

审计风险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大错报风险

重大错报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在审计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重大错报风险与被审计单位的风险相关,且独立存在于财务报表的审计中。

(二)检查风险

检查风险是指如果存在某一错报,该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可能是重大的,注册会计师为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而实施程序后没有发现这种错报的风险。

《审计法》第三十条规定,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单位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审计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有权对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审计风险是什么

8. 什么是审计风险

  所谓审计风险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或漏报,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简介
  审计风险的性质总表现为某些特质或特征。在探讨了审计风险的内涵之后,应继续阐述审计风险的特征,并说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特有表现。现分述如下:
  客观性
  审计结构
  现代审计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采用抽样审计的方法,即根据总体中的一部分样本的特性来推断总体的特性,而样本的特性与总体的特性或多或少有一点误差,这种误差可以控制,但一般难以消除。因此,不论是统计抽样还是判断抽样,若根据样本审查结果来推断总体,总会产生一定程度的误差,即审计人员要承担一定程度的作出错误审计结论的风险。即使是详细审计,由于经济业务的复杂、管理人员道德品质等因素,仍存在审计结果与客观实际不一致的情况。因此,风险总是存在于审计活动过程中,只是这些风险有时并未产生灾难性的后果,或对审计人员并未构成实质性的损失而已。所以,通过审计风险的研究,人们只能认识和控制审计风险,只能在有限的空间和时间内改变风险存在和发生的条件,降低其发生的频率和减少损失的程度,而不能,也不可能完全消除风险。
  普遍性
  虽然审计风险通过最后的审计结论与预期的偏差表现出来,但这种偏差是由多方面的因素引起的,审计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导致风险因素的产生。因此,有什么样的审计活动,就有与之相适应的审计风险,并会最终影响总的审计风险。从总体来看,可能产生风险的因素有:内部控制结构控制能力差;重要的数字遗漏,对项目的错误评价和虚假注释,项目的流动性强,项目的交易量大,经济萧条,财务状况不佳,抽样技术局限性等。从每一个具体风险看,也是由多因素组成。因此,审计风险具有普遍性,它存在于审计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的审计失误,都会增加最终的审计风险(ultimate audit risk)。因此,对最终审计风险的控制,也就取决于对上述各种风险的控制(Anthony Ateele,1992)。
  潜在性
  审计责任的存在是形成审计风险的一个基本因素,如果审计人员在执业上不受任何约束,对自己的工作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就不会形成审计风险,这就决定审计风险在一定时期里具有潜在性。如果审计人员虽然发生了偏离客观事实的行为,但没有造成不良后果,没有引起相应的审计责任,那么这种风险只停留在潜在阶段,而没有转化为实在的风险。审计风险是在错误形成以后经过验证才会体现出来,假如这种错误被人们无意中接受,即不再进行验证,则由此而应承担的责任或遭受的损失实际没有成为现实。所以,审计风险只是一种可能的风险,它对审计人员构成某种损失有一个显化的过程,这一过程的长短因审计风险的内容、审计的法律环境、经济环境、以及客户、社会公众对审计风险的认识程度而异。
  偶然性
  审计风险是由于某些客观原因,或审计人员并未意识到的主观原因造成,即并非审计人员故意所为,审计人员在无意接受了审计风险,又在无意中承担了审计风险带来的严重后果。肯定审计风险具有无意性这一特点非常重要,因为只有在这一前提下,审计人员才会努力设法避免减少审计风险,对审计风险的控制才有意义。倘若审计人员因某种私利故意作出与事实不符的审计结论,则由此承担的责任并不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审计风险,因为这种审计人员故意的舞弊行为谈不上再对审计风险进行控制,而这种行为本身就受到职业道德的谴责,应承担法律责任。
  可控性
  审计要为其报告的正确性承担责任风险早已为人们所熟悉,然而现代审计的指导思想从制度基础审计进一步发展到风险审计表明,审计职业界并未被越来越多的审计风险捆住手脚而失去其活力,而是逐步向主动控制审计风险的方向发展。正确认识审计风险的可控性有着重要意义,一方面不必害怕审计风险,虽然审计人员的责任会导致审计风险的产生,一旦其发生,其可能对审计职业的影响也是重大的,但可以通过识别风险领域,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避免,没有必要因为风险的存在,而不敢承接客户。只要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仍可对客户进行审计。另一方面,意识到了审计风险的可控性,说明审计风险是可以通过努力而降低其水平的,可以促使研究审计理论,提高审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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