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兼任另一个公司的法人代表吗

2024-04-29

1. 一个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兼任另一个公司的法人代表吗

不能。
我国《公司法》六十一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第六十二条 董事、监事、经理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我国《公司法》第七十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经理,未经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同意,不得兼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营组织的负责人。

扩展资料
依据《公司法》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
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一个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兼任另一个公司的法人代表吗

2. 一个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兼任另一个公司的法人代表吗

不能。
我国《公司法》六十一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第六十二条董事、监事、经理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我国《公司法》第七十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经理,未经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同意,不得兼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营组织的负责人。

扩展资料
依据《公司法》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
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是否可以兼任股东?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可以兼任股东。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简称“一人公司”、“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比较简单。
中国《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有两个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股东人数的唯一性,二是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一人公司”可分为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与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前者指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由一个股东拥有,具有股东名义者仅有一人;后者是指形式上公司股东虽为复数,但公司实际上是由一名股东掌握,即公司的“真正股东”,其余的股东仅仅是为了规避法律,满足法律对股东人数要求而持有较少股份的挂名股东。此外,根据“一人公司”股东的性质,可以分为“自然人一人公司”、“法人一人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其产生的方式,“一人公司”可以分为“初始一人公司”与“嗣后一人公司”;根据“一人公司”的股份性质,可以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一人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知识:
一个人分别是两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和股东可以吗
可以的。
但是有例外的情况:
1,公司法第58条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也就是说,一个自然人不可以成为两个一人公司的股东。
2,公司法第69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也就是说,国有独资公司中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中任职。不得成为第二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公司的所有类型中比较不常见的还是只有一个自然人投资成立的公司,而这样的公司因为其中的领导和出资人只有一个人,因此也不会在结构上设立很复杂的人事关系,一般来说只要是公司的出资人就相当于成为该公司最大的股东。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是否可以兼任股东?

4.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是否可以兼任股东?

一、一人有限 公司法人代表 是否可以兼任股东?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可以兼任股东。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也简称“一人公司”、“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 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比较简单。   中国《 公司法 》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 公司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有两个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股东人数的唯一性,二是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一人公司”可分为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与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前者指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由一个股东拥有,具有股东名义者仅有一人;后者是指形式上公司股东虽为复数,但公司实际上是由一名股东掌握,即公司的“真正股东”,其余的股东仅仅是为了规避法律,满足法律对股东人数要求而持有较少股份的挂名股东。此外,根据“一人公司”股东的性质,可以分为“自然人一人公司”、“法人一人公司”和“ 国有独资公司 ”;根据其产生的方式,“一人公司”可以分为“初始一人公司”与“嗣后一人公司”;根据“一人公司”的股份性质,可以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一人 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知识:   一个人分别是两家公司的 法人代表 和股东可以吗   可以的。   但是有例外的情况:   1,公司法第58条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也就是说,一个自然人不可以成为两个一人公司的股东。   2,公司法第69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也就是说,国有独资公司中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中任职。不得成为第二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 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   有限公司的所有类型中比较不常见的还是只有一个自然人投资成立的公司,而这样的公司因为其中的领导和出资人只有一个人,因此也不会在结构上设立很复杂的人事关系,一般来说只要是公司的出资人就相当于成为该公司最大的股东。

5. 某人已经担任了一个一人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是否还可以担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

某人已经担任一个一人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也可以在担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
一、对于企业法人代表人身份限制,只有以下八条: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凡不在上述限制范围内的,都可以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而上述限制规定中,并没有说一个人只能担任一个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法人在内部关系上也往往是劳动合同关系,故法定代表人属于雇员范畴。但对外关系上,法定代表人对外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其与法人之间并非代理关系,而是代表关系,且其代表职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故不另需法人的授权委托书。是故,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即为法人行为,其后果由法人承担(《 民法通则)第43条)。并且,法人不得以对法定代表人的内部职权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合同法》 第50条)。

某人已经担任了一个一人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是否还可以担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

6. 法人代表可以由股东之外的人担任吗?

法人代表要是股东吗?

7. 法人代表可以由股东之外的人担任吗?

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股东担任,也可以由股东之外的人担任。让谁担任法人代表是股东或者股东大会决定的。
法定代表人是公司最高行政负责人,根据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行驶职责。法定代表人享受一定的权利,但同时也要对股东(或股东会)负责。因此,如果是非股东人士担任法定代表人,应该要与股东(或股东会)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礼物。如果没有签订合同,会存在很大的风险。比如公司如果做了什么违法的勾当或者欠了外债,那么,执法部门或者债主先找法定代表人处理;另一方面,如果公司内部出了问题,股东也是先找法定代表人负责。
还有不懂上多有米看看。

法人代表可以由股东之外的人担任吗?

8. 一人公司法人代表同时还能担任另外多人公司的法人吗

您好,一人公司法人代表同时是可以继续担任另外多人公司法人的。【摘要】
一人公司法人代表同时还能担任另外多人公司的法人吗【提问】
您好,一人公司法人代表同时是可以继续担任另外多人公司法人的。【回答】
法律依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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