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的预收货款报告要怎么使用?是不是只要有预收的款项都要做

2024-05-14

1.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的预收货款报告要怎么使用?是不是只要有预收的款项都要做

预收货款
第一:银行己收汇,报关单出口日期和收汇日期在30天以内
于2012年9月1日收款。货物报关单出口日期在9月1日-9月30日区间内。我公司不需要在外汇管理局网站登记(所属A类企业)业务相关流程结束
第三:银行己收汇,报关单出口日期超出收汇日期30天,报关出口日期在收款30天内发生变更。
2012年9月1日收款,货物预计于11月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后更改为其他月份办理的情况,我公司需在9月1日-9月30日时间范围之内在外汇管局网上预收货款报告修改更改截止时间。
第一:报关单出口日期和收汇日期在90天以内结束
关单的出口日期于2012年9月1日。收汇的日期在9月1日至11月29日之前能结束的。我公司不需要在外汇管理局网站登记(所属A类企业)业务相关流程结束。
第二:报关单出口日期和收汇日期在90天以外结束
关单的出口日期于2012年9月1日。收汇的日期在11月29日之后能结束的。我公司需要在2012年9月30日之前在外汇管理局网站延期收汇报告新增登记(所属A类企业)业务相关流程结束。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的预收货款报告要怎么使用?是不是只要有预收的款项都要做

2.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的预收货款报告要怎么使用?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预收货款报告。
应该做预收货款报告的条件:
收到预收款30内能出口货物,就什么报告都不用做。(做了不多,不做也可以)
收到预收款30内不能出口货物,需要在收款之日起30内在平台上面做预收货款报告。
收到预收款30内不能出口货物,且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做报告的,可以在货物出口之前准备资料去当地外汇局做现场报告(预收货款现场报告)。
 
注:你说你出口准备其他公司报关,但是收汇是你公司自己收汇的话,收汇和出口没有对应数据在监测系统上你的数据会产生差额,连续三个月总量差额和总量差额率不正常的话企业会被列入重点监测的,
所以最好自己收汇自己报关
 

3. 试点企业,外汇监测系统预收款报告问题

一、1.你要先在第一个系统--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将这笔申报重新做,改成4W一般2W预收,让银行重新审核。2.2W的预收要在3.10前在系统上做预收款报告。超过3.10带资料去外管局现场报告。
二、预计出口5.15,如果4.15出口,要做预收报告调整。并且要在4.30日之前调整。如果是5.20出口,要在5.15前调整。当然,当月也可以不用调整。
三、最好不要选择另一笔做预收报告。

试点企业,外汇监测系统预收款报告问题

4.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由您企业所在地外汇局进行开通。您在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时,外汇局会同时为您的企业开通系统,并告诉您管理员的用户名和密码。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中会有您在银行办理的贸易项下收付汇信息,请注意是贸易项下的收付汇,也就是说交易编码以“10”开头,还有转口贸易和境外工程使用物资的收付汇信息。同时,还能查询到您在海关的进出口信息。操作此系统前无需操作其他系统,仅用管理员登陆设定操作员后就可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