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救助基金的救助基金的管理

2024-04-28

1. 道路救助基金的救助基金的管理

救助基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户管理,并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省财政厅会同江苏保监局将于每年年初,根据财政部和保监会确定的当年从交强险保险费中提取救助基金的比例幅度和上一年度救助基金收支情况,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确定本省具体提取比例。同时,省财政厅将根据当年预算,按照上一季度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和救助基金收支情况,向省救助基金拨付财政补助。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定期将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罚款划拨至省救助基金专户。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实行全省统一政策、统一管理、专业机构运营、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省政府专门成立了“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省救助基金协调小组),负责对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等各方面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省财政厅、江苏保监局、省公安厅、省金融办、省卫生厅、省农机局等相关部门则根据各自职责支持救助基金的顺利运作。为保证救助基金管理组织严密、运转顺畅,同时降低运营管理成本,我省创新了救助基金管理模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机构作为江苏省救助基金的管理人,负责救助基金日常运营管理。经过反复论证后,救助基金协调小组决定聘请江苏省内首家总部设在江苏省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救助基金管理人,具体负责救助基金的申请、垫付、审核及基金拨付工作。

道路救助基金的救助基金的管理

2. 救助基金怎么申请

救助基金申请方法:1、申请者需要知道自己的所在地由哪个机关单位负责救助基地申领工作;2、申请者找到相关机关后,按照申领的救助基金的要求,提供个人详细的资料,证明个人确实生活困难需要救助,填写好相关的申请;3、耐心等待相关机关对此申请进行审批,若是审批通过了。申请者就可以写个人身份证件等去该机关领取救助基金。救助基金的作用如下:1、保障居民的基本生存和发展权利:随着国家的不断向前发展,社会贫困越来越受到国家重视,该基金就是保障那些生活确有困难的人,保障基本的生存条件;2、建立社会救助基金,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人们收入本就不是平均的,弱势群体在社会.上得不到保障,就只能由国家、政府出面进行保护,通过平衡国民收入,将部分国民收入通过再分配给贫困者,从而保证社会机制的有效平稳运转;3、有利于实现社会的稳定:建立社会救助基金能够尽可能的去保障贫困人群的基本生活需求,缓困难群众遭遇的生存风险,从而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第十四条  【社会救助对象】社会救助对象包括下列家庭或者人员:(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二)特困人员;(三)低收入家庭;(四)支出型贫困家庭;(五)受灾人员;(六)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七)临时遇困家庭或者人员;(八)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费用的人员;(九)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或者人员。第十五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本法所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指经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符合下列规定的家庭:(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

3. 救助基金怎么申请

一、救助基金怎么申请
1、救助基金的申请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者需要知道自己的所在地由哪个机关单位负责救助基地申领工作;
(2)申请者找到相关机关后,按照申领的救助基金的要求,提供个人详细的资料,证明个人确实生活困难需要救助,填写好相关的申请;
(3)耐心等待相关机关对此申请进行审批,若是审批通过了。申请者就可以写个人身份证件等去该机关领取救助基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第十四条
【社会救助对象】社会救助对象包括下列家庭或者人员: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二)特困人员;
(三)低收入家庭;
(四)支出型贫困家庭;
(五)受灾人员;
(六)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
(七)临时遇困家庭或者人员;
(八)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费用的人员;
(九)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或者人员。

第十五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本法所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指经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符合下列规定的家庭:
(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
二、失业救济金领取的标准是什么
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救助基金怎么申请

4. 医疗救助基金是什么

医疗救助基金所指的就是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是规定的一项用来支付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大病住院费用的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的建立是为了弥补社会医疗保险的不足,防止参保人由于生病治疗导致贫困。该基金的使用是不局限于某个种类的疾病也不局限于住院的次数的,是根据患者的住院医疗费用的实际情况来决定的。救助基金的来源主要有: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地方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救助基金孳息;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社会捐款;其他资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条例》第二条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

5. 人类救济基金会主要做什么

基金会是主要从事公益事业的组织。基金会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基金会所有的资金来源有三个,分别为法人出资、社会捐赠以及其他机构捐赠。基金会的设立是为了慈善事业,为了科研,扶贫,教育等领域募集资金,回馈社会。【摘要】
人类救济基金会主要做什么【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人类救济基金会主要做的:就是搜集国际贫困人员信息,针对他们的情况进行经济救援。【回答】
国际慈善机构是一个国际救援及发展机构。目前,宣明会在全球约100个国家地区工作。2004年度,在全球筹募所得的善款及物资总值多达15.47亿美元,总受益人数超过1亿,其中240万人是资助儿童。宣明会是世界上其中一间具规模的救灾、扶贫及发展的民间机构。【回答】
基金会是主要从事公益事业的组织。基金会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基金会所有的资金来源有三个,分别为法人出资、社会捐赠以及其他机构捐赠。基金会的设立是为了慈善事业,为了科研,扶贫,教育等领域募集资金,回馈社会。【回答】
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方能合法运作,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民间非营利组织。【回答】
人类救济基金会是对兴办、维持或发展某项事业而储备的资金或专门拨款进行管理的机构。一般为民间非盈利性组织。宗旨是通过无偿资助,促进社会的科学、文化教育事业和社会福利救助等公益性事业的发展。【回答】

人类救济基金会主要做什么

6. 救助基金怎么申请

法律分析:1、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社会救助申请公开告知书”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证明,亲笔填写承诺书,自觉履行义务。2、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及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也可以委托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调查核实。3、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所核实结束后,对申请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所自收到申请人应提供的有关证明、并填写申请表之日起三十天内办结审批,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救助标准有全额和差额救助两种,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所根据接受社会救助的个人或家庭的实际生活水平核定救助数额。救助日期以作出批准之日的当月起算。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7. 救助基金怎么申请

法律分析:一、目前先天性心脏病并没有国家补助金,但是先天性心脏病如果动手术的话,可以在新农合报销,另外还有大病补偿。(注意,孩子的年龄要在0-14周岁之间)  二、怎么申请先天性心脏病的大病补助:1、要到当地的治疗先天性心脏病的医院去申请。2、你要有新农合医保,然后去当地的医院办理转诊,还要记着拿大病申请表(4份)。3,拿到表以后,按照表上的内容逐步填写,上交到医院的相关部门就可以了。三、现在先天性心脏病有四种疾病可以申请大病救助:室间隔缺损,房间隔缺损,肺动脉狭窄,动脉导管未闭。扩展资料: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其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2、2002年10月,中国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9年,中国作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战略部署,确立新农合作为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地位。2015年1月29日,国家卫计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380元。3、2017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45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新增部分按照西部地区80%、中部地区60%的比例进行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原则上全国平均达到180元左右。探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4、要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做好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加大各级政府对医疗救助资金的支持,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主导作用,动员红十字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慈善机构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明确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重点解决好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家庭的问题。5、在帮助救助对象参加合作医疗的同时,对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过重、难以承担的部分,应给予适当补助。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家庭收入低、生活困难大的实际,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对农村救助对象应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医疗救助的协调互补,共同解决贫困农民看病就医难的突出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救助基金怎么申请

8. 救助基金怎么申请

救助基金申请方法:
1、申请者需要知道自己的所在地由哪个机关单位负责救助基地申领工作;
2、申请者找到相关机关后,按照申领的救助基金的要求,提供个人详细的资料,证明个人确实生活困难需要救助,填写好相关的申请;
3、耐心等待相关机关对此申请进行审批,若是审批通过了。申请者就可以写个人身份证件等去该机关领取救助基金。
救助基金的作用如下:
1、保障居民的基本生存和发展权利:随着国家的不断向前发展,社会贫困越来越受到国家重视,该基金就是保障那些生活确有困难的人,保障基本的生存条件;
2、建立社会救助基金,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人们收入本就不是平均的,弱势群体在社会.上得不到保障,就只能由国家、政府出面进行保护,通过平衡国民收入,将部分国民收入通过再分配给贫困者,从而保证社会机制的有效平稳运转;
3、有利于实现社会的稳定:建立社会救助基金能够尽可能的去保障贫困人群的基本生活需求,缓困难群众遭遇的生存风险,从而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
第十四条  【社会救助对象】社会救助对象包括下列家庭或者人员: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二)特困人员;
(三)低收入家庭;
(四)支出型贫困家庭;
(五)受灾人员;
(六)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
(七)临时遇困家庭或者人员;
(八)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费用的人员;
(九)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或者人员。第十五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本法所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指经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符合下列规定的家庭:
(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