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居民医保办理条件

2024-05-13

1. 铜陵居民医保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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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铜陵交240元是属于未从业人员缴纳的非职工医保,又称居民医保。申办条件:去你户口地所在的社区,提供240元钱,一张白底或蓝底一寸照片,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各一张。保险待遇:目前门诊不报销,住院报销比例看医院等级,三级医院60%(铜陵只有市人民医院属于三级),二级医院保险70%(如工人医院)。注意事项:1.今年买保险,明年才有享受报销,按政策当年是不能报的(社保局有熟人可以)2.先扣除门槛费再予以报销(一般300--500)3.住院先出具社区办理后给你的社保卡,报销直接结算,也就是说你只要付报销后的钱给医院就行了

铜陵居民医保办理条件

2. 怎样下载铜陵市医保局

方式一:进入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点击到“铜陵市”选择“市医保局”,可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慢性病申请鉴定、异地就医备案等高频服务事项。

方式二:进入铜陵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tl.gov.cn/,点击“铜陵市医保业务网上办事大厅”,可办理个人(单位)参保缴费、医疗账户等信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及参保单位网上经办职工医保等相关服务事项。

方式三:进入国家医保服务平台https://fuwu.nhsa.gov.cn/nationalHallSt/#/home,可办理个人参保缴费、医疗账户等信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及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查询、药品目录查询等相关服务事项。【摘要】
怎样下载铜陵市医保局【提问】
方式一:进入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点击到“铜陵市”选择“市医保局”,可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慢性病申请鉴定、异地就医备案等高频服务事项。

方式二:进入铜陵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tl.gov.cn/,点击“铜陵市医保业务网上办事大厅”,可办理个人(单位)参保缴费、医疗账户等信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及参保单位网上经办职工医保等相关服务事项。

方式三:进入国家医保服务平台https://fuwu.nhsa.gov.cn/nationalHallSt/#/home,可办理个人参保缴费、医疗账户等信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及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查询、药品目录查询等相关服务事项。【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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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铜陵市医保卡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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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资金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配套文件的通知》(皖政办[2007]10号)和《铜陵市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铜政[2007]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资金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居民自愿参加,通过个人和政府筹集建立的资金。第二条居民医保资金来源包括:(一)居民个人缴费;(二)各级财政拨款;(三)居民医保资金利息收入。第三条参保居民个人缴纳资金按年度统一时间筹集,并在居民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简便的居民个人筹资方式。居民个人缴纳资金一经筹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如数上缴市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第四条参保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全日制在校学生每人每年缴纳30元;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每人每年缴纳50元;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居民每人每年缴纳200元,属低保对象的每人每年缴纳60元;年龄70周岁及以上、重度残疾人个人不缴费,所需费用全部由市级财政承担。第五条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应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下一年度财政补助资金足额划入市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资金财政专户。第六条居民医保资金使用与管理:(一)居民医保资金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最大程度提高参保居民的受益面与受益水平。(二)居民医保资金以保门诊规定病种、学生意外伤害、保住院为主。费用报销以方便参保人员、简便操作为原则,及时报销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三)居民医保资金实行收支分离、管用分开、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贪污居民医保资金。(四)居民医保经办机构的人员和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居民医保资金中开支。第七条居民医保资金由市地税局统一征收,使用地税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第八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要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对居民医保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第九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和财政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在居民医保资金管理中,不得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第十条成立由市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地税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和参保居民代表组成的居民医保监督机构,加强对居民医保资金的审计、监督、检查。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铜陵市医保卡办理程序

4. 铜陵市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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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铜陵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人社部、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一条规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初次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再次鉴定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省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最终结论。因此,铜陵市有色公司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应当向铜陵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职工按铜陵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不服提出的再次鉴定。第十一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

5. 铜川市职工医保政策

铜川市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促进职工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我市行政区域内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待遇支付、服务及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建立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多种补充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等相结合的多层次、可持续的医疗保障体系。      第四条  建立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应当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职工医疗保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五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将职工医疗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职工医疗保险事业的投入,统筹协调医疗、医药、医保制度改革,逐步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      第六条  我市行政区域内职工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分级管理。      第七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职工医疗保险的行政管理工作。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待遇支付、稽核等经办管理工作。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经办基本运行费、管理费等,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第八条  发展改革、财政、卫计、物价、食品药品监管、民政、公安、审计、税务、工会、残联、慈善组织等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职工医疗保险相关工作。      第二章  参保与缴费      第九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他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和退休(职)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照本市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      第十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一)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照6%的比例缴纳;      (二)在职职工个人以本人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照2%的比例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      (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下同),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以本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总额为缴费基数,按照6%的比例缴纳;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用人单位以本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总额为缴费基数,按照6%的比例缴纳,个人以本人养老金为缴费基数,按照2%的比例由单位代扣代缴;      (四)灵活就业人员以我市上年度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照8%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以本人养老金为缴费基数,按照6%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以本人养老金为缴费基数,按照8%的比例缴纳;      (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以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60%为基数,按8%的费率缴纳,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低于我市上年度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0%的,以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高于我市上年度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0%的,以实际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300%。个人缴费工资高于我市上年度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作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本人工资高于我市上年度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作为缴费基数,低于我市上年度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0%的,以60%作为缴费基数。      第十一条  职工大额医疗补助费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含退休人员)共同缴纳,用人单位和职工(含退休人员)各缴纳50元。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当缴纳的大额医疗补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灵活就业人员大额医疗补助费由个人全额缴纳。      第十二条  职工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列入工资总额的统计项目执行,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的规定确定。      各级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及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津补贴及绩效工资等纳入工资总额计算范围,单位应缴部分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撤销、合并、兼并、转让、租赁、承包等,接收或继续经营者必须承担其单位职工(含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责任。用人单位解散清算时,应补足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补助费,并为原在职职工缴足一年和为退休人员缴足十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补助费。

铜川市职工医保政策

6. 铜陵市社保缴费标准

1.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2.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3.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7. 铜陵市社保缴费标准

法律分析:1.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
2.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3.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铜陵市社保缴费标准

8. 铜陵市社保的医保电话多少

地址:铜陵市长江中路976号劳动保障大厦
查询电话:0562-12333
办公电话:0562-2126800
传真电话:0562-2836788

上班时间:早上 8:30 - 12:00 下午 2:00 - 5:30(周六、日休息)
公交路线:
1、乘坐公交3路、4路、6路、8路、11路、15路、19路公交车到 中医院 站下步行64米。
2、乘坐17路公交车到 蓝天市场 站下步行160米。
3、乘坐公交1路、2路、12路公交车到 财富广场 站下步行330米。
4、乘坐5路公交车到 皖江游园 站下步行310米。
5、乘坐13路公交车到 螺蛳山广场 站下步行470米。
【摘要】
铜陵市社保的医保电话多少【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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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62-2126800
传真电话:0562-2836788

上班时间:早上 8:30 - 12:00 下午 2:00 - 5:30(周六、日休息)
公交路线:
1、乘坐公交3路、4路、6路、8路、11路、15路、19路公交车到 中医院 站下步行64米。
2、乘坐17路公交车到 蓝天市场 站下步行160米。
3、乘坐公交1路、2路、12路公交车到 财富广场 站下步行330米。
4、乘坐5路公交车到 皖江游园 站下步行310米。
5、乘坐13路公交车到 螺蛳山广场 站下步行47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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