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是怎么成交的?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原则

2024-04-27

1. 股票交易是怎么成交的?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原则

      对于股民来说,想要赚钱除了选到好股票,还得熟悉各种股市常识,免得犯了错误吃亏。今天就来和大家聊一聊,股票交易的基础知识。
      大家都知道,股市交易是有时间规定的,并不是每天都能交易,也不是一天24小时。具体来说,股票可以买卖的时间是每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每个交易日中,上午9点半到11点半结束,下午从1点开始到3点结束,一天的交易时间只有四个小时。集合竞价      股民朋友常说的开盘或者开市,就是指的每天股市交易开始,交易结束就称为闭市或者收盘。每个交易日的上午9点15到9点25,是集合竞价时间。这时候很多人都会挂单,挂单的意思就是告诉交易所,我有多少钱想买或者多少钱想卖,交易所看挂单情况撮合买家和卖家的需求,看能不能成交,你等待成交的过程就是挂单。      在9点15到9点20挂的单,是可以撤回的;9点20到9点25挂的单,是不能撤回的。9点25到9点半,是没法挂单的。此外,深圳股票在下午2点57到3点这三分钟也是集合竞价时间,这时候可以挂单,但不能撤单,最终能否成交要看收盘价。      每天股市总有一个开盘价和收盘价。开盘价是由集合竞价决定的,成交数量最多的交易,这笔交易相关的价格就是开盘价。比如说有1万个人在元的价格挂单买和卖,有五千人在元的价格挂单买和卖,那么元就是开盘价,而不是元。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之后,就是连续竞价,也就是上午9点半开始的正式交易时间。在连续竞价期间,股票成交遵循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原则。价格优先要先于时间优先。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      简单来说,所有买家同一时间挂单,价格高的先成交,卖家是价格低的先成交。如果大家的挂单价格都一样,那么谁先挂单谁就先成交。      好了,关于股市交易的基础知识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温馨提示,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股票交易是怎么成交的?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原则

2. 股票成交原则:价格优先、成交时间优先顺序和成交的决定原则


3. 股票成交优先原则

价格越高,就会越优先成交,如果一支票突然有大笔买入,而且不停的买入成交,如果你又非常看好它的话,那么你可以挂涨停价格,这个时候,系统会对出价不低于卖一的价格进行排序,那么因为你的出价最高,所以会优先处理你的订单,但是成交的价格是卖一的价格。

如果11:35之前卖一9.1元的价格没有成交,那么甲的委托9.2元买入100股就会成交,而且成交价格是9.1元。
然后当乙于11:50以9.5的价格进行委托买入100股的时候如果此时的卖一价格不大于9.5那么就以当前的卖一价格成交,如果卖一价格大于9.5那么就等待有人主动以低于卖一的价格卖出。

所以请记得,任意一个时刻,谁的价格最高那么优先成交;同样的价格,谁的委托时间越早谁的委托就会优先成交。

股票成交优先原则

4. 股票交易中的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一、竞价方法      1.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逐笔竞价两种方式。      2 开盘价以集合竞价方式产生,不能产生开盘价的以连续逐笔竞价方式产生。      3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其成交价格原则为:      (1)成交量最大的价位;      (2)高于成交价格的买进申报与低於成交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3)与成交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两个以上价位符合上述条件的, 取其中间价及四舍五入为成交价。      其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集合竞价未成交的买卖申报, 自动进入连续逐笔竞价。      4.连续逐笔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其成交价格原则为:      (1)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 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3)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5.上交所买卖无涨跌幅之价格限制的股票( 新上市股票首日买卖) :      (1)集合竞价时, 申报价格无限制;      (2)连续逐笔竞价时,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报为有效申报;a.买入(卖出)申报价格不高(低)於即时揭示的最低(高)卖出(买入)申报价格的10%;b.无卖出(买入)申报的, 买入( 卖出)申报价格不高(低)於即时揭示的最高( 低) 买入(卖出)价格的10%。      (3)既无卖出又无买入的, 买入( 卖出) 申报价格不高於成交价格的规定幅度;当日无成交价格的,按前收盘价( 公开发行价格) 的10%。      6.深交所有涨跌幅限制的证券有效竞价范围与涨跌幅申报范围一致,无涨跌幅限制证券的交易按下列方法确定有效竞价范围:      (1) 上市首日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150 元,连续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成交价的上下15 元;( 2) 非上市首日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5元, 连续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成交价的上下5 元。深交所认为有必要时, 可以调整有效竞价范围并公告。      7.深交所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在集合竞价期间没有产生成交的,按下列方式调整有效竞价范围:      (1)有效竞价范围内的最高买入申报价高於发行价的,以最高买入申报价为基准调整有效竞价范围;      (2)有效竞价范围内的最低卖出申报价低於发行价的,以最低卖出申报价为基准调整有效竞价范围。      二、买卖优先顺序      1.价格优先— — 较高价格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进申报, 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2.时间优先— — 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 先申报者优先於后申报者。      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三、股价涨跌幅限制      股票、基金: 涨跌幅比例为10%, 上市首日不受涨跌幅限制。      ST股票: 涨跌幅比例为5%。      PT 股票: 涨幅不得超过5%, 跌幅不受限制。      集合竞价规则(后面有简化说明、例子)深、沪证券交易所每个交易日9:15—9:25为集合竞价交易时间,集合竞价期间,电脑自动撮合系统只存储每一笔申报而不撮合。至9:25时,电脑系统将根据已输入的所有买卖申报按集合竞价的规则产生一个开盘价。      按照新的交易规则:      9:15至9:25,即时行情显示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格、虚拟开盘参考价格、虚拟匹配量和虚拟未匹配量;9:15至9:20可以接收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9:20至9:25以接收申报,但不可以撤销申报。      6.产生这一开盘价的步骤是这样的:      第一步:确定有效委托      在有涨跌幅限制的情况下,有效委托是这样确定的:根据该只证券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以及确定的涨跌幅度来计算当日的最高限价、最低限价。股票、基金的涨跌幅度为10%,其中ST股票价格涨跌幅比例为5%有效价格范围就是该只证券最高限价、最低限价之间的所有价位。限价超出此范围的委托为无效委托,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第二步:选取成交价位      首先,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如有两个以上这样的价位,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位:      (1)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委托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委托能够全部成交。      (2)与选取价格相同的委托的一方必须全部成交。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位仍有多个,则选取离昨市价的价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处理      所有的买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委托按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依序逐笔将排在前面的买委托与卖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即不存在限价高于等于成交价的叫买委托、或不存在限价低于等于成交价的叫卖委托。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如该只证券的成交量为零,则将成交价位揭示为开盘价、成交价、最高价、最低价,并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额。      (2)剩余有效委托中,实际的最高叫买价揭示为叫买揭示价,若最高叫买价不存在,则叫买揭示价揭示为空;实际的最低叫卖价揭示为叫卖揭示价,若最低叫卖价不存在,则叫卖揭示价揭示为空。

5. 股票成交的原则中有没有“数量优先”原则?

  有数量优先原则。
  (1)价格优先原则。就是指谁的出价(或递价)越低(或越高),谁就有优先出卖(或购买)的权利。在证券交易所里,一般出价最低的卖方和递价最高的买方能优先达成交易。
  (2)时间优先原则。就是指在经纪人的出价(或递价)都一样时,以谁最先提出出价(或递价)为最先成交的标准。
  (3)数量优先原则。就是指在经纪人的出价(或递价)都一样,而且报出价格时间也一致时,则应采用数量优先原则,即谁购买(或出售)的数量最大,谁就有优先的成交权。

股票成交的原则中有没有“数量优先”原则?

6. 股票成交的原则中有没有“数量优先”原则?

你好,股票成交的优先原则,简单来说的意思就是首先是,价格优先原则,其次时间优先原则,它不存在成交量优先原则。
  1、价格优先原则
  这一原则是表示: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的,先申报者会优先满足。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和板牌竞价时,除了以上所述的的优先原则以外,市价买卖优先满足于限价买卖。
  2、成交时间优先顺序原则
  这一原则是表示:在口头唱报竞价时,按中介经理人听到的顺序排列;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按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排列;在板牌竞价时,按中介经理人看到的顺序排列。在无法区分先后时,由中介经理人组织抽签决定。
  价格越高,就会越优先成交,如果一支股票突然有大笔买入,而且不停的买入成交,而你又非常看好它的话,那么你可以挂股票涨停价格,这个时候,系统会对出价不低于卖一的价格进行排序,那么因为你的出价最高,所以会优先处理你的订单,但是成交的价格是卖一的价格。
  打比方说,如果11:35之前卖一9.1元的价格没有成交,那么甲的委托9.2元买入100股就会成交,而且成交价格是9.1元。然后当乙于11:50以9.5的价格进行委托买入100股的时候,如果此时的卖一价格不大于9.5,那么就以当前的卖一价格成交,如果卖一价格大于9.5,那么就等待有人主动以低于卖一的价格卖出。任意一个时刻,谁的价格最高那么优先成交;同样的价格,谁的委托时间越早谁的委托就会优先成交。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7. 股票先后成交按照哪些原则

你好。股票成交原则:简单来说就是首先,价格优先原则,其次时间有限原则,不存在成交量优先原则。
1.价格优先原则 : 价格优先原则是指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和板牌竞价时,除上述的的优先原则外,市价买卖优先满足于限价买卖。
2.成交时间优先顺序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按中介经纪人听到的顺序排列;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按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排列;在板牌竞价时,按中介经纪人看到的顺序排列。在无法区分先后时,由中介经纪人组织抽签决定。
3.成交的决定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时,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的价位相同,即为成交。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除前项规定外,如买(卖)方的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的申报价格,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中间价位;如买卖双方只有市价申报而无限价申报,采用当日最近一次成交价或当时显示价格的价位。

股票先后成交按照哪些原则

8. 股票成交的原则中有没有“数量优先”原则?

有数量优先原则。(1)价格优先原则。就是指谁的出价(或递价)越低(或越高),谁就有优先出卖(或购买)的权利。在证券交易所里,一般出价最低的卖方和递价最高的买方能优先达成交易。(2)时间优先原则。就是指在经纪人的出价(或递价)都一样时,以谁最先提出出价(或递价)为最先成交的标准。(3)数量优先原则。就是指在经纪人的出价(或递价)都一样,而且报出价格时间也一致时,则应采用数量优先原则,即谁购买(或出售)的数量最大,谁就有优先的成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