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资报告、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怎么用?有什么区别?

2024-05-14

1. 验资报告、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怎么用?有什么区别?

一、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是指经过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的实收资本(股本)及其相关的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验后出具的书面证明。是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活动资金状况的文件。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验资报告,以此来证明该社会团体是否具有规定的活动资金数额。  验资报告应当以文字报告的形式确切地表述验证的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字或盖章、会计师事务所加盖公章后生效。  验资报告应当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机构对自己出具的验资报告负有法律责任,必须确保真实性和可靠性,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伪造验资报告。不具备验资资格的任何单位出具的“验资报告”,均视为无效。  验资报告的作用:  (1)验资报告只能合理地保证已验证的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和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而不能绝对地保证。这是因为验资固有的局限性及注册会计师的职权限制。如果出资者与被审验单位恶意作弊或与有关机构通同作弊,提供注册会计师不能识别的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况,即使注册会计师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验资业务,也可能得出不适当的审验结论,导致所发表的审验意见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2)验资报告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不能作为被审验单位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保证。这是因为,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是说明验资截止日这一时点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验资以后,由于被审验单位经营管理活动的持续进行及经营者、出资者的各种经营管理行为(包括抽逃出资)都将直接或间接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资本保全情况,从而影响其偿债能力、持续经营能力等。关于验资报告的时效性及有效期问题,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44号)第六条的规定:“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应当在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如果超过90日,公司登记机关将要求企业重新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由此可见,验资报告出具之后可用于工商登记的有效期为 90日。   二、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书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在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特定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后,编制并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向委托方提交的反映其专业意见的书面文件。它是按照一定格式和内容来反映评估目的、假设、程序、标准、依据、方法、结果及适用条件等基本情况的报告书。  资产评估报告书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  1、 它为被委托评估的资产提供作价意见。资产评估报告书是经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根据委托评估资产的特点和要求组织评估师及相应的专业人员组成的评估队伍,遵循评估原则和标准,按照法定的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对被评估资产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后,通过报告书的形式提出作价的意见,该作价意见不代表任何当事人一方的利益,是一种独立专家估价的意见,具有较强的公正性与客观性,因而成为被委托评估资产作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2、 资产评估报告书是反映和体现资产评估工作情况,明确委托方、受托方及有关方面责任的依据。它用文字的形式,对受托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背景、范围、依据、程序、方法等过程和评定的结果进行说明和总结,体现了评估机构的工作成果。同时,资产评估报告书也反映和体现受托的资产评估机构与执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并以此来明确委托方、受托方有关方面的法律责任。资产评估报告书也是评估机构履行评估协议和向委托方或有关方面收取评估费用的依据。  3、 对资产评估报告书进行审核,是管理部门完善资产评估管理的重要手段。资产评估报告书是反映评估机构的评估人员职业道德、执业能力水平以及评估质量高低和机构内部管理机制完善程度的重要依据。有关管理部门通过审核资产评估报告书,可以有效地对评估机构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4、 资产评估报告书是建立评估档案,归集评估档案资料的重要信息来源。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在完成资产评估任务之后,都必须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将评估过程收集的资料、工作记录以及资产评估过程的有关工作底稿进行归档,以便进行评估档案的管理和使用。   三、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是社会审计组织接受审计机关委托时,办理审计监督业务完毕后,向委托方即审计机关提出的审计情况和结果,作为审计机关下达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的依据。  审计报告作用:  对于内部审计师来说:审计报告总结概括了审计工作的目的、范围和结果,鼓励采取行动来加强控制,促进审计人员加强教育与培训,为审计人员的工作业绩评价提供方便,为后续审计的进行提供便利条件。  对经营管理人员来说:审计报告提供了行动计划,促进其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为需要高层管理者关注的事情能够得到关注提供了支持,为繁忙的经营经理了解经营情况提供了一个窗口,有助于评价经营业绩。  对高层管理人员来说:审计报告提供了其他报告所不能够提供的有关经营和控制的详细情况,提供了一些高层管理者不可能从其他途径获得的客观信息。提供的有关审计活动的信息,可以使高层领导者判断是否很重要或高风险的事件正在接受审计,可以促进经营活动的规范化。  对其他组织来说:审计报告是一项重要的信息来源,外部审计人员可借助审计报告来评估其依赖内部审计工作的程度,以避免重复工作,有助于为监管机构的利益提供保证。   四、验资报告、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区别  标题不同、收件人不同、内容不同、性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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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报告、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怎么用?有什么区别?

2. 都什么情况需要出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区别,高人进!

我回答一下吧。
评估所涉及的行为包括:产权转移、资产抵押、资产处置、投资预估、自有自估、公允价值估算等等。你只要掌握一点:只要有可能涉及产权变动或转移的都可以引发评估行为。

另外,评估对象包括:单项资产、企业整体资产、资产组合等。你可以对照会计的资产负债表,上面列示的所有科目都可以作为评估标的,其中每个科目对应的为单项资产,全部科目一并评估的为企业整体资产,几个科目评估的为资产组合。 

审计与评估的差别:
1、审计是对财务报表的记账原则、方法发表意见,主要针对历史数据。
2、评估是估算目前资产的市场价值,是现值数据。

3. 验资报告和审计报告有什么区别呢?

1、意义不同
验资报告,Capital(Contribution)Verification Report,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的规定,在实施审验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验单位的股东(投资者、合伙人、主管部门等)出资情况发表审验意见的书面文件。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并实现公允反映发表实际意见的书面文件,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已审计的财务报表附于审计报告之后,以便于财务报表使用者正确理解和使用审计报告,并防止被审计单位替换、更改已审计的财务报表。

2、用途区别
审计报告是企业每年工商年检的时候工商局要求企业找 会计师事务所审查本公司整年的经验情况是否合法合理经营等等,并出具审计报告。
验资报告分两种,一种是新设企业(公司)成立时,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明证明股东出具的情况和证明银行的确有那笔资金,另一种是增资,即增加资本。
两种验明的资本都有一个共同点,都是企业拿着验资报告去工商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且注册资本就是所验明资本的那笔资金的多少,营业执照上面的会显示说明例如:注册资金10万。
3、类型不同
审计报告一般是你公司工商年检年检、专项审计、申报资质等用处是的,一般是你对方单位看怎公司的财务状况。
验资报告是只是为了某一特定目的的资金提供验资。是你公司注册的资金证明。验资报告不得作为验资单位验资后的保本,偿付能力和继续经营能力的保证。受托人,被审计单位和其他第三方不正当使用验资报告的后果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验资报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审计报告

验资报告和审计报告有什么区别呢?

4. 审计报告,审核报告,验资报告,鉴证报告,有什么区别及作用

审计报告有两种,一种是外部的,就是会计师事务所应公司要求出具的审计报告,具有法律效力。一种是内部的,由审计部门根据公司要求进行相关审计项目后出具的内部报告,对企业管理及决策层有参考作用,一般无直接法律效力。
审核报告企业内无此项目,在会计上到是有审核程序,但不需要出具报告。
验资报告,系企业成立或改制、增减资是由企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5. 验资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区别

验资报告是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证明资金真实性的文件。依照《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是表明公司注册资本数额的合法证明。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书。
所以最主要区别就是验资报告是事务所对企业出资、增资、减资真实性的证明文件,审计报告是对企业财务报表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验资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区别

6. 验资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区别是什么?

验资报告验资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的规定,在实施审验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验单位的股东(投资者、合伙人、主管部门等)出资情况发表审验意见的书面文件。验资报告主要包括下列要素:(一)标题;(二)收件人;(三)范围段;(四)意见段;(五)说明段;(六)附件;(七)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八)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九)报告日期。验资报告的标题应当统一规范为“验资报告”。验资报告的收件人是指注册会计师按照业务约定书的要求致送验资报告的对象,一般是指验资业务的委托人。验资报告应当载明收件人的全称。验资报告的范围段应当说明审验范围、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审验依据和已实施的主要审验程序等。验资报告的意见段应当说明已审验的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对于变更验资,注册会计师仅对本次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发表审验意见。验资报告的说明段应当说明验资报告的用途、使用责任及注册会计师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对于变更验资,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在验资报告说明段中说明对以前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审验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及其审验情况,并说明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如果在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确认方面与被审验单位存在异议,且无法协商一致,注册会计师应当在验资报告说明段中清晰地反映有关事项及其差异和理由。验资报告的附件应当包括已审验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或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情况明细表和验资事项说明等。验资报告应当由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验资报告应当载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验资报告日期是指注册会计师完成审验工作的日期。注册会计师在审验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拒绝出具验资报告并解除业务约定:(一)被审验单位或出资者不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的;(二)被审验单位或出资者对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的审验程序不予合作,甚至阻挠审验的;(三)被审验单位或出资者坚持要求注册会计师作不实证明的。验资报告具有法定证明效力,供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验资报告不应被视为对被审验单位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委托人、被审验单位及其他第三方因使用验资报告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是汪册会计师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出具的,用于对被审计单位年度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审计报告一般包括标题、收件人、范围段、意见段,签章、会计师事务所地址和报告日期等基本内容。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结果和被审计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形成不同的审计意见,出具四种基本类型审计意见的审计报(1)元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是指注册会讨师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依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审查后确认:被审计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遵循了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会计报表反映的内容符合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会计报表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元重要遗漏;报表项目的分类和编制方法符合规定要求,因而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元保留地表示满意。元保留意见意味着注册会计师认为会计报表的反映是合法、公允和一贯的,能满足非特定多数利害关系人的共同需要。(2)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是指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的反映有所保留的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经过审计后,认为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反映就其整体而言是恰当的,但还存在着下述情况之一时,应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个别重要财务会计事项的处理或个别重要会计报表项目的编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而且被审计单位拒绝进行调整;因审讨范围受到局部限制,无法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取得应有的审计证据:个别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不符合一贯性原则。(3)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是指与无保留意见相反。认为会计报表不能合法、公允、一贯地反映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动情况。注册会计师经过审计后,认为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存在下述情况)。时,应当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严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被审计单位拒绝进行调整;会计报表严重歪曲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动情况,而且被审计单位拒绝进行调整。(4)无法(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是指注册会计师说明其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贯性无法发表意见。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由于审计范围受到委托人、被审计单位或客观环境的严重限制,不能获取必要的审计证据,以致无法对会计报表整体反映发表审计意见时,应当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7. 验资报告和审计报告有什么区别呢?

验资报告是指经过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的实收资本(股本)及其相关的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验后出具的书面证明。验资报告具有法定证明效力,供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验资报告不应被视为对被审验单位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委托人、被审验单位及其他第三方因使用验资报告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出具的、用于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的最终成果,具有法定证明效力。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基本要素:①标题。②收件人。③引言段。④范围段。⑤意见段。⑥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⑦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⑧报告日期。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结果和被审计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形成不同的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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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报告和审计报告有什么区别呢?

8. 审计报告和验资报告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是:审计报告是会计师对财务状况发表的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验资报告是资金书面证明。
具体内容如下: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出具的、用于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的最终成果,具有法定证明效力。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基本要素:①标题。②收件人。③引言段。④范围段。⑤意见段。⑥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⑦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⑧报告日期。

验资报告是指经过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的实收资本(股本)及其相关的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验后出具的书面证明。验资报告具有法定证明效力,供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验资报告不应被视为对被审验单位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委托人、被审验单位及其他第三方因使用验资报告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