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法人的两家企业能否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投标?

2024-05-15

1. 同一法人的两家企业能否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投标?

不可以的。按最新的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中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拓展资料:投标是一个投标招标的专业术语,是指投标人应招标人的邀请,根据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所规定的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人递盘的行为。大多数国家政府机构和公用事业单位通过招标购买设备、材料和日用品等。在进行资源勘探、开发矿藏或招商承建工程项目时,也常采用招标方式。招标投标是基本建设领域促进竞争的全面经济责任制形式。一般由若干施工单位参与工程投标,招标单位 (建设单位) 择优入选,谁的工期短、造价低、质量高、信誉好,就把工程任务包给谁,由承建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合同,一包到底,按交钥匙的方式组织建设。招标投标最早起源于英国,自二战以来,招标投标影响力不断扩大,先是西方发达国家,接着世界银行在货物采购、工程承包中大量推行招标投标方式,近几十年来,发展中国家也日益重视和采用招标投标方式进行货物采购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作为一种成熟的交易方式,其重要性和优越性在国内、国际经济活动中日益被各国和各种国际经济组织广泛认可,进而在相当多的国家和国际组织中得到立法推行。投标的基本做法:投标人首先取得招标文件,认真分析研究后,编制投标书。投标书实质上是一项有效期至规定开标日期为止的发盘或初步施组编写,内容必须十分明确,中标后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所要包含的重要内容应全部列入,并在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标书、变更标书报价或对标书内容作实质性修改。为防止投标人在投标后撤标或在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招标人通常都要求投标人提供一定比例或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决定中标人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即予退还。

同一法人的两家企业能否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投标?

2. 同一法人的两家企业能否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投标?

不可以,按照最新的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中规定: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又看了一下问题,没看明白,什么是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如果是其中一家参与投标,另一家在具体工作上给予协助,是可以的。但是两家人员、机械等资源不能混用。

3. 同一法人的两家企业能否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投标

不可以,按照最新的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中规定:
 
 第三十四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又看了一下问题,没看明白,什么是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如果是其中一家参与投标,另一家在具体工作上给予协助,是可以的。但是两家人员、机械等资源不能混用。

同一法人的两家企业能否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投标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多家企业能否组成投标联合体参与投标?

第三十四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法人代表是一个人的多家企业,不能分开投一个标,至于组成联合体,倒是没具体规定。

5. 两个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否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联合体中标的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两个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否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6. 同一法人的两家公司投标

法律分析:法人一般是指企业单位(公司),每一个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同一系统或同一集团下属的不同公司可以同时投一个项目的标,如果标段多又不投同一标段,是完全可以的,如果投同一标段,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没有不允许的规定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第三十四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多家企业能否组成投标联合体参与投标?

第三十四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法人代表是一个人的多家企业,不能分开投一个标,至于组成联合体,倒是没具体规定。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多家企业能否组成投标联合体参与投标?

8. 同一法人的两家企业能否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投标

不可以,按照最新的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中规定:
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又看了一下问题,没看明白,什么是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如果是其中一家参与投标,另一家在具体工作上给予协助,是可以的。但是两家人员、机械等资源不能混用。【摘要】
同一法人的两家企业能否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投标【提问】
不可以,按照最新的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中规定:
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又看了一下问题,没看明白,什么是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如果是其中一家参与投标,另一家在具体工作上给予协助,是可以的。但是两家人员、机械等资源不能混用。【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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