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清末预备立宪失败的原因

2024-05-13

1. 简述清末预备立宪失败的原因

就社会经济的问题进行解释。社会经济问题,包括财政的不足,政府腐败等方面。首先,严重的财政困难是造成改革失败的重要原因。
经费问题就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障碍”不但未能搜集到改革所需的资财,反而激发了民众对清廷和宪政改革的抵触情绪”,完全使得新政无法正常的运作。
在这些种种阻力之下,清朝统治者必然会没有勇气去面对,见好就收,不会让新政阻碍自己发财的道路的,所以新政失败在所难免。

扩展资料:
晚清政府之所以实行预备立宪,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从国际环境看,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经过中日甲午战争和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帝国主义进一步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步伐。
但是,1900年的义和团运动粉碎了他们企图瓜分中国的迷梦,迫使他们转而采取“保全”、扶植清朝傀儡政权,实行“以华治华”,从而维护其殖民利益的政策。
从自身利益出发,他们要求清政府披上“民主宪政”的外衣。就国内形势而言,十九世纪晚期,中国的经济结构和阶级结构已发生了明显变化,
资产阶级旧民主主义革命正在兴起,封建专制主义制度与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矛盾、与不断高涨的民主思潮的矛盾,都已十分尖锐;
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的反清民主革命蓬勃发展,而代表资产阶级右翼和一部分地主官僚的君主立宪派也积极活动,企图通过立宪 分得一点权力。

简述清末预备立宪失败的原因

2. 预备立宪却失败的清末,根本原因是到底是什么呢?

1906年,清政府正式宣布“预备立宪”。随着立宪活动的日渐深入,各地立宪派纷纷上书,要求速开国会,国会请愿运动的浪潮席卷全国。这时,一大批中层京官越来越难以置身事外。其中,有“中国宪法第一人”之称的汪荣宝的行为十分值得玩味,从冷眼旁观,到热情推动,再到参与消解运动,他的“善变”,暗含着这场轰轰烈烈的运动失败的深层原因。

1895年,甲午战争结束,小日本战胜了庞大的清朝。
1905年,日俄战争结束,小日本战胜了强大的俄国。
十年间,两场战争的结果,深深地刺激着、刺痛了国人。人们纷纷认识到,立宪制的日本,总是能战胜专制的国家,所以,大清要恢复昔日的王者荣耀,就得学习宪政。清政府于是派遣载泽、端方、戴鸿慈、尚其亨、李盛铎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

一年后,五大臣回国汇报考察情况,认为立宪的好处完全符合统治者的口味: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靡!
1906年9月1日,慈禧正式颁布预备立宪诏书。两年后,即1908年8月27日,清廷公布了《钦定逐年筹备事宜清单》,规定预备立宪以9年为期。第二年,除新疆以外,各省咨议局也都组织起来。
反正立宪活动是如火如荼地搞起来了。
但是,9年的预备期实在太长了,眼下民族危日益加深,新兴的民族资产阶级和新士绅阶层迫切要求确立立宪政体,而不仅仅是预备。
1909年,袁世凯的老师、江苏咨议局议长张謇牵头,建议组织国会请愿同志会。12月底,各省代表陆续抵达上海,商议请愿速开国会。1910年1月,各省请愿代表团到北京后,向都察院呈递了请愿书,第一次国会请愿运动由此发端。由于清廷的反对,这次请愿运动以失败告终。

此时,在宪政编查馆任职的汪荣宝,正潜心于编纂中国未来第一部正式宪法和各类法典。这个时候,有几个人找上门来,希望他能为“速开国会”一事居中联络。

第一次国会请愿运动和第二次请愿运动都失败了,但全国要求速开国会的热情却被点燃了,各省代表决定发起第三次国会请愿运动。
第三次请愿动静特别大。一是请愿代表范围继续扩大,各府、厅、州、县都派代表1—2人到京,近省100人以上,远省50人以上;二是各省征集至少上百万的签名;三是交叉请愿,代表团向资政院请愿,各省谘议局及各团体向资政院请愿,然后再向各省督抚请愿。这次请愿活动还得到了地方实力派、海外华侨华人等的响应,总之规模空前。

各省代表齐聚京城,京师震动,国会请愿运动达到了高潮!
作为资政院议员,汪荣宝积极推动此事。1910年9月23日,资政院第一次常年会如期召开,讨论陈请速开国会议案。这次讨论,整个资政院没有一个人反对。汪荣宝非常激动,带头高呼:
大清帝国万岁!
大清帝国皇帝陛下万岁!
大清帝国立宪政体万岁!
在此次会议中,汪荣宝还力主将陈请速开国会案作为资政院具奏案。“具奏”是什么意思?就是要在呈递的这份“请速开国会具奏案”中加入资政院自己的意思,而不像“代奏”那样直接原封不动地转奏。因此,这份具奏案的起草就需要费一番心思,内容和措辞既得如实反映国会请愿代表的要求,又要考虑朝廷的接受能力。
汪荣宝在这个过程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他曾经到日本早稻田大学学习过 政法,充分发挥自身的政法知识,在奏稿中阐明两院制国会有助于增加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维持政局稳定的意义,阐明了召开国会的法理依据。汪荣宝参与修订的奏稿得到了全体议员的一致赞成。

运动期间,为了减少朝廷内部对“速开国会”的阻力,汪荣宝利用其在京任职的条件,多次拜访朝局中颇有影响力的“宗室集团”重要人物,如军机大臣毓朗、资政院总裁溥伦等。
然而,汪荣宝频繁在亲贵之间走动,引起了一些不明真相的议员的质疑,一度把汪荣宝推上了热搜。当时的报纸刊发了《异哉,汪荣宝以一人而具两副之面貌》,指责汪荣宝首鼠两端,一方面在资政院议员面前表现出支持速开国会谋取声望,另一方面又暗通亲贵,诋毁阻挠国会请愿运动。汪荣宝身陷舆论的漩涡。

谣言顿炽,到底是谁在背后捣鬼?
这个“鬼”就是时任军谘处大臣的载涛,原因嘛,无非就是宗室集团的权力斗争,汪荣宝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汪荣宝与载泽、溥伦等亲贵关系密切,而这两人因为支持立宪的开明形象,颇为舆论以及摄政王载沣推崇,载泽更是责任内阁总理大臣的有力竞争人选。为了争夺权力,载涛必须打压这两个人,与他们关系密切的汪荣宝就躺枪了。

所幸的是,汪荣宝虽然因外界的猜忌而颇感苦恼,但仍然热情地推动速开国会。在汪荣宝的努力下,速开国会具奏案提前完成。此后,政务处开始商议召集国会期限问题,国会请愿进入了最后阶段。
政务处王大臣集议的结果并不如意。当时大多数亲贵并不支持速开国会,但又不敢公然反对,以免站到公众的对立面,所以在国会问题上属于两面派,整场会议亲贵无人作声。
会议最终达成了“请以宣统五年为召集国会之期”的说贴,与汪荣宝期望的宣统四年不同。

因为溥伦告诉他,宣统五年召开国会,已经是朝廷作出的让步了,要想再提前,基本不可能,还嘱咐汪荣宝,要想办法稳定议员,别再反对朝廷的决策。此后,各省请愿速开国会代表集议代表团即行解散。第三次国会请愿运动至此结束。
清末民族危机加剧,“立宪”在当时成为大多数有识之士救亡图存的希望。以汪荣宝为代表的一批中层京官,受到全国立宪、速开国会浪潮的影响,也积极参与其中,并利用自身优势推动了国会请愿运动的发展。然而,当国会、宪政和责任内阁成为亲贵集团争权夺利的砝码时,一切都不得不以朝廷内部的权力均势为转移。汪荣宝的转变无疑表现了一个进步的中层京官的无奈,国会请愿运动乃至整个大清预备立宪的失败其实也在情理之中。

3. 清政府进行预备立宪的原因之一是

清政府进行预备立宪的原因之一是部分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的开明官 员认识到变革的必要性。
预备立宪指的是清政府迫于压力,在辛亥革命前夕宣布为预备实行君主立宪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亦称“筹备立宪”。晚清政府之所以实行预备立宪,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

预备立宪的工作相当艰巨,非一朝一夕,清末的“预备立宪”,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行政改革,包括司法改革、教育改革,其核心是官制改革;二是设立议会;三是实行地方自治。

清政府于1908年8月宣布预备立宪以9年为限,同时颁布《钦定宪法大纲》23条,其中关于“君上大权”的14条,规定皇帝有权颁行法律、黜陟百司、设官制禄、宣战议和、解散议院、统帅海陆军、总揽司法权等。11月,溥仪继位。

清政府进行预备立宪的原因之一是

4. 清末立宪为什么失败?失败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因为清朝的腐败已经没有挽救的机会,而人们接受了新民主主义的概念。
经济原因这是很重要的因素,纵观历史,17世纪末的英国正是英国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最为迅速的时期,因为经济的腾飞,所以推翻了王朝建立了建立君主立宪制国家。19世纪中叶是日本经济发展迅猛的时期,所以明治维新开始了。而清末呢,连资本都还没有。民间重农抑商的观念存在了几千年,没有哪一个资本家愿意抗衡清政府的的。

政治传统与文化差异可以这么说,历史真的很戏剧。明朝后期的内阁制度也算是共和式的国家雏形了。但是被清朝个破坏了,一群坑货进来,把有知识的人和没知识的p民用政策分开了。矛盾在人民和贵族之间激化,可是呢,任命并没有起义的资本和途径。所以清朝真的是我本人最讨厌的朝代了,没有之一。

权利清朝不可能交出权利。立宪法的前提是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而清朝的满清贵族都在在汉族人和各族人民的头上。这就是清朝最后出现在帝国内阁的原因。

     
满清是真正的毒瘤,外族的他们是连渔猎文明入住中原却连升级到农耕文明都拒绝的觉悟,还想着联合汉族人去立宪?所以想要发展并不仅仅是需要全备的人才还需要一个健全的制度和许多的清醒的人民,所以多方的原因综合下来,清朝末年的立宪还是失败了。

5. 清末预备立宪有什么进步性

  首先,他是中国二千年封建与专制向“宪制”的一次“和平过渡。中国二千年爆发了无数次的“农民革命”“农民暴动”建立了一个又一个的“农民王朝”,从来都是一个专制代替另一个专制,一个“农民帝王”代替另一个“农民帝王”,都是”专制”,从来就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宪制”,虽然清末的“预备立宪”准备在中国实行的是“君主宪制”,但是“君主宪制”也是一种“宪制制度”,表面上他似乎还没有“共和宪制”那样完全,还有一个“君主”,但实际上他是一种按不同国家的历史而产的“宪制制度”,他是不同的国家按实际历史条件的产物。
  其次,他在中国第一次宣布实行“宪制”。“宪制”与“专制”完全不同,“宪制”主要有“君主宪制”和“共和宪制”,在中国封建与专制社会里,皇帝的“言”与“行”就是国家的“法律”,在这种没有“宪制”的条件下,不仅皇帝的权力是无限的,至高的,也是没有限制的。而在一个“宪制制度”下,皇帝的权力首先受到国家“宪法”的限制。虽然清末的“预备立宪”中,制定的是“君主宪法”,皇帝仍然具有极大的权力,但是皇帝权力已经不是无限,皇权的至高无上的现象已经受到冲击。这在当时的中国已经是一个进步。有人认为,“共和制”比“君主宪制”更完美,实际上对一个国家,实行那一种主要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出发,而当时的英国,日本的“君主宪制”成功主要就是因为从当时的国家的实际出发。
  最后,“预备立宪”也是西方“宪制制度”在中国的最初试验。西方的“宪制制度”较早,而中国二千年来一直是“君主专制”,虽然慈禧太后推行的“洋务运动”,引进了一些西方的先进技术,但是并没有引进西方的先进制度,日本的明治维新的成功,恰恰在于他不仅引进了西方的先进技术,也引进了西方的先进制度,这就使得与中国相同的日本走到了中国的前面,中国的“预备立宪”本来也是一场的准备学习日本“明治维新”的改革运动,但因为后来的“辛亥革命”又陷入到了一场“农民造反”的混乱之中,使中国刚刚开始的“预备立宪”宣告失败。

清末预备立宪有什么进步性

6. 清末立宪为什么失败?失败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1 封建守旧势力庞大,阻挠封建帝制进行根本的政治改革。
2 民众尚未完全觉醒,社会根基不牢固,无法进行彻底的改革。
3 维新派和洋务派都是以封建制为体制,立宪只是表面改革,并没有深入体制。
4 列强掀起瓜分中国狂潮,帝国主义不希望出现一个资本主义的强大中国。
5 清末立宪时的中央政权已经威望大跌,很多地方已经不服从清政府管制。就算改革,也是纸上谈兵。

7. 为什么清末的预备立宪反而加速了清朝的灭亡呢?

预备立宪指的是清政府迫于压力,在辛亥革命前夕宣布为预备实行君主立宪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亦称“筹备立宪”。晚清政府之所以实行预备立宪,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

预备立宪的工作相当艰巨,非一朝一夕,清末的“预备立宪”,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行政改革,包括司法改革、教育改革,其核心是官制改革;
二是设立议会;
三是实行地方自治。

义和团运动后,各地群众的反抗斗争此伏彼起,民主革命思潮在全国广泛传播,反清武装起义接连不断;资产阶级改良派为抵制革命,展开了要求实行君主立宪的立宪运动,并取得了清廷中央和地方一些汉族官僚的支持。这些情况,使清政府不得不采取一些姿态,应付立宪运动,并乘此加强皇权,以便镇压正在兴起的民主革命,挽救清朝统治的灭亡。

中国清政府在辛亥革命前夕宣布为预备实行君主立宪所采取的一系列措置。又称筹备立宪。次年,五大臣归国,拟出立宪方案。慈禧太后颁布预备仿行宪政的谕旨。各地纷纷建立立宪团体,海外的立宪派也积极响应。1909年3月下诏重申预备立宪,命各省当年内成立咨议局。12月,16省咨议局代表组成国会请愿同志会。
预备立宪的最初步骤是,1905年10月(光绪三十一年九月),清政府派载泽、端方、戴鸿慈、李盛铎、尚其亨五大臣出洋考查宪政。

同年11月,又命政务处王大臣等筹定立宪大纲,设立“考察宪政馆”。1906年8月,出洋考察的五大臣经由欧、美各国及日本考查后归国,拟出立宪方案。载泽并在《奏请宣布立宪密折》中指出,立宪可以使“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弥”,并说明“今日宣布立宪,不过明示宗旨为立宪之预备。至于实行之期,原可宽立年限”。慈禧太后很赏识载泽的意见,七次召见出洋大臣,并经御前会议反复筹划,于9月1日颁布“预备仿行宪政”的谕旨。
1906年,清政府设立考察政治馆,次年改建为宪政编查馆,作为预备立宪的办事机构,此后,进行了一些预备立宪活动。比如,设立谘议局和筹建资政院。谘议局作为各省的议事机构,其权限是讨论本省应兴应革事宜,讨论本省的预决算、税收、公债以及单行章程规则的增删和修改,选举资政院议员,申复资政院或督抚的咨询等。但是,它的权力受到本省督抚的严格限制,同时也是极少数有产阶级上层男子的代表活动场所,它并不具备资本主义制度下地方议会的性质。
资政院于1907年开始筹建,它的宗旨是“取决公论,预立上下议院基础”。它并不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国家议会,从它的人员组成、议事内容和程序看,它是完全受制于皇帝、毫无实际权力的一个御用机构。
另外,慈禧太后于1906年9月1日颁布预备仿行宪政的谕旨,各地纷纷建立立宪团体,海外的立宪派也积极响应。
清政府于1908年8月宣布预备立宪以9年为限,同时颁布《钦定宪法大纲》23条,其中关于“君上大权”的14条,规定皇帝有权颁行法律、黜陟百司、设官制禄、宣战议和、解散议院、统帅海陆军、总揽司法权等。11月,溥仪继位。
1909年3月下诏重申预备立宪,命各省当年内成立谘议局。
12月,16省谘议局代表组成国会请愿同志会,在1910年又3次请愿要求速开国会。10月,资政院在北京成立,亦要求1911年召开国会。
清政府不得已将预备立宪期9年改为5年,定于1913年召开国会,1911年先成立内阁。1911年5月,清政府裁撤军机处等机构,公布所订内阁官制,组成新内阁,由庆亲王奕劻任总理大臣。在13名国务大臣中,汉族官僚4名,蒙古旗人1名,满族8名,其中皇族又占5人,被讥为皇族内阁。至此,清政府借预备立宪欺骗国人已不言而明。
清末钦定宪法大纲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皇帝专权,人民无权,以维护封建专制主义为根本目的,它一方面激起了人民的激愤,同时也让立宪派大失所望。《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则是在武昌起义的沉重打击下,清政府为了渡过危机而临时炮制的“宪法”。没有实质意义,并成为清朝政府预备立宪最后走向破产的记录。
晚清预备立宪这项政治活动有着保守性和欺骗性,这场宪政改革涉及的内容极其庞杂,触动了社会的方方面面,预备立宪的措施加剧了中央与地方、满汉之间、阶级之间的矛盾,引起了社会的极大混乱,加速了它的覆灭。预备立宪的直接后果:加速了清朝的灭亡,催生了新的政治制度。

为什么清末的预备立宪反而加速了清朝的灭亡呢?

8. 清末“预备立宪”的目的是

答案D
本题旨在考查学生对历史事件的分析理解能力。解答的关键应从预备立宪的背景和实行的情况去分析。为应付严重的国内危机,1901年初,清政府宣布实施“新政”,但并没有因此摆脱内外困境。为遏制蓬勃发展的革命形势,清政府又决定实行“预备立宪”。先是派官员出洋考察宪政,下诏“预备仿行立宪”,后又颁布《钦定宪法大纲》,但仍规定皇帝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在立宪派一再要求下,1911年,清政府终于裁撤军机处,设立责任内阁,但却是个“皇族内阁”。清政府这样做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和加强封建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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