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女孩诈骗痴情男15万,她是如何对其进行诈骗的?

2024-05-15

1. 19岁女孩诈骗痴情男15万,她是如何对其进行诈骗的?

19岁女孩诈骗痴情男15万,此事曝光到网上之后,引起了广泛的热议。毕竟,年纪这么小就学会了诈骗,很多网友对现在一些00后非常不放心,觉得这些00后是需要严加管教的一代。据悉,这个十九岁的女孩是有男朋友的,她之所以会和痴情男交往,主要是为了钱,一点感情都不曾给予过这个痴情男。即便是偶尔的温柔,也是她向痴情男要钱的手段,为了能够顺利的要到钱,这个女孩多番以各种借口要求痴情男转账。这些借口当中竟然还包括创业,不得不说,这个十九岁的女孩也真的太会找借口了。诈骗的手段如此老道,真的很难让人相信,这竟然是一个年仅十九岁的女孩。

事情的始末一名男子在偶然的机会中遇到了一位19岁的女孩,两人相识不久之后,双方就坠入热恋状态之中。这名男子认为自己遇到的是心目中的意中人,于是一心想要追求她讨好她,于是不断的转钱给她。不管她是买衣服、创业还是诸如此类的借口,这名男子都深信不疑,并且一次又一次的将大笔金额转给她,总计15万元。在这名男子终于意识到对方说的话前言不搭后语,而且完全没有创业的迹象,存在着欺诈的嫌疑的时候,这名男子终于鼓起勇气去报警了。警方经过调查后得知这名女子在和这男子交往的过程中先后谈了两位男朋友,并且这15万元的诈骗款都用于前任和现任男友以及自己三个人共同挥霍一空了,随后警方将这名女子逮捕归案。

代价我们都知道诈骗是要付出法律代价的,而这位女孩竟然诈骗了十五万元,这个数额够她坐牢了。年纪轻轻,仅仅才十九岁,花一般的年纪,却因为自己的贪婪要失去自由,不得不说,这个女孩真的太傻了,太让人唏嘘不已了。尤其是她诈骗来的钱多半给前任男朋友和现任男朋友花了,让人更加震惊不已。网友纷纷表示这个女孩的教育是缺失的,若是有人好好教育,未必会做出这么荒唐的事情,未必会做出这样让人难以置信的事情。

的确,如果这个女孩受到了良好的教育,理应当还在读大学,不至于沉浸在所谓的情海当中不能自拔,害人害已。然而,如今她必须承担代价了,希望她经此一事,能够真正的“长大”。

19岁女孩诈骗痴情男15万,她是如何对其进行诈骗的?

2. 女孩编造各种理由诈骗追求对象15万,该名女子将会面临什么刑责?

在现在的社会之中,恋爱是非常自由的,而且人们也怂恿自己,如果遇到自己喜欢的就马上追求吧,宁可爱过也不要错过。于是近期就发生了这么一件事情,一名孙先生是在琴行工作者,在琴行工作每一天会有很多钱来修琴和买琴的人,于是有一名女子就出现在了这一名孙先生的眼前,孙先生由于工作方面的原因就加了这一个女子的微信,在跟女子的聊天过程之中对这一名女子产生了好感,于是孙先生就变成了这一名女子的追求者,因为这名女子今年才十九岁,年龄太小不方便跟孙先生谈恋爱为理由,可以让这名孙先生先追求自己,等自己到达一定的年龄之后再答应孙先生。没想到在追求的过程之中,这名女子非常的有套路,相处了15个月左右,已经骗取了孙先生15万块钱。
一、恋爱是两个人的事情,不是以金钱为开头的。可能很多男生非常的单纯,觉得自己喜欢一个女孩子,这个女孩子一定是非常完美的,所以一般在追求的过程之中不会觉得这个女生有什么问题,尽管这个女生不是自己想的那样,男生们也会自己脑补把它想象成完美的样子,就是在这时候会产生非常多的矛盾和纠纷。这一位孙先生就是这样的人,就是被恋爱冲昏了头脑,但是我们要知道谈恋爱是两个人的事情,如果一名女子一开头就卖可伶为主,而且总是暗示自己转钱的话,那这种女子就不是真心的,也不是在考验自己,哪有拿金钱考验自己的。
二、这名女子已经被警方拘留。这名女子已经被河南省郑州市本地的公安局所拘留了,对于这名女子来说已经造成了诈骗罪,而且诈骗的金额还不小,10万块钱可不是一笔小数目,所以可能要面临着牢牢狱之灾,而对于这名女子的所作所为来说也是罪有应得,今年才19岁19岁的年龄就做得出这样的事情,可以说内心非常的大胆。
三、诈骗罪可是一项大罪。这名女子已经犯了诈骗罪,接下来可能要面临着牢狱之灾,不仅仅要归还男方的10万块钱,而且自己也要进去牢狱里面好好的思考。可以说是这名女子耍聪明觉得这样子没有什么问题,但是要明白的是,这种已经构成了诈骗罪。

3. 以处对象诈骗女孩钱财一万元犯什么罪?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以处对象诈骗女孩钱财一万元犯什么罪?

4. 初中文凭男子追求12名女员工诈骗超1千万,该案件中存在哪些法律问题?

根据媒体报道,一名只有初中文化的男子,以通过开顺风车等名义,故意接近女性,谎称自己是大老板并对这些女子展开追求。待确定恋爱关系后,该男子就开始以资金周转、公司偷税漏税被查、拖欠工人工资、换美元等借口,从女子身上骗钱。这之中还包括2名阿里女员工,其中一名被骗555.3332万人民币、102.96万美元。

1、本案判决。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锋为实施诈骗活动,有目的的同时追求多名女性并形成恋爱关系,在获取被害人信任后即骗取钱财,其行为不仅造成被害人的巨大经济损失,还造成了部分被害人的巨大心理创伤,后果严重,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最终,法院判决如下:第一、杨某锋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第二、责令杨某锋退赔违法所得,按比例发还被害人。

2、法律问题。
本案中杨某锋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所谓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欺诈行为包括两种,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杨某锋通过开滴滴顺风车结识被害人,并使得被害人相信他是大老板,与被害人发展成恋爱关系。确立恋爱关系后,杨某锋虚构公司资金周转、公司偷税漏税被查、拖欠员工工资,以及海外有美元账户可以兑换美元等事实欺骗被害人让被害人陷入错误的认识,作出财产处分。最终实现犯罪目的,诈骗犯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案中,受害人数较多,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应当从重处罚。

5. 19岁学生假冒公安骗走富婆2.5亿,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19岁学生假冒公安骗走富婆2.5亿,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据香港媒体报道,一名90岁的老妇被骗走2.5亿元港币,香港警方已拘捕一名19岁男子,正保释候查。这是香港历来单一最高金额的电话骗案。
一名住在港岛山顶的九旬富婆,去年接获声称内地公安来电,怀疑她身份遭人盗用,牵涉内地一宗严重案件,需将存款转账给骗徒用以查证是否涉黑钱。富婆一听,不疑有诈,立刻配合调查,跟足指示做事,5个月内先后转账超过10次,合共被骗约2.5亿元。骗徒更是大胆现身,其中一次转账就是事主指示私人司机接载她和骗徒一起前往中环的银行办理转账程序。
先察觉事情不对劲的是事主的家佣,于是连忙致电事主的女儿,告知事情可疑之处。令人惊讶的是,女儿得知后虽觉得事有蹊跷,但也没有询问母亲或实时报警,反而让亲戚跟踪母亲,观察她到银行后到底在做什么,有什么目的,所以一来一回耽搁,没有能够阻止箭在弦上的频繁转账。事情一直拖延到今年3月2日,女儿才游说母亲在律师陪同下报警。
香港警方经深入调查后,于3月25日在天水围区拘捕一名19岁姓黄的非华裔男子,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他现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4月下旬向警方报到。案件仍在调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据了解,这名男子是香港理工大学一年级学生,他也正是上门自称内地公安的人,当时负责提供手机给事主,方便她与其同党联系。该男生被捕后辩称,其实自己曾经也是电话骗案的受害人,其后被招揽犯案,受假公安指示。警方目前已冻结骗徒账户逾900万元。
二、诈骗罪量刑标准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缓刑适用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退赃或退赔的;
(二)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三)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三、诈骗罪的认定
1、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2、诈骗罪与代人购物拖欠货款行为的界限。对以代人购买紧缺商品的名义,取走货款,没买到东西,又擅自挪用货款,拖欠不还款的行为,应着重考察其真实目的、双方的关系、事情的起因、代办人的具体行为、拖欠的情节、后果等等,从而正确判断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如能明确想代人购物,因故未能买到挪用仍拟归还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如果以代购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大量财物,大肆挥霍,根本无意归还,也无力归还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3、诈骗罪与集资办企业因亏损躲债的界限。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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