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死亡前把银行理财转给已离婚的女人,儿女有权要回来吗?

2024-05-13

1. 父亲死亡前把银行理财转给已离婚的女人,儿女有权要回来吗?

儿子当然没有权利。
当父亲在世的时候,父亲是完全具有合法民事效益的一个责任人,同时也可以支配自己的财产,都是父亲的个人权利。所以不管父亲把银行理财产品转给任何人,儿女都没有权利索回。换而言之,儿女的此类想法非常不好,这不是一个负责任的自然人应做的事情,更像是唯利是图的老赖所为。
父亲的银行理财产品归父亲个人所有。
道理非常简单,当父亲还没有去世的时候,父亲对自己的财产具有100%的控制权。这一笔钱并不是儿女的钱,而归父亲所有。子女不能因为这比钱是自己父亲生前的财产,就觉得自己有继承权。因为这笔钱已经通过父亲的账户转给了别的账户,所以这笔钱的所有权归后者的账户,已经不归父亲所有了。
如果生活中有纠纷,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
有些子女可能觉得自己的父亲上当受骗了,甚至觉得自己的父亲是在不清醒的情况下转账。在没有掌握切实证据之前,子女没有任何权利向第三方索取财产。如果子女觉得父亲的转账行为并不正常,可以通过和第三方协商的方式来处理此类纠纷。如果你们已经不能正常协商问题了,子女可以收集关于父亲财物的一些证据,并且拿到这些证据向法院提交申诉。
一般情况下,子女没有任何权利要回父亲的财产。
如果这笔钱是父亲和母亲的共同财产,则母亲可以通过婚内财产的方式要回一部分财产,但子女并没有权利这样做。换而言之,子女对这笔财产并没有任何继承关系,因为这笔钱已经转出去了。如果父亲是在清醒的时候做出转账行为,子女就更没有必要胡搅蛮缠了。

父亲死亡前把银行理财转给已离婚的女人,儿女有权要回来吗?

2. 两人离婚后,有一方死了,那银行里的钱是否是儿女的呢?

按法定顺序继承。
两人离婚后,对方如果又重新结婚了,那么银行卡里的钱就是他们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方配偶先分去一半,剩余的再按继续顺序分割。如果对方没有再婚,那么就直接按继续顺序分割财产。
法定继承顺序分两种。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举例说明:假如死者卡里有10万元,如果死者再婚了,只能按以上顺序分割属于死者的5万元。如果死者没有再婚,就按以上的顺序分割10万元存款。

3. 两人离婚后,有一方死了,那银行里的钱是否是儿女的呢?

  银行里的钱不全是儿女的,根据《继承法》,已经离婚的一方一旦死亡,如果没有遗嘱、遗赠、遗赠抚养协议等,其财产作为遗产由父母及子女作为第一继承人共同继承。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关于亲属继承顺序问题,继承法相关规定: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两人离婚后,有一方死了,那银行里的钱是否是儿女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