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里的筹建期间是什么意思?

2024-04-29

1. 企业会计里的筹建期间是什么意思?

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企业筹建期的确定在我国受税法影响较大。例如《外资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规定,“外资企业筹建期为企业被批准筹办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之日止的期间”。以上所称“被批准筹办之日”,具体是指企业所签订的投资协议后和合同被我国政府批准之日。以上所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之日”,具体是指从企业设备开始运作,开始投料制造产品或卖出同第一宗商品之日起,为企业筹建期结束。其他企业可参照该规定。

企业会计里的筹建期间是什么意思?

2. 企业筹建期会计处理需要注意什么

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都可以计入开办费。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如何财务税务处理?是不是都可以扣除?我给会计小伙伴们讲一讲。

3. 企业筹建期的会计问题

1、你的“5、
管理人员的用的日用品,是不是放在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的?”“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的”是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科目,看来你们公司会计核算采用的是“企业会计准则”。因此,回答你的问题,就按“企业会计准则”口径来回答。
2、筹建期间伙食费、办公费、家具费;饭堂用家具、厨具如果作为低值易耗品,并且采用一次摊销(开办期间摊销的),可以作为开办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开办期间发生的开办费,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按企业会计制度,企业开办期间发生的开办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3、经营租赁的厂房装修,装修费应按租赁期平均摊销,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从会计原理不应一次计入“管理费用”。
4、低值易耗品摊销有一次摊销法、五五摊销法、分次摊销法,企业可根据情况自行选定。
5、买了一颗芒果树,如何记账,要看用途。如果是开业典礼用,计入管理费用;如果是为了取得芒果果实,用于销售,应计入“生产性生物资产”;如果是为了美化、绿化,计入管理费用,总之要看用途。
6、管理人员的用的日用品,是不是放在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的?管理人员的用的日用品,不是企业支付给管理人员的劳动报酬,而是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因此应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筹建期的会计问题

4. 会计筹建期间是怎么分? 是营业职业办下来前为筹建期,还是正试开始营业有收入前为筹建期?还是别的?

一、什么是开费  开费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  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二、开费的列支范围   (一)开费的具体内容  1、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  (1)筹建人员的劳务费用:具体包括筹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以及应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如医疗费等福利性费用,如果筹建期较短可据实列支,筹建期较长的,可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予以解决。  (2)差旅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和外埠差旅费。  (3)董事会费和联合委员会费  2,企业登记、公证的费用:主要包括登记费、验资费、税务登记费、公证费等。  3,筹措资本的费用:主要是指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  4,人员培训费:主要有以下二种情况  (1)引进设备和技术需要消化吸收,选派一些职工在筹建期间外出进修学习的费用。  (2)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费用。  5,企业资产的摊销、报废和毁损  6,其他费用  (1)筹建期间发生的公费、广告费、交际应酬费。  (2)印花税  (3)经投资人确认由企业负担的进行可行性研究所发生的费用  (4)其他与筹建有关的费用,例如资讯调查费、诉讼费、文件印刷费、通讯费以及庆典礼品费等支出。  (二)不列入开费范围的支出  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  2,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我国政府还规定,中外合资进行谈判时,要求外商洽谈业务所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列作企业开费,由提出邀请的企业负担。  3,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不得列作开费。  4,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不得计入开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  5,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而支付的手续费,该费用应由投资者负担。  三、筹建期的确定  企业筹建期的确定在我国受税法影响较大。例如《外资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规定,“外资企业筹建期为企业被批准筹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之日止的期间”。以上所称“被批准筹之日”,具体是指企业所签订的投资协议后和合同被我国政府批准之日。以上所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之日”,具体是指从企业设备开始运作,开始投料制造产品或卖出同第一宗商品之日起,为企业筹建期结束。其他企业可参照该规定。  (四)开费一般按五年摊销(800年前的规定),新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开费一次摊销,税法规定支出期间直接列支,新准则规定支出期间直接列支。  四、开费的会计处理  (一)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对开费的摊销期限作了重大调整。原行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的开费应当从生产经营的当月起在不超过五年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条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如果企业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由此可见,对开费的会计处理,无论从会计科目的设置还是摊销的期限都与原行业财务制度有较大改变。  (二)新准则下开费的会计处理  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新会计准则体系(以下简称新准则)在我国的上市公司执行,许多企业(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中央国营企业、深圳市的企业等)也执行了新准则。新准则对开费的会计处理相对于行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而言,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从《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与主要帐务处理”(“财会[2006]18号”)中关于“管理费用”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与主要帐务处理可以看出,开费的会计处理有以下特点:  1、改变了过去将开费作为资产处理的作法。开费不再是“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而是直接将费用化。  2、新的资产负债表没有反映“开费”的项目,也就是说不再披露开费信息。  3、明确规定,开费在“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  4、统一了开费的核算范围,即开费包括筹人员职工薪酬、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  5、规范了开费的帐务处理程序,即开费首先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然后计入当期损益,不再按照摊销处理。  实施新准则后,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严格按照新准则的规定进行开费的帐务处理。这样不仅简化了会计核算,更准确反映了会计信息。对筹建期间的界定,房地产企业应该以从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取得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设立日期为止较为妥当。  (三)新税法下开费的税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新税法)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在我国实施。新税法不仅统一了内外资均适用的所得税法、降低了所得税税率,而且在资产处理、税前扣除等与会计核算密切相关的诸多方面有了重大变化与突破。  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而新税法完全没有关于开费税前扣除的表述,是否表明对开费没有税前扣除限制?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明确规定,摊销期限不少于三年),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从上述可以看出,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并没有包括开费。  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是对《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的解释与说明的,从中也没有看出关于开费税前扣除的任何表述。由此可见,新税法对开费的税前扣除没有限制了。

5. 筹建期的财务如何处理

选筹建工地的机械设备折旧是是平均年限法
做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管理费用 ---开办费         贷:累积折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 
九、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因此,对于筹建期间的费用,既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在开始生产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也可以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作为会计人员记账简洁为高手,所以,我想将开办费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在开始生产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为最佳

筹建期的财务如何处理

6. 筹建期的筹建期建帐

开办费的列支范围 (一)开办费的具体内容1,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1)筹建人员的劳务费用:具体包括筹办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以及应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如医疗费等福利性费用,如果筹建期较短可据实列支,筹建期较长的,可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予以解决。(2)差旅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和外埠差旅费。(3)董事会费和联合委员会费2,企业登记、公证的费用:主要包括登记费、验资费、税务登记费、公证费等。3,筹措资本的费用:主要是指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4,人员培训费:主要有以下二种情况(1)引进设备和技术需要消化吸收,选派一些职工在筹建期间外出进修学习的费用。(2)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费用。5,企业资产的摊销、报废和毁损6,业务招待费:筹建期间发生的招待费(根据国税2012第15号文件,筹建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实际金额的60%允许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7,其他费用(1)筹建期间发生的办公费、广告费、交际应酬费。(2)印花税(3)经投资人确认由企业负担的进行可行性研究所发生的费用(4)其他与筹建有关的费用,例如资讯调查费、诉讼费、文件印刷费、通讯费以及庆典礼品费等支出。(二)不列入开办费范围的支出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2,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我国政府还规定,中外合资进行谈判时,要求外商洽谈业务所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列作企业开办费,由提出邀请的企业负担。3,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不得列作开办费。4,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不得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5,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而支付的手续费,该费用应由投资者负担。(三)筹建期的确定企业筹建期的确定在我国受税法影响较大。例如《外资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规定,“外资企业筹建期为企业被批准筹办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之日止的期间”。以上所称“被批准筹办之日”,具体是指企业所签订的投资协议后和合同被我国政府批准之日。以上所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之日”,具体是指从企业设备开始运作,开始投料制造产品或卖出同第一宗商品之日起,为企业筹建期结束。其他企业可参照该规定。(四)开办费一般按五年摊销,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开办费一次摊销。开办费的会计处理(一)《企业会计制度》的处理《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对开办费的摊销期限作了重大调整。原行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生产经营的当月起在不超过五年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条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如果企业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由此可见,对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无论从会计科目的设置还是摊销的期限都与原行业财务制度有较大改变。这一新规定与现行所得税法规存在较大的差异。《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因此,企业在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摊销的开办费应从生产经营的次月起分五年平均扣除。纳税人在年终申报所得税时,应做好纳税调整工作,并建立“开办费税前扣除台账”或备查登记簿,为以后年度准确申报税前扣除(调减)额打好基础。(二)《企业会计准则》的处理《企业会计准则》(2006)在管理费用科目下对开办费进行处理(上市公司用):6602 管理费用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  开办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本科目(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会计准则,将开办费支出,直接记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有以下特点:1、改变了过去将开办费作为资产处理的作法。开办费不再是“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而是直接将费用化。2、新的资产负债表没有反映“开办费”的项目,也就是说不再披露开办费信息。3、明确规定,开办费在“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4、统一了开办费的核算范围,即开办费包括筹办人员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5、规范了开办费的帐务处理程序,即开办费首先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然后计入当期损益,不再按照摊销处理。例:某股份公司2001年7月份开始生产经营,前期发生的开办费总额96万元,7月份摊销开办费时,会计分录如下: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 96万元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96万元本年度允许税前扣除额=96万元÷5年÷12个月×5个月=8(万元),应调增所得额=96-8=88(万元); 2002年至2005年每年应调减所得额=96÷5=19.2(万元);2006年应调减所得额=96万元÷5年÷12个月×7个月=11.2(万元)。开办费纳税调整台账设置如下:开办费税前扣除台账单位:万元台账填写说明:1.年度:摊销日期,指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和月份,以后年度按顺序类推。2.会计摊销额:指会计上一次性摊销的开办费总金额。3.税收扣除额:指按税法规定允许在本年度税前扣除的金额。4.纳税调整额:纳税调整额=会计摊销额-税前扣除额。结果是正数为调增所得额,负数为调减所得额。5.尚未扣除额:指允许在以后年度税前扣除的金额。第一年尚未扣除额按本年度纳税调整额填写,以后年度的尚未扣除额=上期尚未扣除额-本年税前扣除额。开办费的核算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企业发生的下列费用,不得计入开办费:(1)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支出;(2)由取得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3)筹建期间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等。问题补充:长期待摊费下我设置了二级开办费,三级科目:工资、福利费、办公费、电话费、差旅费、水电费、租赁费、注册登记费,分录怎么做啊借:长期待摊费——开办费(工资)贷:现金(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