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产品有风险吗

2024-05-16

1. 信托产品有风险吗


信托产品有风险吗

2. 哪个银行信托产品可靠

都可靠,银信产品收益比较低,3%-5%左右的收益
建议买工行银信产品,收益相对于产品极度丰富的招行来说,收益稍高。
建行不予考虑,产品少,利率小。
如果要买,情尽快,现在银信产品已经叫停了,各个银行还有一些存货在卖。【摘要】
哪个银行信托产品可靠【提问】
都可靠,银信产品收益比较低,3%-5%左右的收益
建议买工行银信产品,收益相对于产品极度丰富的招行来说,收益稍高。
建行不予考虑,产品少,利率小。
如果要买,情尽快,现在银信产品已经叫停了,各个银行还有一些存货在卖。【回答】
我说的是信托【提问】
稍等一下哦【回答】
1、信托产品:信托产品是指一种为投资者提供了低风险、稳定收入回报的金融理财产品。信托品种在产品设计上非常多样,各自都会有不同的特点。各个信托品种在风险和收益潜力方面可能会有很大的分别。

2、银行销售信托产品:
目前商业银行普遍都会代销信托产品,比如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等。
银行代销信托有两种形式:
1、银行作为信托公司渠道直接代销完整的信托产品。
2、银行将信托理财拆分成银行理财进行代销。
还有很多第三方的信托销售机构,您也可以考虑。【回答】

3. 信托产品安全吗?

在如今收益率下行,违约风险不断增加,资产荒的大环境下,信托产品还安全吗?是否还值得购买?
2021年一季度末,信托产品存量投资者超过88万个,连续5个季度上升,	截全国68家信托公司受托资产规模为21.6万亿元,自然人投资者持续增长,表明信托产品在支持个人财富保值增值方面发挥的作用愈加得到认可,这也给信托行业未来实现更健康、更可持续的发展增强了信心。
信托行业:
        信托行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并称为中国的四大金融行业,也是经营范围最广的一个领域, 信托行业一法三规,“一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三规”指《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2007年3月1日,《信托公司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明确规定信托公司应实施净资本管理。为落实该规定,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加强信托公司风险监管,银监会结合信托公司监管实践并借鉴境外成熟市场的做法,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制定了《办法》。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以美国为代表的境外成熟市场监管当局深刻认识到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对投行类金融机构风险控制的重要性。随着我国信托业的发展、信托公司业务模式的调整和创新业务的开展,信托监管急需建立一个能综合反映信托公司潜在风险的、有效的风险监管体系。
信托公司:
      信托公司作为正规金融机构,有银保监会的监督管理。信托业还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而且相关的配套金融设施较为齐全,这些都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当前,信托行业整体风险准备金充裕,净资本对风险资本覆盖充足,信托公司抵御风险能力也在不断增强。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执行所长邢成对记者表示,从总体来看,信托产品还是一种相对风险可控的金融产品。  
      信托牌照的稀缺性,从1979年开始,也就是改革开始后的第二年,信托行业就出现了,200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在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通过,当年10月1日就正式实施,由立法开始计算,国内的信托就已有19年的时间。截至目前全国有68家信托公司,但从2007年就未再新增加过信托牌照,信托牌照有一定的稀缺性。而信托公司的股东背景方面,主要都是地方国企或者是央企,还有部分是大金控公司控股,只有少部分是民营老板控股。虽然有光环加身,但信托产品也还是有优质的项目和劣质的项目,关键还是要底层资产和信托公司的股东背景。
	

    主流的信托公司实缴注册资金在20亿——100亿左右,头部的信托公司实缴资金均在100亿以上,同样信托公司的背景也十分雄厚,68家信托公司按股东背景可分为3家中央汇金控股,6家国务院财政部控股(包括AMC和银行保险),16家国务院国资委控股、2家金控平台控股,28家地方政府控股,13家知名民营企业控股等六大类。
 
2020年的信托数据看一下
	  在经营收入中,2020年4季度末,信托业利润为583.18亿元,同比2019年4季度末727.05亿元下降19.79%,减少143.87亿元。分季度利润看,2020年4个季度利润分别为166.10亿元、174.92亿元、144.87亿元和97.29亿元,2020年4季度末,68家信托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69.71亿元,同比2019年4季度末1819.13元增长2.78%,环比3季度末2018.86亿元下降7.39%。4季度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信托公司增加了应对可能风险的资产减值损失计提。

	  截至2020年4季度末,信托赔偿准备金为321.54亿元,同比2019年4季度末291.24亿元增长10.40%,环比3季度末296.23亿元增长8.54%。2020年4季度末,信托赔偿准备金占所有者权益比率为4.79%,略高于2019年4季度末4.61%和3季度末的4.50%。这是近年来信托赔偿准备金占比较高的年份。信托公司在税后利润分配中加大信托赔偿准备计提力度,是信托业面对2020年经济运行中出现更多风险可能性的积极应对之策。	
      近期信托产品风险有所增高,这与疫情,宏观经济环境有很大关系。这种情况并不是全行业性的,更多是个别经营不规范的信托公司。因此,当前信托产品仍值得投资,但是需要投资者有所筛选。
      个别信托公司前期积累的风险点显现,这属于个案。当前,单体机构风险和局部风险不会影响整个信托业的稳健发展态势。金融的实质就是风险管理,只有将风控做好,才能让信托公司拥有更广阔的资产管理与综合金融服务拓展空间。
信托业保障基金:
	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China Trust Protection Fund Co., Ltd.,以下简称“公司”)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公司由中国信托业协会联合13家经营稳健、实力雄厚的信托公司出资设立,于2015年1月16日获发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15亿元人民币。公司作为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保障基金”)的管理人,负责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并依据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经营范围开展业务。公司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按照市场化原则,预防、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促进信托业持续健康发展。
      截至2020年末,信托保障基金总资产1491.95亿元,较好实现了基金保值增值和有效使用。全年通过流动性支持和风险资产收购业务向信托行业合计提供563.17亿元资金支持,在支持行业稳定运行、助力压降表内外风险、参与高风险机构处置、推进转型发展方面彰显了责任担当。
	根据《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信托公司因临时资金周转困难,需要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的,由信托公司向保障基金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交流动性困难解决方案及保障基金偿还计划,由保障基金公司审核决定是否使用保障基金。
	信托公司凡使用保障基金,由信托公司向保障基金公司提出申请,双方应根据使用保障基金的金额和期限等协商资金使用的条件,并签署资金有偿使用合同,办理合法有效的担保手续,依法约定相关监督条款和双方履行的权利义务。
	公司使用保障基金和自有资金向信托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旨在提高信托公司的预防和化解流动性风险的能力,促进信托公司健康发展。

 
银行卖信托:
      2020年,招商银行期末零售理财产品余额22171.7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7.72%;抓住资本市场触底反弹、客户基金配置需求井喷的机会,实现代理非货币公募基金销售额6107.04亿元,同比增长177.88%;实现代理信托类产品销售额4691.20亿元,同比增长38.19%
      通常情况下,银行代销的信托产品收益率要比信托公司直销的低1%~2%。“招行的零售金融太强了,其网点分布和高净值客户储备是信托公司无法相比的,它在银信合作方面又会表现得更强势一些。”
 
        与其他金融产品相比,信托依旧在多工具,多市场,跨领域资源配置方面存在不可比拟的优势。信托产品的收益率切合投资的理财需求,相比于银行理财的低风险低收益和股票,PE产品的高风险高收益,信托产品的中等风险、中等收益特征很好地满足了市场需求。
      在信托产品收益率普遍呈下降趋势的背景下,优质产品更容易引发投资者追捧。但收益率下行的并非只有信托,对标的银行理财预期收益率也在持续下行中,相对来说信托产品还是在稳健类投资中有比较优势,所以同等情况下就会出现认购火爆的情况,特别是现在政策面偏紧导致信托产品供给受限的情况下。
1、起点高,基本是300万起,每个项目有50个名额100万起(俗称小额),较高的投资门槛排除了普通投资者。因此,信托业务也被称作私人银行。
2、风险较低,信托项目都要尽职调查,信息披露客观公正,风险管理方式明确清晰,还要银监会审批才可以发行,信托项目的运作需要受《信托法》的约束,因此整体风险比较低。
3、收益较高,前面几年经济形势较好的时候,信托的投资者基本能够收获10%以上的年化收益,即使今年全球经济普遍低迷的时候,信托产品的平均年化收益8%左右。
4、持续投资方便简洁。到期拿回本金和收益,可以形成持续投资,使得收益成为复利。
5、债务隔离功能,信托财产受法律保护,信托一经成立,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受托人、收益人的财产中分离出来,具有独立性成为独立运作的财产。信托财产不能被清算、偿债和破产等。这是信托产品非常大的优势。
6、流动性较差。信托产品未期满前中途不能单独赎回,但可以转移给其它投资者。信托产品大多是期限是1-2年。

信托产品安全吗?

4. 信托产品安全吗

信托目前在我们国家属于比较畸形的理财产品,也就是影子银行存在的另外一种方式。因为一般高收益肯定有高风险,但信托法及牌照等因素导致了这个有“特色”的理财产品。给你的分析与建议如下:
1、安全性
   通过客户融资投向项目,信托投资的风控、投向标的物、抵押率以及有没担保,有没有进行劣后资金保障,这些要素是保障信托本金安全的基本条款,任何一款信托需要搞清楚这些要素;
2、收益率
   收益与安全成正比,太高的收益率的信托项目的安全性是值得怀疑的,如果到客户手中的收益都有12-15,试想:投向哪个领域有这么好的收益率?
3、流动性
   信托产品的时间一般都比较长,建议优先考虑时间期限不超过1年的产品,到期违约、及风险暴露可能性小。
4、渠道
   渠道也是决定购买信托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现在理财的渠道很多,目前常见的渠道:银行、券商、信托公司和第三方理财机构。低风险、低收益的产品可以直接去各家银行购买,差异性不大;券商刚开始做信托产品,监管与风控都还可以,不自于刚开始就做差;一般不建议参与第三方理财机构,监管或风险防范等方面目前国内不很健全; 5、忠告
  家庭理财主要家庭理财结构应该是,保值是首要因因素,不能保值如何增值?期限上长中短相互结合,收益上不要被高收益所蒙蔽,收益与风险是一堆孪生兄妹。
以上供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若有其他问题可以追问或私信,望采纳。
请采纳。

5. 哪个银行信托产品可靠?

银行的理财产品是分风险等级的。风险等级越高,收益越高,风险也大。银行的理财产品是不保本的。扩展资料:贷款信托类贷款信托是指通过信托方式吸收资金用来发放贷款的信托方式。这种类型的信托产品,是数量最多的一种。贷款作为一种传统业务,业务流程相对简单,风险控制方法比较成熟,所以信托公司在展业初期,选择这种方式进入市场、树立公司品牌也就顺理成章了。采取贷款方式进行投资,使得这类信托产品在收益风险上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项目的收益是封顶的。收益来源于贷款利息,执行人民银行相关利率标准。这意味着委托人的收益高限是贷款利率,而且面临着信托公司提取管理费用,可能对这一收益产生抵扣。不同的管理费用计提方式意味着收益抵扣的程度是不一样的,直接影响着投资人的收益。其次,尽管信托公司基于自身的专业技能挑选了相关的项目进行贷款,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只能依赖对信托公司的信任。而信托公司整顿完毕,自身的信誉机制并没有建立起来,贷款的信用风险必须通过外部机制来控制。所以信托的风险控制对投资人来说是重要的,首先要了解和判断是否对此投资。权益信托类这一类型的信托产品,是通过对能带来现金流的权益设置信托的方式来筹集资金,其突出优点就是实现了公司无形资产的变现,从而加快了权益拥有公司资金的周转,实现了不同成长性资产的置换,有利于公司把握有利的投资机会,迅速介入,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融资租赁信托信托公司以设立信托计划的方式募集信托资金,将其运用于融资租赁业务,通过严格专业化、流程化的管理,通过定期收取租金,实现信托收益,为社会投资人提供安全、稳定回报的理财回报。不动产信托土地与地上或地下的各种建筑设施统称为不动产。现行一般投入房地产开发类企业较多。

哪个银行信托产品可靠?

6. 信托产品有风险吗?

信托是靠谱的!
但值得强调的是,这里的靠谱不能和信托没出现过风险和“保本保息”等划为等号。任何理财产品都不能宣传保本保息或者完全没有风险。
信托之所以安全,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在于信托公司是正规持牌金融机构,而且我国目前正常经营的信托公司只有68家(另有三家处于停牌状态),目前来看也不会再有新的增加。与国内上千家的银行、数百家券商和期货公司相比,信托牌照可以说是中国所有金融牌照中最为稀缺和最为值钱的牌照。

监管层面
现在金融业的四大支柱分别是银行、保险、券商和信托。这四大金融业态,共同构成了一个国家的金融体系。在中国也不例外,根据数据统计显示,信托业资产管理规模仅次于银行,高于券商和保险。也就是说,信托是名副其实的正规军。
信托是受银保监会下的信托部所监管同时也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因为信托属于金融这个大系统。
按照规定,信托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除了向董事会提交内部审计报告以外,还要向央行报送上述报告的副本,频率至少是每半年一次。

7. 信托产品安全吗

【法律分析】:信托产品是有风险的,是一种为投资者提供了低风险、稳定收入回报的金融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投资于房地产、证券市场的信托项目风险比较高一点,但预期收益也相对较高;而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或投资于能源、电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政府支持项目的信托项目比较稳定,风险性较低但预期收益相对较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第一条 为了调整信托关系,规范信托行为,保护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信托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第五条 信托当事人进行信托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信托产品安全吗

8. 信托产品安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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