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中信用的含义

2024-04-29

1. 金融学中信用的含义

金融信用,即提供贷款和造成负债。 在很多场所,金融信用也可以指借款方清偿债务的信誉度和能力。 “信用”是一个纯社会经济学定义。 其表明使用价值互换落后造成的活动,主要反映在商业环境里,金融行业和流通领域里应收帐款,银行信贷等交易行为。拓展资料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是个庞大的工程,涉及到社会历史、文化、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金融信用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一环,自然也需要运用道德的、经济的等各种手段来建立和完善。限于篇幅,本文仅从法律角度提出若干建议。1、尽快建立包括信用记录、征集、调查、评价、中介等内容的完整、规范的金融信用法律主体框架。首先,应界定政府在建立金融信用体系中的地位,总的来说,政府对金融信用的构建不宜介入过深过细。因为从根本上说,金融信用需要企业,个人和金融机构携手共同创造,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市场化的过程,是由市场经济内生的,而不是任由政府主观臆造的,积极的干预能够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但是违反经济规律的消极干预可能留下严重后果,只有当信息不对称产生市场失灵时,才需要政府以外力干预市场,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但是,在中国政府主动导型市场化改革的模式下,可以考虑先由政府进行有关信用记录,征集调查等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再移交出来,进行企业化运作,政府则进行监管工作,关键点就在于,政府改变“运动员”身份,只作“裁判者”和“执法者”,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打破垄断,消灭地方保护主义,同时提高市场主体的组织程度,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并且在提高社会伦理道德,增进信用以及约束交易关系等方面发挥信用。其次,培育促进信用中介机构的产生、发展。由于政府不宜过多参与信用建设的工作。因此作为企业、个人提供信用服务的“第三只眼”的信用中介机构将发展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信用中介活动有关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律师及信用咨询、评估人员都应纳入法律规范的视野,从法律上明确他们的法律地位、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以及相应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对于中介机构的管理应以自律管理为主,政府管理为辅,这样有利于中介机构保持他们的独立性、专业性,以发挥其在防范信用风险,维护良好的信用秩序,降低全社会信息成本和引导社会资源合理流向等方面的重要作用。2、制定、修改、完善金融信用行为法。金融信用行为法是规范市场主体在金融信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行为的法律、法规,它包括信用交易前的社会征信法,信用交易过程中的信用控制法和信用交易完成后的失信惩罚法。(1)征信法。征信源于左传:“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远于其身”,其含义是指对他人的资信状况进行系统调查和评估。具体而言,就是建立企业资信制度和个人信用制度。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金融机构在交易中对交易对手信用状况不了解,因此需要有关企业、个人的信用信息以资决策。企业、个人的信用制度可以帮助降低交易成本,促进银企合作为整个国家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供良好的基础。中国目前关于企业、个人信用信息的法律、法规比较零散分布在不同的部门法中。涉及到工商、公安、税务、保险、银行、法院等十几个部门,因此迫切需要一部统一的征信法来规范信用信息的记录征集、调查的范围、程序以及传播方式、对象及时限等问题。此外,还应注意保护在开展征信活动中可能触及到的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2)信用控制法。信用交易往往涉及到时间间隔,因此容易产生全同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信用控制法就是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预警、控制,从制度源头上堵住漏洞。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经济交往和金融交易活动中范围更加广泛,加速了资源和要素的配置与流动。互联网虚拟市场通过虚拟空间构建的关系进行交易,在网上,金融信用关系正突破地域性限制在更大范围内建立起来,逐步成为被广泛接受的行为规范。由于虚拟交易空间里交易双方的身份模糊化,交易主体之间的关系也随之多维化。所以急需网络金融资信管理向制度化法律化迈进,以防网上金融诈骗行为。同时,由于网络纠纷是新的法律现象,知识产权法、税法、广告法等也需作相应的修改和完善,三是建立网上资信数据,建立有效的交易行为的信息传递,使金融机构能够清楚谁有信用,谁没有信用,并依此信息决定扶持谁,制约谁。3、失信惩罚法。建立对失信企业、个人的惩罚机制,是金融信用体系链条中关键的一环,对于一切以利益为导向的“经济人”的制约,最有效的措施莫过于抓住一个“利”字。只有通过利益导向——激励约束机制,才能从根本上激活企业、个人的守信行为。失信惩罚机制实质上是增加失信的成本,使市场主体经过理性衡量后自觉选择守信。中国的失信惩罚办法还没有形成体系,应尽快建立一整套失信惩罚制度,同时完善官员的政绩考核机制,将官员政绩考核和企业逃废债务的失信行为联系起来从根本上阻断地方政绩考核的“利益驱动”。

金融学中信用的含义

2. 金融市场学所使用的“信用“是什么含义?

以偿还本金和付息为条件的借贷行为。历史上信用表现为两种典型形态:高利贷信用和借贷资本信用。拓展资料:一.直接融资   1.含义:是资金需求者直接从资金所有者那里融通货币资金。   2.直接融资工具:商业票据、股票、债券等。  3.直接融资的优势   (1)资金供求双方直接联系实现资金融通,筹资规模可以不受金融中介的约束;   (2)筹资人面对市场监督的压力,必须规范生产经营活动,将资金投向高效益的领域; (3)有助于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4)筹集的资金具有稳定性、长期性特点。 4.直接融资的局限性   (1)融资双方在资金数量、期限、利率等方面受到的限制较多;  (2)对资金供给者来说融资风险较大;   (3)对资金需求者来说缺乏间接融资中额度管理的灵活性,财务保密性差。   二.间接融资   1.含义:资金需求者与资金所有者之间通过信用中介进行的借贷活动。资金供求双方不构成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而是分别与中介机构发生债权债务关系。银行信用是典型的间接融资。   2.间接融资工具:保险单、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   3.间接融资的优势   (1)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广泛吸收闲置资金,突破资金融通在数量、期限等方面的限制;   (2)间接融资的社会安全性较强。各国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比一般企业严格的多,金融中介机构的资信度和内部管理也强于一般企业; (3)对有资信良好的企业可及时方便的获得资金解决; (4)财务保密性较好。

3. 金融信用的本质

在西方,“信用”是一个纯经济学概念。它表示价值交换滞后产生的活动,主要体现为商业领域,金融领域和流通领域赊销,信贷等交易行为。简言之,即是对借的偿还。金融业由于其特殊的性质,从产生伊始,就和信用相伴相生。对于金融业而言,金融信用在金融业的资产中无可置疑的占有首要地位。正如一位银行家所言:“信用是银行的生存之本”,金融信用作为银行赖以生存的基础,一方面是银行必须确保存款人自由取款,另一方面需要贷款人确保按时、如数还本付息,缺一不可。如果贷款人都不对银行恪守信用,那么银行最终也无法对存款人恪守信用。从这个意义上说,金融信用本质上是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的整合。银行实为经营货币的企业,其资产大多数是亿万公众的财产。但常期以来无论金融业内部或外部(政府、其他企业及公众)均缺乏对金融业的认识,常常将国家(政府)的信用取代金融业的信用,主要表现在:(1)计划经济下,国家对经济实际起包揽作用,从而将金融信用包揽其身,银行是国家的,受政府指令运作,银行信用自然也就转化为对国家的信用。所谓三角债即国有企业及银行都认为债务所涉及的信用问题均不是自己造成,也不是自己可以解决的,并不将其看成是自己极其重要的信用问题,因而债务难以清偿,这一直延续至今。(2)改革开放20余年来,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同时通货膨胀得到有效抑制,人民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国债偿还信誉好,所以国家作为整体对内对外均具有良好的形象和信誉。因此,国内民众即使不了解国内银行的信用,也放心地将钱存入银行。这就是为什么四大国有银行在不良资产率高达20%的情况下,依然能保持着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的稳定增长。其实大多数公众并不知晓什么是不良资产率,他们只知道银行是国家的,可以放心将钱存进去,国家不会不还给他们的。而国外企业及银行,即使无法了解国内企业的信用,也以中国国家信用为其信用的落角而提供信用货款。而且这种信用又具体落脚于代表国家的各级政府以及政府所属或支持的企业。随着市场化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政府已逐步退出市场, 《商业银行法》规定四大国有银行的改革方向是建立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商业银行。因此,国家信用不再成为金融信用的落脚点。然而正在进行的经济体制在打破了计划经济下高度集中统一的信用制度与体系的同时却一直没有建立起符合市场规范的金融信用体系,造成了金融市场上信用关系的严重扭曲和普遍的道德风险行为。银行业“惜贷”和中小企业及民营企业融资困难同时并存的现象说明没有了信用作依托,银行和企业间出现“双输”局面。

金融信用的本质

4. 信用的基本含义

言忠信而行正道者,必为天下人所心悦诚服。要有信用,信人也要信己。人人有信能使自己和他人的独立自尊得以实现。做到言出必行,你的话才有信用。年轻人不因一点小事而失去信用,因为是人生开头时期,留下一道小小的伤疤,“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也正如伊索寓言--《狼来了》告诉了我们说谎是一种不好的行为,它即不尊重别人,也会失去别人对自己的信任。信用是指我们过去的履行承诺的正面记录,它还是一种行为艺术,是一种人人可以尝试与自我管理的行为管理模式。在《新帕格雷夫经济大辞典》中,对信用的解释是:“提供信贷(Credit)意味着把对某物(如一笔钱)的财产权给以让度,以交换在将来的某一特定时刻对另外的物品(如另外一部分钱)的所有权。”《牛津法律大辞典》的解释是:“信用(Credit),指在得到或提供货物或服务后并不立即而是允诺在将来付给报酬的做法。”《货币银行学》对信用的解释是:“信用是以还本付息为条件的暂时让渡资本的使用权的借贷行为。”

5. 金融学的定义

金融学是研究价值判断和价值规律的学科。本专业培养具有金融学理论知识及专业技能的专门人才。

金融学的定义

6. 金融的基本含义

金融的本质是价值流通。金融产品的种类有很多,其中主要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所涉及的学术领域很广,其中主要包括:会计、财务、投资学、银行学、证券学、保险学、信托学等等。金融是一种交易活动,金融交易本身并未创造价值,那为什么在金融交易中就有赚钱的呢?按照陈志武先生的说法,金融交易是一种将未来收入变现的方式,也就是明天的钱今天来花。简单地说金融交易的频繁程度就是反映一个地区、区域、乃至国家经济繁荣能力的重要指标。传统金融的概念是研究货币资金的流通的学科。而现代的金融本质就是经营活动的资本化过程。西方定义,《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字典》,指资本市场的运营,资产的供给与定价。其基本内容包括有效率的市场,风险与收益,替代与套利,期权定价和公司金融。除了学科内部的纵深发展外,金融学领域的学科交叉与创新发展的趋势非常明显,涌现出许多引人注目的新兴边缘学科,如演化金融学(Evolutionary Finance)即是才兴起的介于生物学和金融学的一门边缘学科,演化证券学则是介于生物学和证券学之间的边缘学科。黄金曾一度成为国际贸易中唯一的媒介。在易货经济时代,商人只能进行对口的交易,以物易物。因此,人类的经济活动受到巨大制约。在金本位经济时代,价值与财富是以实物资产——黄金为依据和标准,这种客观的物理方法非常有利于全球经济的平稳发展。然而,作为价值流通的载体,黄金不利的一面如搬运、携带、转换等不便的物理条件限制,使它又让位于更为灵活的纸币(货币)。如今,货币经济不仅早已取代了原始的易货经济,而且覆盖了金本位经济。货币经济在给人类带来空前经济自由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诸多麻烦和问题,如世界贸易不平衡、价值不统一、通货膨胀、货币贬值、经济发展大起大落等等。引发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的重要宏观因素之一,就是全球贸易失衡。脱离金本位的初衷是想实现经济自由和稳定发展,然而,今天却适得其反。在货币多样化的今天,现代金融中的含“金”量越来越少,但其内涵、作用及风险却越来越广,越来越大,并已渗透到社会的每个角落和每个人的生活中。如今,尽管金融中的含“金”量越来越少,但其作为价值的流动性却越来越强。金融已经成为整个经济的“血脉”,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人体的活动会带动血液的流动,同样,所有经济活动都会带动金融(资金和价值)的流动。离开了流通性,金融就变成“一潭死水”,价值就无法转换;价值无法转换,经济就无法运转;经济无法运转,新的价值也无法产生;新的价值无法产生,人类社会就无法发展。反过来,金融危机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演变为经济危机;经济危机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演变为社会危机。这是不以人类意识为转移的客观金融规律。

7. 金融的含义是

一般指与货币流通和银行信用有关的一切活动。一般指与货币流通和银行信用有关的一切活动。如货币发行、流通、回笼,信用活动的存款、取款、发放贷款和收回贷款,国内外汇兑往来等,都属于金融范围。。金融也是货币资金融通的总称,可以概括为货币的发行与回笼,存款的吸收与付出,贷款的发放与回收等。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主要有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基金,还有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机构、金融租赁公司以及证券、金银、外汇交易所等。

金融的含义是

8. 金融的含义是

一般指与货币流通和银行信用有关的一切活动。一般指与货币流通和银行信用有关的一切活动。如货币发行、流通、回笼,信用活动的存款、取款、发放贷款和收回贷款,国内外汇兑往来等,都属于金融范围。。金融也是货币资金融通的总称,可以概括为货币的发行与回笼,存款的吸收与付出,贷款的发放与回收等。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主要有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基金,还有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机构、金融租赁公司以及证券、金银、外汇交易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